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偏脸城考述

2019-12-14 22:34夏宇旭
地域文化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金代中华书局北京

夏宇旭

偏脸城是辽金时期的古城遗址,位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白山乡岫岩村,此城呈正方形,周长4,318米,城墙最高处约6米,城址南临昭苏太河,依山势修筑,西北高而东南低,如人偏着的脸,故名偏脸城。这里曾经是辽代的九百奚营和金代的韩州州治所在地,是当时南北交通的重镇,宋金往来的必经之路。本文拟对辽金时期偏脸城九百奚营及韩州的人群社会组织形式、生产生活方式及交通地理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还原当时的盛况。

一、辽代偏脸城之九百奚营

偏脸城在辽代是九百奚营营盘之地。关于“九百奚营”这一称谓文献多有记载。金人王寂《辽东行部志》称:“韩州,辽圣宗时并三河、榆河二州为韩州,城在辽水之侧,常苦风沙,移于白塔寨;后为辽水所侵,移于今柳河县;又以州非冲涂,即徙于九百奚营,即今所治是也。”①(金)王寂著,张博泉注释:《辽东行部志》,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0页。《金史·娄室传》载“及九百奚营等部来降,则与银术可攻黄龙府。”②(元)脱脱:《金史》卷72《娄室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650页。虽然史籍多次提及,但是关于九百奚营的具体情况,比如社会组织形式、人口数量、经济类型、生活方式等等,史籍并未明确记载,只能通过爬梳史料分析其大致情况。

(一)社会组织形式

奚与契丹同一族属,在唐代一度强大,当时其与契丹并称两藩,辽建立后奚族臣属于契丹,因奚人的经济类型及生活方式与契丹人大同小异,因此辽朝统治者主要以部族的方式统治奚人,将降服的奚人编为六部,归奚王府管辖。奚王府是辽代四大王府之一,地位很高,比拟国族,是有辽一代非常重要的力量。除了奚六部外,也有少数奚人被编入州县,如圣宗时期的利州、阜俗县就主要由奚人构成。还有一部分奚人被编入斡鲁朶,隶属宫分,这些人主要是辽建立前契丹首领在征伐过程中降服的奚人,如《辽史·营卫志》所载:“奚有三营:曰撒里葛,曰窈爪,曰耨盌爪。太祖伐奚,乞降,愿为著帐子弟,籍于宫分,皆设夷离堇。”③(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8页。撒里葛、窈爪、耨盌爪,这三营的奚人“著帐子弟,籍于宫分”成为皇帝的私人领户。那么这里的奚营具体属于哪类社会组织,文献并未记载。但在其他文献中却多次出现奚营的称谓。《金史》记载,大定二年(1162)“左监军高忠建破奚于栲栳山,及招降旁近奚六营。”④(元)脱脱:《金史》卷6《世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28页。《金史·奚回离保传》载:“初,太祖破辽兵于达鲁古城,九百奚营来降。”⑤(元)脱脱:《金史》卷67《奚王回离保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588页。可见奚营终辽一代始终存在,而且“营”应该是辽代的一种固定的社会组织。根据《辽史·营卫志》相关记载,如迭剌部“其先曰益古,凡六营。阻午可汗时,与弟撒里本领之”⑥(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4页。;乙室部“其先曰撒里本,阻午可汗之世与其兄益古分营而领之”;⑦(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5页。突吕不部“其先曰塔古里,领三营。阻午可汗命分其一与弟航斡为突举部,塔古里得其二,更为突吕不部”⑧(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6页。;乌隗部“其先曰撒里卜,与其兄涅勒同营,阻午可汗析为二:撒里卜为乌隗部,涅勒为涅剌部”;⑨(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6页。楮特部“其先曰洼,阻午可汗以其营为部”⑩(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6页。。

杨军分析认为“营是部下的一级组织,就是石烈,营可能是对石烈的义译。”⑪杨军:《契丹部族组织中的石烈》,《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9-390页。这一推断是有道理的,辽朝的行政建置分为蕃汉两大系统,统治汉人的是州、县、乡;统治契丹、奚等少数民族的是部、石烈、弥里。文献记载,圣宗时将营改为部的原因是“以户口蕃息置部。”⑫(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9页。也就是说,当营的人口蕃息壮大,就要升级为部,就如上文的“奚有三营”,圣宗时期升为三个部。也就是说,在部族制度下,营的上一级是部,而石烈的上一级也是部,由此可以推断,石烈和营是同级社会组织。同时,资料显示,奚部之下除了有营,也设立石烈。《辽史·营卫志》记载,奚族伯德部下有六个石烈,“伯德部……石烈六:啜勒石烈、速古石烈、腆你石烈、迭里石烈、旭特石烈、悦里石烈。”①杨军:《契丹部族组织中的石烈》,《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9-390页。又根据《金史·挞懒传》载:“久之,讨劾,山速古部奚人,奚人据险战,杀且尽,速古、吸里、铁尼十三岩皆平之”②(元)脱脱:《金史》《金史》卷77《挞懒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763页。。学界认为,“此处所说的速古部,大约就是伯德部下面的一个奚人营落。”③李洒、张星久:《金代奚族的演变》,《武汉大学学报》1986年第6期。即速古石烈。按此伯德部下的六个石烈就是六个奚营,相当于汉式的县。

根据上文分析可以推断,位居偏脸城的辽代九百奚营就相当于奚人石烈。那么九百奚营所辖的人口数史籍并未记载,但根据相关文献资料可以大致推算。

《辽史·营卫志》云,迭剌迭达部“本鲜质可汗所俘奚七百户,太祖即位,以为十四石烈,置为部。”④(元)脱脱:《辽史》卷33《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8页《辽史·太祖纪》:“先是,德祖俘奚七千户,徙饶乐之清河,至是创为奚迭剌部,分十三县。”⑤(元)脱脱:《辽史》卷1《太组纪》,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页。《辽史·兵卫志》“德祖讨奚,俘七千户”⑥(元)脱脱:《辽史》卷34《兵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96页。。“奚迭剌部就是迭剌迭达部,故《营卫志》‘七百’应为‘七千’之误,迭剌迭达部为7,000户。”⑦杨军:《辽代契丹故地的农牧业与自然环境》,《中国农史》2013年第1期。那么这7,000户奚人是分为13个县还是14个石烈?《兵卫志》所载的“德祖讨奚,俘七千户”与《营卫志》所载的“本鲜质可汗所俘奚七百户”应为同一件事。⑧杨军:《辽代契丹故地的农牧业与自然环境》,《中国农史》2013年第1期。因为辽代奚人的主要社会组织是部族制,部下设石烈,而不设县,所以这7,000 奚户被编为“十四石烈”应是准确的。以此计算,按《辽史》,每个奚人石烈约为500 户,一个奚营相当于一个石烈,以此推理九百奚营就应该是九百户奚人构成的1个(虽然辽朝初年每个石烈约500户,但随着人口的繁衍生息,到辽朝中后期,1个石烈近千户也是可能的)或者2个石烈,而不是九百个奚营(石烈),如果是九百个奚营,那所辖人口就应该是450,000户,这显然是不可能。

(二)生产生活方式

奚与契丹同为游牧民族,故其生活方式是逐水草而居,四时游猎。资料记载,其俗“善射猎……随逐水草……步射,入山采猎,其行如飞”⑨(宋)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2《州县载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16页。,至和二年即辽兴宗重熙二十四年(1055)刘敞使辽亲见“奚人以车帐为生,昼夜移徙”⑩(北宋)刘敞:《铁浆馆》,转引赵永春《奉使辽金行程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48页。。也就是说,游猎依然是奚人的生活方式。九百奚营也应如此,过着车马为家,四时游猎的生活。根据《辽史·地理志》记载,“韩州……太宗置三河、榆河二州,圣宗并二州置,隶延昌宫……统县一:柳河县。”①(元)脱脱:《辽史》卷38《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68页。圣宗当政期间并三河、榆河二州为韩州,韩州作为行政区划正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据学者考证,此时的韩州治所在今天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的五家子古城,当时韩州隶属于辽穆宗的斡鲁朶延昌宫管辖,所辖的柳河县,县治在今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八面城城址,而柳河县(八面城)至九百奚营(梨树)只有约40 公里。从地理范围来看,九百奚营极有可能也隶属穆宗的延昌宫,就像当年奚人的三个营,撒里葛、窈爪、耨盌爪隶属于太祖弘义宫一样。如果推测准确,那么九百奚营的奚族丁壮主要职责就是扈从皇帝春水秋山,四时行猎,过着游牧生活,就如当年圣宗将“奚三营”升级为部时仍令其行“畋猎之役”。九百奚营的丁壮跟随皇帝行猎,活动范围很大,“大致在今扶余、农安、怀德西北、梨树、昌图县八面城一线”②冯继钦:《金代奚族初探》,《求是学刊》1986年第5期。,但是根据史籍记载,辽代隶属于斡鲁朶的宫分户“有调发,则丁壮从戎事,老弱居守”③(元)脱脱:《辽史》卷31《营卫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62页。,即有扈从任务或军事战争时丁壮随行,但是老弱居家。由此可以推断,偏脸城是当时九百奚营的根据地,这也是九百奚营尽管活动范围很大,但只有偏脸城称谓为九百奚营的原因,并且即使到了金代九百奚营已经被改编为猛安谋克编制了,但人们依然习惯性的称谓九百奚营,尤其是宋人一直沿用。许亢宗《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自黄龙府至孛堇寨条:“西南有奚”④(北宋)许亢宗:《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转引赵永春《奉使辽金行程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19页。。洪浩《松漠纪闻续》云:“四十里至信州北,五十里至木阿铺,五十里至没瓦铺,五十里至奚营西。”⑤(金)洪皓:《松漠纪闻续》,转引李澍田主编:《松漠纪闻扈从东巡日录·启东录·皇华纪程·边疆叛迹》,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第42页。此处的奚营均指九百奚营,实际上此时这里应该称奚人猛安了。

在九百奚营生活的奚人游牧的同时兼营农业生产,尤其是长期居守的奚人。资料显示,辽代的奚人与契丹人相比更擅长农业。奚人“善耕种”,在辽中京奚人聚居区,宋朝使臣看到“农夫耕凿遍奚疆,部落连山复枕冈”⑥(北宋)苏颂:《牛山道中》,转引赵永春《奉使辽金行程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87页。的农业繁盛景象。特别是受汉文明的影响,有的奚人在辽时已经有定居生活,宋人王曾称奚境“居人草庵板屋”。刘敞使辽作《古北口》诗,其诗原注为“自古北口,即奚人地,皆山居谷汲,耕牧其中,而无城郭。”⑦(北宋)刘敞:《古北口》,转引赵永春《奉使辽金行程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46页。由此可知,位于偏脸城的九百奚营的奚人其经济类型应是游牧兼农耕。偏脸城周围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又有昭苏太河水可以灌溉农田,生态环境优良,是既可农耕又可放牧的理想之地。

二、金代之偏脸城

金代偏脸城发生了很大变化,这里原辽时的九百奚营被改编为猛安谋克,过着亦农亦牧的生活。金海陵时期韩州又迁至于此,这里成为韩州的治所,随着汉人大量涌入,农田不断开发,民族融合加强。

(一)金代偏脸城奚营的变迁

辽亡后,奚人多数降服于金朝,在偏脸城的九百奚营也不例外。对此《金史》多有记载。太祖收国元年七月(1115),“甲戌,九百奚营来降”。⑧(元)脱脱:《金史》卷2《太祖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7页。天辅二年(1118)闰九月:“九百奚部萧宝、乙辛,北部讹里野,汉人王六兒、王伯龙,契丹特末、高从祐等,各率众來降。”①(元)脱脱:《金史》卷2《太祖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2页。对投降的奚人,女真统治者根据其生产方式和经济类型,多采取猛安谋克的方式进行编制。根据《金史·兵志》记载:“继而诸部来降,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②(元)脱脱:《金史》卷44《兵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992页。即对来降的部族,金廷根据人数多寡授其首领猛安或谋克,并且治理本部之人。太祖天辅六年(1122),金军攻陷辽上京、中京,其后抚定奚部及分南路边界,挞懒表请设官镇守。阿骨打命“依东京渤海列置千户、谋克。”③(元)脱脱:《金史》卷77《挞懒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763页。“初,太祖破辽兵于达鲁古城,九百奚营来降……奚人以次附属,亦各置猛安谋克领之。”④(元)脱脱:《金史》卷67《奚王回离保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588页。由此可知,九百奚营被编为猛安谋克。又根据《金史·石抹元毅传》记载,石抹元毅“咸平府路酌赤烈猛安莎果歌仙谋克人也”⑤(元)脱脱:《金史》卷121《石抹元毅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643页。,据此日本学者三上次男认为:“和这个猛安有关系的石抹元毅可能是奚人,因此我想这个猛安的所在地可能就在韩州附近的九百奚营地方。”⑥[日]三上次男:《金代女真研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78页。也就是说,九百奚营归附金朝后,被编制为酌赤烈猛安,从此九百奚营就在猛安谋克这一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下繁衍生息了。

金代九百奚营被编为猛安谋克后,没有了扈从任务,女真统治者又重视农耕,且随着汉文明影响不断加深,所以越来越多的奚人过着定居生活,致力于农业生产,如《金史》所记,“奚人六猛安,已徙居咸平、临潢、泰州,其地肥沃,且精勤农务,各安其居。”①(元)脱脱:《金史》卷47《食货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046页。九百奚营就在咸平府路,在猛安谋克这一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下,战时出征,平日农耕、射猎、放牧,尤其是因其地肥沃而精勤农务。

(二)金代偏脸城——韩州治所

韩州在辽金时期经历了“三迁四治”,这一问题学者们已有研究,并且基本明确了韩州“三迁四治”时间断限和具体地理位置。韩州初置是辽圣宗合并三河、榆河二州而建,位在辽水西侧,约在辽河以西60公里处,治所在今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浩坦乡五家子古城;后因苦于风沙侵袭迁至白塔寨(今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小塔子城址),即韩州的第二个治所;金太宗天会年间,位于白塔寨的韩州因受辽水所侵迁至柳河县(今即今铁岭市昌图县八面城城址),此为韩州的第三个治所;金海陵天德二年(1150),又因“州非冲途”,迁至九百奚营(今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白山乡岫岩村偏脸城),此为韩州的第四个治所。②段一平:《韩州四治三迁考》,《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2期,第190页。由此可见,韩州频繁迁徙主要是由环境因素造成的,韩州最后迁到九百奚营之地主要是因为这里是交通要冲。但是我想这里不仅仅是交通枢纽,更是生态环境优越之地,适合农耕和游牧,同时在辽代经过九百奚营的开发和宋金经济文化的交流,这里已经是经济发展、文化兴盛、百姓富足的地方,所以才将韩州迁于此地。韩州迁至此地后,再无迁徙,直到金亡。

韩州迁至九百奚营,大量汉族人口涌入,这里肥沃的土地为他们农田开垦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汉人民户又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丰富的农耕经验,极大地促进了此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奚人粗放型农业得到有效的改善,这里在原有的基础上更加繁荣发展。

不但农业发展迅速,手工业也有了长足进步,这一点从出土的文物中可见一斑。韩州城出土了许多工艺精湛的金银制品,如金丝花、金叶、金鱼、金蜻蜓、金蝴蝶等都造型别致、栩栩如生。这些器物出土在古城东北的大沟里,学者们认为这里应是当时金银作坊。另外,还有各种铜器、陶器、琉璃瓦等等,可见韩州城手工业的兴盛。

此时的韩州城也是诸族汇聚的地方,契丹、奚、女真、汉人在韩州杂居相处,相互交流,促进民族融合,同时这里思想活跃,文化繁盛。女真统治者大力提倡佛教,“普天率土,被于裔泽。诞布德音,崇重佛教。”③(清)张金吾:《金文最》卷68《敕赐福胜院碑》,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988页。金代各州县寺院林立,韩州也是如此,王寂在辽东巡查时途径韩州就宿于“大明寺。”至于大明寺的规模王寂并未记载,但是偏脸城西沟北段有大范围的建筑遗址,遗址上散布兽面瓦当、布纹瓦、花边滴水、方砖等建筑材料,考古人员认为可能为大明寺城址,从遗址规模看大明寺当年应该是香火缭绕,僧侣众多、盛况空前的。另外,在偏脸城的一处建筑遗址中还发现了一块花岗岩石板,石板正面刻有一幅太极图,学者们推测可能是道观遗址。

(三)偏脸城——宋金交通要冲

偏脸城是当时宋金往来的交通要道,尤其是海陵迁都中都之前,这里是从燕京(北京)到上京(黑龙江阿城区)必经之路,对此学者们已有深入研究,并且梳理了宋朝使臣赴金上京的路线,使臣出山海关后,经沈州(今沈阳)—咸州(今辽宁开原城)—奚营(偏脸城)—信州(今吉林公主岭秦家屯古城)—济州黄龙府(今吉林农安)—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④段一平:《韩州四治三迁考》,《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2期。可见,奚营是重要的中转站。

1127年金军攻陷开封,将徽、钦二帝及皇眷、朝臣乃至各种礼器、珍贵文物图籍悉数掳去北返上京,北返的途中亦经过九百奚营。对此,虽然史籍未明确记载,但此地是由燕京至上京的要冲之地,金人对此路线比较熟悉,而且又是捷径,所以不会放弃这一最佳路线,并且偏脸城出土了宋朝皇室或官府的重要器物亦可佐证当年金人北返经停此地。一是“大晟”编钟,二是徽宗时期的官印。

“大晟”编钟是2003年当地农民在偏脸城南侧昭苏太河老河床挖砂时在深5米的沙坑中发现的,编钟正面篆刻“大晟”二字,背面刻“太簇中声”四字。“太簇”指古代音乐十二律中阳律的第二律,“中声”意指音律的高低。编钟铭文最关键的是“大晟”二字,需重点释之。据文献记载,“大晟”指宋徽宗时设立的专门掌管皇家音乐的机构大晟府,“大晟”编钟就是大晟府所有的宋朝宫廷重要的乐器。资料显示,1127年,金军在开封“又索尚乐、大晟府乐器、太常寺礼物戏仪,……无不征索,载而往者不可胜计。”⑤(南宋)丁特起:《靖康纪闻(附拾遗)》,《丛书集成初编》,北京: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27页。《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十八引《宣和录》也称,金人索诸人物“内家乐女、乐器、大晟乐器、钧容班一百人并乐器。”①(南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78引《宣和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587页。宋人记载中都特别提到金人劫掠了“大晟乐器”,说明其在宋朝是非常重要的,这里的大晟乐器自然包括大晟编钟在内了。那么既然是皇家重器,就不会轻易外流,缘何会在偏脸城出现,对此学者们有不同的推测。有的学者根据编钟侧面的小字“韩州司判验记官赵”及押印,认为此物可能是北宋工匠移居韩州所造,或者是金代后人仿宋特制而成。笔者认为这两种情况皆不大可能。

首先从史籍记载来看,金人对北宋乐器上的“晟”字是避讳的。在靖康之变15年后的金熙宗皇统元年(1141),金廷开始使用大晟乐器,但是避讳“晟”字。文献记载,“初,太宗取汴,得宋之仪章钟磬乐簴,挈之以归。皇统元年(1141),熙宗加尊号,始就用宋乐,有司以钟磬刻‘晟’字者犯太宗讳,皆以黄纸封之。”②(元)脱脱:《金史》卷39《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882页。也就是说,熙宗时因为要避金太宗完颜晟的讳,所以使用大晟编钟奏宋乐的时候要把“晟”字遮住,并且这种慎用的现象直到金世宗大定十四年(1174)还在延续,该年太常始议“历代之乐各自为名,今郊庙社稷所用宋乐器犯庙讳,宜皆刮去,更为制名。”③(元)脱脱:《金史》卷39《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882页。因为北宋大晟乐器犯庙讳,所以把“大晟”二字刮去,改刻“大和”。由此分析可知,如果偏脸城的大晟编钟是金代(包括金人和移居金朝的北宋工匠)所造就不可能刻有“大晟”字样。那么既然非金代所造,只能是北宋旧物了。

编钟上为何刻有“韩州司判验记官赵”八个字呢?首先这八个字可解释为“韩州赵姓司判官检验”,韩州在金代属于刺史州,司判是韩州司候司所属的从九品官员,官方检验就表示该器物为官府所有。也就是说,该铭文只能证明是韩州官员检验过的官家器物,不能由此推断是金代制造的。当时金军劫掠了宋器物多达“二千五十车”,在押运的途中有很多分赏官府、寺院、军将的,如当时两千多车器物运到燕京,“点验后,半解上京,半充分赏……器物收储三库,车辂皆留延寿寺。”④(南宋)佚名:《呻吟语》,转引赵永春《奉使辽金行程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62页。这些器物一半运往上京,一半分赏官员军将,其中还有三库的器物留在燕京。如运到上京的大晟编钟有的分赏给寺院僧官一样,辽宁省博物馆馆藏的北宋大晟编钟,刻有“上京都僧录官押”“僧录”是金代佛教机构师府的官员,证明该器物为金代寺院所有。由此推断,偏脸城的大晟编钟是靖康之难后金人押解器物北返途经此地时留下的,也间接证明徽钦二帝是到过偏脸城的。

另外,在1983年,偏脸城出土一方铜印,正面刻“京东东路保甲司勾当公事官朱记”字样,背面刻“政和三年五月少府监铸”。这个官印显然是宋代的,政和是宋徽宗年号,政和三年即辽天庆三年(1113),京东东路是北宋的一个地方监察区。宋代地方行政区划主要分州县两级制度,州之上宋代也设置了路制,路属于朝廷的派出机构,同时也参与一些行政事务,京东东路是熙宁七年(1074)由京东路分出,主要管辖山东地区,保甲司是路下设的机构,“勾当公事官”即是主管某事的官员。北宋徽宗时期监察官的官印流落金境,合理的推断应该是此官印在劫掠的器物中,押运到此地时遗落,或者是当时京东东路保甲司现任官员本人被虏,携带此印随行在队伍中,至奚营后因某种原因散落此地,这也间接证明当时金人北返上京途经偏脸城。

由以上论述可知,偏脸城当年处于宋金的交通要冲之地,无论是往来的使臣,还是靖康之役后金人的北返都必经此地。这也是海陵天德年间,将韩州治所迁到偏脸城的重要原因,正如文献所记载,韩州迁移到八面城后,又以州非冲涂,即徙于九百奚营。

综上所述,偏脸城作为辽金时期的重镇,无论是辽代的九百奚营还是金代的韩州,这里的人们都为此地的开发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是金代此地作为韩州的治所不仅是交通要冲,还是文化汇集,民族交融的地方,造就了偏脸城的繁华,直到金末因金蒙战争所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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