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黎明
1600年5月19日利玛窦一行从南京出发北上,1601年1月24日抵达北京,历时八个多月,中间颇多波折。早在进入中国之前,罗明坚(Michele Ruggieri, 1543—1607)即遐想进入中国首都,①1577年9月13日,罗明坚神父与罗道夫·阿桂维瓦(Rodolfo Acquaviva, 1550—1583)神父、巴范济(Francesco Passio,1554—1612)神父以及当时尚是修士的利玛窦同船抵达果阿;某日他们在一棵棕榈树下休息,罗明坚畅想进入中国并进入北京(Quella corte)传教,利玛窦将以数学家的身份成为他的助手,罗明坚本人的身份则是法学家,罗道夫·阿桂维瓦是神学家,巴范济则是哲学家。由于中国当时大门紧闭,这一切似乎是海市蜃楼,罗明坚自己说完后也忍俊不禁,但罗道夫·阿桂维瓦纠正说,不必发笑,未来将一如所言。Michele Ruggieri, Additioni, ARSI, Jap.Sin. 101 I, M.Ruggiero Relationes 1577—1591, ff.83—83v.而对于利玛窦本人而言,进入北京无异美梦成真。②1595年夏利玛窦从南京前往南昌时曾做一梦,梦见成功进入北京城并定居;Pasquale M.D’Elia ed., Fonti Ricciane:documenti originali concernenti Matteo Ricci e la storia delle prime relazioni tra l’Europa e la Cina, 1579—1615 (以下简称Fonti Ricciane ). Roma: Libreria dello Stato, 1942—1949 I, pp.335—336; Matteo Ricci, Lettere, 1580—1609 (以下简称Lettere).Macerata: Quaderni Quodlibet, 2001, p.290.令人遗憾的是,利玛窦本人关于此行的书信遗失殆尽,学界所知唯有其晚年回忆录中的相关记载。至于罗马耶稣会档案馆所藏《1600年利玛窦神父进京报告》(Relazione dell’Entrata del P.Ricci nella Corte di Pachino 1600,下文简称“《1600年进京报告》”),③ARSI, Jap.Sin.126, Sinae Relationes Memorialia, 1583—1735, ff.5—8.德礼贤(Pasquale d’Elia, 1890—1963)曾予以注意并使用,并称之为“1601年一封中国来信的抄本(copia di una lettera scritta dalla Cina nel 1601)”④Fonti Ricciane, II, p.120, n.3.或“同时代的抄本(copia coeva)”⑤Fonti Ricciane, II, p.102, n.3.,但没有说明其作者,显然没有将之当作利玛窦的作品;事实上,在其所列参考书目中,德礼贤将该报告排除在利玛窦著述之外。⑥Fonti Ricciane, I, p.CLXII.本文试图证明,《1600年进京报告》的作者正是利玛窦,而且该报告史料价值甚高,可以补充并修正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中的相关记载,应该编入利玛窦西文著作集。
1600年5月19日,利玛窦神父与庞迪我神父(Diego de Pantoja,1571—1618)以及钟鸣仁(Fernandez Sébastian,1562—1621)修士从南京出发,前往皇帝所在地北京。利神父携带着南京官员、天主教徒和友人给北京官员的推荐信,向他们提及外国人前往一事。利神父持有一位官员颁发的通行证,①这位官员当为科吏祝世禄,字石林,利玛窦拼写为Cioscelin(祝石林)。他对利玛窦此次北上之行起了关键作用(Fonti Ricciane, II, p.101),其《环碧斋诗》卷三有诗《赠利玛窦》(祝石林:《环碧斋诗》,《四库丛书存目》,集部,第9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149页),当为南京临别赠诗。内称神父们与一个熟悉中国的太监乘舟同行;他对该太监许以重诺。②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中,该太监的名字为Leupusie,中文姓名待考。他们启航的河流是全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③指长江,又称扬子江,利玛窦晚年回忆录写为Iantio; Fonti Ricciane, I, p.348, 351.盛产鱼类,有些地方非常宽阔,以致不见河岸,虽然它与大海相隔100里格④1里格等于5557米。。从这条河进入另外一条人工运河,直至一条自然河流的出口,全长105里格,许多船舶航行其中;河流狭窄,需要缓慢航行,特别是在给皇帝纳税的众多闸关,不得不停滞。但是,我们的神父们没有遇到大的困难,因为如同付以小费,陪同我们的太监告诉当地官员,同行的外国人给皇帝进献非常漂亮的贡品;这一计划十分成功,如愿以偿,官员们想看到新奇物品并与利神父交谈,他们听闻利神父在中国各地的名气,所以在他所到之处,他们都非常客气地前来拜见,并根据习惯给他赠送礼物。
神父们到达与南直隶交界的徐州城,这是山东省的开端,一位大官前去拜访他们。利神父给他出示了进贡给皇帝的救世主像,并在这个场合给他解释了我们神圣信仰的某些奥秘。为此,他显得非常热情,劝说利神父对皇帝说同样的话,恳求皇帝不再加重国家的赋税,并且在告辞时赠送了莫名其妙的物品;他次日又来拜访利神父,看到利神父的同伴后询问神父是否在家,听说利神父生病后,还是要求拜访,而在获知其病症后,他派人回家取来一种膏药,他本人则如同耶稣会一名修士,对病人嘘寒问暖。他不满足于此,在神父们离开后,派遣一个仆人跟随两里格,以便神父们一旦遇到麻烦,可以亮出他的名字。
到达同一省的济宁城后,利神父下船拜访一位官员朋友,其人深受世人敬重,因为他抛弃了世俗世界,剃光头发,隐退而潜心研究中国的学问。⑤李贽与利玛窦在南京交往密切,有诗相赠;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对他俩的交往有较多的描写;Fonti Ricciane, II,pp.65—68.这位官员将神父们到来的消息告诉了都堂,相同于一省总督。⑥利玛窦晚年回忆录写为Leusintum,德礼贤考为刘东星,时任漕运总督;Fonti Ricciane, II, p.103, n.3.总督非常客气和亲热地前来拜访神父们,看到利神父手持的祈祷书上的一幅救世主像后,谦逊地向他询问;他邀请利神父与之共餐,并与那位削发官员一起,给予利神父北京之行的书信和信息,以便使之更容易达到目的。⑦根据利玛窦晚年回忆录,刘东星和李贽为利玛窦另写一奏本,并给北京官员写了其他一些书信;Fonti Ricciane, II, p.103.
伴随着诸如此类的友谊,神父们抵达山东省大城临清。⑧根据熊三拔(Sabatino De Ursis,1575—1620),利玛窦一行到达临清的日期为7月3日(aos 3 de Julho); Sabatino De Ursis, Mattheus Ricci S.J., Relação escripta pelo seu Companneiro P.Sabationo De Ursis S.J., Roma, 1910, p.39.关于利玛窦从南京出发的时间,熊三拔则写为5月18日(aos 18 de Mayo)。Ibid., p.39.主管皇家钞关的是一个非常贪婪的宦官,一如中国多数这类人。他们是粗俗的贱民,因无法维生而被亲戚变身为太监,后来则非常傲慢。他们为皇帝服务,皇帝对他们委以重任,并促使他们给他送去更多的钱财。这位太监名叫马公,⑨“Maccone”的中文对应词为“马公”,似为尊称。利玛窦晚年回忆录直呼其名“马堂(Mathan)”。非常贪婪。有鉴于此,与神父们同行的太监去看望他时,为了成功通行而表示随行的外国人携带了进贡给皇帝的非常丰富的贡品。他更火上浇油地补充说,他相信外国人携带了许多宝石,并善于造银术,而银子则是中国人非常重视的金属。一闻此言,马公立即乘坐一艘非常漂亮的大船,亲自前往神父处观看贡品,他让人将贡品搬到自己的船上,而在神父解释画像后,他显得非常惊讶。马公热烈欢迎他们,并给他们的同伴免除了原本该付的关税;他让人将贡品运到他的船上并亲自押船,同时承担将此事报告给朝廷的任务。进入临清城后,他给神父们提供米、酒、木料等。利神父回访马公,马公请他及其同伴用餐,并给朝廷上奏,①根据澳门学院院长李玛诺(Emanuel Dias Senio, 1559—1639)1601年1月17日致总会长阿桂维瓦函,第一次上奏时间为圣劳楞佐日(Dia de S.Laurentio),即8月10日;同函中提及利玛窦9月2日(dos de Setrembre)从天津写信给他(ARSI,Jap.Sin. 14 I, f.44v),故利玛窦到达天津的日期肯定在9月2日之前。Fonti Ricciane, II, p.113, n.6.说明外国人如何前来进贡,且已安顿好,因此一切将顺利进行。
此后,为了更加安全,马公将神父们送到临清的一个城堡;②原稿写为una fortezza di Linsino,意为“临清的一个城堡”或“临清卫”。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纠正为la fortezza di Tienzim(天津卫)或Tienzino(天津);Fonti Ricciane, II, pp.112—113.熊三拔写为Tien cin-gui(天津卫);Sabatino De Ursis, op.cit., p.41.该城堡非常重要,距离北京两天的路程,距离大海一天的路程;马公派遣了四个仆人与他们同行,因为河中船满为患,他们为神父们开道,以通行无阻。八天之后马公来到这里,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离北京更近,可以给进贡一事加温。宫廷的答复终于来了,③根据德礼贤的研究,答复的时间大约在9月15日;Fonti Ricciane, II, p.113, n.9.皇帝将一切交给马公办理,马公召集当地身穿绯袍的官员宣诏。④关于官员服装的颜色,此处写为“di scarlatto”(绯红的,猩红的),即明代官员所穿绯袍。由于第一次奏本未列贡品清单,所以皇帝下诏再进奏疏,其中要详细写明每样物件,因此马公让利神父注明所携之物。利神父列出三幅画像,两大一小;两架自鸣钟,一大一小;两枚三棱镜。⑤关于贡品情况,参见Fonti Ricciane, II, pp.123—124, n.4。马公读后开始原形毕露,要求利神父在清单上加上宝石。利神父回答说,他没有携带宝石,而因为这是不要报酬的自愿进贡,所以即使携带,他也不必被迫献出。无论如何,为了让马公离开,利神父对他出示了其他一些小玩意,官员们选择了最值得进贡的物品,如一架琴、一本烫金经书、《万国图志》⑥此处意大利文为il teatro del Mondo,晚年回忆录写为un Theatrum Orbis,即奥特里乌斯(Abraham Ortelius,1527—1598)所著《世界图志》(Theatrum Orbis Terratrum);利玛窦称赞此书“装订精美,封面烫金”;Fonti Ricciane, II, p.114.以及其他数学书籍,它们均被带到马公的官邸。为了弥补这种失礼,马公邀请神父们和一位大官去他那里一同进餐。⑦此人当为利玛窦晚年回忆录所记天津卫兵备道(Pinpitao),姓名待考;Fonti Ricciane, II, p.115.
夏天就这样过去了,对于第二个奏疏,宫廷没有任何答复。更让神父们痛苦的是,马公在原先的四个仆人之外,又增加了两个仆人,以防止他们逃跑。马公即将返回临清,他让人通知神父们,并把他们转移到城堡内的一座偶像庙宇里,神父们遂正式地处于日夜由士兵守卫的“牢狱”之中。几天后,马公让人送回画像和大自鸣钟,其余的物品交由一些官员保存。次日,马公率领一队士兵进入神父们的房间,并抱怨利神父有珍贵的物品而不愿展示;利神父矢口否认,马公遂让士兵带走所有的东西,并查看所有的细小物品,孜孜不倦,无一遗漏,包括一枚布满圣人遗物的十字架。马公离去后有望给皇帝再上奏疏,这让神父们稍感安慰;但一个月后他们得知,马公没有这样做,而是决定千方百计刁难他们,并编造了许多谎言,称他们是巫师,试图用一种巫术杀害皇帝(因为他在一个箱子里看到一个涂满鲜血的十字架),⑧利玛窦在晚年回忆录中写道,马堂发现了一个耶稣受难像,耶稣被钉在木制十字架上,鲜血淋淋,于是吼叫:“这是巫术,你们想用来杀害皇上,好人不行巫术。”Fonti Ricciane, II, p.115.而且他发现了造银的工具,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无法让他平息下来。
冬天来了,河面结冰,面对巨大的困境,利玛窦神父决定派遣钟鸣仁修士携带官员朋友为此行而写的书信前往北京。该修士担心马公杀害神父们,于是提出如果返回时发现他们死亡,他将到马公那里声明自己是他们的伙伴,以便不失去这个光荣的死亡机会。其他世俗的伙伴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愿。感谢天主,就在钟鸣仁旅行途中,皇帝想起马公呈上的第二个奏疏,遂询问自鸣钟的下落。①Fonti Ricciane, II, p.121.在获知神父们所在地消息后,皇帝下诏让他们进京。神父们得到通知,所有物品均完璧归赵。到达北京后,②根据熊三拔,万历皇帝的谕旨于1601年1月8日(aos 8 de Janeiro)下达,利玛窦一行1月24日(aos 24 de Janeiro)到达北京;Sabatino De Ursis, op.cit., p.43; Fonti Ricciane, II, p.120, n.3.神父们将所有贡品送到宫廷,皇帝非常喜爱,非常珍惜,将之存放内府。与此同时,由于礼部一个大官的所谓运作,③根据利玛窦晚年回忆录,礼部官员为Zaihiutai(Fonti Ricciane, II, p.136),即蔡虚台(献臣)。参见宋黎明:《神父的新装——利玛窦在中国(1582-1610)》,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60页,注3。神父们被逐出宫廷,遣送到一个与花园相连的破房子里,④利玛窦晚年回忆录写为Castello de Forastieri(外国人城堡),德礼贤考为四夷馆(Fonti Ricciane, II, p.138),林金水纠正为会同馆(林金水:《利玛窦与中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94页)。不能外出。最后由于一些官员朋友的干预,神父们在京城获得自由,从而可以更方便地展开工作。⑤根据庞迪我,利玛窦一行进京1个月后(un mes continuo)进入会同馆,即2月25日之后。熊三拔写明入住时间为5月28日(comecaram a morar nellas aos 28 de Mayo)。Sabatino De Ursis, op.cit., p.45.
《1600年进京报告》线索与利玛窦晚年回忆录基本吻合,但其中一些消息,如利玛窦在徐州与一个官员的交往,马堂在天津搜查“造银工具”等,未载于利玛窦晚年回忆录,非后人或旁人所能杜撰。此外,《1600年进京报告》的个别细节比利玛窦晚年回忆录更加准确,如关于从南京出发的时间,该报告写为1600年5月19日,而利玛窦晚年回忆录则写为5月18日。⑥Fonti Ricciane, II, p.102.根据德礼贤的研究,该报告的日期准确无误;为此,他列举了两个旁证:澳门学院院长李玛诺在1601年1月17日给总会长阿桂维瓦(Claudio Aqcuaviva,1543—1615)写道:“1600年5月19日(En desanueve de mayo de seixiento),利玛窦写信给我说,他于同日从南京出发前往北京,同行者有庞迪我神父和钟鸣仁修士,南京寓所托付给郭居静和罗如望神父(los Padres Lazaro Catanio y Iuan Rocha)。”李玛诺接班人卡瓦里奥(Valentino Carvaglio,1559—1630)致阿桂维瓦的一封信函上,总会长的一名秘书批注:“利玛窦神父从南京到北京的出发日期为5月19日(ai 19 di maggio del 1600)。”⑦Fonti Ricciane, II, p.102, n.3.可以补充的是,卡瓦里奥所撰《1601年中国年信》(Anua da China del 601)中,利玛窦离开南京的日期也写为“1600年5月19日”(disanove de Mayo del 600)。ARSI, Jap.Sin.121, f.7.据此可以推断,《1600年进京报告》的作者,必为这次北京之行的当事人之一。
1600年北京之行的主要人物有三个,即利玛窦神父、庞迪我神父和钟鸣仁修士。钟鸣仁修士是广东新会人,在澳门入教,后至韶州从利玛窦传教。1596年他在韶州负枷受伤并被逐。后至杭州又被告发而入狱,利玛窦将之救出,1600年随同入京。1615年南京教案中受刑讯,几乎被放逐关外为奴,1622年逝世于杭州,享年六十。⑧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64—65页。钟鸣仁懂中文和葡萄牙文,也略知拉丁文,但似乎从未学习过意大利文。他在三人之中地位最低,作为修士,上面有利玛窦和庞迪我两个神父,进京报告书轮不到他来写,何况他似乎很少动笔,没有任何文字传世。因此,钟鸣仁修士可以轻易地被排除在外。
与钟鸣仁修士相比,庞迪我神父为《1600年进京报告》作者的可能性较大。他是西班牙籍耶稣会士,1599年抵澳门,随后至南京,1600年5月随利玛窦进京,1618年1月逝世于澳门。他进入中国时间不长,还不懂汉语,刘太监(Leupusie)离开临清时将自己在南京购买的一男孩相赠,这个小孩遂成为庞迪我的中文老师。⑨Fonti Ricciane, II, p.111.根据巴托利(Daniello Bartoli,1608—1685)的记载,除了这个12岁的孩子,利玛窦还花三四两银子(tre in quattro scudi)购买了另一男孩;Daniello Bartoli, Dell’Istoria della Compagnia de Gesu, La Cina, Terza parte dell’Asia, Libro Secondo, Ancona, 1843, p.200.庞迪我是利玛窦的助手,而助手通常不会越权撰写如此重要的报告,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利玛窦因病不能执笔。但除了在徐州一度身体不适,利玛窦在整个旅行途中精力充沛,进入北京后也没有生病的记录。事实上,在利玛窦在世期间,有关北京的情况均由利玛窦向上司汇报,庞迪我不着一字。现存庞迪我用西文撰写的一份资料,是1602年致托雷多(Toledo)省会长古斯曼(Luys de Guzmã)的西班牙文长函,题为《几个耶稣会神父进入中国及其在同一国家遇到的特殊情况和看到的引人注目的事物之报告》,①Diego de Pantoja, Relación de la entrada de algunos padres de la Compañía de Jesús en la China, y particulares sucesos que tuvieron y de cosas notables que vieron en el mismo reino,Seville, 1605.这一报告的转写本由张铠先生提供,特此感谢。其中叙述了北京之行,许多细节与《1600年进京报告》不符。例如,关于从南京启程的日期,《1600年进京报告》写为5月19日,庞迪我写为5月20日(los veynte de Mayo);关于马堂首次到达天津的时间,《1600年进京报告》写为利玛窦到达的八天之后,而庞迪我则写为十五天之后(passados quinze dias);关于皇帝回复第一次奏本的时间,《1600年进京报告》称在一个月之后,而庞迪我则称为三个月之后(tres meses)。②Fonti Ricciane, II, p.113,n.8, 9.这些差异足以说明,庞迪我不是《1600年进京报告》的作者。
排除钟鸣仁修士和庞迪我神父之后,《1600年进京报告》的作者便只剩下利玛窦神父。利玛窦既是中国传教团团长,又是这次旅行的主角,理应由他撰写进京报告。一些迹象表明,利玛窦喜欢与上司联络沟通,1583年2月13日利玛窦从澳门致函总会长阿桂维瓦,开头解释说,他觉得罗明坚和巴范济没有给总会长写信,因为他们可能以为前往菲律宾的船不会这么快启航,所以自己来汇报中国传教的近况。③Matteo Ricci, Lettere, p.51.真实的情况是,一周之前,罗明坚已经在肇庆给总会长写了一函。④Tacchi Venturi ed., Opere storiche del P.Matteo Ricci S.I..Macerata: F.Giorgetti, 1911—1913, II, pp.410—419.本来属于他人向上司汇报的机会,利玛窦尚见缝插针,而在自己权限内的机会,尤其是关于进入北京这样的重大事件,他自当仁不让。利玛窦是进京三人中唯一的意大利人,其现存西文著述大都用意大利文写作,而《1600年进京报告》正是意大利文。因此,《1600年进京报告》的作者当为利玛窦。
但是,为了确认《1600年进京报告》是利玛窦的作品,需要澄清一些疑点。《1600年进京报告》是一抄件,非利玛窦笔迹。抄件固然对判断作者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并非至关重要,因为现有利玛窦不少西文书信仅存抄件,有些作品甚至连抄件也不存,而仅有印刷品,如1602年9月2日利玛窦致龙华民(Nicola Longobardo,1565—1655)短函系摘自1603年的一封年信。⑤Lettera annua di Giappone del MDCIII scritta dal p.Gabriel de Matos al R.P.Claudio Aqcuaviva Generale della Compagnia di Gesu, con una della Cina e delle Molucche, Roma, Zanetti, 1605, p.140.因此,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无论是抄件还是印刷品,均可归入利玛窦的名下。然而,纵观利玛窦西文著述,除了晚年回忆录,其余均为书信,而《1600年进京报告》为一例外。当然,书信和报告之间并无严格区别,汾屠立(Pietro Tacchi Venturi,1861—1956)指出,利玛窦每年寄往欧洲“书信形式的报告(le relationi alla maniera di lettere)”,⑥Opere storiche del P.Matteo Ricci S.I., II, Prolegomeni, p.XXXIV.而如前所述,德礼贤将《1600年进京报告》当作一封书信。事实上,利玛窦本人有时也混淆二者,例如,在1595年8月29日致孟三德(Duarte de Sande,1547—1599)长函中,利玛窦开门见山地称此函为“报告(relasão)”。⑦Matteo Ricci, Lettere, p.197.因此,《1600 年进京报告》或源于利玛窦的一封书信。这种形式上的转化,有先例可循。1610年罗马有一出版物,题为《1606年至1607年中国年信:耶稣会利玛窦神父致尊敬的同会总会长阿桂维瓦神父》,⑧Annua dela Cina del MDLVI e MDCVII del P.Matteo Ricci della Compagnia di Giesu Al Molto R.P.Claudio Acquaviva Generale della medesima Religione, Roma, Zanetti, 1610.罗马耶稣会档案馆藏有这一年信的拉丁文版本,题为Annua dela Sinenses Societis Jesu A MDLVI e MDCVII, P.Matteus Ricc J, Al Moltu R.P.Claudio Acquaviva Generale della medesima Religione。ARSI, Jap.Sin.121, Sina Annuae 1601—1639, ff.33—48.显然由1607年10月18日利玛窦致阿桂维瓦函转化而来,因为该出版物标题业已标明写信人、收信人以及写信日期。
然而,《1600年进京报告》不但未署作者之名,而且用的是第三人称,一如利玛窦晚年回忆录。利玛窦现存书信均用第一人称,以出版物形式出现的1602年9月2日利玛窦致龙华民短函以及《1606年至1607年中国年信》,用的也是第一人称。那么,利玛窦是否曾经在1601年例外地用第三人称撰写过一份报告呢?这种可能性似乎不能完全排除,但更可能的是,利玛窦1601年给上司写信时,用的还是通常的第一人称,但因为1600年进京如此重要,耶稣会当局对此书信进行加工,删除了那些带有书信特征的内容,如收件人、寄信人、寄信日期和地点等,并对书信进行了改写,包括将原先的第一人称改为第三人称,从而使之成为一份名副其实的报告,其目的或为在更大的范围内流通,以扩大影响。事实上,《1606年至1607年中国年信》也经过一定的增删,删除了书信通常的开头和末尾的署名等,并增加了四个小标题,即“1.韶州寓所(1.Casa di Sciaocheo)”“2.南昌寓所(2.Casa di Nanciano)”“3.南京寓所(3.Casa di Nanchino)”“4.北京寓所(4.Casa di Pachino)”。因此,《1600年进京报告》虽然不是书信形式,没有署名而且使用第三人称,但依然是利玛窦的作品。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一提。罗马耶稣会档案馆藏有利玛窦1583年2月13日致德·佛纳里(Martino De Fornari, 1547—1612)函的手稿及抄件,①ARSI, Jap.Sin.126, Sinae Relationes Memorialia, 1583—1735, ff.1—4v.在这一卷宗的目录上,该抄件题为:“第1页至第4页,利玛窦,1583年2月13日于澳门,关于中国文字和中国人的行为(意大利文:‘天主和平’)”(1-4 Ricci, Mat.13.2.1583 Macao, De litteris et moribus sinicis [ital.“La Pace del sig.ne”])②ARSI, Jap.Sin. 126, f.000B.,点明其作者为利玛窦。在这个抄件的后面,便是《1600年进京报告》,其目录题为:“第3页至第8页,1600年,利玛窦,进入北京(意大利文:‘5月 19 日’)”(3-8 Ricci 1600,De ingressu in Aulam Pekinnens [ital.“A 19 di Maggio”])。③ARSI, Jap.Sin. 126, f.000B.显而易见,这一卷宗目录编写人将《1600年进京报告》当作利玛窦的作品,一如1583年2月13日利玛窦致德·佛纳里函的抄件。这为本文的结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佐证。
关于《1600年进京报告》的写作时间,德礼贤认为在1601年3月至4月间,④Fonti Ricciane, I, p.CLXII.但这个时间定得过早。这一报告的起始时间为利玛窦从南京出发,即1600年5月19日,终止时间则为利玛窦离开会同馆,根据庞迪我的消息,此事发生在 1601年5月底。既然《1600年进京报告》提及出会同馆之事,其写作时间必在1601年5月底之后。利玛窦曾在1601年6月3日致函澳门(今已不存),⑤Fonti Ricciane, II, p.119, n.3.德礼贤认为这一书信的内容保存在《1601年中国年信》中,此说不妥,因为该年信介绍了利玛窦出会同馆之后的情况,故写作时间更迟。《1601年中国年信》对1600年北京之行的叙述与《1600年进京报告》相似而更详细,其依据当为利玛窦在1601年年底的一封书信,如后所述。《1600年进京报告》可能依据此函而成。
《1600年进京报告》为利玛窦的作品,意味着除了其晚年回忆录,利玛窦本人关于1600年进京之事的记述多了一个版本。就写作时间而言,《1600年进京报告》比晚年回忆录早了大约8年,故相对比较准确,而后者则为事后回忆,故讹误的可能性较大。事实上,《1600年进京报告》可以纠正利玛窦晚年回忆录的一些错误,比如利玛窦一行离开南京的时间为5月19日而非5月18日,钟鸣仁准备赴死是在前往北京之前而非之后,而万历皇帝过问自鸣钟的下落是在钟鸣仁旅行途中而非返回天津之后。⑥根据利玛窦晚年回忆录,钟鸣仁回来后表示愿意为圣教牺牲,且此后才有万历皇帝下诏的消息。Fonti Ricciane, II, p.119.另外,虽然报告简明扼要,但还是记载了晚年回忆录所没有的一些细节,如利玛窦经过徐州与一位大官的交往,以及马堂在天津搜索利玛窦的“造银工具”等。《1600年进京报告》与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之间也存在着若干差别,让人反思此行涉及的一些人物以及事件。
1600年5月19日从南京启程后,利玛窦一行一帆风顺,直到临清才开始了6个月之久的滞留。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将此归咎于带他出南京的刘太监以及临清税监马堂。在利玛窦的笔下,刘太监害怕延误时间而遭杀头之祸,力图贿赂马堂而尽快通关进京,数次送礼不成,遂将利玛窦交给临清税监马堂。①Fonti Ricciane, II, pp.107—108.马堂对利玛窦进京更是百般刁难,第一次上疏时没有列贡品清单,“佯装”不知利玛窦携带何物,导致皇帝下诏重新上疏,而利玛窦开列贡品清单后,马堂一再要求列入“宝石”;在第二次上疏之后,马堂没有第三次上疏,而在漫长的等待之中,马堂不但将利玛窦一行“囚禁”在天津一座寺庙中,而且还率领众多士兵搜查利玛窦的行李,主要搜查“宝石”,在发现血淋淋的十字架后,马堂指责利玛窦有意运用巫术谋害皇帝。然而,利玛窦的这些指控能够成立吗?刘太监在临清的所为,实为他一路上在其他地方的所为,即将利玛窦介绍给当地官员,并声称此行是进京进贡,以便早日通关,避免拖延;因为这个原因,刘太监在路上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所以抵达临清时并未延误时机,因而绝无杀头之虞;他一路上对利玛窦很友善,临清相别时甚至赠送一男孩。同样,马堂对利玛窦也堪称友善并对进贡堪称热心,一到临清就给皇帝上疏,并安排利玛窦到靠近北京的天津;在第二次上疏之后,陷入了漫长的等待,马堂也无可奈何,如果不是万历皇帝想起自鸣钟并下令外国陪臣进京,等待还将遥遥无期。因此,马堂并不该对利玛窦滞留负责,如果有应该负责任者,那也是万历皇帝。至于马堂让利玛窦住在寺院并派兵看守,则是为了保证贡使与贡品的安全,无可非议,何况利玛窦确实动了逃跑的念头。在《1600年进京报告》中,马公的友善与热心更是一目了然。如果说马堂对利玛窦有什么刁难之处,那就是在第二次上疏之前,一定要利玛窦在清单上加上“宝石”,而且在天津期间带兵搜查的也是“宝石”及“造银工具”,而利玛窦对此实有难言之隐。
无论在晚年回忆录还是在《1600年进京报告》中,“宝石”均写为“le pietre preziose”,而在利玛窦笔下,“le pietre preziose”实际上是三棱镜的代名词。例如,1585年11月24日致富里伽蒂(Giulio Fuligatti,1550—1633)神父函中,利玛窦称最让中国人惊讶的是“一枚显示许多色彩的三棱镜(un vitrio di tre angoli),他们称之为la pietra preziosa(宝石)”。②Matteo Ricci, Lettere, p.116.1595年11月4日致总会长函中,利玛窦介绍说,南昌人想参观的东西“首先是一枚五光十色的三棱镜(un vitrio triangolare),中国人称之为la pietra pretiosa(宝石)”。③Matteo Ricci, Lettere, p.316.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写道,肇庆寓所建成之后,许多人甚至从遥远的地方前来参观,重要原因之一是一睹外国人带来的舶来品,如他们称之为la pietra pretiosa senza prezzo(无价之宝)的三棱镜(il vitrio triangulare)。④Fonti Ricciane, I, p.189肇庆期间,一名天主教徒蔡一龙(教名马丁)因一枚三棱镜丧命,利玛窦写道,此人去广州前向罗明坚借走一枚三棱镜,“因为三棱镜(il vidro triangolare)在阳光下显示许多色彩,所以它被视为pietra di grandissimo valore(价值巨大的宝石)”。⑤Fonti Ricciane, I, p.241.另一方面,根据罗马耶稣会所藏的一份有关蔡一龙案件的中文官方文书抄件,其中三棱镜一概写为“宝石”。⑥ARSI, Jap.Sin., I, 198, ff.186v—187v.有趣的是,利玛窦在清单中实际上列入了两枚三棱镜,但马堂为何还要对“宝石”穷追不舍?原因非常简单:利玛窦在清单上没有写“三棱镜两枚”或“宝石两枚”,而是写“映五彩玻璃石贰方”。⑦韩琦、吴旻校注:《熙朝崇正集 熙朝定案(外三种)》,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0页。利玛窦改变三棱镜的名称的动机在于,耶稣会士进入中国内地之初,即拥有黄白术的名声,而三棱镜则被视为化水银为白银的药方,或“造银工具”,①具体考证,参见宋黎明:《中国内地首位天主教徒的临终洗礼及身后传奇——兼论天主教在华早期传教的一些特点》,载朱庆葆、孙江主编《新学衡》,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辑。然而利玛窦对黄白术有名无实,故只能含糊其辞。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虽然提及“宝石”,但省略“造银工具”,可谓用心良苦。
但是,利玛窦要为其长期滞留寻找一个替罪羊,这个替罪羊就是太监马堂乃至太监群体。明末太监声名狼藉,太监马堂更是臭名昭著。利玛窦在晚年回忆录中写道,大部分太监“愚蠢、野蛮、傲慢、恬不知耻”,特别是在万历皇帝为充实国库而派遣太监四处挖矿并横征暴敛之后,“中国的情况比朝鲜战争之后更糟”,因为朝鲜战争是外患,仅仅涉及国家开支与不必要的恐慌,这次则是内患,导致人心向背,何况太监贪婪,征收银两中只有十分之一进入国库。有官员指控太监,但皇帝庇护,并惩罚直言的大臣,“于是太监更加肆无忌惮,日益变坏,掠夺并杀害穷人”。②Fonti Ricciane, II, pp.81—83.至于马堂,利玛窦则写道:“皇帝选择了非常凶残的太监马堂驻守临清,马堂很快以此闻名中国,人人畏惧之。去年曾有反对他的兵变,士兵焚烧其住宅并杀戮其手下多人,他本人化装逃脱,但他没有被烤焦,也没有变好。”③Fonti Ricciane, II, p.107.马堂和其他太监在晚明历史上确实是负面人物,但他们对于利玛窦进京所起的却是积极作用。自从1595 年春出韶州,利玛窦先后在南昌和南京定居,均未获得有关当局的批准,属于非法居留。在这种情况下,他无法通过进贡的方式进入北京,更不用说在京城定居。1598年9月利玛窦第一次进京,就找太监试图走后门;1600年第二次进京,带他离开南京的是太监,在临清和天津为他先后两次上疏的还是太监。按照正常的途径,利玛窦应该通过礼部进贡,为此,礼部主客司郎中蔡献臣说利玛窦此次进贡不合规矩,并指责马堂“混进之非”④蔡献臣:《议处贡夷利玛窦疏》,《清白堂稿》卷1,载《四库未收书辑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6辑,第22册,第10页。。因此,尽管对太监严词谴责,但利玛窦在晚年回忆录中还是自相矛盾地承认了马堂对他进京所起的关键作用:“显而易见,利神父落在马堂手里,其实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因为如果马堂没有给皇帝上奏,其他人都不能为之,利神父将被迫返回而一筹莫展,如同第一次进京时的遭遇。因此,无限感激天主。”⑤Fonti Ricciane, II, p.134.换言之,没有马堂的干预,利玛窦根本无法进京并进贡。
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在虚构一个魔鬼的同时,似乎也尝试虚构一个天使,这个天使便是临清兵备道钟万禄。利玛窦写道,刚到临清,“利神父看到形势危急,遂决定立即拜访临清城的一位大官钟万禄,他是临清和周边城市的兵备道,广东人,从南京升迁到临清这个官位,利神父在肇庆期间与他相识,并在南京与之重续友谊。利神父想征求他的建议并获得他的帮助,以对付太监马堂。”据说钟万禄事先获知利玛窦将经过临清的消息,故派遣其手下在岸边等待数日;等到利玛窦自己坐轿子到达兵备道衙门,此人忙问来者是否利玛窦先生。钟万禄热情接待了利玛窦,并对马堂插手贡品一事痛苦地评论说,太监权重,中国的大人物也难以免于其不义,更不要说寡助的外国人;因此,他建议利玛窦对马堂示好,而试图逃出他的手中不但无益,而且危险。⑥Fonti Ricciane, II, pp.108—109.利玛窦再次与钟万禄发生联系是在1600年底,久居天津而进京无望,利玛窦派遣一个仆人前往临清,分别给马堂和钟万禄送信,希望马堂给皇帝再上奏折,同时希望钟万禄出面说服马堂帮忙;马堂极其粗暴地对待了这位仆人,而钟万禄则偷偷将仆人带到他的府上,透露马堂散布的关于外国人的种种谣言,并给利玛窦回信,要他设法逃回广东,或者上奏请求皇帝允许他回国。⑦Fonti Ricciane, II, p.118.
通过对光绪《清远县志》和乾隆《临清直隶州志》的研究,德礼贤梳理钟万禄生平如下: 大约1556年生于广东清远,1576年举人,1588年任福建长乐县知县,后因母丧而丁忧;复出后任江西省德兴县和万载县知县,迁南都户部主事及兵部武选郎,后任临清兵备道佥事及兵备道,后任省布政司参议,1624年曾接受河南省光州的一个职务。①Fonti Ricciane, II, p.118, n.2.如果将钟万禄的生平与利玛窦的记叙进行对照,他们两人在时间上确实有可能在肇庆、南京和临清见面。但是,利玛窦在晚年回忆录之前从未提及此人,而钟万禄在清远丁忧期间前往肇庆拜见利玛窦,似乎有违常识,而且钟万禄先是当着利玛窦本人、后又当着利玛窦仆人之面非议权重一时的马堂,最后竟然建议利玛窦逃回广东或上奏请求回国,实在匪夷所思。根据庞迪我的消息及《1601年中国年信》,②ARSI, Jap.Sin. 121, ff.9—9v, 12—13.庞迪我所写利玛窦与钟万禄在临清的交往,参见张铠:《庞迪我与中国》,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年,第45页。利玛窦刚到临清时拜访了钟万禄,而且在1600年年底从天津派人去临清求见,所以不能否认利玛窦与钟万禄的交情与交往,但他们的交情是否那么深厚、交往是否那么密切,则是一个疑问。
综上所述,《1600年进京报告》具有非常重要的史料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比利玛窦的晚年回忆录更加重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报告无懈可击。例如,该报告将天津卫写为临清的一个城堡,显为讹误,后在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中得到纠正。该报告只字不提钟万禄,当为一个疏忽,因为有迹象表明,利玛窦与钟万禄确实有过接触。该报告称利玛窦经过徐州时一位高官劝说其请求万历皇帝减轻赋税,这近乎天方夜谭,很可能是利玛窦没有听懂该官员所说而凭空想象;利玛窦在其晚年回忆录中将这段故事删除得一干二净,或非偶然。另一方面,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不乏独特的细节,如对马堂在临清宴请利玛窦时举行的杂技表演描述绘声绘色,不失为民俗学研究的生动资料;又如在天津跪接皇帝圣旨时,马堂要求利玛窦穿戴“布衣(tela)和圆巾(barretta ritonda)”,③Fonti Ricciane, II, p.114.也是研究利玛窦易服问题的重要材料。总而言之,《1600年进京报告》并不能取代利玛窦晚年回忆录,两者可互证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