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菁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66
民商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行为准则,它能够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约束和推动作用,能够不断优化市场经济的结构,保障整个市场能够良好的运行和发展,推动形成公平、公正、友好的氛围,民商法信用体系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发展的强大后盾,提供有力的支撑作用,促进其良性发展。
民商法信用体系在构建的过程当中严格遵照民商法当中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来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在推动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方面有着重大的作用。例如早期出现的“以好充次”的买卖行为就是市场混乱的诸多表现之一,为了市场行为的规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因此民商法信用体系构建刻不容缓且至关重要。完善的体系能够对市场当中的不合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一定的处罚,合理的规避不良的因素,让整个市场在运行过程当中尽可能的减少经济事故的发生,保障其良好的运行和发展。
每一年的3.15作为全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会对诸多侵权案件做出一定的惩罚,比如:整容行业的药物乱用行为,导致消费者产生一定的病痛或者其他症状,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往往和企业失信有着很大的关系[1]。企业无法保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所享有正当权利,后侵害后又没有正常的权利申诉和处理,从而导致消费者权利侵害,市场运行混乱,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都将受到危害,因此在民商法新用户体系的构建过程当中,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就显得十分重要。对于企业而言,保障消费者的权利,让消费者觉得可以信赖,是帮助企业建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的有效方式之一,商家信用在民商法引用体系的构建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很好地规避不必要的风险问题的产生,优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当今,企业的发展已经和法律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3],对于企业而言,而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建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进行正确的引领指导作用,同时法律存在的强制性作用,这就相当于企业的整个行为准则。每一个发展当中的企业,都希望发展的过程当中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更高的社会声誉,这就是要推动其不断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我国民商法律体系的完善,民商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当中的重要一环[3],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就是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知识资产部被盗用,保障企业的声誉,一旦发生案件,也更有利于企业进行维权,不至于导致声誉一落千丈。
信用原则的建设作为信用体系建设当中的基础环节,应当从两方面入手进行全面发展[4],首先是应当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要在整个信用体系建设过程当中表明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可以行使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做出细致的划分和说明。其次就是要在最大范围内减少是政府的作用,让市场去引导经济发展,以此来创造出更多的发展空间,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始终向着良性发展的方向进行。
信用权的建设需要国家相关的立法部门进行大力支持,以确保当事人在整个民事活动当中切实获得合法的权利,针对民商法而言,应当设置专门的民商法立法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的经济活动,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信用环境,提升企业形象。
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帮助最大化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能够维护信息体系的动态性,保障资源在全局范围内应用和发展。企业的发展时应当迎合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不断提升信用承担的能力,信用等级的判定就是企业信用承担能里的最直接的表现。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过程往往是复杂而繁琐的,无论是对于债务人而言还是债权人而言他们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能形成一定的约束,以防止权力的滥用,这样一来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的关键作用,帮助促进市场在大范围内实现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能够帮助企业塑造优秀的企业形象,同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然,这同时也会对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加强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保障资源的合理流通,保障企业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