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海生
(余干县委党校,江西 上饶 335100)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乡村的命运、前途和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治理有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进一步强调了乡村社会的治理问题。
带着对乡村治理问题的思考,笔者对江西省Y县D村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走访调研。
(一)乡村法治意识薄弱、“重人情、讲关系”现象严重
笔者设计了“法治”方面的问卷,调查情况如下:
一是 “您认为法律的作用是什么?”。选择是保护合法权利的仅占38%;选择是用来惩治违法犯罪的占52%;选择不知道的占10%。
二是“您平时都是怎么找人办事的?”。36%的人选择找关系的;13%的人选择按合法程序;51%的人选择先按合法程序,如果不行,再找关系。
三是“如果发生纠纷 ,您一般选择何种解决途径?”。56%的人选择通过村里德高望重的人调解解决;8%的人选择通过暴力手段解决;19%的人选择通过公安、法院等途径解决;27%的人选择双方自行调解。
通过上述调查发现,乡村法律意识薄弱、“重人情、讲关系”现象严重。“法治”说到底是一种规则文化,是人们在思维习惯、行为习惯上能够有规则的意识。然而“重人情、讲关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这种传统在乡村影响更为明显。现在的村民从上学、找工作、办事情,到生老病死等等总是要去托人找关系。如果人们按正常程序规则办事,则很可能被刁难、拖很长时间才能办成,有的甚至根本办不成。村民们自身权利被侵害时,要么浑然不知,以“法愚”的形态展现于社会;要么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规定而不顾“以暴制暴”。
(二)乡村民主选举、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村民真实参与度低。
笔者设计了乡村民主选举与治理的问卷,调查情况如下:
一是“您是否参与过村委会的选举”。56%的人选择每次都参与、但选的并不是自己想选的人;22%的人选择每次都参与、选的是自己想选的人;14%的人选择偶尔参与过选举;8%的人选择从未参与过选举。
二是“您觉得村干部被选上主要原因是什么?”。24%的人选择家庭经济状况,10%的人选择在村里有威望;8%的人选择是经常为村里办事;58%的人选择是和上级及村民关系融洽。
三是 “您认为D村实现了村民自治吗?”。61%的人认为没有实现;25%的人认为基本实现;14%的人选择不知道。
通过上述调查发现,在乡村,民主选举、村民自治其实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基层党委政府把村支书、村主任当成村庄党政一把手,没有把村委会当成自治组织,这削弱了乡村基层组织的自主权。在不牵涉自身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大部分村民对建设自身家园不关心、不出力,参与自治的意愿也不高。
(三)乡村道德滑坡,传统乡风式微。
笔者设计了乡村道德、传统乡风的问卷,调查情况如下;
一是“您认为目前乡村道德水平和20年前相比有什么变化?”。42%的人选择下降了很多,18%的人选择了下降了一点,5%的人选择了提高了很多,10%的人选择了提高了一点,25%的人选择了说不清。
二是“您对挣钱来源的态度是什么?”。52%的人选择了只要挣钱来得快,不管使用什么手段或渠道;25%的人选择希望多挣钱,但要来得正当;23%的人选择希望多挣钱,但不愿太累。
三是“您对村民使用违禁农药,只卖不吃自己种的粮食或果蔬现象怎么看?”43%的人选择事不关己、无所谓,26%的人选择坚决反对,31%的人选择视具体情况而定。
通过上述调查发现,在乡村道德,传统乡风方面,D村道德水平明显滑坡,传统乡风日渐式微。传统乡村社会,宗族观念、乡村习俗、村规民约、儒家思想等共同奠定了乡村文化基础,村民自我约束、彼此监督,乡村稳定有序。
进入新时代,我国乡村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嬗变。乡村治理和乡村秩序的基础正在发生巨变。城里人看乡村,那是寄托乡愁的地方,是周末假日采摘休闲的去处,是吸一口好空气、吃一顿土菜的后花园;站在农民自身角度看乡村,这些年乡村的基础条件大变样了,但乡村的人气没落了,有的乡村人带着财产进城了,有的办起了家庭农场,有的如候鸟般在城乡之间辗转。通过调研,笔者还发现了除问卷之外的一些新危机。
(一)乡村空壳化。城镇化开疆拓土,村庄渐趋衰落,乡村人口不断流动入城,乡村传统的“守望相助”更多地转变为一种“无人在场”的“陌生人社会”。
(二)乡村传统价值体系受到冲击,功利取向十分明显。当前市场原则日益成为乡村生活的基本原则,村民的生产、休息、娱乐、交往都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经济因素成为乡村社会分层的根本标准,村民的自然信仰和祖先信仰逐步淡化。
(三)乡村精英渐趋流失,干群关系日益紧张
传统的中国乡村属于封闭的熟人社会,生于斯长于斯的本土精英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改革开放之后,大量乡村人口“离土又离乡”,乡村只留下老人、妇女、儿童及其它弱势群体,导致乡村治理人才短缺和治理主体明显弱化。一方面,由于乡村发展空间小、待遇低,乡村选贤任能比较困难,能干的不愿回来,乡村甚至很难找到完全符合条件的人担任村支书和村干部。另一方面随着村民权利意识增强,他们对村干部怨言增多,村民面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各种矛盾纠纷,村民维权行动有增无减。但由于村民表达诉求渠道有限,加上没有自己的代言组织,致使矛盾纠纷无法在源头上化解。一旦基层维权受阻,许多人只好放弃正当解决途径,转而制造越级上访、堵塞要道、围堵政府等群体性事件,加剧了基层干群关系紧张。此外,乡村“苍蝇式”腐败,也侵蚀治理根基。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乡村社会治理危机呢?笔者以为主要是由我国快速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的进程和乡村社会发展水平所决定的。
第一,快速城镇化催生了乡村的新问题。我国当前发展最主要的时代特征是大规模的快速城市化,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从1980年的19.39%提高到了2015年的56.1%①,预计2020年还将达到60%,这个速度在当前世界排名第一。这在客观上对于乡村地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大量乡村人口外出打工,使乡村出现庞大的留守群体;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对于土地和其他乡村资源的需要导致出现大量公共利益冲突和突发事件等。这些影响对乡村社会治理形成了新的困扰和挑战。
根据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结合我国的实际特点,我们可以判断,我国快速城市化仍会持续30年到50年。在这样一个较长的发展阶段中,乡村社会形态不断变化,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公共利益冲突不断加剧。只有当大规模、快速的城市化进程趋于平稳之后,当前乡村社会治理问题才会渐趋减少②。
第二,乡村信息化发展带来了乡村新变化。由于现代信息工具的成本逐渐降低,电脑、手机的价格已经能够为乡村居民所接受,尤其是手机在乡村年轻群体中日益普及。截至2015年12月,乡村网民在中国网民中占28.4%,规模达1.95亿,较2014年底增加1694万人。乡村网民在整体网民中的比例增加,规模增长速度是城镇的2倍③。现代信息工具在乡村的大众化既有显著的进步作用,但也给乡村社会治理增加了新课题。
其积极进步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从加强亲友之间的感情联系和信息交流,到了解农业生产技术、掌握市场信息。尤其重要的是,电子商务既可以扩大工业品在乡村的销售市场,也可以帮助农民实现特色农产品走向市场。
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一是由于城乡信息的同步,会增加村民对于消费和发展的渴望。当这些渴望在现有发展条件下不能很快得到满足时,就容易使人们产生焦虑和不满情绪,就会对政府提出更多更高的公共服务要求,甚至在某些事件的刺激下做出过激行为。二是信息工具的大众化容易使负面信息和虚假信息迅速扩散,产生放大效应。村民判断识别虚假信息的能力不强,容易互相强化错误或虚假信息。三是会冲击乡村家庭的稳定。新媒体对于婚姻家庭的破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四是为乡村地区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这给乡村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
第三,乡村市场化改变了乡村新生活
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深入乡村,村民的生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村民的收入与生活水平提高了。另一方面乡村传统的社会关系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农民一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家庭成员长期共同生活,家庭关系和谐,邻里和睦,互相帮助,亲情关系重于物质利益关系。村民在人际交往中,注重的是道德修养,而不是能力水平。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市场效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物质利益关系。互相之间如果需要帮助,就必须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采取货币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浓浓的亲情也会让位于经济利益。评价一个人不再主要依据其道德修养,而是依据其能力,尤其是经济活动能力。
当前我国所处的快速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的进程不可逆转,它所带来的乡村治理矛盾必将长期存在。所以,新时代乡村治理必然要理性思考、有针对性地转变。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乡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起科学高效的乡村基层组织体系,乡村治理才会有坚强的领导力量。一是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通过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壮大集体经济等措施,强化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有效革除乡村基层各类频发的腐败,增强乡村治理的合法性。三是推进乡村基层组织治理方式创新,构建服务型政务体系。四是加强乡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二)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构建村民自治管理体系。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关键是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搭建参与平台,强化村民自治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一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当前要以村民自治制度为依托,让农民群众通过合法的方式、民主的形式、制度化的渠道有序地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来,只有全体村民都积极参与进来才是真正的村民自治。要妥善解决村委会“行政附属化”问题,推动乡镇政府变“领导关系”为“指导关系”。二要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要从农民的主体性需求出发改善当前乡村治理的困境,确保国家与农民、农民与基层政府的良性互动。三要加强乡村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要重视乡村社会中自下而上的内生性自治组织的培育,并通过自治组织的建设,来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重建乡村社会团结。在当前,重点是整合现代乡贤和宗族组织,凝聚乡民对于乡村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充分重视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构建社会协同共治网络。
乡村居民具有居住分散性、广泛性、流动性、复杂性等特点,光靠单一组织单打独斗来治理和服务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变一家管为大家管,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化的强大优势,把公安、法院、银行、工商、民政、扶贫、建设、国土、信访、调处、司法等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资源共享、动态更新、建立社会治理信息网络平台、实行全网申报、一站审批,提高村民办事效率,为乡村社会治理打上网络时代的烙印。
(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构建法治乡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二是要促进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三是要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法律的手段、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
(五)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乡村德治秩序。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而人情与道德、习俗等相连,善加利用引导便可形成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一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乡村德治秩序,要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新的社会道德标准,并把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有效整合社会价值,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二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要深挖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三是注重树立宣传先进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要开展各种模范的评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感受美好生活能力,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