朱兴涛
(东北师范大学 社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新型农民合作社是指遵守国际合作社章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独立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起来,维护和发展成员利益,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经济联合体;是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1]截至2017年7月底,我国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93.3万家。十年来农民合作社数量年均增长60%。[2]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农民合作社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3]为了进一步有效推动农民合作社健康持续成长,本文基于组织生命周期理论,对合作社成长资源获取进行探索性研究。
组织生命周期理论是研究者援引生物学领域的概念范畴、基本原理及思想方法等,对社会生活中的组织进行仿生研究的成果,生命周期阶段论的思想观点是生命周期理论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1959年,马森·海尔瑞最早提出了“企业生命周期”概念。1972年,美国哈佛大学拉芮·格雷纳教授在其论文《组织成长的演变与变革》中首次对生命周期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围绕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被认定为生命周期理论的开端。简而言之,生命周期理论将组织的成长视为类似于生物体生命周期的模拟系统,组织成长犹如个体生命的历程,具有如孕育、出生、成长、衰老乃至死亡的周期性特征,是一个持续演进的不可逾越的过程。[4]经过30多年的研究和发展,组织生命周期理论的魅力日益彰显,影响日渐广泛,组织生命周期阶段论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倍受青睐。
组织生命周期的阶段论是组织生命周期理论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阶段划分标准的科学性、全面性及适用性对于准确识别组织所处的发展阶段,判断组织所面临的发展问题,确定组织的治理策略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发展意义。关于生命周期阶段的划分标准说法不一,学界有十几种之多.影响比较大的阶段划分标准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格雷纳的阶段论。格雷纳把企业组织作为社会生活组织体系的一类来研究,认为企业组织成长的各阶段包含了一个相当平静的稳定进化成长期,而结束于不同形式的管理危机。[5]他以组织年龄、组织规模、稳定进化时期、剧烈改革时期及行业成长率等五个研究纬度和标准,构建了包含组织阶段的发展模型。第二种是金伯利的阶段论。20世纪70年代,耶鲁大学的金伯利和米勒思以组织过程为标准,认为“组织要经历产生、成长和衰退,其后要么复苏,要么消失”的成长阶段。第三种是爱迪斯的阶段论。伊查克·爱迪思于1989年依据可控性和灵活性的标准,把组织的整个生长过程分为十个时期,包括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初期、官僚期以及死亡期等。第四种是陈佳贵的阶段论。他把企业组织的规模扩张程度作为阶段划分依据,把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孕育期、求生存期、高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和蜕变期六个阶段。陈佳贵的阶段论理论在我国学术界有着广泛的影响。综上可知,因为理论出发点不同、组织类型不同、研究目的不同,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各异,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更没有形成获得公认的量化指标体系。因此,需要结合生命周期的理论内涵,根据研究的逻辑出发点、组织性质、研究目的等差异确定标准,以期做出符合组织发展形态和成长实际的阶段划分。
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种重要的农村组织形式和农业制度安排,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社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于90年代,到21世纪则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在农村发展中所发挥的复合型组织功能日益凸显。但整体上尚处于合作社发展的初级阶段,成长性和适应性对于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市场合法性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谓合作社的成长性,是指通过其内部组织资源优化、制度资源完善、人才资源培养、服务产品设计、合作文化营造等实现持续的内在自我成长的潜在能力。成长性重点强调的是合作社发展的内部因素,可以把成长速度、成长质量和成长潜力作为合作社成长的评价指标。所谓合作社的适应性,是指合作社通过发展条件识别、自然资源利用、市场资源开发、社会资源动员、政策资源获得、各类资源整合等实现持续的外部环境适应的潜在能力。适应性重点强调的是合作社发展的外部因素,可以把适应速度、适应质量和适应潜力作为合作社适应的评价指标。基于组织生命周期的理论内涵和思想真谛,结合以往组织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研究,按照合作社发展的组织形态性质和发展阶段现实,把合作社的成长性和适应性作为划分标准,可将新型农民合作社生命周期划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落期四个阶段。
当前,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新型农民合作社已然成为我国农业发展新的重要推动力,也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一方面,合作社总数迅速增长,已达近两百万家,“井喷式”增长呈现发展繁荣;另一方面,合作社发展总体质量不高,有些作用发挥得不充分不显著,假合作社和空合作社一定程度上存在。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己的企业,可以从其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落期来分析合作社成长的资源获取,完整地理解合作社成长过程中资源的取得、转化、运用和增值的全过程。在这里,合作社的成长既包括合作社规模的增长, 也包括合作社质量的提高,并关注自身成长的速度,是一个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动态发展过程。下面将结合笔者实地走访的30余家合作社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新型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组织体系中的一类,乡土社会是其成长的土壤,各种资源是其成长的重要养分。合作社的成长和适应程度取决于合作社对乡村社会各种资源的甄别、选择、汲取、转化和利用的程度。资源依赖理论也认为组织可以能动地对外部环境进行管理和控制,凸显了组织在环境中的生命力和主体性。合作社处于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资源需求有明显的差异,下面结合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阶段特征对资源获取类型和资源获取方式进行具体分析。
初创期的合作社已经正式注册,生产刚刚起步,其成长性较弱,适应性较差。从调查来看,此阶段合作社在管理上大多随意性较强,权力高度集中,一人兼职多种岗位,发展资金相对短缺,创业者就是所有者,产权形式明晰单一,首要任务是利用合作社所在地的资源打开产品和服务市场。从资源获取类型来看,新型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新兴经济组织,自2007年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日益发展,大多由农民自发成立,涉及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产品生产,以及农机、植保、民间工艺、旅游休闲农业等多个产业领域,并展现出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合作社再联合等多种形式和业态,所以处于初创期的合作社最重要的是获取充足的自然资源。以课题组调查的浙江长兴和山东寿光的合作社为例,当地的合作社都是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发展养殖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等,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条件,挖掘可以转化合作社发展优势的自然资源。在自然资源利用的基础上,动员当地农民积极参加合作社,发展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效果。
从资源获取方式来看,主要通过合作社核心管理层的个人能力和亲缘关系实现社会资源的动员和自然资源的获取。这些乡村精英是合作社发展的直接主导者和决策者,而普通社员是合作社的决策参与者和实施者。这些农村能人最初是通过亲缘关系把普通农户吸引进入合作社的。合作社社员直接或间接的亲缘关系是组织运行“润滑剂”,亲缘关系有效地稀释了组织协调成本及其风险。与此同时,合作社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态,深受地方历史文化和社会风俗等因素的影响。由于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阴影未去,早期合作社面临着严重的“合法化危机”。在推动舆论资源转舵的过程中,乡土精英的“能人效应”成为关键,其通过亲缘关系带动农民参与使得合作社得以立足。例如吉林省梨树县百信合作社通过利益驱动吸引农户参与,表现为合作社积极为村民修路、打井等公共服务行为,看似合作社做了赔钱的买卖,但其真实目的是使合作社获得农民的认可,从而形成和获取成长资源。浙江大学黄祖辉也认为, 在合作社实践初期,亲缘关系是农民获取各种资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6]因此,这一阶段的合作社以自然资源为基础通过社会网络获取资源,形成以精英个人能力和家族亲缘关系为主导的资源获取方式。
成长期的合作社市场初步打开,产品和服务类型增多,成长性明显提升,适应性逐渐增强。从调查来看,此阶段合作社大多数规模扩大,组织结构逐步优化,管理制度日益规范;但许多合作社组织协调性不够,中层人员流动频繁,人才贮备不足,依然面临着诸多的现实困境。例如,吉林省梨树县作为全国最早发展合作社的地区之一、全国第一家资金互助社的诞生地,截止到2017年初,有2489个合作社在工商注册,27 542户农民入社,带动农民84 649人[7];其中包含92家省级示范社,10家国家级示范社。然而,虽然拥有较好的支持政策和发展条件,但是仍有近1/3的合作社出现发展不良现象,有些是因自身运转出现问题而停产,有些是经营不善亏本而破产,有些则是为获得国家相关财政支持而成立的无业可营的“僵尸社”。处于成长期的合作社,既要注重成长速度,也要注重成长质量,还要注重培养成长潜力。
从资源获取类型来看,成长期的合作社对内部组织资源需求最为迫切。所以,一方面,合作社在成长阶段要有效挖掘内部组织资源。加强合作社的内部组织结构优化,摆脱一家一户的小农思维方式,自觉学习合作社的制度和运营知识,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全国第一家农民资金互助社——吉林省梨树县百信农民资金互助社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另一方面,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注重挖掘农村人才资源,真正根据农民的发展困难和发展需求设计服务产品,切实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和生产需求。吉林省公主岭柏林合作社就是以几十种产品的开发赢得了市场和农民的认可。
从资源获取方式来看,此阶段合作社转向组织内在发展,主要通过合作社制度设计和组织自我优化获得组织资源和市场资源。例如吉林省公主岭柏林合作社的做法是,一是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规定合作社由理事会管理,由监事会监督,由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产生和行使职权按合作社章程执行。三是进一步明确合作社的市场开拓任务,合作社适应发展要求,重点进行组织资源聚集。一方面,为了获取资源,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其它组织建立联系;另一方面,组织要着力控制和改变环境。推动合作社将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所建立的传统人际关系向建立在个体信任和制度信任基础上的新型市场交易关系转变,有助于合作社获得更大的社会资本,从而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成长期的合作社以组织资源为核心,强化内部资源整合,形成以制度设计和组织自我优化为主导的资源获取方式。
成熟期的合作社形成了核心竞争力,社会认可度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是其成长性最强、适应性最佳的阶段。从调查来看,此阶段大多数合作社能够充分挖掘自然资源,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善于利用政策资源,有效强化组织资源,成长和适应的速度和质量都是最好的状态。调研的浙江省长兴县共有各类农业合作社604家,其中包括11个农业联合社,另外还成立了一家农业联合会。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成立和发展,带动提升了长兴的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既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又培养了各类农业人才,为农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从资源获取类型来看,成熟期的合作社对外部市场资源和内部文化资源需求最为迫切,依此实现成熟期的创新发展。在此阶段,合作社管理能力和运营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开始独立地参与市场竞争,主要通过合作社品牌的经营来获得成长资源。作为互助性的乡村经济共同体,合作社是帮助农民个体有效参与市场博弈的现实途径,可以有效解决农户难买、难卖、难增收等现实问题。因此,在成熟期,合作社要注重内部文化资源的挖掘和积累,创新合作社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为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和营销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要注重各类资源的整合,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从资源获取方式来看,合作社以政治资源为依托提升自我拓展能力,积极争取政策安排的外部资源,形成以国家政策支持和自我拓展为主导的资源获取方式。由于有了法律的保护,各种资源得以更加合理、迅速地进入合作社,合作社所需的各种潜在资源在数量上迅速增加,在质量上稳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对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支持与服务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法定责任。[8]国际经验表明,合作社自主发展与政府有效引导之间应当科学平衡,应致力于构建“亲密有间”新型政社关系。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日趋完备:其一,在政府的大力宣传与推广下,合作社发展的舆论环境得到根本性转变,切实鼓励了一批乡村精英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浪潮中。其二,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包括技术推广、文化提升与教育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合作社能力和精力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弥补,提高了其自身的综合效益。其三,合作社发展的部分资金缺口得到了国家财政的相应补贴,切实增强了其核心竞争力。吉林省梨树县新邦合作社走综合型联合社之路,将养老、医疗、文化等社会功能加以整合,联合社以发展乡村社区为宗旨,以促进农村社区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为目标,在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和谐、丰富农村文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衰落期的合作社规模难以扩展,利润水平呈下降之势,核心竞争力逐渐丧失,成长性变差,适应性弱化。从调查来看,此阶段大多数合作社创新精神减退,思想趋于保守,内部组织亟待变革,难以整合外部的发展资源,甚至出现发展停滞现象。其结果是要么走向破产,要么实现组织变革重新崛起。从资源获取类型来看,衰落期的合作社对组织资源的需求最为迫切,以此实现自身变革。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认为,交易行为应当充分考虑现实基础。威廉姆森认为,有限理性与不确定性、机会主义与“少数人条件”两两结合将推高交易费用导致“市场失灵”。[8]市场竞争需要一只“有形的手”来调节,而“有形的手”就是组织的管理。[9]合作社作为连接农户生产与市场终端销售的“有形的手”,是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交易费用降低了,规模收益实现了,农业经营风险规避了,合作社才能重新获得发展机会。
从资源获取方式来看,此阶段合作社主要将联合作为主导的资源获取方式,否则很难改变衰退的趋势。处于发展困境中的合作社,通过成立联合社使单个合作社之间的松散联系转变为紧密联系,使得服务范围扩大、服务能力提升。联合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其自我完善的重要机制。吉林省公主岭市成立了县级资金互助社联合社,运营资金过亿,从而跨越了单个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危机。不少省份成立了省级联合社,联合社成为合作社新的发展趋势,也成为获取和整合资源的有效途径。此阶段的合作社以组织变革为动力,内部管理逐步由集权模式向分权模式发展,重塑良好形象,争取再次发展的良机。
利基一词由“niche”翻译而来,原义为“佛龛”,美国学者用来借喻日本企业的一种市场缝隙战略,可称为“业务根据地”。[10]利基战略的本质是一种企业成长战略,主要指企业以某个狭窄的业务范围为战略起点,集中资源和力量进入并成为领先者,同时采取多种途径构筑竞争壁垒,分阶段、分层次地获取并巩固市场领先地位,逐渐形成持久的竞争优势。利基战略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弱小的企业组织,可以有效避免中小企业的资源劣势。初创阶段的合作社恰好适于采用利基战略。合作社在初创期积极实施利基战略,一是要对农业产业和农民需求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依据科学的市场细分和合理的产品体系进行风险评估,选择市场集中度较低、技术变革较慢、市场潜力较大且能发挥自身优势的业务开辟创业领域。二是要提高合作社业务的专注程度,追求服务和产品质量优先,保持对手难以超越的技术优势。巩固并不断拓展夹缝市场,筑牢自身的优势市场地位,在产品和服务上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锐意开拓创新,扩大地域市场,建立市场壁垒。三是要在固守市场地位的基础上扩展经营领域,在新的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从而真正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利基战略也是一种发展机遇获得战略,所谓机遇是指组织的目标、结构、功能、需求、能力和环境的良好耦合状态。总之,合作社要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扬长避短,凸显合作社发展的成本优势,获得农民的认同。
品牌是合作社品质的核心体现,是消费者识别农产品品质的最重要标志,是保持合作社产品市场份额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路径。因此合作社成长期应有明确的品牌意识,充分利用经济资源,占据市场优势,适时实施品牌战略。实施好成长期合作社品牌战略,一是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深刻认识到品牌战略是提高合作社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也要认识到,品牌战略是一个需要长期经营和持续投入的系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扎实推进。二是要进行科学的整体品牌规划。充分梳理农村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强度和自身资源优势确定品牌定位,整合品牌竞争系统中的产品质量、经营规模、品牌设计、技术开发、广告策划、市场营销、品牌传播等诸多元素,实现品牌规划与塑造。三是要挖掘品牌的文化资源,一方面凝聚合作社内部的文化资源,营造合作社的文化氛围,提升合作社成员的文化素质;另一方面,通过合作社文化内涵的挖掘,提高合作社的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品牌开发环境,提高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认同度。
联合战略是指组织发展到规模扩展阶段所采取的组织间互动、互利、共赢的发展策略。对合作社而言,经过初创期的初步探索和成长期的规范发展,合作社制度更加完善,品牌效果初显,顺利进入成熟期,为了寻求规模发展和巩固市场优势,合作社开始实施联合战略。合作社联合社是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为了扩大规模而联合其他合作社成立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从实践来看,联合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可以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截至 2016 年底,全国注册的联合社已超过一万家。据调查,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有生产型联合、销售型联合、产业链型联合和综合型联合等多种类型。实现合作社的联合战略,一是政府要根据联合社的发展动态和推进趋势,因势利导,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联合社发展,适时推动立法,使联合社具有市场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合作社要以特色农产品为纽带,创新商业运作模式,组建联合社,实现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商标注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营销方案。三是合作社要通过产业链设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链价值、延长产业链长度,形成稳定的上下游供求关系和信任关系,实现合作社的联合战略,巩固成熟阶段合作社的市场优势地位。
与其他组织一样,合作社随着成长性和适应力的弱化,不可避免地会走向衰落期。规避走向消亡的唯一出路是进行组织变革。这里的组织变革,具体是指合作社要从零开始,以一个初创合作社的姿态进行组织变革,重新评估环境和资源要素,重新制定竞争策略,主动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和改革创新,实现组织转型,重新获得竞争优势。只有这样,合作社才能重新焕发生机,才有可能再次走上发展之路。实施合作社组织变革战略,一是要充分梳理市场变化,准确诊断组织不适应的病因及程度,有的放矢地重新进行组织设计和产品开发,明确组织变革的关键问题。二是要通过合作社合并、改组、成立联合社等途径组建新的合作社,借用以前具备的良好的生产基础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尽快扭转衰落趋势。三是要明确衰落期合作社转型和组织变革战略的动态演进关系,基于合作社生命周期演进规律理解衰落期合作社转型的必要条件,促成两者的共生和协同演化,指导合作社充分利用组织资源,防范合作社的转型风险。
以上,笔者试图从组织生命周期的理论视角来诠释当前合作社成长的困境。通过调查和分析可以看出,合作社发展滞后的原因可以归结为成长资源的供给不足甚至严重缺位。纵观合作社发展全局,只有构建以农民为本位的新农村发展观,把农民本身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内生力量,合作社的发展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根本,以增进农民福祉和满足农民利益需求为动力,才能切实提高合作社的资源获取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只有把政府“顶层设计”的政策指引与合作社“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相结合,构建合作社发展的长效机制,农民合作社能真正走出困境,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