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飞舟去湖南一个村进行扶贫调研,了解到该村种植杭白菊很难推广。其实从自然条件来说,杭白菊是很适应这个地区的,但是,杭白菊三四月播种,十月收获,需要人天天照看。当地农民嫌麻烦不愿意种。
按照一般的看法,会认为这个村的农民很懒,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周飞舟调查发现,这个村的农民太忙,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伺候”杭白菊。留在村里的劳动力,大多是贫困户,他们家里有比种植杭白菊更紧迫的事情。他们之所以没出去打工,或者是因为家里有卧床的老人,或者有其他的拖累和负担,让他们不能出去打工,当然也就无暇种植杭白菊。
这件事情让人们再一次看到,在当前在脱贫攻坚战中,部分贫困户对参与产业扶贫积极性不高,出现 “干部热情高、群众冷眼瞧”等不正常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
抛开部分贫困户的主观原因,一些贫困户消极参与产业扶贫,根本原因还在于没有充分发挥农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
实事求是地说,能够发展产业的地方早已先行一步,后行者大都为发展产业条件不好的地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期限临近之际,这些地方的一些同志在发展扶贫产业时,有的饥不择食,“捡到篮子里就是菜”,不考虑群众的具体情况,让农民无法参与;有的过度依赖资本在产业扶贫中的作用,把农民当成农业生产的“机器”,让农民不愿意参与。这些做法,违背了农业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发展过程中就难以避免出现“贫困户没时间”等尴尬局面。
当前,不管是扶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中央都反复强调,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除了制度上的安排外,还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农民的实际情况、理解农民的现实处境,真正把农民放到农村发展的主体地位上。
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历史已经揭示,农民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和农村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主体之一。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只是一个工作方法,而且还是一种政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