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原省法制办向省档案馆整体移交单位档案,包括文书档案、行政复议档案、照片档案、实物等,共计3.1万卷(件)。这是全省机构改革档案接收工作开展以来,省档案馆接收的首批涉改单位的档案。
去年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之后,省档案馆馆务会议高度重视机构改革档案接收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组建调研指导小组,对各涉改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省档案馆管理利用处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三支档案接收小组,专门对接各涉改单位实体档案接收工作。原省法制办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移交进馆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拨出专项经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做好原省法制办档案的清点、整理和移交工作。在档案接收进馆前,接收小组先后四次上门指导原省法制办做好档案工作,指导内容包括全宗卷的编写、档号的拟定、案卷质量的整改等。(省档案馆管理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