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梦的心理学研究

2019-12-14 08:39潘梦佳
心理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梦者前额皮层

潘梦佳 孙 沛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北京 100084)

1 引言

梦是一种主体经验,是人在睡眠时产生的一系列影像、想法、情绪或感知觉,通常是非自愿的。一般来讲,梦主要发生在睡眠周期中的快速眼动(rapideye-movement,REM)睡眠阶段,有时也在其它阶段出现 (Hobson,2009b)。基于对意识功能的研究成果,研究者提出了一个梦境产生的认知模型,认为梦境是以下三个成分相互作用的产物:(1)来自长时记忆系统的记忆元素被自下而上激活;(2)解释性且详尽的自上而下加工;(3)对现象性经验的监控(Cicogna & Bosinelli,1994,2001)。

那么,清醒梦(lucid dreaming)又指什么?虽然仍存在争议,但目前被接受的较为一致的定义是:清醒梦是个体在做梦的过程中同时能觉察到自己在做梦的状态,在部分情况下,个体甚至能够控制梦境中部分事物或内容的出现或发生 (Tart,1984;LaBerge,1985)。与普通梦一样,清醒梦也大多发生于快速眼动睡眠阶段 (Hearne,1978;LaBerge,Levitan, & Dement, 1986;LaBerge, Nagel,Dement,& Zarcone,1981)。但也有少数情况例外,有学者在非快速眼动睡眠阶段曾探测到清醒梦的发生(Stumbrys & Erlacher, 2012)。

最早对清醒梦的实验研究来自Hearne(1978),他注意到病人在REM睡眠阶段出现眼球规律转动的现象,醒来时病人报告说自己进入了一个清醒可控的梦境。之后,他首次采用眼动作为标记的技术 (如用眼睛左—右—左—右顺序动作作为清醒梦开始与结束的标记)对清醒梦展开探索。不久,LaBerge(1980a)在斯坦福大学以同样的范式研究了清醒梦,并证实了眼动标记范式的可靠性。长期以来,清醒梦研究存在的最大难点是普通被试常常难以在实验室的睡眠环境下达到清醒梦状态,很多研究者只能以自己或者极少部分特殊人群为研究对象,这一取样上的局限也很自然地引起了科学界的质疑。由于前述难点的存在,清醒梦是否可以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Tart,1979)。那么,清醒梦到底是否存在呢?LaBerge(1980b)通过指导被试在REM睡眠中有意识地进行眼动,证实了REM睡眠中清醒状态是可以通过特定的手段诱发出现的。Snyder和Gackenbach(1988)所做的一项调查研究则表明,58%的人曾经至少做过一次清醒梦,并且有21%的人报告自己一个月至少会经历一次这样的体验。

2 对清醒的解释

梦的“清醒”(lucidity)到底有何意义呢?大脑是如何做到在同一时间存在“睡着”和“清醒”两种状态的呢? 对此,Schenck 和 Mahowald(1996)的研究表明,大脑状态分离是一种十分普通的现象,大脑可以做到一部分正在睡眠,而另一部分完全清醒,梦游就是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

那么清醒梦是否具有意识状态呢?研究者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Edelman(1992)提出的现实虚拟模型认为,清醒意识可能由初级意识和次级意识组成。初级意识即普通做梦时达到的意识水平,清醒状态则包含了次级意识(这一水平上人的洞察力、抽象概念和意识觉察能力都更强)。普通梦和清醒梦的差别反映了初级意识和高级意识状态之间的区别(Hobson, 2009a)。 Farthing(1992)也曾提出清醒状态下自我意识存在的两种模式:初级意识(primary consciousness)和自我意识(reflective consciousness)。 其中,前者是指对当下的感知觉、思绪和记忆的直接反应,后者是指对自我意识经验的思考,也有被译作反思意识,属于次级意识水平。两种模式都会出现在清醒时的意识状态中,而清醒梦者则可能在清醒梦中体验到两种意识的同时存在 (Kozmova& Wolman,2006)。

也有研究者认为,清醒梦与非清醒梦的差别在于是否具有元觉察 (Cicogna& Bosinelli,1994,2001)。两位研究者将意识划分为两类:作为觉察的意识(现象学意义)和作为策略控制的意识(功能意义)。觉察意识又可以分为三类:作为对事物的现象性经验 (phenomenal experiences)的觉察,元觉察(meta-awareness),自我觉察(self-awareness)。梦中的 “清醒”则是自我觉察与元觉察共同出现时的结果。

Hobson等(2000)曾提出过一个名为AIM模型的睡眠认知模型。该模型认为,从神经心理层面来看,所有的意识状态(包括做梦)都决定于三个相互依存的进程:大脑皮层激活水平(activation,A)、输入输出通路(input-output gating,I)与胺能和胆碱能神经调制物 (aminergic and cholinergic neuromodulators)的激活水平(modulation, M)。 每一个意识水平都能够表征在这三个进程分别独立作为维度的空间内,时间则可作为第四个维度。他们认为,清醒梦这一现象是由AIM模型中A维度的分离导致的——如果通常在睡眠时期处于抑制状态的背外侧前额皮层(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 DLPFC)被激活,但其激活程度低于清醒状态,梦中的“清醒”便会出现 (Hobson et al.,2000;2009b)。

3 清醒梦的诱发

通常情形下,清醒梦在REM睡眠阶段中发生,被称为梦中启动状态(dream-initiated lucid dream,DILD);而在少部分情形中,清醒梦同样可以由清醒状态直接产生,这种清醒梦被称作醒时启动的清醒梦 (wake-initiated lucid dream,WILD) (LaBerge,Levitan, & Dement, 1986)。

清醒梦是否可以通过练习实现呢?事实上,大量的清醒梦诱发技巧已经被相继提出。Stumbrys(2012)根据诱发技术的不同将它们分为三大类:认知法 (cognitive techniques)、外界刺激法(external stimulation)和混合法(miscellaneous techniques)。

首先,认知法包含了所有为增加梦的清醒程度而进行的认知活动,它们中的大部分方法被反复证实是短期有效的。自发清醒梦的记忆法(mnemonic technique for the voluntary induction oflucid dreams,MILD)是最常用的清醒梦认知诱发方法,它要求个体在入睡前预先 “彩排好”所编梦境的内容,并将练习集中于回忆自己要做该清醒梦这一目的,设想自己会在做梦时想起自己正在梦中,这一方法在许多研究中都得到了验证 (LaBerge,1980b);反思/现实验证法(reflection/reality testing)包括在白天有规律地问自己是否正在做梦,并检验所在环境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目的法(intention)则要求个体在睡前强烈地想象自己正处在一个梦境中并意识到了自己正在做梦;自我暗示法(autosuggestion)则是指个体在睡前处在放松状态时,不断暗示自己将要进入清醒梦 (Tholey,1983);Tholey的混合技巧(combined technique)则将反思法、目的法以及自我暗示法相融合使用(Tholey,1983)。

其次,外界刺激法则囊括了为诱发清醒梦尝试过的各类刺激,如声音刺激、光刺激、电刺激、震动、平衡变化、大脑刺激等。Stumbrys等(2012)曾统计,截止到2012年,有31%的研究采用了在REM睡眠期施加外界刺激的引发手段。最近的一项研究则是用视觉和触觉刺激(光信号和对肢体关节的触碰)成功引发了清醒梦,进一步证实了这两种外部手段的有效性(Paul, Schadlich & Erlacher, 2014)。

最后,混合法则包括其它不包含在前两类中的各种各样的诱发方法,如化学药剂的使用(Stumbrys, Erlacher, Schädlich & Schredl, 2012)。

以上三类方法对清醒梦的诱发效果不尽相同,有些可以多次成功地导致清醒梦频率的增加(Levitan,1989; Purcelletal., 1986; Schlag-Gies,1992)。由于对以上方法缺乏系统性的科学考察,因此还不能断定它们是否可以保持长期的效果(Schredl,2013)。同时,目前还未制定成功引发清醒梦的有效标准,例如清醒梦时的眼电图(EOG)波形表现还未严格统一,因而不同研究者对于各自方法达成效果的评判也会影响最终的结论(Stumbrys,Erlacher, Schödlich & Schredl, 2012)。

4 清醒梦的功能

自弗洛伊德以来,心理学领域内关于梦境效用的探索与讨论未曾终止过,而清醒梦作为一种尤其特殊的梦境状态,其自身独特功能是否存在,也得到了众多心理学研究者的关注,并取得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成果。例如,已有多项研究证明,清醒梦能够有效地减少噩梦的频率并降低噩梦的强度(Abramovitch, 1995; Brylowski, 1990; Spoormaker, van den Bout, & Meijer, 2003; Zadra &Pihl, 1997; Spoormaker & van den Bout, 2006)。但也有学者发现,清醒梦治疗 (lucid dream treatment,LDT)虽能够减少噩梦频率,却无法改善睡眠质 量 (Spoormaker, van den Bout, & Meijer,2003; Spoormaker & van den Bout, 2006)。

此外,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清醒梦可以被用于动作技能训练,并且这样的训练能给个体的现实生活带来积极影响 (Erlacher& Schredl,2004,2010;Erlacher& Chapin,2010)。最新的一项研究中,研究者要求高频率清醒梦的被试作为清醒梦练习组(lucid dream practice,LDP)在每次的清醒梦中完成一项手指敲击的任务,同时进行的是清醒状态下真实任务组(physical practice,PP)、心理练习组(mental practice,MP)与对照组。结果显示,LDP组、PP组与MP组在后测中的成绩都出现显著提高,对照组则并未出现明显进步。由此进一步支持了先前的观点:清醒梦中的行为训练能够对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表现有所促进 (Stumbrys,Erlacher,&Schredl,2015)。这些证据暗示着清醒梦在某些专业领域(如运动员训练)的应用前景。

还有一些研究提出,清醒梦是探索梦的作用和其与清醒时个体认知关系的一个有价值的载体(Gruber, 1988; Gruber et al., 1995)。 做清醒梦这一能力也被越来越多地视为与清醒状态时的较强认知能力有关。首先,获得证据支持最多的研究结果是频繁的清醒梦者在嵌入式数据任务 (embedded figures task) 上的突出表现 (Gackenbach, et al.,1985; Patrick & Durndell, 2004)。 Blagrove,Bell和Wilkinson(2010)的研究表明,频繁的清醒梦者,与不频繁清醒梦者和非清醒梦者相比,可能在生活中的注意能力更强。在这之后又有新的研究显示,频繁的清醒梦者比非清醒梦者在爱荷华赌博任务(Iowa gambling tasks)上有显著优异的表现(Neider et al., 2011)。 Tholey(1989)则最早发现,清醒梦中的人物能够帮助做梦者完成创造性问题的解决,但在解决需要逻辑思维参与的算术问题时则遇到了困难,Stumbrys和 Daniels(2010)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此外,Zink与Pietrowky(2013)对清醒梦频率、梦的特征和创造力关系的研究显示,清醒梦的频率与创造力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同时频繁的清醒梦者更多地将现实生活的事件与梦结合,梦对他们的个人意义也更重大。该研究还发现了性别差异,即女性清醒梦的频率与梦境特征具有显著更高的相关程度。Edwards等人(2013)曾提出这一观点,他们认为梦境可以作为清醒状态顿悟的来源。Bourke与Shaw(2014)则通过复合远距离联想问题解决任务(compound remote associate problem-solving task,)进一步发现,频繁的清醒梦者在解决顿悟问题上的水平显著地好于非清醒梦者。

清醒梦在临床领域也得到了一些研究者的重视。Mota-Rolim和Araujo(2013)曾将清醒梦状态与精神病状态做了详细对比,认为二者与前额活动相关但方向完全相反:清醒梦是由于前额活动产生在梦中的生理唤醒,而精神病状态则是由于脑前额叶功能退化(hypofrontality)而引起梦境特征在清醒时侵入(意识侵蚀)的状态。此外,Zappaterra等(2014)报告了一个个案:一个经受了22年慢性病痛折磨的病人在经历一次清醒梦之后病痛完全消失,并在接下来为期两年的生物、心理、社会综合治疗中彻底治愈。他们由此推断出这样一种可能:清醒梦可能触发了中央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的某些重组,而这种重组为接下来的多领域结合治疗铺设了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Dresler等(2015)通过对清醒梦的EEG和fMRI的分析发现,清醒梦阶段激活的皮层区域与缺乏对自身病理状态认识的精神病人皮层的受损区域存在相当大的重叠,这暗示着梦境状态下的洞察与对精神病状态的洞察可能共享一部分神经相关活动。由此,他们认为清醒梦可能在未来作为精神病治疗的一个新的手段发挥作用。

那么在临床研究之外,普通的清醒梦者是如何运用清醒梦的呢?调查显示,那些常做清醒梦的人们首先利用自己的这一能力享受美妙梦境,然后依次是将噩梦转变为美梦、解决问题、获得创造性想法与见解,以及练习动作技巧。该调查结果提示,清醒梦在不同方面改善个体生活上拥有着巨大潜力,但这一领域仍需要大量科学探索以寻找更多更可靠的证据(Schädlich & Erlacher, 2012)。

5 与清醒梦相关的因素

做清醒梦的人是否拥有一些共性?他们具有哪些特点呢?经过二十多年的研究,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研究者已经发现了一些可能与清醒梦有关的因素,对清醒梦的认识通过对其可能相关因素的探讨与剖析而逐渐变得清晰。

首先,在清醒梦中,梦者的清醒觉察和其梦中意志力存在较强的联系(Dresler et al., 2014)。还有一些证据表明,清醒梦的发生和个体场独立性有较大的相关,高频率的清醒梦者在场独立性的量表上得分显著高于低频和非清醒梦者 (Gackenbach et al.,1985; Gruber et al., 1995; Patrick & Durndell, 2004)。

其次,使用罗特控制点量表(Rotter’s locus of control scale)的研究发现,频繁的清醒梦者内控维度上的分数更高(Patrick& Durndell,2004)。在莱文森内部控制点量表(Levenson’s LOC scale)上,清醒梦者在I维度(Internality,指相信自身对事件和结果的影响)上分数更高(Lefcourt,1982;Blagrove&Hartnell,2000),但在 PO(Powerful others, 指相信强大的他人的影响)和C(Chance,指相信事情和结果来自偶然)维度上并没有显著差异 (Blagrove&Hartnell,2000)。同时,清醒梦者在认知需求(need for cognition,指参与并享受需要努力的认知任务的内部动力,尤其是当缺乏外部动机的时候)(Thompson, Chaiken & Hazlewood, 1993)和Gough的自评创造性人格量表 (Gough’s self-assessed creative personality scale)上的成绩显著更好(Blagrove & Hartnell, 2000)。

再次,使用大五人格量表,研究发现清醒梦频率和大五人格成绩无显著相关。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经验开放性 (openness to experience)维度的两个方面——幻想(fantasy)与想法(ideas)——与清醒梦频率存在显著但弱的相关。同时,与经验开放性有关的其它几个指标:微弱界限(thin boundaries)(Galvin,1990; Hicks,Bautista, & Hicks,1999)、专注性(absorption)、可催眠性(hypnotizability)(Hoyt.Kiholstrom, & Nadon,1992)和想象力(imagination),也与清醒梦频率存在低程度的正相关 (Schredl&Erlacher, 2004)。

最后,研究还发现一些其它与清醒梦相关的心理因素。例如,研究者发现大脑成熟度和清醒梦的自然发生相关。针对9~19岁青少年的研究发现,清醒梦在青少年时期表现较为强烈,但在16岁左右频率便趋于减少(Voss et al., 2012);冥想(meditation)与清醒梦频率也可能存在正相关 (Schredl&Erlacher,2004;Mota-Rolim et al.,2013),长期实践瑜伽冥想的个体在REM睡眠时期的快速眼动显著增加 (Manson et al., 1997);Stumbrys 等对五百多名参与者的调查显示,清醒梦频率与醒时状态下的心智觉知倾向(dispositional mindfulness)存在正相关 (Stumbrys, Erlacher, & Malinowski, 2015);在对清醒梦与日常生活相关事件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清醒梦与玩电子游戏也存在较高的相关性。该研究也考察了其他电子媒体的使用和清醒梦的关系。通过因素分析,研究者发现清醒梦和所有电子媒体使用皆存在或多或少的相关,但关联最强烈的是玩电子游戏 (Gackenbach,2009)。 然而,Gackenbach等(2014)在之后进行的重复研究却没有发现玩游戏与清醒梦的相关关系。

6 清醒梦的神经机制

迄今为止,有关清醒梦的神经生物学基础仍旧存在争议。 采用眼电图(electrooculogram,EOG)、肌电图 (electromyography,EMG)、 脑电图(electroencephalograph,EEG)和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fMRI)技术,研究者在清醒梦者的前额、双侧楔前叶、楔叶、顶叶、颞叶和枕叶等区域都发现了大脑活动的增强,但结果不一。目前较一致的发现是,清醒梦状态下,被试前额和侧额部的40Hz γ波的功率最为强烈,显著高于非清醒状态。清醒梦时,θ波和λ波的一致程度上升,在前额和侧额部两类波的一致性最高。此外,清醒梦时大脑皮层的总体连接强度相比非清醒梦时段增多(Voss et al.,2009)。在与清醒状态下的脑电对比后,Hobson(2009a)发现清醒梦状态下的γ波在40Hz频段上比非清醒梦多出了一部分功率,他认为这部分功率正对应了梦者所增加的觉察度,这些梦境觉察度还不足以令梦者达到清醒状态,而是进入了介于普通梦与清醒之间的清醒梦状态。

此外,最近的一项fMRI研究发现,清醒梦时,双侧楔前叶、楔叶、顶叶、前额叶和枕颞叶皮层相对于非清醒梦被显著激活(Dresler,Wehrle& Spoormaker,2012)。这种独特的激活模式或许可以解释清醒梦中高层次认知能力的出现。前额皮层已经多次被证实与元认知调节能力、自我评价、执行功能、自上而下的行为控制以及注意调节能力相关(Arnsten & Li, 2005;Fernandez-Duque,Baird, &Posner, 2000; Miller & Cohen, 2001; Schmitz,Kawahara-Baccus,& Johnson, 2004)。而楔前叶则被认为在自我加工操作 (self-referential processing),如第一人称视角(first-person perspective,指透过自己当下身心状态进行所有体验)和中间介质体验 (experience of agency,指对自身行为以及通过行为对外部世界的控制体验)方面扮演重要角色(Cavanna& Trimble,2006)。做梦时清醒程度高的被试在需要腹内侧前额皮层 (Ventromedial prefrontal cortex)参与的任务——威斯康辛卡片分类任务(wisconsin card sort task)中表现更好,但在需要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LPFC)参与的任务中没有突出表现,被试自我报告的睡眠质量和人格特征与对照组也不存在差异。因而研究者得出结论:清醒度和腹内侧前额皮层的功能可能存在相关 (Neider et al.,2011)。而Filevich等人(2015)最新的研究则首次在神经层面将元认知和清醒梦建立联系。他们通过fMRI发现,与元认知密切相关的脑区——额极皮层的布鲁德曼 9/10 区 (Brodman Area 9/10, BA 9/10)(McCurdy et al., 2013)在清醒梦阶段激活程度显著增强,尤其在高清醒度的梦时更加强烈。

7 清醒梦的研究展望

在对未来清醒梦神经机制研究的思考中,一些学者提出应当在研究中增加一些脑部的实际控制操作,例如使用经颅磁刺激 (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TMS)、 经颅直流电刺激(transcranial direct current stimulation,tDCS)和流电前庭刺激(galvanic vestibular stimulation,GVS)等手段改变脑区状态。同时,他们认为对梦境的认知和元认知加工的这类研究也可以在非清醒梦时进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从现象学上得到更全面更科学的实验结果(Noreika et al., 2010)。 值得庆幸的是,之后便有学者采纳了这一建议,通过经颅直接电流刺激操控背外侧前额皮层(DLPFC)在REM睡眠时的激活并期望能够增加睡眠时的清醒度。但是该研究结果表明,仅在频率高的清醒梦者中会出现清醒度的增加,而且增加并不显著(Stumbrys et al., 2013)。 在最新的一项研究中,研究者在被试REM睡眠时期采用经颅交流电刺激 (transcranial alternating current stimulation,tACS)低频段γ波,发现皮层活动随之改变。同时,在特定频段(25Hz和40Hz)引发了个体在梦中的自我反省性觉察 (self-reflective awareness),成功地增加了梦境的清醒度。由此首次建立了特定频段的脑区同步振荡 (由经颅交流电刺激额颞部25Hz和40Hz频段γ波引发)与更高层意识水平的直接因果关系(Voss et al.,2014)。

整体来看,目前有关清醒梦研究的模型都不够成熟有效,并且在研究中基于的假设也存在较大争议。因此,清醒梦研究者们首先应当在未来的研究中注重将做梦状态与其他意识状态进行对比分析才可能获得更加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例如可以对比需要觉察与意志控制的清醒梦状态与个体主动放弃自我控制与监督的催眠状态在皮层激活上的异同。其次,梦境状态存在大量的心理意向的体验,而清醒梦作为可以主动控制梦境的特殊梦境体验,可以考虑将其与清醒状态下心理模拟(mental simulation)的神经表现进行对比研究。目前我们也开始了视觉想象生动性与清醒梦能力(以频率和清醒程度衡量)在行为与神经层面的关系探索。

未来有关清醒梦的研究可以在三个方向拓展其学术和应用价值。第一,清醒梦作为一个特殊的意识水平,可以成为意识研究的重要工具,这包括对其他意识状态以及其病理学原理的探究(Hobson,2009a,2009b)。 Dresler等(2014)研究者提出,与其他意识状态,如昏迷、麻醉、催眠或普通睡眠状态相比,清醒梦的优势是,它的意识警觉水平是最接近清醒状态的,同时也达到了比初级意识更高级的意识水平,因而更适于清醒梦与清醒状态的对比研究。而通过药物或病理手段人为将意识水平减弱的方法通常也会减弱脑部的新陈代谢和深度睡眠,为个体带来损害。因此,清醒梦对未来的意识研究可能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第二,清醒梦可以作为持续噩梦治疗手段加以开发和应用(Brylowski, 1990)。此外,对自身梦境的觉察能力或许能够作为精神病的反向分析模型,为精神病治疗提供一个新的出路。第三,通过在清醒梦中实现运动想象,可能带来躯体状况的改善。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尝试让有肢体障碍的病人在清醒梦中完成动作任务并测量之后是否会有肢体症状的减弱(Mota-Rolim & Araujo,2014)。同时,清醒梦中动作练习的有效性或许为专业运动训练开辟了新的思路。例如,运动员可以通过将一部分训练内容在清醒梦中实现,减少单一的高强度动作练习对身体造成的过多负担,同时增强趣味性,可能带来的是更多的热情和投入。最后,清醒梦的可控性也为探究梦境意识与清醒意识之间的分离与联系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可操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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