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2年,我国十一届全国人大通过对原有的刑事诉讼法的创新审核,并决定于次年一月份开始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新添了一些刑事条文,如增加了律师介入的条文,同时也将原本较为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具体,并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的较大的影响。基于此,文章就详细探讨新修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对侦查工作的影响,并提出应对的策略,为广大公安干警的案件侦查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侦查工作;影响;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9-0083-02
作者简介:尹琳(1979-),女,汉族,山东临清人,硕士,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在依法治国理念下,原有的刑事诉讼法已经不适合我国新形势的发展,基于此,国家在2012年对原有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在原有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发展对其进行了一定的丰富,同时增加了律师辩护、证据制度和侦查策略等方面的内容,这样对于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偵查方面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甚至会给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取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阻碍。因此,公安干警必须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巧妙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刑侦工作,并合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从而更好地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保障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侦查工作的影响分析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是以原油的法律条文为基础,丰部分较为抽象的条文进行了细化,同时根据社会发展和法治化建设的需求,增添了一些新颖的内容,这样不仅推动了我国的法治化建设进程,同时也会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了案件侦查的范围与条件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案件侦查的范围和添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例如,在刑侦的过程中,公安干警对于特殊的情况,可以将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一定的隐藏,并且依然能够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但是,对于诱惑他人犯罪之类的刑事案件侦查中,侦查人员不能使用危害社会稳定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手段。这就意味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卧底和线人的存在,并且允许可以在较大的刑事案件中进行运用,这样就会给予我国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侦查的方便,促使他们更快地侦破案件,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规范了犯罪嫌疑人审讯的过程和方式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犯人的传唤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都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进行全过程的记录,在扣押其相关的证件时,也要采取短期扣押的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之前的人身权利,避免在传统审讯过程中不正确行为的发生,避免采用长时间疲劳审讯、暴力审讯现象的发生。同时,这样也能推动我国和谐社的构建和发展,并逐步完善公安干警的刑侦技术和方法。
二、刑事诉讼法实施对我国刑侦工作影响的应对策略研究
(一)更新公安干警的侦查理念
理念是一个人行动的先导与指南。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中,干警对于刑事案件侦查的理念,对于刑侦工作具有极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扩充了律师介入侦查的权利,这就对公安干警的刑侦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压力,使得刑侦工作面临着新的困难与挑战。要想在律师的介入中,更好地开展刑侦工作,公安机关的干警就必须更新自身的侦查理念,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积极应对困境与挑战,变被动为主动,变困境为出路。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刑侦人员应树立如下三种侦查理念:
首先,公安干警必须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侦理念。刑侦工作是通过一系列的侦查行为来查明实施的真相,找出犯罪嫌疑人。但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侦人员在刑事案件侦查的过程中,不能以牺牲人权的行为作为代价,必能强迫犯罪嫌疑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在未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之前,充分尊重并保障他们的人权。在此基础上,通过种种技术和手段,查找他们的犯罪行为,完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将其一角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定罪。
其次,公安干警必须树立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刑侦理念。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案件侦查人员必须摒弃传统重实体、轻程序的刑侦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正确行使侦查的权力。特别是在律师介入诉讼的前提下,公安干警必须用规定的程序办案,使整个案件侦查的过程都能经得起律师的审查,经得起法律的考验,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权,严惩犯罪分子,最终实现法律的正义。
最后,公安干警还必须树立办案规范与办案效率并重的侦查理念。在传统的刑侦工作中,很多侦查人员为了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尽快结案,往往只强调办案的效率,并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工作,导致案件处理不规范,把男的质量不高,甚至还出现了一定的冤假错案。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侦查机关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规范自身侦查工作的程序,按照规范程序调查取证,同时加强对证据的保管,时证据链条更加规范、更加完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侦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培训教育,促使每一个侦查办案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并把握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与内容,能够熟练掌握侦查的程序,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遵循法律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
在对各种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侦查办案人员必须充分遵循法律规定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这时也构建法治化国家重要的保障,是我国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的根本。只有这样,才能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充分体现出发展和人权的理念,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能有效杜绝徇私枉法现象的出现,避免人情案和金钱案事件的发生,从而保证法律的公正和公平,使案件侦查工作更加科学,证据链条更加牢固。
(三)加强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
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大力提倡科技强国、科技强军和科技强警的战略。作为公安机关,必须充分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重视实施科技强警的战略,不断提高公安干警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提高侦查队伍的科技侦查能力,向科技要战果。为此,公安机关必须加大侦查科技的投入力度,大力提高侦查科技水平,将先进的科技手段运用到案件的侦查工作当中,不断提高案件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并借助科技手段提高侦查人员侦查破案的能力。例如,采用DNA检测、指纹、声纹、痕迹以及足迹等人身鉴定技术的应用,同时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侦查工作当中,构建情报数据库,对案件的相关情报数据录入到数据库中,并加强系统内的共享,从而更好地服务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注意审讯过程中的语言和技巧
当案件侦查工作进行到一定的环节,侦查人员还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和审讯。在这一环节中,因为涉及到律师介入,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侦查人員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适当地对角色进行一定的转换,坚持在没有剥夺该嫌疑人政治权力终身之前,必须保证他正常的人身权利不受到侵害。因此,侦查人员在进行审讯时,必须时时刻刻处处注意自己的语言和技巧,必要时,可以借助自身的身体语言和形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定程度的心理压力,从而有效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防,加快案件的审讯,促使案件能够得到进一步的证据。这样一来,不仅能有效地利用新修的刑事诉讼法,同时,也能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效率与质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能够保障我国公民日常的生活,也完美地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对于公安机关而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不利的影响。本文就分析了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我国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影响,然后探讨了应对的策略,希望能对相关公安干警的刑侦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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