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 梁光利 张玲
(1 武警第一机动总队机动第四支队 天津 300350)
(2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 徐州 221000)
(3 武警特色医学中心关节科 天津 300162)
非自杀性自伤行为临床上指不以自杀为目的,但通过直接且故意的方法实施自我伤害,属于自杀未遂相关危险因素,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1]。调查发现[2-3],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在青少年人群中的临床发病率甚至接近20%。为更好的提高抑郁障碍青少年人群出现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的救治效率,本研究主要由冲动水平及自我意识水平入手分析,伴与不伴非自杀性自伤抑郁障碍青少年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选择2018年1月—2019年1月本院收治的抑郁障碍青少年80例,按照是否合并自杀性自伤行为分为两组,各40例,合并自杀性自伤行为组40例,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40例,年龄12~18岁,所有入组者诊断均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关于抑郁障碍的诊断,同时由两名具有主治职称医师综合评定后确诊。合并自杀性自伤行为组40例:男24例,女16例,年龄12~18岁,平均(15.4±1.2)岁,病程1月~6月,平均(3.1±0.3)月;对照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12~18岁,平均(15.5±1.3)岁,病程1月~6月,平均(3.0±0.3)月,两组性别、年龄及病程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1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共计17条目,按照评分分为5级,对应0级无、1级轻度、2级中度、3级偏重度、4级重度。分值越高,抑郁程度越明显。
1.2.2 临床疗效评定及严重程度分级,以0~7分分级,0级为:无病、1级为:基本无病、2级为:极轻、3级为:轻度、4级为:中度、5级为:偏重、6级为:重度、7级为:极重。分值越高,临床症状约严重。
1.2.3 冲动情况以Barratt冲动量表进行,共计30个条目,分为4级,1级为:很少、2级为:偶尔、3级为:经常、4级为:总是。分值越高,冲动感越明显。
自杀性自伤行为组抑郁和冲动得分高于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P<0.05),自我意识低于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P<0.05)。
表 两组抑郁、冲动及自我意识得分比较(±s,分)
表 两组抑郁、冲动及自我意识得分比较(±s,分)
n抑郁冲动自我意识自杀性自伤行为组4023.2±3.324.6±1.637.5±3.2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4014.3±2.114.6±0.946.7±4.6 t-14.39034.45210.384 P-0.0000.0000.000
自杀性自伤行为组严重程度在4级(中度)及以下者为12例,5级(偏重)及上级别者28例,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严重程度在4级(中度)及以下者为25例,5级(偏重)及上级别者15例,自杀性自伤行为组疾病严重程度显著高于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χ2=8.498,P<0.05)。
自我意识主要反映青少年对自身所处社会位置的主观认识,对实现个体的社会价值,完善个体人格特征有重要影响[4]。如青少年表现出不良自我意识,将影响其自身学习、社会功能形成等,甚至导致行为问题的发现。伴有自杀性自伤行为的中学生其自我意识水平相对非自杀性自伤行为中学生所占比例较低,出现自我意识水平的降低,存在不合群、性格孤僻、社交少、没有幸福感等特点。所以自杀性自伤行为合并抑郁障碍青少年,其自我意识水平相对更低。自我意识在心理学中主要由自我评价、自我控制组成,冲动水平高则将导致学生学业成绩的降低、同学关系紧张、自我评价低等,而且还可能存在易冲动等情绪不稳定、行为不计后果等表现。
有研究称[5],非自杀性自伤行为抑郁障碍患者调节负性情绪的有效方式,本研究针对两组抑郁、冲动及自我意识得分比较发现,自杀性自伤行为组抑郁和冲动得分高于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自我意识低于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同时针对两组疾病严重程度分级比较发现,自杀性自伤行为组疾病严重程度显著高于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组。冲动特质与自我意识之间存明显的互相影响,导致抑郁障碍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发生率增高,针对患者的治疗往往需要不仅停留在药物干预水平,还需加大心理、家庭等角度多方位干预,提高患者临床治愈率。
综上所述,伴非自杀性自伤抑郁障碍青少年,其抑郁、冲动明显,自我意识水平低,疾病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