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倩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1
本文主要围绕武装押运人员的刑事责任风险展开,通过风险武装押运人员的刑事责任风险内涵和风险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就我国的武装押运来说,主要涉及金融物资押运。早些年间的押运管理都由当地的武警负责,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物资押运都开始由相应的安保公司负责。金融机构物资不仅关乎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同时还涉及一些国有资产。结合前文所提及的武装押运车抢劫案例来说,犯罪分子往往非法持有枪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综合武装押运人员的押运过程来看存在的风险包含以下几方面:①违规使用枪支弹药风险;②金融机构资产流失风险;③押运贵重物资丢失风险;④交通安全风险;⑤涉黑涉恶风险等等。但是结合实际的犯罪案例而言,导致金融机构资产流失的犯罪分子往往是有预谋且具有一定武装押运背景的人员。这些犯罪分子不仅熟悉武装押运流程,还具有非常强的反侦察能力,为侦破案件带来不小难度。此外,还有部分拥有黑恶背景的犯罪团伙,由于手中携带有枪支弹药,由此导致了运钞车被劫案件频发。
由于武装押运的特殊性质,不少安保公司都有枪支使用权利。这些安保公司的枪支数量不等,除了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枪支之外,具有安全保障性质的枪支基本都有所配备。但是安保公司不同于部队和武警,进行枪支管理的难度很大,由此产生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风险。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获得枪支的方式持有高度杀伤性武器或者未经管理部门许可获得枪支或违规使用枪支的行为。但是如果在正常的押运任务中使用枪支,则不构成非法使用枪支弹药罪。
何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罪及抢夺罪,这二者都是指在违背当时主体意愿,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占有财产或物资的行为。一般的运钞车抢劫案都以抢劫罪定性,但是如果案犯抢劫的金融资产为国家机关的金融存款或资产,则可以用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罪和抢劫罪两项罪名共同定性。
武装押运包括三要素:人、车、押运物资,这三个要素能否正常运转都关系到本次押运任务的安全。但是结合之前发生的案例来看,曾经出现过因武装押运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周边居民哄抢押运现金案件,故将交通安全风险放入风险来源之中。
在了解武装押运枪支弹药被非法挪用或者盗用的原因之前,首先要对安保公司的押运流程有一个大致了解:一般情况下,安保公司都是在每天早晨的五六点向该片区分管的押运人员发放枪支以及当天的押运任务,一般的押运小队组成人数固定在6-7人,这七个人员需要开着押运车来回往返各大银行的金库、ATM机进行钞票押运工作,往往到晚上才可以进行枪支回收。在近乎十几个小时的押运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其中发生过押运人员的枪支丢失的情况。甚至出现过部分押运人员和犯罪分子里应外合盗取枪支抢劫运钞车的案例。
当前,大型的武装押运企业聘请的员工多为一些部队退役人员。同时也有部分社会招聘人才。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金钱至上观念的流行,部分员工的心理产生了异化,又加上武装押运行业人员聘用门槛较低,面临大额的金钱诱惑,少部分押运人员产生了职务侵占资金的不良念头。
由于武装押送的特殊性质,很多押运车被赋予了特殊的交通权利。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却助长了运钞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陋习,很多驾驶员随意闯红灯,超车,惹得司机怨声载道的同时也增加了运钞车的交通安全事故风险。
为了减少运钞车发生押运事故的概率,安保公司和相应的政府机关应该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来提高武装押运工作的安全性,避免抢劫运钞车事件再度发生。
为了杜绝因非法使用枪支产生的武装押运风险,作为政府部门,不能将枪支弹药这样具有杀伤性的武器完全交由安保公司进行管理,应该安排武警部队、公安特警和安保公司管理人员共同对枪支弹药进行管理。
例如安保公司设置严格的枪支使用条例和领用制度,在领用枪支时要进行指纹打卡或面部识别打卡等,杜绝冒领、替领现象发生,杜绝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冒名顶替领用枪支。除此之外,要设置枪支丢失应急预案,武警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同作战,争取在24小时内找回枪支,避免枪支弹药流入不法分子手中,为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此外,建立严格的风险管控制度,对武装押运人员每天领用和收回的枪支数量进行登记,如果发生枪支丢失,一定要追究相关押运人员和直属领导的责任。
导致部分武装押运人员产生心理异化的原因多半为武装押运企业所设置的员工薪酬体系不合理导致。根据对武装押运人员薪资待遇的调查数据可知,目前押运人员的薪资待遇多集中在4000元-6000元不等,和武装押运企业管理层之间的收入差异巨大,员工由此产生了不平衡心理,有不少员工认为自己从事一份高风险的工作却得不到相应的酬劳,又加上不少员工的个人素质较低,由此产生了异化心理。基于此,相关部门的领导要着眼于改变薪酬体制,不断提高武装押运人员的工资水平和薪资待遇。
例如在聘用武装押运人员时不能只考察该员工的特殊技能,还要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本公司的薪酬福利待遇,采用绩效结合的方式缩短管理层和基层员工之间的薪资待遇差距,为员工购买保险,关怀员工的日常生活等等,避免员工欲壑难填,产生心理异化。除此之外,还要定期安排专职的心理医生对武装押运人员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对经历过安全事故的押运人员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避免员工产生PTSD应激障碍反应,降低押运效率。
鉴于武装押运工作的特殊性质,滋生了部分武装押运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陋习,鉴于此,安保公司要和交通部门进行互相协作,在武装押运车上配备动态监督系统,该系统不仅可以有效识别武装押运人员的身份,还借助3S卫星雷达定位系统可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从根本上杜绝部分押运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陋习。
例如在武装押运人员进行换岗交接时,该系统可对每位武装押运人员进行面部扫描,证实其身份。降低人员私自换岗、假冒押运人员的现象。除此之外,安装了该套系统的押运车有着特殊标志,一般很难仿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不法之徒假冒车辆进行武装押运。除此之外,该系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可以对车辆周边的环境进行实时反馈,如果发现驾驶员在无特殊情况下任意变换车道或者闯红灯,可按照交通规定对该驾驶员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政府部门要适当调整武装押运车的“特权”,开辟投诉机制,吊销妨碍正常交通秩序的武装押运车驾驶员的驾照,并责成相关的安保部门进行整改,最大程度上降低因交通问题产生的武装押运安全风险。
综合来说,我国的武装押运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然国内的环境相对安全,但是还有不少不法分子以身试法。武装押运虽然看似只是押送金融机构的资金,但是存在的风险是巨大的,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因枪支盗用或者丢失带来的风险,其带来的恶性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基于此,安保公司和政府机构应该形成合力,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发生风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的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