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梓松
中图分类号:D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9)11-0-01
2019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会议研究了许多重要问题,其中也包括乡风文明建设问题,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从上可见,乡风文明是一个重要问题,中共中央也十分重视。下面本人谈点学习体会。
一、乡风文明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95周年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文化自信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乡风文明谈不上中华文明的最精彩之处,也不会有那么博大精深,但绝对称得上最基础、最广泛、最深厚,是中华文明最直接的体现,是中华文化最通俗易懂的部分。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等都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有的是根本变革,后面的社会制度否定前面的社会制度。而中华文化传承相袭,中华文明不因社会制度变革而中断。中华民族情愫、龙之传人魂灵从未熄灭,而乡风文明更是有的几千年未有变化,是中华文明最基础、最广泛、最深厚的最忠实的体现,是中华民族文化从未间断的最直接体现。比如孝文化,比如鼓励勤俭节约,比如倡导和为贵,几千年的中华文明长河中,一直都在流淌着。
中国共产党人的理念中,也一直秉持乡风文明最基础、最广泛、最深厚的理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两个总要求相隔十二年,也都是五条二十个字,其它四条都已变更或是提了更高要求,唯一不变的是乡风文明这一条,而且两个总要求中都把它放在第三条,足见乡风文明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也蛮重要!
二、乡风文明要浸润现代精神
中华文化良莠不齐,其中也有很多糟粕,对其应坚决批判、摒弃,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应继承下来,发扬光大。乡村文化中存在同样的问题。乡村文化中的保守、封闭、封建、迷信、夜郎自大、不信科学、唯我独好、唯我独尊等,真的是抛弃得越干净越好。乡村文化中的优秀成份、积极因子不仅不可抛弃,而且还要大力弘扬,浸润进现代因素,盡显当代之光,为乡风文明添彩!如尽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强调身边尽孝、床头尽孝是亘古之道。然而,近几十年,独生子女结构家庭成为主流,很多独生子女都在国外、异地求学、工作、打工,不在老人身边,完全可以通过电话,微信进行问候,时刻可以交流;对年老体弱的,还可以装摄像头,随时观察老人的一举一动;当然也可以委托社会养老机构养老,保证不留缺口。再比如传统节日的祭祀,子女因工作关系、时间关系,恐不可能每次都参加,可网上祭拜啊,可以委托别人代为祭拜啊。心中有,情意到,不在朝朝暮暮。
说到现代性、现代精神,最重要的莫过于改革创新精神,改革创新精神融入乡风文明,乡风文明必有巨大的提升。在乡村文化中,老规矩、老传统、老习俗有它们的合理存在性,但有的产生于几千年前,有的已流传几千年,不少已严重落伍,与飞速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能步调一致,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如一直流行的厚葬厚养,与古人的尽孝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致。改革开放以后,变成了薄养厚葬,生前尽孝少,死后瞎折腾,这也与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人向钱看、人情世味薄似纱有关。现在看来,两种方式都有不足,最好是厚养薄葬,注重生前百般尽孝,让老人们安度晚年,死后一切从简,如火化、骨灰盒、公葬。
三、乡风文明要打上法治烙印
中国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耕文化从未割断,不乏一些垃圾成份,优秀的东西也很多,唯独缺法治文化、法治精神。这几个社会是极典型的人治社会,几乎没有法可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重视法律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人治处于强势地位,法治声音很弱小。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呼唤法制,国家渐入法治轨道。首先,乡风文明中要有法律意识。老规矩、老传统、老习俗合不合法,订立新的村规民约既要符合伦理道德,更要合乎法;村民们头脑中应该有法,遇事遇问题,首先想到法,而不是首先想到找人帮忙。其次,乡风文明中要体现依法办事。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更多属于精神层面,属于思想问题,但也依存于乡村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不少方面也能看得见,摸得着,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比如:村民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长辈说了不算,权威大的说了不算,法律法规说了算,法官定了算。例如,在农村女的如丈夫过早去世或者遇到意外死亡,丈夫财产的继承或意外死亡的赔偿分割就是一个难题。即使女的不再婚,也会遇到丈夫家人的干涉,如果女的再婚,家庭财产的继承、意外赔偿的分割,丈夫家人往往是百般刁难,根本不按法律规定继承和分割,甚至是直接赶走女方,这严重地践踏法治,损害妇女权益。
四、乡风文明建设要循序渐进
乡村文化中的许多东西已传承上千年,有的已根深蒂固,有的已渗透到乡民中的血液中,成了他们的信仰、信念,经过无数次风浪的冲击,依然顽强地留下来了,所以今天想着急慌忙加以改变是难以办到的,短期内想见大成效也不太可能,必须慢慢来,按科学办事,一步一个脚印,总会迎来乡风文明的飞跃。
现如今,六十岁左右及更大年龄的人,他们出生于旧社会或建国后不久,受传统文化影响更大,对传统文化中什么是糟粕,什么是精华,可能也辨别不清,模糊认识不少,老传统、老风俗,莫问对与错、是与非,生活中就这么传承着、守护着。但时间的脚步从不停止,花甲之年、古稀之年、耄耋之年不期而止,生命的轮子奔腾向前,终将老去逝去。随着他们的影响力变小和离开人世,老规矩、老风俗的传承影响力也会减小,也包含一些陈规漏习、粗风劣俗的不良影响会大幅衰减(这里毫无贬低这些人的意思,也不是谩骂)。
如今五十岁左右及以下的乡村人,都是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他们有的求学工作于国外,有的求学工作于城市,有的也会外出打工,很少有人没有投入到这个流动的社会洪流中,因而受异域文化影响,受城市文化影响,受流动文化影响,这些人的观念、意识、风俗会发生很大改变,受乡村老传统束缚很少,新思想、新理念、新文化对他们不是新鲜事,不少已是新乡风文明的践行者,对乡风文明的优化、现代化、先进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推力,还愁什么乡风文明不会大发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