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梦雪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据CNNIC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29亿,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9.6%。在此背景下,我国的网络民主日渐发展。“网络民主”最早由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在1995年提出。他认为“网络民主”可以理解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或“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在他之后,网络民主概念逐渐得到普遍使用。与传统民主相比,网络民主的先天优势,如参与门槛的平民化、参与方式的直接性、参与内容的广泛性等,使越来越多的人倾向通过互联网参与政治生活,传统媒体条件下的民主进程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科恩在《论民主》中提出了人类社会民主发展的两个尺度,即广度和深度。他认为,如果一个社会不仅准许普遍参与而且鼓励持续、有力、有效并了解情况的参与,而且实际上实现了这种参与并把决定权留给参与者,这种社会的民主就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民主。[1]互联网下的民主就在逐步向广度与深度兼具的方向靠拢。一方面,互联网降低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门槛与成本,使民主参与群体扩大,实现了民主广度的飞跃。另一方面,以选举为例,网上投票可以做到过程公开、投票匿名,简单易行的方式提高了公民参与度,促进了深度民主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民主化进程。当然,深度的民主离不开网民的理性判断。
以前,传统传媒的触角很短,不能十分及时地对社会事件进行报道,也不能充分收集与传达公民的看法,更不能给政府施加压力以影响其行动。现在,网络的触角遍及各个角落,人们更加接近信息,动动手指就能知道任何地方发生的事情。在网络民主中,公民作为社会监督的主体,可以通过在线检举、批评、控告等形式行使其监督权,使腐败和不法份子的行为迅速诉诸于众,从而引发强大的网络舆论的谴责,甚至引来司法机关的介入,从而提高社会监督的效力。从“我爸是李刚”,到“最牛钉子户拆迁案”,再到“江歌案”,每个事件都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日益凸显出舆论伸张社会正义、维护公民权益的强大导向作用。
这是网络民主发展带来的实质曙光。当前中国面临社会转型,一切因公共权力滥用引发的问题都将严重影响民主化的推进。而网络民主的兴起恰好为政府权力滥用问题提供了一种制约途径。以监督制约权力是公共权力制约的基本模式之一。[2]网络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民主监督上,且与舆论紧密结合。政府的行为都暴露在网民的眼皮底下,随时受到网民的评价,一旦产生强烈的抗议声,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起到强有力的监督作用,迫使政府改变行为。而且当有人或组织试图破坏民主建设中逐渐形成的规则进行决策时,网络上的民众也能更方便地监督和揭露,使得政治决策过程中的任意性和独断性大大减少。另外,这也必然促使政府的现代化转型。如今,许多政府部门已经开始通过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消息,广泛了解民意,自觉接受网民的监督。
网络民主的先决条件是网络信息真实透明,但这目前却存在着问题。首先,网络信息可能无中生有。网络的平等开放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消息的发布者,加上信息审核门槛降低,有些人为了吸引眼球,很可能制造一些子虚乌有、捕风捉影的事件,激起骚动或偏见,甚至制造政治恐慌,干扰正常的民主秩序。就算正常的浏览,面对如此庞大且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网民多少也会感到困惑茫然,更易人云亦云,严重地将丧失自我。如此,就失去了网络民主的真正价值。再者,网络信息可能被无辜过滤。网络的复杂性往往使网络技术受控于少数网络巨头,导致原本开放的互联网随时可能遭遇技术“黑箱”。现实利益排在第一位,它和经济实力挂钩,所以,不排除大利益集团为了实现利益或者有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依靠收买等手段过滤某些不利信息。消息被“雪藏”,真实民意透不能被反映出来,深度民主就只是一个口号。网络民主的难度和复杂恰在于此。
社会学中有一个现象叫做“群体极化”,是指在一个组织群体中,个人决策因为受到群体的影响,容易做出比独自一个人决策时更极端的决定。互联网虽然由于自身开放性和自由性的特点,被称作“代表制度和参与制度中政治弊病的潜伏拯救者”,但也正因为这两个特点,更加容易产生“群体极化”,并且影响面更大,影响力度更深。某一个人的极端思想通过网络的推波助澜,极有可能引起上千人情绪被激发,进而争相呼应,这时所谓的网络民主带来的就是网络秩序的混乱。公民的任意参与导致绝对自由主义泛滥,促成无政府状态的暴民政治,甚至会打破网络和现实的壁垒,造成现实影响,带来超出事件本身的社会破坏力。
从自由的立场来看,当过去的经验形成人们的喜好。并窄化了人们视野和身为公民的能力时,这仍是一个问题。[3]所以,公民要自觉克制情绪化的判断,尤其对于民主,更不应该主观地仅以自己的好恶接受信息。公民心中要有一杆理性的秤,面对海量网络信息,哪些该信,哪些不该信,面对众多价值观念,哪些该呼应,哪些不该呼应,都应心中有数。同时,国家应积极宣传理性精神,丰富公民政治知识,提高公民政治素养,做到公民自身要求和国家外部督促相结合。尤其对于青少年,他们既是未来民主政治的主体,也是网络使用的主体,国家应重视教育,努力提高新一代素质,为我国民主政治创造美好未来。除此之外,无论是公民还是政府,都应树立民主意识,不仅要树立不能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意识,而且要树立遵守既定准则的意识,防止政治参与活动的任意性,维护正常的民主秩序。和平意识和规则意识,缺一不可。
为保证网络民主的真实性,一方面,应完善有关法律法规。2017出台的《中华人民网络安全法》对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做出了一定的法律规范。至此,网民在网络空间随心所欲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从而限制了一些不法分子发布虚假、非法言论,影响政治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加强网络技术建设也刻不容缓。近年来电脑黑客入侵公共电脑系统的事件频发,尤其是不法分子入侵政府电脑系统、散布网络谣言,这不仅是对政治稳定性和网络民主的真实性的极大损害,也是对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极大威胁。加快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培养网络技术人才,加快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能力,也应成为当下网络建设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