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羿 汪浩瀚
摘 要:改革开放第40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国依照现有国情不断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力争实现经济水平的持续性增长和产业结构的持续性优化。然而,资源不像完全竞争市场假设模型中被完全有效地配置。由于各种制约因素的影响,资源的价格被扭曲,导致资源不能自由无阻碍地流通。土地资源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之一,任何區域和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土地资源的配置。本文在理解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和产业结构的基础上,梳理国内外文献,结合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理,选定理论模型,从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这2个指标出发,并结合全国以及31个省份的相关数据,对土地要素价格扭曲是否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影响进行检验,最后就如何从土地要素入手提升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给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关 键 词:土地要素;价格扭曲;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度化
DOI:10.16315/j.stm.2019.05.009
中图分类号: F0629
文献标志码: A
收稿日期: 2019-08-11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773057)
作者简介: 王 羿(1994—),女,硕士研究生;
汪浩瀚(1964—),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Test of land element price distortion on th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China
WANG Yi, WANG Haohan
(Business School, Ningbo University, Ningbo 315211,China)
Abstract:In the forty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economy has entered a new normal perio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xisting national conditions, China has continuously updated and promoted the reform of the economic system, striving to achieve sustained growth of the economic level and the sustainable optimization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reality, however, resources cannot be allocated as efficiently as in the hypothetical model of fully competitive markets. Due to various constraints, the price of resources is distorted, resulting in the free and unhindered flow of resources. As one of the basic resources for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land resources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allocation of land resour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ny region and industry. On the basis of understanding the price distortion of land factor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this paper combs the literature at home and abroad, combined with the influence mechanism of price distortion of land factor on the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selects the theoretical model, starts from the two indexes of rationalization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tests whether the price distortion of land factor has an impact on the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by combining the relevant data of the whole country and 31 provinces. Finally,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given on how to improve th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land elements.
土地的出让往往由各个地区的地方政府按照各自的购买偏好为来进行的。在国家制度政策下,为了在有效的时间内显著提升本区域的经济指标,各方政府会选择首先扶助对社会经济影响力大的大型企业,为其提供更多的土地,使得土地要素的配置更倾向于大企业而忽略了数量较多的中小企业。在另外一方面,土地要素价格扭曲还会导致3个产业部门的其他生产要素配置发生改变。就像上面说的对经济效益显著的大企业提供较多的土地,而土地要素作为一种固定资产,在抵押时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资金周转周期,使得大企业愿意以较高的成本来引进先进技术和以高工资来吸引更多人才及劳动力。这样一来中小企业能够使用的生产要素便更加的少,不利于其发展。
1.4 创新抑制效应
技术创新是推动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丰富的创新活动和先进的创新技术是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的主要原因。技术创新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影响:一是引进新的生产技术会带动新兴产业对于新产品的生产发展,产生新的产品需求,使产业部门得到扩张,从而获得更多的新产品收益;二是新的生產技术会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使得产业部门更加精简;三是新的技术要素投入会产生各个生产要素之间的技术替代效应,进而影响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12]。
1.5 需求抑制效应
需求结构升级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原始动力,主要的形式是消费者需求的变动会引起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感受到变化的生产者便会调整其生产规模用来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同时生产者也会为了留住消费者而加快研发新的产品,进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13]。
但是土地要素价格扭曲会对需求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价格扭曲带动了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高薪招收劳动人员,流失了大部分新兴产业和高端产业的劳动人员的同时,也因此限制了劳动人员的潜在收入水平,从而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 中国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效应模型
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定义上来理解就是可以反映出产业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呈现出合理协调的动态过程。在评价这一动态过程时,通常使用的评价方法是产业结构合理化与产业结构高度化。
2.1 土地要素价格扭曲
在选择生产函数形式上,这里选择柯布—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考虑到土地资源、资本和劳动力这3种生产要素,结合地区i与时间t,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
Yit=A·LDαit·Kβit·Lγit·μit。(9)
对上式进行两边取对可以得到:
ln Yit=ln A+αln LDit+βln Kit+γln Lit+μit。(10)
其中:i、t分别表示地区和时间,ln A为单纯的技术效应,α、β、γ分别表示土地、资本和劳动要素的产出弹性系数,μit为随机干扰项(通常小于等于1)。这里假设各要素的产出弹性系数α、β、γ不随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变化,并且可以从不同地区与年份的总产出Y、土地要素投入LD、资本要素投入K、劳动力要素投入L构成的面板数据估计得到。Y选取以2002年为基期经过指数平减之后的GDP值,LD选取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面积值,L选取全国的从业人员人数。计算资本存量K的方法最常用的是张军等[14]的永续盘存法,选取9.6%的折旧率,将2002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换算成基期的资本存量额。同时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作为平减指数,将2003—2017年的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换算成以2002年为基期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具体计算式为
Kt=ItPt+(1-δ)Kt-1。(11)
其中:Kt代表第t年的实际资本存量额,It代表第t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Pt代表第t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δ代表折旧率。而基期资本存量额K可以表示为2002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折旧率+投资额增长率)。
对式(10)进行线性回归可以得到α、β、γ的估计值α∧、β∧、γ∧,得到各要素的边际产出如下:
MPLDit=α∧·YitLDit,MPKit=β∧·YitKit,MPLit=γ∧·YitLit。(12)
设PLD、PK和PL分别表示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3种生产要素的价格,DistLD、DistK和DistL分别表示土地、劳动和资本要素的价格扭曲程度:
DistLDit=MPLDitPLDit,DistKit=MPKitPKit,DistLit=MPLitPLit。(13)
如果DistLD=1,表示土地要素价格不存在扭曲现象;如果DistLD>1,表示土地要素价格存在负向扭曲现象;如果DistLD<1,表示土地要素价格存在正向扭曲现象,而且DistLD偏离1的程度越大,表示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的程度越高。DistK,DistL同理。
2.2 产业结构水平
产业结构水平可以反映出产业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呈现出合理协调的动态过程。通常使用产业结构合理化与产业结构高度化这2种指标来评价产业结构的水平。
这里借鉴干春晖等[15]的做法,将测算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公式列如下:
TL=∑ni=1YiYlnYiLDi/YLD=∑ni=1YiYlnYiY/LDiLD。(14)
其中:TL代表产业结构的泰尔指数,Yi代表第i产业的产值,Y代表3个产业的产值总和,则Yi/Y代表第i产业的产值占3个产业产值总和的比重即产出结构,LDi代表第i产业的土地要素投入,LD代表3个产业的土地要素投入总和,则LDi/LD代表第i产业的土地要素投入占3个产业投入总和的比重即土地要素投入结构。当TL指数偏离0时,表示土地要素投入结构偏离产出结构,同时TL指数越偏离0时,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程度就越低。当TL=0时,表示土地要素投入结构与产出结构相等,产业结构不偏离,产业结构达到合理化,经济达到平衡状态。
产业结构高度化选择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的产值比例来表示,其具体公式如下:
TS=Y3/Y2。(15)
其中:TS代表产业结构高度化指标,Y2和Y3分表代表第二、第三产业的产值。当TS的值越大时,表示整体经济的服务化程度越高,即产业正在高度化升级中。
2.3 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具体的计算模型如下:
ΔTLit=α+β1·Δln LDit+∑nk=2βkXkit+μit,(16)
ΔTSit=α+β1·Δln LDit+∑nk=2βkXkit+μit。(17)
其中:被解釋变量ΔTLit表示地区i在第t年时候相对前1年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的变化率,ΔTSit表示地区i在第t年时候相对前1年的产业结构高度化程度的变化率,主要解释变量Δln LDit表示地区i在第t年时候相对前1年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程度的变化率,其他解释变量Xkit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FDIit、创新水平RDit、贸易依存度FTDit、消费需求结构CONit、投资需求结构INVit以及劳动力水平Lit。FDIit选取全国以及各省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额(FDI)占GDP总额的比值,RDit参考朱月仙等[16]的方法,选取全国以及各省份的专利授予数,FTDit选取全国以及各省份的进出口总额与GDP的比值,CONit选取全国以及各省份的居民消费水平数,INVit选取全国以及各省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上述相关变量均取其对数,并进行差分。
3 中国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证检验
本文选取的数据来自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结合2002—2017年全国以及各个省份总共32个样本的省级面板数据,使用Eviews7.0软件进行实证分析。由于篇幅有限,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细节不进行描述。
3.1 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程度估算
在确定模型的形式上,查询分布表之后的F值均大于其临界值,拒绝原假设,即不可建立混合效应模型;再使用Hausman检验,得出Hausman值为0,并且与其对应的P值等于1,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应该选择建立随机效应模型更为合理,具体计算结果,如表1、图1所示。
由图1可知,按照时间的趋势,全国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系数在较长期间内均小于1,主要在0.2~0.4之间呈W形波动趋势,并且系数呈现出缓慢减小的趋向,这点可以表明土地要素价格存在着持续的正向扭曲的现象,并且正向扭曲的程度小幅度加深。从分布区域上看,各个地区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程度都不一致。东部地区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系数基本上从一开始的大于1经过多次波动后转变为小于1,呈现出从开始的负向扭曲转变为正向扭曲的趋势,但总体上仍然高于全国的扭曲系数。中西部地区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系数均存在系数小于1,即表示为存在着正向扭曲的现象。其中,中部地区的扭曲系数均低于全国扭曲系数,并且其变化趋势与全国基本保持一致。
3.2 产业结构水平估算
这里根据式(13)和式(14),运用2002—2017年全国各省3个产业的产值增加值以及土地要素投入相关数据,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进行统计分析,测算结果,如表2、图2、图3所示。
由表2、图2、图3可知,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的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标从2002—2017年呈现出较为规律的W型波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我国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在周期内会产生波动,且波动周期逐渐加长,但总体趋势是平缓增加的。分区域范围来看,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在区域上的差异较为明显。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系数均高于全国系数,表示其土地要素投入结构与其产出结构偏离较大,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较低。东部地区的系数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且接近于0,说明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更高。我国的产业结构高度化从全国范围看,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并且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在各个区域上仍旧呈现出比较大差异,其中东中部地区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远远高于西部地区,表明东中部坚持在努力引领着全国的产业结构高度化升级,其增长趋势也非常明显。西部地区虽然产业结构高度化系数小于全国系数,但也是持续呈现出小幅度上升的趋势。
3.3 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估算
在确定模型的形式上,查询分布表之后的F值均大于其临界值,拒绝了原假设,即不可建立混合效应模型;再使用Hausman检验,得出Hausman值为0,并且与其对应的P值等于1,不能拒绝原假设,即应该选择建立随机效应模型更为合理。
为了便于回归分析,把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分开来进行面板回归估计,可以进一步得出相关变量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以及对产业结构高度化之间的回归估计结果,如表3、表4所示。
从上面的回归结果可知,在全国范围内,产业结构合理化模型中的Δln LDit项系数为0.035 4,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原假设,产业结构高度化模型中的Δln LDit项系数为-0.039 5,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原假设,这些可以说明,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确实会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一定的阻碍影响。同时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程度每增加1%,产业结构合理化系数便会增加0.035 4,更加偏离0,即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会进一步下降;产业结构高度化系数会减少0.039 5,即产业结构高度化程度也会进一步下降。分区域看,东部地区的2个模型的Δln LDit项系数分别为0.011 4和-0.135 8,该地区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小于全国水平,而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略大于全国水平。中部地区的2个模型的Δln LDit项系数分别为0.076 1和-0.002 5,西部地区的2个模型的Δln LDit项系数分别为0.038 1和-0.020 6,这两个地区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均大于全国水平,而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均小于全国水平。
4 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结论
本文使用经典的柯布—道格拉斯(CD)函数建立实证分析模型,确定了衡量产业结构程度的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度化指标,结合2002—2017年全国以及各个省份总共32个样本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了全国、东部、中部以及西部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是否存在影响。研究结果如下所示:
第一,目前来说,全国的产业结构水平在总体上仍然偏低。文中计算了能够衡量产业结构合理化的TL指数以及衡量产业结构高度化的TS指数,从计算结果中可以发现,前者虽然在长期范围内呈现出较为规律的W型上升波动趋势,但是平均指数均在0~2之间,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相比较,仍然具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后者在长期范围内呈现出曲线稳步上升的趋势,平均指数逐渐超过1并且向2上升,但同样和发达国家的程度相比较,拥有足够的上升空间。从分区域范围来看,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水平在区域上的差异比较明显。实证结果显示: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系数都要比全国的系数高,说明其土地要素投入结构与其产出结构偏离较大,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较低;而东部地区的系数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且接近于0,说明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更高;东中部地区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水平也是远远高于西部地区,说明东中部坚持在努力引领着全国的产业结构高度化升级,其增长趋势也非常明显;西部地区虽然产业结构高度化系数小于全国系数,但也是持续呈现出小幅度上升的趋势,总体仍然比较平缓。
第二,土地要素价格扭曲的主要成因为市场自身的制度不够完善而产生的内生性扭曲和外在的干预引起的外生性的扭曲。前者主要是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为了保护了土地的所有权,使其不被过度滥用和浪费,因此规定国家及政府在需要使用一些土地来发展当地经济时,需要按照这些土地的原本用途来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之后才可以将该土地变更为国家使用。因为该制度并没有明确给出交易价格,补偿费用时因为双方的信息不对等导致土地交易价格变动极其大,从而导致了土地要素价格的扭曲。后者主要是国家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资金,选择流动性较小的生产要素土地进行买卖。同时政府也会为了当地的财政目标,通常会采取不同的产业用地划分不同的价格的办法,开设各种园区再招商等多种协议出让土地的方法来吸引大部分的资金,使得总体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加剧当地土地供给与土地需求之间的不平衡现象,从而造成了土地要素的价格扭曲。
第三,从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途径上看,可以发现土地要素价格的扭曲会通过过度投资效应、雁行理论效应和资源错配效应这3个直接途径以及创新抑制效应和需求抑制效应这2个间接途径来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影响。从实证的结果中也可以发现,在全国范围内,土地要素价格的扭曲确实可以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一定的阻碍影响。分区域看,东部地区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小于全国水平,而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略大于全国水平。而中、西部2个地区的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均大于全国水平,而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影响均小于全国水平。
4.2 政策建议
鉴于土地要素价格的扭曲会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阻碍影响的结论,提出如下几个改善该阻碍现象的建议。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时,只有保障更高程度的土地使用权益,才能提高土地要素的配置利用效率:一方面,农村作为第一产业的主要生产力,在保持农村土地集体建设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应该进一步开放农村的宅基地市场,使得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能够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持续的流通,进而吸引来自第二、三产业的资本流入农业,从而动第一产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完善現有的农业扶持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比如扶持新型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并且定期提供专门的组织培训使其规模化,提高农村社会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的补贴范围与金额,尽全力保障全体农民的福利,使农民们可以放心地去经营集体农业。
2)矫正地方政府经济绩效考核机制。为了纠正当地政府在短时间内提升当地财政成果而选择买卖土地这一行为,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地方政府经济绩效的考核机制,减少当地GDP收入在经济绩效考核中的占比,在新考核体系中适当加入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当地经济的发展维度、发展效率以及社会总福利等考核指标,更加着眼于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矫正经济考核机制也有利于减少不同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恶性竞争,给予各地政府更多的空间去探索更加适合各自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从而促进各自地区实现其产业结构的优势互补,最大程度为当地的人民群众谋福利。
3)修订土地协议出让价格相关机制。为了减少弹性标价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首先要出台并且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土地评估机制,明确土地在协议出让时的成本标准和质量标准,实行差别化的供地价格与使用范围,并且每年定期多次测查土地的价格,实时更新土地的质量情况,提高土地协议出让过程的透明度,同时也便于及时发现与纠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使其发挥出最大的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场发展的多样性[18]。在协议出让期间,土地产值因交易过程时长的不确定性会受到一定损失,当地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市场价值来代替补偿,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4)大力支持地方发展新兴高端产业。为了促进第二产业的调整与升级并且加快第三产业的提速与发展,政府应该更注重将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与方向:一方面,对于跟不上经济发展节奏的落后产业适当减少其补贴,转而投入扶持新兴产业,促进新旧产业之间的自然合理更替,使其更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将重心放在计算机行业、金融行业、服务业等产业上,降低贷款利息,提供充足的专项补助基金来引进先进的产业技术进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从而积极引导以及扩大高端产业的份额。同时政府也要积极扶持家政行业、物流行业、文化行业等在未来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为其引进短缺的技术与服务开发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提供户籍、购房、医保、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支撑,保证研发人才不流失,为高端产业持续输送稳定的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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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厉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