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2019-12-11 10:12向玲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35期
关键词:成果导向

向玲

摘 要:以OBE理念为指引,法学本科教育的最终成果应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法律职业能力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应当具备的执业能力与水准,是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的体现,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在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方面主要存在着观念陈旧、模式传统、师资不足等问题,建议从转变观念、创新课程、增加实战、加强师资等方面锻炼和提升法学本科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关键词:成果导向;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35.047

OBE(全称Outcome based education),又称成果导向教育、目标导向教育等,是指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目标是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最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OBE作为一种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主要遵循三个基本理念:成果导向;以学生为中心;持续改进。根据这一理念,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将关注核心持续放在“产出”上,重点关注学生“获得了什么”,强调专业与课程的建设应当从最终成果出发进行反向设计。我国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持续走低,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法学教育没有确立合适的培养目标,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相当薄弱,忽视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很难满足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1 法学本科教育的成果——法律职业能力

OBE最核心的理念是成果导向,法学本科教育的最终成果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法律职业能力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应当具备的执业能力与水准,受过专业化、系统性的法学训练后具有初步的法学理论素养及其相应的法律逻辑思维的专业操作技能,具体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说理能力、举证质证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等。

(1)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的一种特殊思维方式,它以被证据证明的事实即法律事实为依据,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对法律问题进行认识、思考、裁判时所运用的独特方法和逻辑。法律思维方式的特殊性要求 “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案件事实,运用法律规则或原则进行裁判”循序渐进地内化为思维习惯。

(2)法律说理能力。法律说理是“法律人”的最基本能力。说理是一切法律活动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法律人”首先应当摆正法理、事理、情理之间的关系,克制、理性、公平地解决纷争。

(3)举证质证能力。举证质证是“法律人”的关键能力,任何诉讼都是纠纷发生之后提起,庭审中只能靠证据还原事实真相。在诉讼或非诉讼中,“法律人”应从不同角度收集更多有利于己方的證据,按照逻辑顺序编排以证明案件事实。同时,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善于甄别证据真伪,发现证据瑕疵,批驳证据不成立。

(4)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律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法律职业从业者必然要与大量法律文书打交道,文书制备能力是一个法律人必备的技能,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5)终身学习能力。终身学习是“法律人”的必备能力。法律法规经常会进行制定、修改、废止,法学理论研究也在不断修正和提升,法学本科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思维方式为终身学习奠定了基础。

可见,法律职业能力是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的体现。法学本科教育不应是培养法律工匠,更不是培养法学大师,而应当立足于培养社会需要的具备法律职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2 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对“法律人”的法律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法学教育规模增长与质量提升之间显然不相匹配,究其原因主要是不以学生为中心,忽视了教育对象,培养的毕业生实践操作能力不强,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明显不足。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1 观念陈旧,不重视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传统法学教育注重学科知识的理论性与系统性,主要模式是在教室讲解与传授知识。在教学改革方面,教师们都侧重于理论课堂的创新与变革,怎样讲好一堂课?怎样提高课堂的效率与质量?对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大多数高校法学教师认为应该是从事法律职业后逐步锻炼和提升的。在这种大环境下,高校及其法学教师没有考虑学生的实际需要,普遍不重视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2.2 模式传统,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法学教育模式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理论课程体系庞大,门类繁杂,法学本科教育每个部门法都会涉及,理论教学的学时和学分约占85%-95%,而实践教学仅占5%-15%,实践教学少之又少。其二,实践课程缺乏系统性,实践过程全凭学生自觉和主动,没有监督管理,没有现场指导,没有实际参与审判或代理案件的机会,不能有效实现实践教学的目标。其三,实践教学基地没有发挥作用,往往挂牌积极,接纳学生消极,没能真正发挥指导和提升实习实践的作用。

2.3 师资不足,缺乏能力训练的优质师资

学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不足与缺乏优质的师资存在很大关系。高校教师承担着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没有时间从事法律实务,无法获得和提升司法实践操作能力,也就难以指导或胜任学生的实践教学工作。 “双师型”师资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法学实践教学质量提升的最大瓶颈。

3 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思考与建议

OBE教育理念特别强调教育过程中的反思与持续改进,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中也需要持续反思与改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法学本科教育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道关卡,必须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

3.1 转变观念,适应需求,注重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法学专业及其教师首当其冲是转变教学理念,传统理论型法学培养目标显然已经不适应社会的需求,依法治国需要更多的“法律工作者”。法学本科教育应当确立以法律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根据现有的师资条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来制定培养方案,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制度等教学环节加以改革,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3.2 立足课堂,夯实基础,创新设置法学专业课程

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以课堂教学的创新为基础。首先,创新理论课程的设置,加强专业共建,增设如法律逻辑学、财税法、保险法、网络应用、网络营销策划等课程;其次,在现有课程中增加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的内容,力争每门法律课程中都有一定的实践学时,尤其是在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三大诉讼法教学中,实践问题优先,培养学生分析案情、形成办案思路、制定办案策略、总结分析等能力;再次,要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多采用课堂讨论、角色扮演、辩论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课堂参与度,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

3.3 增加实战,形式多样,提高实务操作能力

苏力教授曾说:“法学是世俗的学问,甚至很多是实践性的、技术性的,因此单靠课堂讲授是不够的。”法学本科教育必须强化实战,培养法律职业能力。首先,充分利用好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实践基地,与其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如定期安排实习、普法宣传、观摩庭审等,合力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强化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其次,利用好校内实践教学平台,根据课程类型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如审判观摩教学、模拟审判教学、法律诊所教学、法律文书写作等,增強教学的趣味性与实用性,从而提升实践教学的质量;再次,利用网络平台、电话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为社会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增加社会阅历和经验,提高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中常见问题的处理能力。

3.4 注重培养,大力引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法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法律职业能力培养质量的高低。一方面,法学专业应当培养实践教学教师,鼓励法学教师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兼职或挂职锻炼,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业绩考核激励机制,将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纳入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并逐步将职务晋升、工资标准等与考核结果挂钩;另一方面,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来校授课或指导,让学生接触到真实的法律实务,给学生带来全新的实践教学体验和法律实践知识。

3.5 走出校门,加强交流,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的种类很多,为了提升法律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法律职业能力,应当组织、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法学竞赛,如辩论赛、模拟法庭竞赛、法律文书大赛等,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应变能力。

总之,以培养法学本科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为导向,积极推动法学教育的供给侧改革,以学生为中心持续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真正实现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才能培养出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皇甫家果.OBE理念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11).

[2]彭中礼.司法判决说服性的修辞学审视[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1).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7-05-05.

[4]苏力.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机遇[J].法学,2006,(2).

猜你喜欢
成果导向
基于成果导向理念的宠物饲养教学设计
成果导向教育在土木工程毕业设计中的应用
工程教育认证的发展与创新及其对我国工程教育的启示
基于高职成果导向教育的行动学习模式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