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宁
湖北脱贫攻坚工作高效务实,取得了显著成绩,2014年-2018年,全省累计实现490.7万人脱贫。然而,脱贫攻坚,行百里者半九十,截至2018年底,湖北省仍有未脱贫贫困人口98.3万,深度贫困县9个,面对存量贫困人口多、深度贫困脱贫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强探索扶贫、减贫的有效路径。新时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乡村振兴、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以及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国家将电商扶贫纳入精准扶贫的体系下,通过电子商务手段,拓宽贫困地区特色生态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必将成为湖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
一、湖北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2014年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将电子商务纳入国家扶贫战略体系,同年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在农村地区和农产品流通领域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湖北立足省情,牢牢把握国家扶贫政策指向,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推进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
2016年《湖北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2016-2018 年)行动计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把农村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工作体系,要求加强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搭建特色农产品电商扶贫销售服务平台。加速推进与阿里巴巴集团全面合作,阿里巴巴集团在通山、嘉鱼、赤壁、蕲春等10多个县市、450个村点启动农村电子商务试点,支持湖北省农产品走出去。
2017年湖北省委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当年全省农村电商实现销售额435.9亿元,比2014年增长5.8倍。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29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其中23个是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电商就业人数已接近45万人。
2018年《湖北省农村电商工程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出台并实施,进一步强调把电子商务纳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体系,推动各项电商发展支持政策重点向贫困地区4大片区倾斜。全省各地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积极性不断提高,在《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18年)》中,2018年湖北全省有9个淘宝村上榜,涌现了“秭归脐橙”、“潜江龙虾”、“蕲春蕲艾”等多个典型电商扶贫案例。作为湖北首个淘宝村,郧西县涧池乡下营村2018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超过一万元,年均增长约12%,借助淘宝实现脱贫。
2019年初《湖北省深化电商扶贫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实施,要求以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和贫困农民创业就业为中心,推动电子商务与贫困地区产业融合。根据2019年《全国地方特色农产品上行报告》,湖北秭归脐橙、洪湖莲藕等156种特色农产品入淘,全省农产品上行数量排名全国第三。据调查,截至2019年上半年,巴东全县已建成电商服务站点102个,电商主体与32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对接;通城县建立83个电商服务网点,覆盖15个贫困村;麻城全市现已建成贫困村电子商务网点159个;襄阳市南漳县兴建“三农”电商扶贫网点240多个,带动全县5万贫困群众脱贫,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取得良好成效并持续发力。
二、湖北农产品电商扶贫发展仍存在问题
1.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薄弱
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分布在边远山区的贫困地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仍不完善,配送到这些地方的物流成本很高。截至2018年,湖北省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只有1.69万个,还有近1万个行政村没有服务网点,很多快递只能到达乡镇。调研发现,部分偏远地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住户间相隔较远且交通不便,物流可达性低,据韵达物流湖北片区一名负责人反映,该公司在偏远农村未实现上门投递业务,多数选择送到乡镇集中点,让用户自行上门取货或发货。物流配送止于乡镇,制约了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的快捷性。二是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不完善。贫困地区的4G、宽带、光纤、数字化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网络和信息化覆盖率不高,例如,五峰县2018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为72.1%,低于全国86.1%的平均水平。部分贫困地区由于地形、交通因素,网络信号不稳定、维修成本较高,影响农产品电商活动开展。三是贫困地区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较为匮乏。以冷链物流仓储为例,省内冷链物流设施过于集中于部分区域,农产品冷链供给端冷库需求大,相应的设施却极度缺乏,尤其在交通不便、偏远地区以及欠发达地区的冷库建设呈现滞后的现象。
2.农产品品牌特色不突出
湖北省农产品种类丰富,淡水产品、油菜籽、食用菌、魔芋等产量多年来一直保持国内第一,但通过农产品电商销售成绩却不尽如人意,据《2019全國地方特色农产品上行报告》显示,湖北农产品入淘种类,仅次于山东、四川,排名第三,而农产品网销金额却未跻身十强,与福建、浙江、江苏等省份相比,仍存在相当差距。造成农产品热产不热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市场竞争力。具体表现在:一是农产品品牌同质化严重,存在恶性竞争现象,缺乏有序管理,省内市场仍存在“散、乱、小”的现象。二是农产品加工转化不够,缺乏品牌特色,全省农产品综合加工率约为67%,精深加工率约为18%,远低于农产品加工发达地区90%的加工率和60%的精深加工率,大部分农产品未经精深加工就直接拿到网上进行销售,导致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农产品品牌建设不足,必然影响农产品电商经济效益以及电商扶贫效果。
3.农产品电商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经济条件较差、生活条件艰苦,贫困地区缺乏农产品电商发展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调研了解到,湖北省约45万农村电商从业人员,有近一半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业培训,缺乏品牌包装、宣传促销、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是贫困地区农产品电商发展中的突出短板。人才外流与人口结构变化是导致农产品电商专业人才匮乏的重要原因,一方面,贫困地区青壮年人口大多外出打工,返乡从事电商活动的较少,调研了解到,随州2014年就创建了电商产业园,属于湖北省电商起步较早的地区,但仍面临电商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据随州网商协会负责人反映,随州每年大约一万多年轻人外出务工,2018年总共只有700多份简历投向当地电商行业,人才缺失极大地削减了农产品电商发展后劲。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中老弱妇幼状况突出,如此人口结构不利于农产品电商发展,贫困地区大多数的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的一般是老年人和儿童,老年人思想认识不足、知识技能欠缺,制约了农产品电商发展,致使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狭窄单一。
4.农产品电商收益分配不合理
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目的是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及提高贫困农民增收能力,但从卖方市场来看,贫困农户处于农产品电商经济链的低端,在消费客户和网络商家面前缺少议价话语权,获利能力有限,农产品电商收益在贫困户与网络卖家、电商企业间分配不合理。贫困农户将农产品卖给本地网络卖家,由网络卖家在线上销售获利,但是由于网络卖家需要承担一定的物流成本和网络营销费用,再加之其逐利性,相比传统经销商,他们很难给出更高的农产品收购价,在农产品热销时,网络卖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在农产品滞销时,贫困农户却承担了更多的损失,增产不增收、滞销最受损的现象在农产品电商中依然存在,贫困农户增收难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三、助推湖北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1.完善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降低农产品电商扶贫成本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交通设施、网络设施建设,搭建农产品运输、交易平台,降低农产品电商扶贫物流成本,提高电商扶贫效率。一是推进湖北省贫困地区道路交通、网络宽带、冷链物流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突破电商扶贫的“硬约束”,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搭建物流运输平台,适当优惠和减免符合条件的运送生鲜农产品的邮政、快递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用;鼓励快递企业与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客运加强合作;鼓励客运班车从市到县、县到乡代运快件;推动高铁、机场的生鲜农产品便捷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物流运输配送体系。三是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商交易服务中心、网络供货平台、网货分发配送物流基地等产业体系和交易平台,提高农产品交易和物流配送效率,拓宽湖北省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保障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的销路畅通。
2.培育本地农产品网销品牌,提升农产品电商扶贫产业优势
“农产品上行”的关键是标准化和品牌化,优质品牌有助于提高农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为了实现湖北省农产品电商品牌化和产业化,必须加快培育一批植根本土的农产品电商品牌,保证和提升电商扶贫效果。一是着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特色,建立最严格的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追溯流程,完善以驱使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为动力,兼具安全事故责任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做到“三无”产品不上线。二是推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采取“贫困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的多主体合作模式,将农产品加工作为创建农产品品牌的有效路径。三是加快培育网销品牌,挖掘贫困地区农产品特色,发现产品卖点,增加本土电商品牌数,全面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打造生态绿色农产品品牌,增强贫困地区生态农产品竞争优势,践行“地標品牌+电商+扶贫”模式。
3.建立健全人才体系,筑强农产品电商扶贫队伍
为了促使农产品电商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中重大作用,人才体系建设是关键也是保障。围绕农产品电商扶贫的要求,必须从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打造适应湖北农产品电商扶贫发展的人才体系。一是加强对贫困农户的技术培训,针对贫困农户的需求,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网络教育平台,不断创新电商培训方式,建立包括现场教学、远程教育、模拟实训等在内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培养农业技术和电商技术双向复合型人才,传授网络技术知识、营销和管理技能、农业生产技能等内容,持续培养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管理人才、电商营销人才等。二是加快人才引进,依托大学和大型电商企业,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加大贫困地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与高校建立人才对接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晋升机制,对投身电商扶贫事业的人才给予更高的薪酬待遇、更好的生活保障以及更优的工作环境,让电商人才“引进来”、“留得住”。
4.完善电商收益共享机制,提高农产品电商扶贫精准度
在农产品电商产业链、利益链中,保护贫困农户的经济收益,是推动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的核心与关键。因此,必须不断完善农产品电商收益共享机制,激发贫困农户从事电商活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一是构建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强龙头、带农户”的思路,按照“企业+贫困农户”、“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等电商发展模式,建立农产品电商信息反馈平台,利用电商企业在快速获取更多市场信息、相关农产品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贫困农户优化农产品种植、养殖计划,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体系,增强电商企业与贫困农户间利益联结。二是构建农产品电商经营风险规避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电商风险基金制度,鼓励电商企业从每年的利润中提出一定比例投入到农产品电商风险基金,在由于市场变化或自然灾害而使贫困农民受到意外损失时,从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给予贫困农民补偿。发挥政府职能,针对贫困农户,建立包括农产品物流补助、农产品品牌维权等在内的政策支持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保障贫困农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