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爱勇
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正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农民工总量达2.88亿多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51.5%[1]。这个生活在城市与农村“夹缝”中的年轻群体是学界重要的研究对象。既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把新生代农民工放置于“从群体特征到城市融入”的谱系中,大多关注他们的就业、收入、婚恋、市民化等问题。相对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群体高消费问题未受到足够重视,从伦理学视角对新生代农民工高消费进行深层次探讨更为少见。本文立足于现实,结合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方法,界定高消费的伦理内涵,梳理出新生代农民工高消费的特征,分析新生代农民工高消费的伦理成因并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伦理路径。
当前,中国社会存在高消费现象。“高消费”一般是指超出自身正常需要的过度消费或超前消费。高消费不仅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也是一种社会道德现象。高消费不仅关涉促进生产、消费升级等经济问题,也是一种消费价值观念的呈现,关涉社会伦理问题。从伦理学视角看,“高消费”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消费观念上看,高消费意味着奢侈与浪费。与传统崇尚节俭、反对奢侈的消费观念不同,如今,高消费社会将节俭视为吝啬、将奢侈视为个人能力、身份等的象征;(2)从消费内容来看,高消费主要致力于物质商品的过度追求。高消费意味着远远超出过一种美好生活所需的限度,甚至达到了欲壑难填的地步;(3)造成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加剧人与自然的矛盾。高消费表明消费主体对物的过度占有,必然造成对自然界的过度攫取,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可以说,高消费也是致使当前社会“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排放”(卢风先生语)之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原因,是致使当前严峻的生态危机的重要因素;(4)高消费是一种盲目和冲动的消费行为,缺少节制和审慎的行为原则。在高消费行为中,人们不再秉持节制原则,不考虑行为的直接和未来的后果,不计算可能面临的风险,这在年轻人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就现在而言,它(指高消费)意味着以年轻人为对象的消费品的实际消费水平(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与收入的多少是不相称的。就未来情况而言,它意味着这代人将有着强烈的推动力去追求一种与收入不成比例的个人高消费水平”[2](P56)。无论是从当前,还是从未来的视界来看,高消费都是收支不匹配、两者不平衡的样态。而缺乏节制和审慎的原则是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和最显见的后果。总的来说,从消费观念上的奢侈与浪费、消费内容上对物质商品的过度追求、消费过程中对自然的过度消耗以及缺乏节制和审慎的行为原则等来看,高消费行为都不具有正当性,是一种非理性消费。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高消费问题也愈发明显。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状况,已有研究多数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消费的去传统化、消费个性化、消费结构、消费心理、信用卡使用等议题[3]。为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状况进行深入研究,笔者特意选取了在浙江省工作的30位有代表性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深入访谈,重点关注其收入、消费内容以及收支比例等问题。此次调查选取了分布在浙江省内杭州、嘉兴、温州等地区的有代表性的新生代农民工,包括从事工人、服务员、驾驶员、淘宝店店主、理发师、金融从业人员等。据笔者调查结果显示:(1)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且收入不稳定;(2)消费内容上,绝大部分为物质消费,包括手机、服饰、化妆品、住房、私家车等,呈现物质化、时尚化、品牌化;(3)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现象严重,提前消费居多。具体而言,他们月收入大体在2800~10000元不等,平均月收入在3600元左右;60%的人注重购买品牌商品;53.3%的人参与借贷购买住房或私家车,43.3%的人依赖于父母帮忙支付房贷、车贷或抚养孩子费用,13.3%的人是“月光族”或接近“月光族”等。
结合已有成果发现,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其消费具有如下四个特征:(1)消费内容上以物质商品为主,精神消费占比较低,体现消费的物质化、时尚化特征。物质消费上既有品牌手机、时尚服饰、高档化妆品等快速消费品,也有私家车、商品房等耐用消费品。(2)注重商品的符号价值,体现符号化特征。与父辈注重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他们更为注重商品的符号价值,炫耀性消费较为普遍。(3)消费行为不够审慎,缺少节制原则,具有超前化特征。大量存在的“月光族”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审慎消费、理性消费的思考,提前消费较多。(4)消费目的的利己性。他们的消费行为以满足个人使用为主,缺少对家庭需求的关注。总的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行为呈现物质化、时尚化、符号化、超前化、利己化等特征,存在高消费现象。
高消费虽然是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消费观念的转变是迅速和剧烈的,高消费行为的产生有其自身的伦理因素。其伦理成因主要源于国家、社会、家庭三个层面。
国家相关政策与措施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自由流动和城市就业创造了可能与条件,同时,制度不平等也为新生代农民工的高消费埋下了“隐患”。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前进,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加大,自1984年始,党和国家出台了系列鼓励农村劳动力流动、自主择业等相关政策,引导农村人口有序流向城市并实现自由择业。此类政策与措施的推行与实施,有利于年轻的农村劳动力打破限制,实现自由流动,为自主消费创造了前提条件。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曾将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概括为“流动”,并强调社会的流动性则赋予了社会个体更多的自主可能性[4](P189-198)。“流动”使新生代农民工自主性增强,包括工作更加自主,消费自主成为可能。
然而,制度上的安排并非完善。正是制度上的不平等致使新生代农民工容易掉入高消费的“陷阱”。一方面,鼓励消费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快他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刺激他们提前消费。在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的需求下,各种鼓励消费的宣传扑面而来,各种刺激消费的措施应运而生。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分期付款、信用卡制度推动他们提前消费或高消费。如信用卡的办理需要满足工作的稳定性、收入的可持续性等条件,以确保办理人有还款能力。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办理信用卡业务并不困难,相当数量的年轻农民工都在使用信用卡。据调查,国内某一地区18.8%的新生代农民工使用过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78.1%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周围朋友在使用信用卡消费[5]。实际上,信用卡申请的便捷和低门槛,分期付款等支付方式都为新生代农民工的高消费打开了方便之门,刺激了他们的消费意愿,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可以提前消费、透支消费。当然,这同样离不开制度许可范围内的商业操作、媒体宣传和高消费观念的合理性预设与引导等。
另一方面,城乡二元制度客观上增加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支出。受惠于国家的制度安排,新生代农民工不受户籍限制,可以在城市中自由流动、自谋出路,为其经济独立提供了保障,为消费自主提供了可能。但是,城乡二元制度也增加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生活成本。
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和城镇市民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被合法地区别对待。尽管他们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鼓励农民到城市工作,但又不鼓励他们留在城市。地方政府不愿意为农民工提供住房、教育、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等集体消费”[6]。不能同等享受社会福利待遇,意味着他们多承担城市集体消费内容,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消费支出。
可以说,国家通过相关政策和措施为新生代农民工自由流动、经济独立、消费自主等打开方便之门,同时,又在制度层面为新生代农民工关上了另外一扇“平等之门”。鼓励消费的政策和措施改变了他们的消费观念,刺激了他们的消费意愿,城乡二元制又加重了他们的消费负担。可以说,制度上的不平等为这个年轻群体埋下了高消费的隐患。
新生代农民工的高消费与社会认同息息相关。社会认同主要是指不同社会群体通过类化、认同和比较的过程,试图在自己所属的社会阶层中寻求归属感和安全感,并找到自身的优劣、地位和声誉,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尊严[7]。从伦理学视角来看,这种社会认同的实质是主观价值和意义的建构。马克斯·韦伯认为,人的行动是被个体赋予某种主观“意义”的人类行为[8](P18),亦如其他学者说:“认同作为有目的的‘行动’,其本身是具有价值与意义的‘人的存在’形态”[9]。认同是一种建构主观意义的行为,是行为主体道德心理上的共同需要或诉求的反映。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试图通过社会认同建构与城镇市民或朋辈群体寻求存在感、归属感,共享人格尊严、社会价值等“意义”。
社会认同往往需要一定的载体才能实现。新生代农民工试图通过商品的符号价值实现社会认同,建构主观意义。这离不开当前盛行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影响,两者共同之处在于对于商品的无限追捧与永不满足。这源于商品被赋予的价值和意义,即商品的“符号价值”。广告“一跃成为符号消费对象和意义承载中介,在能指与所指的滑动游戏中,发挥语义转移和逻辑强调的巨大功能”[10]。不同的商品、不同级别的“服务”消费都具有不同的符号价值,是彰显个体身份、地位、能力等的重要方式。这种注重商品符号价值的消费就是“符号消费”,而符号消费的实质就是“炫耀性消费”。凡勃伦认为出于“竞赛”、在于为自己获得“荣誉”的消费,就是一种“炫耀”。炫耀的背后,是对他者的“歧视”[11](P22,59)。这种主观上出于“竞赛”、为了“荣誉”的消费就是“炫耀性消费”,是超出本身正常需求的“高消费”。
可见,在社会层面,新生代农民工基于城镇市民或朋辈群体中的社会认同而进行主观性的意义建构,表达自身个体尊严和社会价值等的诉求,这种意义建构具有主动性、积极性。但是,建立在商品的符号价值的炫耀性消费之意义建构的方式,表明他们过多关注“承载物”的外在样态,忽视人的内在向度,显示其意义建构具有表象性、肤浅性。
与父辈从家庭整体出发的利他主义消费相比,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主要是从自己喜好出发,突显自我意识和个性化,消费利己性增强。
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家庭消费利他主义衰退。在消费领域,长期以来中国传统家庭一直表现出较强的利他主义倾向。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传统中国农业产出低下造成的。在此生产条件下,唯有家庭成员团结协作,将家庭打造成一个集生产、消费于一体的功能单位才能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机会。另外,家庭消费利他主义还与中国传统社会伦理紧密相关。传统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每个社会成员对“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承担不同的义务,包括在经济上的互帮互助:“在经济上皆彼此顾恤,互相负责;有不然者,群指目以为不义”[12](P76-80)。这也是传统中国家庭消费利他主义存在的合理性基础。尽管老一代农民工从事城市中最脏、最苦、最累的活,但他们外出打工的目的就是养家糊口,尽可能地满足家庭整体需求。勤俭节约是他们多数人的伦理共识,家庭消费利他主义是他们的消费习惯。
与父辈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消费利他主义出现衰退。这与他们家庭经济情况改善有关。当前,农村家庭经济情况有了较大改善,改变了以往生活拮据、物资短缺的局面,新生代农民工家庭经济负担自行减轻。如有学者对河南省18个省辖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28.2%的人根本不往家寄钱,或者家里不需要他们寄钱;一年平均给家里500-1000元的占21.9%,平均给家里寄1001—2000元的占14.5%,也有20.3%的人平均给家里寄钱4000元以上[13](P183)。从新生代农民工往家里汇款的金额和人数占比来看,在家庭经济方面,他们的角色功能降低,经济负担不大,自己务工的收入可自由支配,同时也意味着家庭消费利他主义的衰退。
另一方面,消费利己主义的兴起与家庭消费利他主义衰退是并行不悖的,家庭消费利他主义衰退的同时,消费利己主义逐渐得到认同。这源于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
与老一代农民工挣钱的目的是养家糊口不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城市工作和生活是他们提高自身技能、改善生活方式、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会。当老一代农民工秉持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愿意为家庭成员而俭省自身消费时,新生代农民工则呈现出为了自身发展而消费、按照自己的意愿消费等利己性。
实际上,无论是家庭消费利他主义的衰退还是消费利己主义的兴起,都受到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个人主义价值观必将伴随集体意识的淡薄和个体性的高扬,最终造成“道德失范”。正如社会学家涂尔干对现代社会分工所带来的个体膨胀、集体意识的缺失而感到忧心忡忡,并认为现代社会最大的威胁在于集体意识的缺失以及由此而引发的“道德失范”[14](P312-332)。当年轻的农民工群体不从家庭整体出发去消费,而是过度关注个性化消费或消费的个体性时,这种因集体意识的淡薄以及过度放大个体的价值和尊严的行为必将陷入“自私自利”的窠臼,由此引发“道德失范”。
新生代农民工高消费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其消费观念的改变,厘清物质与幸福的关系、规避消费风险、形成绿色消费是重要的可能性出路。
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性的,最终都指向幸福的终极目标,新生代农民工高消费行为无不如此。但是,通过消费是否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或者说,他们通过物质是否实现了幸福的目标呢?
实际上,物质并不增强人的幸福。消费或高消费带来的是物质化、短暂化、表象化之快乐感。快乐属于感官体验,是波动变化、稍纵即逝的情绪。“关于物质主义与个人幸福的研究,包括从消费者行为、心理学、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发现,‘物质主义与积极情绪、幸福、自尊、自我实现、主观幸福感、生活质量及生活满意度呈负相关’”[15](P96)。物质的满足不仅不能带来个人幸福,而且“呈负相关”。因为物质主义,或者说,伴随着消费主义的物质主义混淆了物质与精神的区别、混淆了物质追求与人生意义区别,也掩盖了幸福、人生意义的真正内涵。
真正的幸福一定具有超越物质的内容。幸福不仅有物质层面的需求,还要有超越性的需求。“人的幸福感依赖于他对人生意义的理解……我们不能把幸福简单地等同于快乐,幸福人生包含着快乐,也包括痛苦、烦恼、寂寞等其他感受,只有快乐而没有其他感受的人生是不可想象的。”[16](P82)可以说,人生的意义并不在于物质财富,而在于精神的内在超越。孔子所强调的“孔颜之乐”便是如此,这也是传统儒家所积极追寻的目标。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厘正物质与幸福的关系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他们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容易受他人和外在环境的影响,同时又缺乏对于人生意义的理解,缺乏对幸福的正确认识,在物质与幸福关系问题上容易产生误解和偏差。为了避免因物质而消费、因消费而幸福的错误观念,新生代农民工需要重新厘清物质与幸福的关系。
只有物质不能带来幸福,提前消费行为本身也带不来幸福。20世纪以美国学者弗兰克为代表的一些社会学家对于提前消费与幸福的关系问题进行过系统研究和论述,认为“先行消费”(即提前消费)引起社会心理问题。他们针对出于资本目的而鼓励消费的种种手段进行了详细剖析,认为“先行消费”并不能增加人们的心理满足感和幸福感,而且还会引发心理问题[17](P109)。为了满足各种需要包括物质需要的提前消费或高消费不仅不带来幸福,而且还会产生负面作用。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年轻的农民工同样面临多种风险。首先,他们面临一定的生存风险。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境况并不十分令人满意,“‘短工化’‘流动性’成为了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状态的又一种写照”[18]。因为临时性、流动性的工作性质,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随时会面临失业困境,在个体化变局中存在较大的生存风险。
其次,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债务风险也十分严峻。相对于老一代农民工在消费上的保守与勤俭节约,新生代农民工注重符号价值消费,买车买房购买品牌商品等,注重“品质”与“享受”。尽管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在多数情况下并不足以为其消费买单,但分期付款、信用卡等为其高消费提供了条件,也使得年轻的农民工增加了债务杠杆。债务风险成为年轻农民工要面对的重要风险。
另外,遇到天灾人祸,高消费致使抵抗意外风险的能力急剧下降。风险社会加剧了人们生活的各种不确定性。无论是生存风险、债务风险,还是意外风险,都与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行为紧密相关,又可以归属于消费风险。对年轻的农民工而言,消费风险意识的增强、消费风险的规避、抗风险能力的提升不仅依赖于经济能力的提升,还在于避免高消费行为,防患于未然。
绿色消费是解决高消费问题的最佳落脚点。绿色消费是一种“负责任的消费”,是指在消费领域,从生态整体主义视角出发进行消费,摒弃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原则[19]。高消费意味着对于物的无限追求,而这个有限的蓝色星球如何承载起人们无止境的消费欲望呢?“绿色消费”是人类必然的选择。
基于权责一致原则,个人有自由消费的权利,但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是在社会中进行的,个人消费自由又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为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20](P199)。在消费问题上,人们最根本的、最长远的责任是对自然的伦理担当,肩负消费责任,走向绿色消费。
为此,对于年轻的农民工而言,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继承和发扬传统节俭美德,这是回归大自然的第一步,是人与自然能否和谐相处的前提;(2)从物质追求走向精神追求,缓解对自然界的过度索取与破坏;(3)敬畏自然,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情愫,促使消费行为返朴归真,实现关爱自然。如此,才能形成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直至“绿色消费”,才能肩负起对自然的伦理责任。
“绿色消费”是一种“负责任的消费”,也是一种生态消费,既是人们消费自由又是肩负对自然的伦理责任的体现,是个人生态思维的自觉自愿。作为人口多、基数大的年轻农民工群体,他们绿色消费观的形成,进行绿色消费,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将会起到较大的改善作用,有利于缓解当前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
高消费的问题不仅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问题,也是中国社会当前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是亟需厘正的社会伦理问题。从伦理学视角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高消费是制度上的不平等、基于社会认同的意义建构、家庭中消费利己性增强与利他性衰退等因素造成的,年轻的农民工只有形成“绿色消费观”,进行“绿色消费”,才能避免高消费带来的困境和风险。
然而,一般来说,收入主导消费,尽管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有了更多的职业选择和不断提高的收入,但其收入普遍偏低是存在的事实。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5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农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1]“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比上年增加8143元,名义增长11.0%。”[21]两组数据对比可见,2018年,无论从平均收入还是收入增速来看,农民工包括新生代农民工与相当数量的城镇市民差距较大。如何从根本上增加收入与降低消费,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绿色消费,都有待于制度方面的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