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婧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全新的政治概念,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学界主要对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实现途径等几个方面进行概述,为我国国家治理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支持。
关键词:国家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基本概念
学界统一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讲话中,首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概念及二者的相互关系进行了说明。在此基础上,学者们对其进行了解释和补充。
(一)国家治理体系的概念
学界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概念主要站在两种观点的角度上进行解释,第一是制度论,即把国家治理体系定义为制度体系。胡鞍钢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包含三个方面:国家法律制度体系、党的制度体系及社会的制度体系”[1]。俞可平认为“国家治理体系首先是国家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包括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等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2]。第二种观点是系统论,即把国家定义为多种因素构成的体系。何增科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以目标体系为追求,以制度体系为支撑,以价值体系为基础的结构性功能系统”[3]。许耀桐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即是由各个领域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制度安排等要素构成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体系”[4]。丁志刚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围绕国家治理活动而形成的由一系列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所构成的完整系统。国家治理体系是由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目标、治理方式等要素构成的完整体系”[5]。
(二)国家治理能力的概念
学界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描述相对一致,普遍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一系列国家执行能力的总称。徐湘林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结构六个方面所体现出的能力。即核心价值体系、权威决策体系、行政执行系统、经济发展体系、社会保证体系和政治互动机制”[6]。胡鞍钢认为“国家治理能力就是国家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实际能力,是国家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国家机构履职能力,二是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務、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三是国家制度的建构和自我更新能力”[1]。许耀桐认为“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制度的能力,涵盖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国家职能、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产品、分配社会资源、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处理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的能力”[4]。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概念
国内学者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描述在宏观角度相对一致。具体来说,江玉凯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指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的现代化”[7]。胡鞍钢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包含了党的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三个层次”[1]。徐琳、谷世飞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治理体系转型为现代治理体系、稳步推进现代国家建设的历史过程,是社会现代转型的具体体现。其实质是政治现代化”[8]。
(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
学界普遍认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具有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关系。俞可平认为“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同一个政治过程中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只有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果”[2]。韩振峰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者时间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形成的基础,治理能力的提升有赖于治理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治理能力彰显治理体系的功能”[9]。许耀桐认为“有了一套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一国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展示和发挥出一国治理体系的效能”[4]。胡鞍钢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的前提性指标。治理体系的一个关键要素就是对政治制度决定性作用的认知程度”[1]。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与特征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方面,学者们对其标准的描述各有不同。俞可平认为,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共有五个标准,“一是制度化,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民主化,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必须要保障主权在民或者人民当家作主;三是法治,先发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四是效率,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五是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2]。丁志刚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有三,“一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要求个人的归个人,社会的归社会,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二是不同领域的相互介入,不应当是替代的、添乱的、有害的,而应当是补充的、补台的、有益的;三是个人、社会组织、企业、政府之间在国家治理中某些重大问题、综合性问题上应当沟通、协商、协调、合作”[10]。唐皇凤认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一般包括四大核心构成要素:一是具有公民品格、公共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公民;二是一个能够有效抗衡和制约专断性的国际权力和资本权力、高度组织化与制度化的现代社会;三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在竞争性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四是一个链接高效、兼具可问责性和回应性的法治型、服务型的现代政府”[11]。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征方面,汪玉凯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少具备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人民福祉最大化,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四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加速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7]。唐皇凤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兼具有效性和合法性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其次,开放性、包容性与可问责性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外在表征;最后,国家治理体系的回应性和调试性是治理现代化的集中体现”[11]。
三、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我国国家治理的核心在于如何寻求有效的资源配置结构,稳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学界在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着眼点的前提下,致力于统筹和协调国家治理的重大关系,如党和政府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政府和公民的关系等。在具体路径下,学者们的意见如下。
马雪松认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主要包括社会动员与政治整合、资源汲取与利益分配、关系协调与国家稳定”[12]。燕继荣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通过国家治理方式的变革,完成国家统一性整合。当前主要任务是通过制度建设确保长治久安,以协同治理和民主参与构建国家认同,以法治建设构建国家秩序,以分权化机制改革激活地方和社会等各主体和要素的活力,增强国家整体创新能力”[13]。俞可平認为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应当有如下六个途径,“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第二,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第三,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第四,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第五,坚决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第六,破除官本位观念,消除官本主义毒瘤”[14]。
四、结语
学界从多视角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深入研究,理清了相关概念和基本特点,更重要的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提出了对策。这些研究成果在一定理论基础上回答了什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怎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意义上的指导。
参考文献:
[1]胡鞍钢.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征与方向[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3).
[2]俞可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若干问题(上)[N].福建日报,2014-06-08.
[3]何增科.理解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1).
[4]许耀桐,刘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J].理论探索,2014(1).
[5]丁志刚.如何理解国家治理与国家治理体系[J].学术界,2014(2).
[6]徐湘林.“国家治理”的理论内涵[J].人民论坛,2014(10).
[7]汪玉凯.在新时代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J].同舟共进,2017(12).
[8]徐琳,谷世飞.公民参与视角下的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
[9]韩振峰.怎样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人民日报,2013-12-16.
[10]丁志刚.全面深化改革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J].江汉论坛,2014(1).
[11]唐皇凤.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路径选择[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2).
[12]马雪松.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体系的功能建构[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13]燕继荣.从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中国政治发展[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3).
[14]俞可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若干问题(下)[N].福建日报,20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