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湘源
身为A股市场的标杆企业,茅台的问题依然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在本质上与公司治理机制的整体失效是分不开的。笔者认为,最好能从公司的股权结构入手,有效地解决集团和股份公司之间的上下其手问题。茅台集团的控股股东必须要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真正从行动上对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体制进行切割。
继前任董事长袁仁国出事后,茅台高管相继东窗事发,近半年已接连落马9人。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表示,过去20几年,茅台酒传统营销体制为公司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管理粗放、渠道单一,自由裁量权过大,资源分配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因此也形成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土壤,导致了以酒谋酒、靠酒吃酒、利益输送、腐败滋生的种种现象。伴随着前高管被查,自去年开始,茅台集团内部启动了营销体制的变革,但茅台酒销售端所发生的问题,与其说是某些掌握了部分相关权力高管的腐败问题,不如说是公司治理机制实则存在症结的集中反映。此次变革确实触及了销售系统腐败现象的痛处,但牵一发而动全身,也带出了一个十分敏感的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尽管茅台集团作为控股股东表示并无全盘直销经营茅台酒配额的计划,也没有形成金额较大关联交易的安排,针对销售端问题所出台的某些整改措施也不失为一种防范以酒谋利行为的解决方案,但此事所引发的争议仍很大程度地折射出了公司治理方面所有可能存在的更深层次的风险。
茅台的问题,骨子里与公司治理机制的整体失效是分不开的,国有企业与生俱来的一股独大更是在茅台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此股权结构制约下,不要说对同时身兼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董事长难以形成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控制,公司内部组织机制相应存在的制衡失灵也将在所难免,如果不能从公司的股权结构入手,有效地解决集团和股份公司之间的上下其手问题,就难免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难得到显著的整体效果。
茅台上市十八年以来,董事会至今只有两届,第一届从改制成立算起任职了11年,第二届自2010年至今也已任职了9年,分别超期服务8年和6年,监事会亦是如此。而如果不是之前时任董事长的袁仁国出事,第二届董事会想必仍不会半路换帅。不过,为何新任董事长上任一年半之后还未闻有整体换届的计划,這就说明,在控股股东的天平上,董事会超期服务的违法性质和一股独大掌控大局的利益需求还是不能画等号的。只要控股股东没有感受到局面失控的危机,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董事会超期服务做一些不好的事似乎也无伤大雅。茅台这种一切以控股大股东的利益意志为转移的做法在一股独大的国有控股和家族控股性质企业中或并不少见,但恰恰是这种连董事会法定换届周期也需要看控股股东脸色行事的利益倾向性,不仅为以权谋私者大开了方便之门,同时也使得公司治理更好地接轨市场沦为了一句空话。
茅台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如果遵守相关规定按时换届,是不是就可以像人们所希望的那样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当然也未必。根本症结不在于制度层面的执行好坏,而是取决于公司治理为谁服务听谁使唤,股权结构才是决定公司治理、企业发展活力和经营效率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关键性因素。一股独大的控股股东,如果不能按照中央的部署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则很难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控股股东占用股份公司资金、侵占股份公司利益的情形。笔者看来,茅台集团能整体上市固然好,如果能像格力集团那样通过股权转让使所控股的上市公司成为无实控人公司或更好,即使两者都不能,控股股东也有必要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并真正从行动上对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体制进行切割。当前茅台控股股东成立其所直接控制的营销公司,与之前袁仁国所提出的电商业务分拆上市尽管说法不同,但本质上都是挖上市公司的肉,补控股股东的疮。这里的问题显然不是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跟规范化市场化的要求究竟是形似还是神似的小问题,而是关系到国资管理真改革还是假改革、市场化道路究竟真走还是假走的根本性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