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扫黑除恶的研究

2019-12-13 20:59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
关键词:治安基层农村

邝 平

河南警察学院治安系,河南 郑州 450046

“农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于2018年1月下发的第1号文件对该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具体意见,指出要把握关键节点,分三步走到2050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目标。2018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我国农村的治安现状

从全世界来看,我国不仅人口众多,同时地域也是非常的辽阔,但是农村的人口和地域比重都是非常大的,所以说,农村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整体的社会治安状况。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状况有很大的改观,文化教育的水平也在不断提升,农民的生活也逐渐富裕了起来。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及快速发展,农村的治安问题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偷盗、拐骗、杀人等刑事案件增多、毒品问题日益严峻、涉黑犯罪等问题不断威胁着农村的良好治安环境。

(一)偷、抢、拐、骗、奸案件比较突出

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已经成为了刑事案件的频发区,其中高发的案件主要包括侵占他人财产的偷盗、抢劫、诈骗案件,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强奸妇女儿童的案件等等。其中有些案件大多为团伙流窜作案,在多地进行作案,手段残忍,给农村的治安环境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黄、赌、毒问题泛滥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地区的公共娱乐场所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村地区的文化水平相对比较薄弱,管理也比较松懈,黄、赌、毒问题在不知不觉中泛滥起来。其中不乏一些外出打工的人回到家乡,投入一些钱财,在当地开起了黄赌毒场所,并宣扬一些不良言论,传播不良思想。

(三)农村黑恶势力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农村黑恶势力就是基层社会治安的一个重点难题。研究农村扫黑除恶必须先了解农村黑恶势力的特点,其在人员构成和活动区域方面,与普通黑恶势力有所不同。

1.人员构成

(1)涉案人员年轻化,无固定职业。农村黑恶势力成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年龄偏年轻化,85后、90后是此类人员的主体,甚至不乏有00后的成员。部分青年从小未受到正规教育,法制意识单薄,简单地认为“武力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做事没有原则,毫无底线,手段残忍,极具暴力性;没有可供生存的一技之长,不愿外出打工,也不愿意踏实务农,游手好闲;误入歧途后见有利可图,钱来得容易,由此导致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2)宗族势力成分居多。农村黑恶势力大多数都有宗族势力的背景。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的势力再结合经济利益,自然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组织结构,这类组织有明确的核心,成员固定,人数较多,结构十分稳定,极易发展为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利用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欺行霸市。在本身法治基础就比较薄弱的农村地区,广大群众极易被这种宗族势力所恐吓,造成极大的社会恐惧感。

发展绿色食品是落实“三农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是质量兴农、品牌兴农、绿色兴农的抓手,是乡村振兴的必经道路。

2.活动区域

目前,农村黑恶势力的活动区域主要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由于受到人员、地缘限制,农村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都在本地,异地活动非常少见;二是在一些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易形成垄断自然资源势力,从而滋生黑恶势力;三是在有生产经营场所的乡镇,易出现非法垄断经营的行为,甚至为实现独占利益,不惜动用暴力和威胁手段,例如在建筑领域,就常常有俗称的“沙霸”、“砖霸”等阻挠他人施工、强行买卖用料。

二、农村黑恶势力对当地治安产生的问题

黑恶势力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农村地区,黑恶势力活动频繁,甚至实施有组织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安定团结,尤其是以村霸为代表的农村黑恶势力利用自身影响和权力,与地方干部之间形成某种利益裙带关系,大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状况,并且强占当地资源建设,垄断发展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一)发生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治安

农村大量黑恶势力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的政治生活,在基层换届选举中恶性竞争、搞小动作,以各种形式将集体资产据为己有;利用家族和宗族势力在农村地区管理当地事务,肆意妄为,严重侵害其他村民的合法利益;在正当的土地征用、租用,工程设施建设等过程中恶意煽动,聚众闹事甚至激发群体性事件;圈占自然及生产资源、乱开滥采,扰乱交易秩序、强买强卖,采用暴力手段威胁其他从业者;从事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向他人收取保护费、发放高利贷、充当打手暴力讨薪讨债、非法处理各类纠纷。

(二)暗中联系工作人员,破坏廉政建设

1.审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审批、监管部门也是农村腐败比较严重的地区。黑恶势力通常与某些行业的审批人员建立利益转移关系,让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后在农村某一行业实施非法垄断,以获得高额利益。

2.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一些村“两委”、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甚至直接沦为农村黑恶势力的“帮手”。一些村社基层党组织疲乏软弱,任由“村霸”在农村地区作恶为害,甚至直接参与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条,表面上打压,背地里支持。

(三)抢夺发展资源,加剧地区贫困

1.缺少生存资源和空间

黑恶势力并不满足于在一个村子横行霸道,逐渐要成为有权有势有地位之人。对于有发展资源、交通条件较好的村落,这些地区聚集了大量的利益,黑恶势力凭借自己的影响力,勾结权势以抢夺发展资源和空间,即使已经所属有名,仍要以一些莫须有的名头强加于他人,以排除对手。

2.合法财产受到非法侵害

农村黑恶势力的罪行难以计数,常常集合有骗、偷、抢、敲诈、强奸等众多违法犯罪行为,但大都逃不过一个“利”字。黑恶势力大多的犯罪目的是为了榨取非法利益,非法获利的性质非常明显。农村黑恶势力长期独霸村庄,为所欲为,其犯罪数量多,也比较频繁。而且许多恶行,往往因为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临时起兴,殴打他人也不需理由。无论处于什么原因,经常性的侵犯村民的合法利益。

三、研究农村黑恶势力对农村治安的意义

(一)了解黑恶势力对农村治安造成的影响

研究农村黑恶势力的起源、构成、具体活动、活动范围,能够帮助公安机关切实了解到农村黑恶势力的一般化规律和他们对社会治安所造成的影响程度;更好的帮助公安机关把控黑恶势力对农村治安造成的局势;有效的预防、避免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和发展。

(二)帮助基层进行农村警务建设

加强农村的警务建设,对有效巩固农村政权建设,保障农民能够安居乐业,维护整个社会的治安具有深远的意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要了解黑恶势力的一切状况,预防并第一时间阻止涉黑势力引发群体性事件,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农村警务建设中,扫黑除恶是一项重要课题,时刻秉持着严厉打击的态度对待它,以农村治安为首要任务。

(三)促进基层进行普法教育

在研究黑恶势力对农村治安所带来的影响时,也了解到基层民众的法治观念处于何种认识水平,从文化教育的角度发现所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基层机关全方位的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文化水平,使得群众时刻牢记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

四、解决农村扫黑除恶的解决路径

在2000年以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动中,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在总结斗争经验的基础上也明确提出了“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战略思想,但这种思想并没有上升到预防和打击扫黑除恶具体的法律政策之中。

(一)加大扫黑除恶的力度和深度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打黑除恶”斗争的实践,中国打击和治理扫黑除恶的基本政策仍然是“严”字当头。由于黑暗势力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害,不仅对普通公民的生命构成严重威胁,而且对合法政权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在我国,严厉打击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实践证明,只对恶黑势力一味地、不加区分地从严惩处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农村的恶黑势力,往往是扫不清,打不完。其危害和演化并未因每次的专项行动而减弱和停止。所以,要动用一起可以动用的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重点区域内进行狂风暴雨般的斗争,进行周期性的专项治理和重点打击。依法从快、从严、从重,以高压态势动用力量进行集中打击和惩治。

(二)夯实基层党建,狠抓源头治理

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过渡时期,社会结构和文化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基层党员的思想已经出现了大的漏洞,腐败的现象层不出穷。狠抓基层党员思想基础,夯实基层党员观念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的工作水平和质量。从思想的源头狠抓治理,将腐败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只要党员能够保持我党的高度的思想觉悟,在面对恶黑势力的面前,机关干部人员才能秉持党性、恪尽职守。

(三)加强农村基层治安组织建设

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基层治安组织的建设,要加油经济费用的投入,不管是在设施上还是在人力资源的待遇上都要缩小与其他正常工作的差距。其次,要扩大基层农村的治安组织的队伍力量,加强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从侧面解决治安力量不足的问题。最后,要发挥基层治安组织的作用,要将“治”发挥到具体的治安问题中,充分发挥治安协管员、治安防范员、治安民事调解员等工作角色的作用,化解邻里纠纷,平息治安事件,为农村地区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创建公平的价值环境

要建设全社会公平、公正的价值环境,公平不仅体现在任职人员的选任中,重视文凭也突出水平、强调专业也看重专长,统一标准、各凭实力;也要体现在公职人员处理大大小小的事务的过程和结果中,公平公正的处理事务、不偏不倚、不带个人私情办理事务、要做到公开、透明。营造一个良好的价值环境,不仅能激励群众积极参与,不给恶黑势力有利可乘的空间,净化社会精神空气,更能增加社会价值的认同感,凝聚民族向心力。

(五)完善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在司法实践中的严惩,它还造成了人们对当前的形势政策“厉而不严”现象、侵犯人权和罪行失衡等损害法治的质疑和指责,所以完善相关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建设是迫在眉睫的。此外,我国对打击恶黑势力的法律法规,表现出在重点领域缺乏具体的犯罪政策。我们要更深层次上的改革完善立法,以铁纪严规,让尚在孕育中的黑恶势力销行匿迹,让正在泛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禁绝无踪。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前提。

五、结语

扫黑除恶是我们现阶段工作一个重心,它切实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治安状况、无论是从国家出发还是从小部门出发,对于扫黑除恶都应该提高认识,清醒的认识扫黑除恶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不同时期的黑恶势力因其产生的时代特色和社会背景不同,所以也具有着不同的特点,为此,我们必须在深入剖析当前社会时代的基础上,探索具有专门应对性的新的行之有效的打击策略。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定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扫黑除恶的期盼日益加深,黑恶势力的存在,是影响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平稳运行的一大危害,也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必需的切除的一颗毒瘤。同时,“保护伞”的庇护,也让黑恶势力有所依恃,也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正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一方面,黑恶势力站在广大一心奋斗的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是人民群众追求法治社会上的一颗毒瘤。因此,扫黑除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需;另一方面,我们要以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在斗争中巩固法治建设成果、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以满足当前社会发展对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我们应该大力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投身扫黑除恶的队伍中,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安全和谐,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美好。

猜你喜欢
治安基层农村
农村积分制治理何以成功
基层为何总是栽同样的跟头?
“煤超疯”不消停 今冬农村取暖怎么办
Me & Miss Bee
基层在线
推进扫黑除恶 优化治安环境
做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认识与实践
基层治理如何避免“空转”
赞农村“五老”
大型泥塑《收租院》版权属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