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
(中国电影资料馆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2)
笔者前文[1]分析过口述档案、口述传统和口述历史等几个概念在国内外存在的混淆状况及其形成的原因,而且这种混淆在国际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文章最后追溯到混淆的根源。正如前文所述,对形成的原因特别是根源的追溯可以开启更深入的思考。[2]那么笔者何以判断这是一种混淆而不是正常的观念纷呈呢?笔者不反对,甚至鼓励不同观念的存在,因为概念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而建立的主观框架,从根本上说没有正误之分,但却有解释和改造世界的效率及概念体系内部自洽程度之分,更何况,在概念产生之后概念本身也成为一种客观的存在(即便是混淆的存在),那么也存在着对这种客观存在的认知错误,除非明确重新定义。
概念也是理论大厦建构的基石,概念混淆会导致理论体系的错乱,对概念的区分与辨析则有助于我们认清这种错乱乃至对原有理论框架加以重新审视并合理创新——不仅是口述传统与口述历史自身的理论建构,也包括其对历史学,更重要的是对档案学理论建构产生的影响。即便没有那些概念混淆,也正如人类学家鲁斯·芬尼根(Ruth Finnegan)在人类学百科全书的“Oral Tradition(口述传统)”词条中所提到的那样“对核心术语做一些批判性解构是必要的,因为‘口述传统’这个概念除了是一个包含多种形态的广义术语外,还是一个承载性的概念,往往具有未言明但深刻的情感内涵。解开这些潜在的弦外之音可展示出一些重要的问题。”[3]
正如前文最后结论,一些概念的混淆源于语词的多重歧义乃至所用语词的不严谨,如“口述历史”这个语词可指向完全不同的概念或含义,或者我们用结构语言学的说法,“口述历史”这一能指可以指向完全不同的所指。可能对于多数档案学读者来说,不是很熟悉索绪尔语言学的“能指与所指”理论,但却是对术语这种语言符号(能指)跟其实际所指向的意义(所指)之间关系的科学表达,也能让我们明白术语与实际含义之间的错位关系及其概念逻辑,而这也是本文分析的思维基础。因为多重含义是正常现象,但当人们在使用“口述历史”等概念的时候,可能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使用的实际是这个术语表达的多重含义中的不同含义,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争论因此就成为伪争论。因此,有必要将这些概念或含义从笔者自己的观点出发一一加以界定和初步分析,将被各种混淆造成的概念与思想混乱梳理一下。不过笔者仍无意做完全封闭的界定,特别是对于新兴领域来说需要一定的开放性,需要容纳不同的学术意见和发展的腾挪余地。
相对口述历史,口述传统是一个能指与所指相对严谨的概念,这种严谨性主要是由于它近乎完全的学术渊源。口述传统原本就是一个客观的社会存在,古已有之,只不过被后来的学者所发现,并为其确定了学术化的命名,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学术界定,因而较少歧义,术语描述也相对准确。如果说现代口述历史作为一种人为的实践是种发明,那么口述传统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的出现实则是对一种既有社会现象的发现,而这种社会现象的科学发现甚至还早于现代口述历史的产生。20世纪20-30年代早期,两位美国学者米尔曼·帕里(Milman Parry)和阿尔伯特·洛德(Albert Lord)通过对南斯拉夫游吟诗人的史诗传唱所做的广泛的田野调查,一举解决了长期困扰西方学术界的“荷马史诗作者之谜”,即无论是否存在荷马这个人,无论荷马是一个还是多个具体的人,或者他对史诗起何作用,荷马史诗都是一个长期的口述传统的产物,是无数代人口耳传承的结果,从而发现了口述传统的存在并由此解释了史诗文本中那些非单一作者的痕迹。学者们很快发现,口述传统广泛存在于文字诞生前的人类社会及当下无文字的社会(如非洲原始部落)乃至有文字社会中那些文字传统势弱的社群(如普通平民)之中,而且迄今为止口述传统在人类社会信息传播体系中的成分比例仍然超越文字形态。[4]
前文曾引述过威廉·莫斯(W.W.Moss)对口述传统的界定,尽管基本赞同,但也曾言其“有些不太全面准确之处”,例如在笔者看来,就其概念边界而言主要是界定过死,缺乏广狭义之分,因为就广义而言,口述传统其实远不止“口述的”传统。芬尼根明确分析过口述传统这个术语本身包含的多种含义及对概念外延产生的影响,无论是“Oral”还是“Tradition”都有多重歧义或不同的理解。例如他提到“Oral”包含“非书面的”(或非文字记录的,unwritten)和“口头语词表达的”(verbal)两种含义。
结合其他国外人类学者的论述,笔者总结的广义口述传统就包含所有非书面的符号化惯例,如没有言词表达的表演性民俗仪式,或虽是口头但非语词的声音符号如吆喝文化等,但却仍属“口述”传统;而狭义的口述传统即用口头语词表达的部分,最典型的是导致概念得以形成的、帕里所调查的史诗。因此,这个概念的核心内涵是作为文字性(literacy)概念的完全对立物,也因此口述传统又名“口头性”或“口头形态”(Orality),从而构成对文字中心论(或文字文献)的解构。从这一意义上讲,“Oral Tradition”翻译为口述传统不如“口头传统”更准确。实际上,前述芬尼根文章的汉译者不得不将狭义的“Verbal”译为“口头的”[5],因为“Oral”在这篇译文中已经根据汉语翻译的约定俗成翻译成了“口述”,从而避免在同一篇文章中出现两个“口述”的翻译冲突,但其实“Verbal”这里却更该译为“口述的”,“Oral”本身更准确的反倒是“口头的”。于是,中国翻译先在形成的不准确习惯翻译法在遭遇母语学者对内在含义的深究辨析的时候,构成汉语翻译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除非破坏这种习惯重新将口述传统翻译为口头传统,那么又必须将同样是用“Oral”的口述历史重新译为“口头历史”,打破更大范围的翻译习惯(更糟糕的是,正如后面将要谈到的,口述历史这种汉语表达反倒比oral history更准确)。不过,通常来说,与口述历史相关联的,是狭义的,也就是“口头语词表达的”,从而构成一个表面上的、似是而非的共同特征。
笔者不会给出一个明确的、自己的口述传统定义,但在研究生口述历史课堂上却总是用口述传统的特征来反过来给学生说明“什么不是口述历史”,言下之意就是两者没有交集。这些特征还包括:采访人的身份是口头文本(“文本(Text)”常常指文字文本,这里也包括口头结构的相对固化的文本(verbal text))的采集者而非文本的共同创造者;受访人或口述人只是文本的传承者而非创建者;讲述内容可能与历史有关和无关,与历史有关也非讲述者亲身经历;文本形成先在于访谈过程而非同时产生,访谈的基本工作是转录口头形态既有的文本;文本形态是程式化的口头言语而非日常口语交流的非结构化言语形态,即它有个创作(composing,或译“构成”)和结晶化(crystallizing)的过程。文本传递的基本上是集体记忆而非个体记忆;传播方式是口头的代际传播而非一次性人际传播并被记录下来以固化文献形式传播。
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口述传统,仍存在另一个不同维度的含义区分。正如诸多英文工具书对口述传统所做的定义那样,口述传统这个术语与口述历史类似,可指一个社会的过程乃至机制,如帕里和洛德指出荷马史诗是这样一个过程的产物;同时也可以指这个过程的产物,如荷马史诗文本。然而多数学者没能意识到,即便是指口述传统过程的产物,其实也有两个不同含义:仍处口头形态的文本和已将这种口头形态用文字或其他方式记录并固定下来的文本形态。严格意义上说,那些仍处口头形态、没被书面记录下来的文本,才是口述传统,一种活态的文本,也因此汉语“口头传统”这个词汇才是更准确的表达。那些被记录下来的口述传统不过是这种活态文本在特定时期的“留影”,换句更档案语境的话说,即“归档”(如果将前者被视为非档案的话),形态上它们已不再是“口头的”了。那些用文字记录口述传统的实践古已有之,主要是针对言词表达出的狭义的口述传统,如史诗或民间传说乃至神话传说,广义的非言词表达的口述传统严格说只有在视听记录时代才能证据化归档,最典型的例子是民族志电影,因为文字的本质是对语言的记录。
国内外并不少见这样的表述,即口述历史这样的“口述传统”追溯久远而今天则是复兴。在这样的逻辑中,所谓的“口述传统”实际是“口述这样一种传统”甚或“口述历史的传统”,即按照汉语字面的含义去理解,就如同笔者曾抨击过有电影学者用汉语“记录”来论述纪录片的本质特征,却无视纪录片不过是舶来品的一种翻译,更准确的翻译是文献片一样,[6]汉语在这里将“Oral”这个更准确应该译为“口头的”纯形容词译成动宾结构的“口述”,从而具有了独立含义而不用修饰一个主词,且自身可成为一种“传统”。严格说这不算是一个概念,因为更早些时候将其译为“口头传说”则不会发生如此误用,因为很难让人将其理解为“口头”这样一种“传说”。此外,即便将“口述传统”这种表达来表示口述历史这个领域的某个含义其实也并不准确,因为“口述”一词的含义过于宽泛,更准确的表达也应该是“口述历史传统”或“传统口述历史”。
更何况,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定宜庄等历史学者表述的那样,口述历史“从其他的口述传统中分离出来”,[7]这样表述中的口述传统显然是人类学、民俗学意义上的口述传统而不是历史学界的口述历史研究者自我定义的一个同名而不同实质的另一个概念。而且,从那场笔谈的参与者胡鸿保等人的后续研究中也同样表明与上述国际主流的口述传统概念的关联,例如本文引用的他们师生对芬尼根文章的翻译,其中专门将口述传统与口述历史进行了比较,而译文也将原来仅仅是口述传统的工具书词条改成了“口述传统与口述历史”,与此前定宜庄组织的笔谈明显同出一脉。当然,更不用说胡鸿保本人就是一个人类学者。
接下来分析对“口述历史”一词的不同理解。最泛化的含义主要是指历史学者或历史撰述者的角度,在研究与撰述历史过程中利用来自非书面或非文字来源的史料,更准确的表达应是“口头来源史料”或“非书面来源史料”,英语表达仍是“Oral History”,那么包括口述传统和所谓狭义的口述历史就很自然。当然其前提是他们利用的这些口头史料就其实践来说还处于非固化的状态:口述传统仍处口头状态,而口述历史仍保留在亲历者头脑里——连口头都不算。很简单,假如在其研究开始之前已被文字或其他记录手段固化的史料,即便同样来源于口头,也不算是口头史料了。这一含义虽最为泛化,但也非涵盖一切,无论口述传统还是口述历史,都不限于历史角度的考察,如作为口述传统的荷马史诗,文学研究者可能只关心其文学性而根本无视其作为史料的价值,他们并不一定认同口头史料的视角标定。从这一意义上说,这里的口述历史也可部分地作为口述传统的一部分,而且是视角性质的部分,因为众所周知,现代历史学科学地切入口述传统比文学、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要晚得多。
史家角度而言,这一实践的本质是他们在研究与撰述的过程中,面对既有文字文献的不足,不得不向社会学、人类学学习,从非文字记录的社会来源特别是口头来源中寻找史料依据。这对历史领域来说的确古已有之,但问题也在这里,这一“传统”其实是一个被长期诟病的治史方法,本质是将“道听途说”作为依据,从而被西方近代科学或中国考据传统所摈弃,根本不是表现这一领域历史底蕴的科学方式。20世纪非文字史料作为方法论的兴起其实是对西方史学的科学主义学派,也是现代历史学形成的标志——兰克学派或档案学派的否定之否定,兰克学派坚持西方版本的“述而不作”,即历史撰述基本限于有档案证据的史实范围,但因传统档案文献主要涵盖政府官方活动,其历史研究与撰述也仅限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传统著史领域,在以法国年鉴学派为代表的20世纪新史学将目光转向普通民众与社会历史领域的时候,面临官方档案之不足,不得不寻求更广泛的史料来源。新史学因此并没有否定兰克学派的科学精神,于是,这一转向的前提是社会学、人类学的科学方法,如前述对口述传统的发现,使我们对这些口头文本有了科学的认识,并建立起正确的证据观念。这一过程笔者在《论口述历史证据可靠性的言语记录本位》(以下简称《言语记录本位》)[8]一文中有过详细论述。
这就意味着,史家非书面史料的调查几乎总是要做一些记录,而这些记录如从史家角度来看待,则意味着属于其个人行为以及研究工作的一个步骤,记录本身不重要,不仅不提供公共保存与广泛使用,甚至自己也多半在研究结束后丢弃。第九届国际档案大会卡哥姆贝(M.Kagombe)在发言中提到:“学者们倾向于把口述史看作仅向‘个人提供利用’的东西,而档案工作者认为口述史是向‘大家’提供利用的。”[9]史家的这种做法或思维是有问题的,科学研究的一大特征是其证据的公共可获得性以便被他人所验证与重复,否则就陷入了传统上依据“道听途说”治史的糟粕之中。卡哥姆贝所说的“学者们”很大程度上是指60年代以来的欧洲特别是英国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一系政治活动家转化而来的历史学者,他们所做的口述历史正是被一些历史学的口述历史研究者所称从档案实践转向过来的社会历史走向,唐纳德·里奇(Donald A.Richie)明显表露出美欧之间口述历史思维的这种对立而非转向,进而提到欧洲方面也逐渐承认口述历史“文件是要提供给大众使用,而不是仅供个人研究的私有文件”。[10]从这一意义上讲,这些史家是在进行传统档案系统(或更准确地说是文书档案系统)没能做到的记录与档案工作,即便考虑到直接接触历史亲历者对历史研究的意义。实际上,这种所谓的社会历史“转向”在档案研究与实践领域同样存在,也与国内档案学界热议的档案的社会记忆观直接相关,例如有人总结国内这一研究中就包括有所谓的口述档案:“目前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档案的社会记忆属性、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档案与城市记忆、口述档案、家庭档案等构建活动。”[11]笔者宁愿相信那不过是档案系统的社会控制功能面向平民的一种调控,也因此使用了“全民记忆”的概念。[12]笔者后文详细论述。
通常称为“现代口述历史”的概念也是最经典的、引起一场社会运动的、人们真正要论述的口述历史概念。它仍可指一种社会实践以及实践的产物——口述历史记录。它首先作为实践的领域,其边界与脉络比较清楚,即人为确定以1948年原新闻记者、当时的美国近代史学者艾伦·内文斯(Allan Nevins)建立哥伦比亚大学巴特勒图书馆口述历史研究室为起点,1966年由档案工作者主导的美国口述历史研讨会确立“Oral History”名称并提出领域标准化动议则标志领域的正式形成。数十年来,这个领域有比较明确的学术与实践的共同体,也有比较固定的国际国内组织与交流活动,如1967年建立的美国口述历史协会以及随后逐渐蔓延的地方性乃至世界各国的口述历史协会。这其中也包括2004年建立的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13]虽然这个历史研究者的组织不同于美国的档案工作者主导,但却明显与美国的口述历史实践一脉相承。无论是研究会成立的发起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当代中国研究所、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省社科联、扬州大学、《当代四川史研究》编辑部”,还是成立大会的参加者“80多位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新闻出版部门的专家、学者”都是历史学或出版部门的背景,也承袭了西方传统那样对文字出版物的不良依赖;无论是讨论的内容如“把口述史建设成历史学的第九个二级学科”乃至初期研究来自历史学角度的混乱,还是研究会领导成员几乎全体的历史学背景,都在有中国特色的情况下有着完全符合美国口述历史的观念框架以及对美国实践的历史沿袭(当然包括对大陆初期实践影响甚大的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间接影响):“我们应当向西方学习,在口述史工作开始之前,以契约的形式把受访人、访谈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下来,以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也因此,尽管“Oral History”这个术语被认为是“笨拙的”[14]、词不达意的,但领域的边界和基本特征却始终相对清晰,不是那些自发的社会现象那样边缘不清。即便学者们有不同的定义,但基本的特征却大同小异,例如对历史亲历者有计划的访谈以调查、并以视听记录手段记录其相关记忆呈现作为历史见证的一种实践及其记录下的证据材料。具体特征在上述与口述传统的比较中已有较明晰的说明,只是比较的方向相反:采访人是口述记录文本产生的共同参与者,或称跟受访人一起“与历史对话”(杨祥银语);受访人是历史的亲历者(三亲原则: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讲述内容与历史有关,且是受访人亲身经历;文本随访谈和记录活动同步产生,换句话说,文本是在访谈现场由访谈双方共同结构而成,没有先在的文本,也没有“结晶化”的过程;文本形态也因此是日常口语交流的非结构化言语形态;文本传递的基本上是受访人鲜活的个体记忆,即便包含集体记忆成分,也首先是通过对个体记忆建构的影响间接得以实现;传播方式不是口头的代际传播,而是一次性的口述同时记录下来。笔者曾经详细描述过其从受访人个体记忆的人内传播到访谈的人际传播,再到档案圈与研究圈的集体传播、出版与播出的大众传播的过程。[15]
现代口述历史当然不是横空出世的孤立实践,特别是它很快就风靡世界,其边界必然会有相对模糊之处,但关键是这个延伸部分是什么。笔者在口述历史课堂上也要为学生追溯口述历史到古已有之,但不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也不是“老爷爷讲家史”,甚至不是司马迁采集三皇五帝传说撰《史记》,而是另外一套人类实践,甚至可能与“口述”无关,核心是亲历者的回忆,无关这种回忆的采集方式与存在状态。
广义口述历史的范围依据距离现代口述历史的远近分为不同的层次。首先是与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口述历史一墙之隔的笔录口述历史,如被部分学者称为现代口述历史鼻祖的班克罗夫特图书馆口述历史实践,[16]与后来的口述历史唯一的差异在于非视听记录的方式。笔者坚持现代口述历史的基本条件是现代视听记录,尽管在实践中也持宽容态度,例如中国电影人口述历史项目也接受捐赠的不符合严格定义的口述历史材料,当然也包括因为特殊情况如受访人身体原因自采的笔录,下面将会论及。其次是历史学者(或历史工作者)对亲历者回忆的采集,特别是那些被文字社会边缘化人群,但却不注意原始记录的保存甚至根本没有保存原始记录的目的,如1949年后对太平天国、捻军、义和团等近代农民起义者后代的大规模官方口头调查,原因在于这部分基于平民的历史缺乏原始记录且认为被统治阶级掌控的档案所歪曲。正如笔者曾谈到的那样,中国电影人口述历史项目曾访谈过一些电影人,他们当时参与了对宋景诗起义者后人们的调查,其结果是口述史料的编纂甚至电影《宋景诗》,但原始记录(即便是笔录)却不被重视甚至不知所踪,这种情况也包括笔者曾谈到的中国电影史的最初系统撰述对原始记录保存的轻视等。[17]这一层次还应包括司马迁撰《史记》中那些对亲历者的采访部分,如《游侠列传》因为缺乏官方档案不得不求助亲历者,也如《荆轲列传》中“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第三个层次是以文字的回忆文章方式有计划、有目的的亲历者调查,如各地政协的文史资料汇编等,这些材料甚至很多成为笔者口述历史访谈之前文献调查的基础。其他还有历史人物个人撰写的回忆录或所谓“口述自传”等,这是更加外围的圈层,甚至已经不属于广义的口述历史。
这也是笔者前文中提到的卡哥姆贝所认为的口述历史与口述传统中所谓的“重叠”部分。很多口述传统的文本本身并非一种历史陈述乃至历史回顾,仅是一种表达性的集体话语,如莫斯在1994年接受《中国档案》记者的采访时提到《诗经》之采集是档案活动,[18]但笔者需要明确的是被采风记录之前应是口述传统,内容基本都与历史陈述无关,如《硕鼠》主要是表达一种意见或情绪,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民间言论。然而,史诗乃至民间传说或神话却在不同程度上可视为一种口头的历史陈述,那么也就是另一种“口述历史”,此前国人称“口碑历史”。这也是前文最后结论中导致各种千奇百怪的概念混淆纷呈之源的那个“口述历史”的歧义,而这一歧义或可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还有其他一些相对偏僻的理解含义,不再赘述。
80年代部分国际档案人将口述历史与口述传统两种甚至更多不同类型但类似来源的材料合称口述档案,引发国内激烈的理论论争,主要集中在其档案身份上。不过口述历史和口述传统就算作为档案,其本身是否适合用“口述档案”这样一个上位概念,似乎少有人关注,而这个问题其实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他们所争论的档案学基本理论问题,因为口述历史与口述传统在涉及档案身份的问题上本身就存在巨大差异,特别是在口述档案与口述历史在实体上混同的情况下,论述缺陷就更加不可避免。
口述历史和口述传统被归为一类或相互关联,在历史学界同样非常普遍,甚至将二者混为一谈并深刻影响了档案学界。既然如此,它们很自然存在某些共同特征,而这些所谓的“共同特征”很可能仅仅是一种表面相似甚或虚假的关联。当然,即便如此,追究这些共性也有助于我们的思考。
档案界的清醒人士似乎更关心二者采集方式的相似性。卡哥姆贝就在提到二者区别时先说明其共性:“一般来说,口述史和口头传说的方法是相同的”,虽然他接着提到“但这两者在范围和会见有关人员的技术方面有所区别”(这种对区别的描述其实也不太准确),但至少从档案工作角度而言将其归为一类确有助于工作开展,而它们至少在初期并且就狭义的口述传统而言,的确共享同样的“口头”来源,虽然相似仅存于表层。这种共享的口头来源,更准确地说是“访谈(interview)”来源,也就是前述卡哥姆贝表述中被错译为“会见”的那个词,因为访谈隐含着对过去回忆的主动陈述、采集而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一般社会活动的“历史同期声”。不过,对于口述历史与口述传统来说,各自的“访谈”并不相同,前者是交互式的对话,而后者更偏向单纯的对受访人言语的“采集”——这也是2018年年初开始正式实施的档案行业标准《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DAT 59-2017)》针对口述历史采用的术语,[19]因而针对口述历史文本使用“采集”则是一种错误的用法,笔者另文详解。正如前述,档案系统对口述传统的访谈记录实则是一个既有文本转录的过程,而口述历史的访谈则是一种调查和挖掘,生成一个新文本的过程,这也是笔者前文认为他们不存在交叠部分的根本原因之一。
不过,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二者归为一类,更具决定性的原因的确在于它们“共享‘口述的’(Oral)这样一个共同的特征”。可能也正因如此,汉语中“口述传统”逐渐替代“口头传统”成为相对主流的表达术语,毕竟英文中二者共享同一个修饰词,似乎没理由汉语用不同的两个词表达,既然口述历史已流行开来,不妨就用这样一个流行词来取得社会影响力。然而,汉语中“口头”跟“口述”之间不仅是纯形容词和动宾结构的差异,在使用语境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笔者广泛调查了20世纪70年代以前、也是两个概念引入中国大陆之前,汉语文献中“口头”和“口述”的使用情况,发现虽然二者都与口头言语有关,但所隐含的意义大多对立乃至正好相反。一般来说,“口头”意味着与文字记录的对立,如“口头通知”“口头警告”等,意味着非书面的、非正式的或不会记录在案的;而“口述”则相反,有人口述,则必有人记录,无论这种记录是当场用文字记录,还是事后其口述的言语出现在文字文献中,以记录为目的甚至作为证词而产生,也因此与记录相伴。
口述传统和口述历史的确各自具有“口头”和“口述”的特征。正如前述,口述传统的发现本身就是作为文字读写传统相对立的概念,意味着他们之间具有某种极端的差异,而长期的文字传统让我们忽视甚至无视口头传统的独特性乃至社会影响。《大英百科全书》“口述传统”词条一开始就提到这种对立,随后进一步强调这种口头形态独立于文字文献的存在:“口头传统的当代理解并不基于文献——这些文献充其量不过是口头传统的书写反映——而是基于通过第一手的社会研究获得的经验,这些社会依赖口头传统作为一种主要的传播手段。”换句话说,这里将文字记录下来的所谓口述传统文本排除在了口述传统、更准确说是口头传统之外,就历史上而言,口头传统只存在于“田野”,或许声像记录有所改变。
严格说,现代档案机构将口头社会中的口述传统转录到档案馆保存的时候,这种“记录”就已经不是“口述传统”而是口述传统的记录。这一意义上说,塞内加尔的姆贝伊(S.Mbaye)所采用的口述档案和口述记录来表达有其合理性,这也是国际上口述档案概念首先是从口述传统领域提出,且主要指口述传统的一个原因,其背景也正是20世纪60-70年代非洲民族独立运动的狂潮及随后独立各国建立自己国家与民族认同与历史档案的国际行动,他们不得不依赖那些无文字时代传承下来的口述传统来创建新兴的档案与国家记忆,而且更主要的是这一实践跟口述历史没有太大关系。
相反,口述历史,正如前述,传播方式根本就不是口口相传,而是口头调查,而且这种调查有着明确的记录与求证目的,反倒跟记录、甚至是文字记录有直接的关联。正因为如此,Oral History汉译迅速由口碑历史或口碑史料替换为口述历史,因为“口碑”一词本身就意味着口口相传乃至代际传承而不是一次性口述兼记录,现代口述历史显然有别于此。正如笔者在《言语记录本位》一文中提到的,从材料诞生之时起,所谓口述历史其实就已经不是“口头”或“口述”的了,本身就是一种记录。也正如美国档案学者古尔德·科尔曼(Gould Colman)所认为的那样:
“口述历史”(保持原意的翻译应该是“口头历史”)一词源于艾伦·内文斯努力保存因缺乏足够的记录而丧失的知识和经验……这些用法的巨大差异源于这个词的含糊不清,因为,严格说,从哥伦比亚大学的内文斯项目中产生的产品既不是口头的,也不是历史的。录音的采访记录被认为是走向打字稿的中间一步,而抄本显然不是历史,而是历史学家可以使用的原始材料。[20]的确,现代口述历史领域所自用的这个名称不过是在1948年创建一个这样的“组织”的过程中,曾经作为新闻工作者的创建者偶然采用的一个词汇,而且还是在口述传统(更准确应该是“口头传统”)研究已开始震动学术界的背景下,然后经历了差不多20年才被共同体所认可。这个术语本身并不是如同口述传统那样相对严谨的学术术语,很自然带来了各种模棱两可。
不仅是初期对录音的相对忽视及对文字抄本的畸形依赖,笔者也曾在《言语记录本位》中引述罗纳德·格雷尔(Ronald J.Grele)的观点:“无论是档案型的口述历史还是社会史家型口述历史,一个共同点就在于他们有意无意地都将口述历史最后的出版物——例如口述自传的出版作为他们的成绩”[21],以说明现代口述历史尽管始终强调其口头性,但长期以来却形成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书面传统”。实际上,在口述历史研究领域,一个非常普遍的模糊观念也就此形成:口述历史的文本究竟是口述历史的原始记录(哪怕是文字记录乃至抄本)还是根据这些记录整理、研究出来的正式出版物,而这也是一种历史的撰述。
于是这种口头与书面的含混就引出另一个含混,即口述历史是史料还是历史的陈述乃至撰述,即科尔曼所说的口述历史“不是历史”。科尔曼所说的“历史”类同于约翰·托什(John Tosh)所谓历史的第二重含义,也是托什正使用的含义:历史学家对历史现象的记述与撰写。我们姑且去中心化地将这一历史撰述含义从文字中心主义和历史学家的精英主义中脱离出来,将口头的历史陈述,哪怕是普通人的历史陈述也归入历史撰述的范围,那么现代口述历史仍面临这一窘境,因为现代口述历史显然是访谈双方共同创作的结果。即便不考虑共同责任,当口述历史进入学术领域,变成文字的历史著述的时候,也面临叙述主体的含混:口述文本一旦变成印刷品,口述人就变成了尴尬的他者,因为原本的文本缺乏叙述性与可阅读性,叙述性和可阅读性是后来文字的处理。正因为如此,笔者很早即坚持这一观点,即口述历史本身的成果是访谈的原始记录(视听记录或稍泛化的录音的文字逐字抄本),而出版物或者是这些原始记录的编纂,或者是历史学者研究的结果。笔者的同事陈墨也沿用这一观点,坚持唐德刚的出版物是唐德刚利用口述的史料自己撰写的史著。这种身份错位我们可从另一个有歧义的术语清晰感受到:
“这种特殊的差异可从谁被称为“口述历史学家”(oral historian)中看出。在民俗学中,在一些人类学家中,口述历史学家是被采访的人,是在他或她的头脑中承载着族群集体历史的人。从那个人那里,人们寻找历史,因为它是代代相传的,因为历史是文化思想的产物,而文化思想正是人们寻求了解的。在历史学家中,口述历史学家是记录谈话的历史学家,是文件的创造者。因此,我们有不同的任务。”[22]“historian”在笔者看来这里更准确地应该译为“史家”,主要指历史撰述者而非研究者,虽然研究者也会从研究的角度撰述历史,但很显然并非所有的历史撰述者都是历史学者。而这也是一大含混之处,尤其是到了口述历史学家的语境中,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前文所述的口述史学的误译类似,同样在口述传统领域转移到口述历史领域后产生了逻辑错乱。在英语中,口述历史与口述传统的这种关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共享“Oral”这个修饰词而不是共同的口头特征,共同的口头特征不过是表象,更不用说“Oral”本就是个多义词。
本身与书面形态相对立的口述传统概念强调其口头性的一面是合适的,也有利于打破文字中心主义并将我们从文字文献的固化思维中解放出来。芬尼根描述过:“有时,‘Oral’一词还被用来暗示不仅在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间,而且在‘文字的’文化和‘口头的’文化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和相互排斥的鸿沟。这些内涵有时也会影响到对‘口述传统’的分析,但现在有争议。”不过当口述历史参与进来,并同样代表口头文化与传统强调口头性,并将这一口头性与书面性的差异极端化的时候,一种偏执由此产生,并反过来构成对口头性的歧视,因为这种极端化过于夸大口头性与文字性的差异,而对各自内部的多样化视而不见,于是很容易将口头文化视为一个集体,如同社会史家型口述历史的平民主义立场所要反对的那种文化霸权:将平民乃至异族文化视为一个集体而忽视其个性的多样化。以口述传统而言,《大英百科全书》词条一开始提到其与文字形态的对比的同时,就提到其多样化以及与文字形态的互动:
“口述传统,也叫口头形态,是第一种,也仍然是最广泛的人类传播模式。口述传统远远不是“随便说说”,它指一种动态的以及高度多样化的口耳媒介,目的是促成、存储以及传递知识、艺术和思想。它通常与读写形态形成对比,读写形态可以而且确实以各种方式与之相互作用,它也与文字(文献)形成对比,而文字在规模、多样性和社会功能方面都相形见绌。”
口述传统就算是口头言词表达的狭义,甚至也不过只是口头言语形态中的一部分,既非“随便说说”的日常口语交流,也非口口相传的流言,而是具有一种程式化的相对固定的口头文本的“记录”与传播,笔者在《电影作为档案》以及《再论作为视听档案实践的口述历史本体》[23]中都曾提到口述传统的相当一部分其实相当于无文字时代与无文字社会中的档案系统,此处不再赘述,但这一表述现在看来可能有些不周延之处,其实更适当的类比是无文字时代与无文字社会中的文献体系,文字文献体系有多少种类,那么口头文献体系就有更加多样化的表现,而简单的口头与文字的对比远远无法反映这一多样化。
对口述历史来说,由于前述其与文字记录乃至视听记录间扯不清的关联,这种多样性又表现为另一种态势。姑且不讨论口述历史那些不同的界定,如文字记录与录音记录乃至视听记录,更不说那些笔者所认为的广义口述历史所包含的人类实践及其形成的材料,而且多数是文字材料,仅仅是笔者自己在口述历史实践中所经历和见证到的一些触及边界的实践,就很难用其名称的术语来表达。如笔者曾提到自己策划过对聋哑电影人的手语访谈,更应是“手述历史”而非口述历史,可是考虑到手语其实就是聋哑人的“口语”这个聋人文化视为歧视的术语(笔者策划对聋哑电影人的访谈本身就基于笔者此前对聋人电影与聋人文化的研究),[24]那么也不应将其排除在现代口述历史之外,甚至口述历史这一术语本身就是对聋哑人的歧视;笔者的一位同事曾实际对聋哑电影人进行过口述历史访谈,采用的是面对面笔谈方式,从表面形态上看这其实已是与口头性相对比的文字交流了,但从传播方式的人际关系维度上来说这种交流方式则与口头交流无异;更甚一步,我的另一位同事采访一位近百岁卧病老人,因无法完成面对面访谈而采用针对访谈提纲的问题单独笔答的方式,笔者曾负责整理他的笔答手稿,所用文字兼有口语和书面语、特别是旧时代书面语的特征,而文本结构则有明显的口头即时交流的特征,当然经过笔者整理后这种特征至少从结构上来说已荡然无存,即便整理文稿仍归入“文字抄本”管理,那么这种“文字交流”是否该用“笔述历史”描述呢?这种形态距口述历史和历史撰述哪一个更近呢?
如此一来,无论是多样化的口述传统还是与固化记录甚至文字记录纠缠不清的口述历史,它们与口述档案一词挂钩是否妥当呢?实际上,前面已经提到了口述传统的两个含混的含义,即口头状态的口述传统和已经被固化记录甚至文字记录下来的口述传统,笔者倾向于前者将口述传统或更准确说是口头传统,而把后者称之为口述传统记录。那么对口述档案中的口述传统这一部分来说,是否就该等同于口述传统记录呢?事实上,笔者前文曾提到的混淆案例中就有一篇文章遭遇这一混淆:同一篇文章中口述档案的这两层含义同时出现从而构成自相矛盾。该文先提到“无文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是“被档案工作者真实记录形成”,后面则提到“口耳相授的形式流传至今”而形成,即便此文在笔者看来已经是非常清晰地分辨出口述历史与口述档案了。[25]我们其实已触碰到了口述档案的两个含义甚至两个概念了。笔者分别用“口述档案A”和“口述档案B”表示并加以辨析。
“口述档案A”:指口头形态独立存在的档案材料而与任何文字的或其他固化记录如视听记录无关,更准确的汉语描述应是“口头档案”。正如前述,笔者曾将口述传统称为无文字社会的档案体系,虽然存在质疑,但至少一部分口述传统可做如此理解,如笔者曾引述过保罗·汤普森(Paul Thompson)提到的卢旺达宫廷保存不同口述传统的官员的例子:家谱官、记忆官、赞颂官、秘书官,[26]如果抛开文字档案观,他们甚至是无文字时代最狭义的档案工作者——官方公文保存,的确是在履行着无文字社会的文书档案职能。换句话说,档案的存在本身不一定依赖文字。其实这一意义上的“口述档案”定义在国内也存在过:“口述档案主要指在文字出现之前,人们通过言传身授留下的传说、故事、轶闻等。”[27]这一定义将言词表达甚至部分非言词表达的口述传统全部涵盖在内了。
实际上,那些言词表达的口述传统是否属于无文字社会的档案,取决于档案的主观界定,例如《山西档案》编辑部曾引述冯惠玲的档案观念,即“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28]那么口头传统尽管也在尽其所能对所保存与传播的文本进行固化,但终究不是彻底的固化。不过正如前述,这仅仅是一种主观界定,无谓对错。很多年前,笔者从图书馆学领域开始提出社会信息控制学说的时候,[29]针对的是很多信息交流学派学者因为中国古代藏书楼不符合信息交流功能的理论框架而干脆将其排除在现代图书馆概念之外;后来又针对信息资源管理学说建立的新的理论范式可将藏书楼纳入图书馆概念范围,但又产生了对其他部分功能乃至实践的相对排斥,如近代图书馆的教育职能(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的图书馆学泰斗杜定友先生甚至曾反过来,排他地将图书馆定义为“教育机关”)这一新情况,[30]以社会信息控制的总体职能体系来企图全面涵盖、从而更好地理解整个图书馆乃至其他所谓信息机关的运动过程。概念和理论在特定框架下将各种人类实践进行不同的归类,的确存在对于该框架更具效率的概念界定。不过,如同笔者提出社会信息控制学说的初衷一样,假如我们要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档案脉络加以清理的话,何妨在不排斥固化信息档案概念的同时,也考察一下那些不那么“固化信息”的档案活动,例如以“口述档案A”为代表的口头时代,即笔者后文将要详细论述的“前档案时代”呢?
“口述档案B”:主要指档案系统用文字或视听方式对口头形态的口述传统(“口述档案A”)加以记录固化保存而形成的材料,就这一意义而言实际是个“档案转录”的过程;在现有概念框架下也包括口述历史,表述为直接固化记录正在生成的口头言语的非结构化文本,转录的对象则是记忆。对于口述传统来说,转录的必要性在于口述传统即便是相对严格的档案文本传承部分,也存在不稳定的情况,其在20世纪30年代的被发现,也是其动态性乃至即兴创作性的发现,国外学者多有论述,此处不赘。对于国内来说,这一点也非常明确,特别是针对口述传统的传承人进行口述历史的时候很容易发现这种动态性,例如前文曾提到对口述历史与口述传统区分很清楚的赵建斌,他发现了社会巨变时期口述传统的流变:“杨仲清的民歌传承口述史,大致反映了建国初期至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国内局势、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影响下,民歌传承人随着传承身份和传承范围的渐变,传承模式、传承内容和传承理念上也呈现出新的变化。”也明确提到这种变化对口述传统文本的影响:“(传承人)能从时代审美的角度和民歌传承范围的广度对民歌的演唱方法、语言选择、音调风格、语韵节奏做精心的安排和处理。”[31]那么要确定特定时刻口述传统(即更准确翻译为口头传统)之面貌,固化记录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这种记录仍可说古已有之,远者可以追溯到莫斯提到中国古代的口述档案的例子是官方采风官员采集民间言论的例子,这些言词表达的口述传统档案后来被编纂成了前文所提到的《诗经》,当然,它的记录方式基本是文字。近者如笔者的一位口述历史访谈对象谈到过他曾经在20世纪60年代在陕西剧目工作室从事过系统的民间戏剧的抢救工程(参见笔者将要出版的《西部狂澜——西安电影制片厂电影人口述历史》之《李旭东访谈录》),这些民间剧目通常都是在没有文字或少文字参与的情况下经由师徒间言传身授的方式来传承并且很可能面临失传,而剧目抢救的主要手段是文字记录,但不同的是还辅以对秦腔曲调等非言语信息的标注,从而也算以文字的方式进行了一部分“声像”记录。
对口述历史来说,“口述档案A”与之近乎毫无关系;前述与“口述档案B”的关系仍有不同于口述传统的性质。口述传统转录的是既有文本,即便这一文本是动态的,但也相对稳定,并且这个稳定性是其基本层面,甚至是另一种形态的档案。口述历史则相反,笔者曾称其为转录的是人脑中的记忆,而人脑也是一种“档案馆”,但这种“档案馆”其实与外部世界的档案系统完全不同,至少这里的记忆不具有相对固化的文本,即便人脑的确也在记忆着一些固化的文本,如口述传统虽口耳相传,但耳口之间也依赖大脑。就文本而言,口述历史作为实践的过程是新文本生成的过程,作为结果是新生成的文本,也因此不仅产生了涉及基础理论的论争,也造成进一步的混淆:无论是塞内加尔的姆贝伊还是新加坡的口述历史档案实践,都将其他来自人们口头言语包括会议现场讲话的录音纳入,加剧了论争,因为这些“历史同期声”的录音更易被人们作为录音档案接受其档案身份。于是论争的焦点之一指向事后的回忆与材料的主动形成是否能成为档案材料,而口头性则与这种“事后回忆”以及“主动形成材料”建立起关联,进而影响到口述传统的档案身份。
口述档案本身已经与录音档案严重混同,而这种混同具有很明显的录音记录进入档案系统初期的迷惘特征,一般较严格的档案限于记录人类的活动而不含对自然界的原始记录,而人类活动的声音记录自然基本是对人们口头言语的记录,于是对口头言语的记录在初期接触录音档案的人们来说,似乎就成了口述记录与口述档案了。问题当然不会如此简单,而且随着较全面记录声像信息的视音频记录方式的普及,荒谬性就更明显。实际上,徐玲丽在提到黄项飞的一段表述的时候(这段表述应该是源于前文所提到的姆贝伊关于口述档案包括历史现场同期声),明确表示其与口述历史或口头传说的不同,“其中提到的‘演讲、讲座录音、辩论、圆桌会议记录等’,其实是某一事件直接形成的现场原始录音,应属于声像档案范畴内,如此分类首先会造成档案分类上的混乱”。[32]她将这种不同种类的档案归入声像档案,隐含口述档案则在声像档案之外,即便它们是由声像记录方式记录下来的。那么声像档案又该如何定义呢?或者她没有充分意识到现代口述史也是声像记录所产生?
笔者曾多次论述过,现代口述历史得以形成及其从广义的口述历史中独立出来的标志性区别是录音技术的使用,能比较轻松地将那些处在传统文字和纸质文件证据控制体系之外的口头或记忆信息加以证据化的存留,此处不赘,仅强调1948年口述历史公认的诞生年是以可用于访谈的录音设备的出现为前提,而20世纪60年代口述历史领域的形成,是以便携式的盒式录音设备的普及为背景。可比较的是,中国大陆口述历史实践的开始是80年代盒式录音机的普及,而2000年后作为一场运动生发而起,其背景则是便携式摄像机普及到家庭。笔者甚至有专文《再论作为视听档案实践的口述历史本体》论述其本质上属于声像档案,甚至录音也不过是过渡技术。《言语记录本位》一文也论述过口述历史证据可靠性的来源不仅是言词本身,也包括声音信息,还包括一些视觉信息。听觉和视觉接受了人类对外部感知对象压倒多数比例的感知信息,笔者也曾重新调整文献的定义及其核心内涵,揭示传统文件与档案的关系及其视听记录实质,而这种将文件原件纳入文献体系的方式从根本上与视听技术将目标对象的视听信息记录下来具有同样性质,[33]进而提出纪录档案观,[34]也同样可以纳入口述历史乃至口述传统的声像记录的问题。笔者后文详细论述。也因此,无论是现代口述历史还是与口述传统相关的那部分“口述档案B”,其关键的本质差异性在于声像记录而非“口述的”或“口头的”。它们更应该展望未来而不是追溯古已有之。如果要追溯口述性,其实仍然还在于这种声像记录性,因为我们已经追溯到口述历史乃至口述传统古已有之的广泛的文字化活动,无论是否在意其原始性。声像记录在这方面最大的优势正是在于对口述或口头言语的原始存留,这是我们面对现代口述历史的独特性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或可这样判断:口述传统与口述历史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口述传统是文字诞生之前时期的产物(无文字社会可视为特定区域的文字前时代),而口述历史则是视听时代的产物,中间隔着一个当前理论界作为主流的文字时代。因此,将其混为一谈是极为不妥的,将其归入同一个口述档案类也是相对不妥的。当然,这里的口述传统之于档案实际指的是“口述档案A”,而“口述档案B”也同样主要是视听时代的产物,即口述传统在视听时代的固化转录。尽管如同《诗经》收录的诗歌那样人们用文字记录和保存口述传统古已有之,但要全面而有原始凭证性地保存口述传统文本,特别是那些非言词表达的口述传统,视听手段难以缺少。这样一来,无论是口述传统还是口述历史,或者他们共同组成的“口述档案B”被归入声像档案,与那些同期声录音甚至录像列为一类,这种归类方式是以记录手段或媒介形式为标准,并不否认其内部不同类型材料的巨大差异。不同于前述徐玲丽的隐含分类,在声像档案内部,暂用“口述档案”术语描述其中一类具有一定合理性,主要是基于相似的工作流程,而且是声像记录技术初期的工作特性,它们共同基于主动的访谈形式,而受访人基于不同概念上的“回忆”并主要用言词符号表达,这样的工作方式相对依赖声像记录技术并且更能发挥声像技术的优势。也正因为如此,部分档案工作者如莫斯等人将这一部分材料称为口头来源档案并透露出某种不确定和含混:
“在一些储存机构中,口述历史和口述传统材料是一起收集的,可能是从许多(外部)来源收集的,也可能仅仅是储存机构本身的记录工作收集的,也可能是两者兼有,从而将所有口头来源文件组成一种人为的收藏。这可称为口述历史收藏,口述文献收藏,口述传统收藏,或在某些情况下(相当不完善地)称为口述历史或口述来源档案。一般来说,口述传统收藏都是在‘口述历史’下组织的。它们往往只在特定机构中才与其他形式的口头来源区别开来。”[35]
国内其实也曾有过研究者将口述档案作为一种来源标准划分的档案类型:“按来源分类:中央(国家)档案,地方档案……教会档案,口述档案等。”[36]这一分类也有其合理性。另外,国内所认为的“口述档案”概念的“始作俑者”之一姆贝伊,其实也是泛化为录音档案论者,尽管他随后《塞内加尔的口述记录》一文采用“Oral Records”一词,并表明这类记录文本的广泛性、多样性,且将其跟影像材料相关联:“不仅要收藏记录在磁带或留声机上的口头言词,还要要收藏捕获在照片、幻灯片或电影胶片上的仪式性集会和各种文化侧面,由此与物质文化的证据建立起了关联。”[37]有趣的是,汉译版一方面将“口述记录”译为“口述档案”,但这里却自己生造了一个“口头档案”术语,似要跟“口述档案”相区别:“收集方法是借助录音机或唱机收录口头档案,借助照片,幻灯片和电影记录礼仪集会等场面。”[38]
口头的文本与文字的文本内部不同类型之间的差异并不比口头性与文字性、书面性之间的差异更小。在笔者看来,声像档案与其说是档案的一种类型,不如说是档案的一个时代,一个后档案时代,我们可称之为文字前时代发展到文字时代再进一步发展到视听时代,那么对传统档案学理论的冲击就是必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