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晓芳
【摘要】现阶段我们国家在进行法学教育的时候,还是选择比较落后的方法来开展,案例教学法属于一种新型的实践教学措施,如今在教学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能够看出这种教学方法具备较多的优势,其中民商法学也属于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在进行案例教学的时候,需要设置健全的案例库,确保民商法的教学可以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
【关键词】民商法学;实践教学;案例库
案例教学是比较实用的,能够帮助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思维,如此也能够确保学生对于民商法学具备一个正确的认知。通过设置民商法学案例库,可以更好地进行案例教学,在设置案例库的时候,最开始需要收集相关的案例,而且需要划分案例的种类,正确的进行整理,如此可以给之后的教学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一、构建民商法学案例库的重要程度
(一)民商法案例教学存在的优势
1.民商法案例教学能够促进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
在这个时期学生不仅仅需要借助听来获取相关的知识,而且需要学会自主地应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中案例教学能够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可以确保教师和学生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如此对于民商法学的学习可以发挥更加显著的效果。
2.民商法案例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对于学生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学生能够借助这种思维可以更好地学习法律,处理相关的事物,这对于法律工作人员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案例包括各个案件的事实,在分析以及研究案例之后,学生能够充分掌握对于各个事件的处理,如此能够给学生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在产生问题之后,可以及时地采取措施来進行应对,如此学生也能够保持一个合理的法律思维形式。
3.民商法案例教学有着较高的实用性
现阶段我们国家的高校法学教育实践性是比较强的,其中涉及到了律师以及法检工作人员。如今大部分的研究生主要就是开展理论研究,不过在完成理论之后,也需要进行实践,如此可以看出法学实践教学是比较重要的。传统的教学主要就是讲授相关的理论知识,至于案例教学能够增强理论和社会之间的联系,而且可以增强学生的操作能力以及应对问题的能力。不仅如此,需要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确保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后,能够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传统案例教学存在的不足之处
1.没有正确的处理案例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法学院都开始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虽然具备较多的优势,要是没有正确的进行案例收集以及编辑,就很难发挥一个良好的效果。案例教学是一项基础的内容,高质量的案例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不过大部分高校的案例教学几乎是“随机”的,也就是在进行课堂或知识点教学的时候,选择随机案例进行分析。在这个时期需要更好地传达知识,而且需要做准备工作。在收集这些案例的过程中,通常会发生两件事。其中第一种事情就是,这个案例是虚构的,是为了适应老师讲解的东西而设计的。第二属于真实的内容,但老师在编辑过程中遗漏了很多内容,知识点不够全面。这些以传授知识甚至法律为目的案例研究很难和实际的案例保持一个良好的关系,这样就会影响到之后的司法实践,而且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兴趣,整体的学习效果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2.案例教学时间不够合理
民商法是很多高校在入学之后就设置的课程,其实在这个时间进行过多的案例教学是很不科学的,需要明确的是学生们在学习民商法的时候,或者是在刚刚接触民商法的时候,没有开展合理的学习。大部分的案例包括的知识点是比较多的,尽管经过老师的加工,但是案件也会包括其他的法知识,这就需要学生们对于法学各个学科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而且需要设置一个完善的知识体系,确保可以更加深入地分析案例。所以研究生进行案例教学的时候,需要保障整体的效果。但对于非法学的法律硕士来说,要是刚开始入学就就进行案例教学,就会遇到较多的问题,主要由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没有本科的基础。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况,要选择不同的案例教学来进行教学。
二、案例库存在的优势
(一)对于爱教学的引进
1.传统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们国家的学生接受的教学还是属于一种相对被动的教学方式,也就是教师在讲台上进行讲解,学生在自己的位置上来记录,思考时间较少,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直接灌输相关的知识内容,没有进行创新。其中一部分学生仅仅是为了应对期末考试,而且会选择死记硬背的方法,这样的一种形式,仅仅是可以给学生提供一定的知识理论,很难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这个时期就需要选择合理的方法来联系实践和理论。
2.我国传统法学教学的不足
我国传统教学的不足在于其教授的学生多数难以应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特别是在法学教学方面,对于学习民商法学的学生来说,如果只是被动接受知识,没有实践和分析能力,那么即使是学校里面的佼佼者,在毕业面对职场公共时,也只能被称为与社会脱节的法律人。毕竟书本上的东西是有限的,它也只是前人在自己的经验上总结出来的,不像现实世界内容丰富,不断变化发展。
3.国外案例教学的价值
现阶段案例教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不过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案例教学在细节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例如,在美国,案例教学也被称为苏格拉底教学,也就是学生总结相关的案例研究案例法中存在的各种内容。教授只是提出问题,引导学生一个一个地思考。在德国,实践和案例教学有着一定的联系,在这个时期主要就是由高级助教或教授助理来进行复杂。学生会借助所学的理论知识来研究案例,然后由相关的负责人来进行组织以及系统的总结。虽然案例教学的细节和国家有着一定的联系,但这种教育方法的价值是相同的。通过和传统教学进行比较可以看出,案例教学的价值是非常明显的,能够正确地指导对于法律思维模式的培养和引导,在这个时期也能够借助模拟的方法来应对存在的各种问题。传统的教学具备的优势比较少,主要就是借助发散思维进行分析,对于存在的问题选择合理的案例来进行分析,确保能够发挥一个良好的效果。
(二)教学时期需要促进教师和学生的互动
其中能够把法律划分成两个形式,一个就是书面上的法律,另一个就是和行为相关的法律,其中在进行案例教学的时候,学生需要把学到的各种理论知识和实践进行联系,在这个时期,学生占据主要的位置,需要自主地收集资料信息,在查找资料的时候,需要积极地进行总结,仔细地研究案例的内容,确保能够增强学生的思考能力。教师在这个时期需要正确地进行评价,要是存在错误的情况,就需要及时地采取措施来进行改造,等到全部完毕之后,需要进行总结,对于学生做出评价。能够看出,借助案例教学能够培养出职业能力更强的人才,其中案例教学存在较大的价值,不过需要正确地进行使用,不然就会产生较多的不足之处。
三、对于民商法学案例库的使用
(一)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预习
等到设置完毕案例库,教师需要充分地掌握各个课程选择的案例,其中在案例库里面能够选择相关的案例,之后在上课之前交给相关的学生。因为上课时间比较少,因此需要在开始上课之前进行预习,确保能够掌握案例的相关信息。在预习案例的过程中,教师需要选择合理的案例来讲授民商法学知识,并且需要明确主要就是在课堂中进行使用,不可以让学生预习之后又选择新的案例。学生在进行预习的时候,需要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而且需要把存在的问题一一列举出来,在上课的时候让学生来进行讨论。
(二)教学分析案例
现阶段可以选择的案例能够划分成教学为主要目的的案例和讨论使用的案例,其中教学为主要目的的案例是比较复杂的,而且是相对典型的,学生很难借助讨论来掌握相关的信息。在学习这些案例的时候,需要先掌握相关的法学理论,之后联系这节课程的内容,使其保持一个良好的关系。不过在这个时期,教师不是唯一的主体,教师主要的作用就是进行指导,让学生们进行讨论,教师分析学生的观念,不过不可以和案例教学的理念产生矛盾的情况。在使用教学案例的时候,教师需要指导学生来进行学习,研究案例,掌握存在的各种问题,选择合理的方法来进行应对,而且需要掌握和案例相关的理论,如此可以充分地发挥案例库的教学效果。
(三)在课堂中的讨论
案例需要进行讨论,而且能够显示出法律条文在司法实践中的使用,其中在这个时期也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背景。这部分案例包括较多的观念,比较容易存在争议,如此就需要机械能讨论。案例比较经典的,学生们需要进行更加深入地分析,掌握案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则,在这个时期也选哟增强学生的洞察力,保持一个良好的法律思维。其中在讨论案例的过程中,需要指導学生来根据案例的主题,在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例情况,发表自己的间接,其中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讨论气氛。不过教师也需要进行总结以及整理,确保讨论能够得到一个和合理的结果,不然就很难显示出案例的效果和价值。
四、结束语
法学教育和学生的专业素质以及专业能力有着紧密的联系,案例教学就是为了更好地分析存在的各种经典的案例,如此可以确保学生对于法学知识保持一个良好的认知。其中设置案例库能够显著改善教学质量,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各个方面保持良好的合作,而且需要增强对于案例库维护的重视。最后就是需要确保案例库能够正确的使用在民商法教学过程中,如此也能够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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