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京焱
[摘 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常重视并逐渐加强对其的保护与传承,探索和实践新的传承模式,使之更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本研究以临夏回族自治州为例,梳理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探索了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实现其保护与传承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C951;C9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9)10-0067-07
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1.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概述。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自古以来,居住在中国土地上的各民族总称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创造的,正如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中国各个民族的人民都以自己的勤劳、勇敢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据大量考古材料证明,自石器时代起,中原地区就与其周边地区的文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了文化多元性的发展趋势。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和朝代更迭,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和融合也在不断加强,在少数民族作为统治者的元、清两个朝代,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得到空前的发展。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在与汉族文化相互吸收和相互影响下逐渐成为绚丽多彩的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臨夏回族自治州位于甘肃中南部,处于黄河上游地区,同时是多民族共同聚居的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适宜居住的气候,自古以来就有“河湟雄镇”之称,是远古人类生息繁衍地之一,也曾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由于多民族聚居以及曾处在中国对外交流和贸易的咽喉要塞,因此形成了绚丽多彩的传统文化。其中临夏州作为丝绸之路的重镇,也是丝绸之路文明的一颗璀璨明珠,丝绸之路的开拓与发展,使东西方文明不断交融与碰撞,留下了无数瑰丽的历史文化艺术,呈现出中华传统文化的辉煌。临夏州悠久丰富的传统文化包括深刻的哲学思想、崇高的宗教信仰、精美的历史文物、美妙的音乐舞蹈等等,在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2.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中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而且《公约》强调,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奔腾不息的黄河、广袤肥沃的黄土高原、绵延千里的河西走廊,孕育了丰富发达的优秀传统文化,临夏州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变迁,成为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其境内有回、汉、东乡、保安、撒拉、土、藏等31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9.2%。各少数民族也为临夏州带来更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临夏州就有传统舞蹈傩舞、传统音乐花儿、传统技艺毛纺织及擀制技艺(东乡族擀毡技艺)、传统美术临夏砖雕和民间文学米拉尕黑等等。无论是历史悠久、工艺精湛,融合中国传统文化、伊斯兰文化和佛教文化的砖雕艺术;亦或是琅琅上口、曲调抒情,融合各民族特色、具有浓烈乡土气息的民歌都是临夏州各族人民共同智慧的结晶,融汇一体、缤纷优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它们体现了各民族人民的精神世界,表达了人民对美的渴望和对生活的追求。
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基本现状
1.政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宣传。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的宣传,使得更多国内外人民知道并了解中国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和积极实践探索,不断推动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和具体方案实施。其一就是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传统工艺比赛等赛事,进一步激发各民族的传统工艺创新活力和从业者的自尊自信,提高技艺水平,促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培育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品牌活动;其二国家领导人在重要的外交场合向世界展示我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在大型国际会议或者是世界性盛会上展示中国多个民族的民俗、传统文艺等;其三是政府将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业相结合,2018年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
临夏州政府为推动本地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近年来也在多方面开展宣传活动。重新规划修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八坊十三巷,其中的民俗艺术馆展示的大量美轮美奂的传统工艺以及回族古典建筑都是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名片。而在自治州内的一些公共场所,如名胜景点红园,以及当地著名的回族宗教场所清真寺处处都体现了回族的砖雕艺术,充分展示了少数民族精美的传统技艺。政府和企业联合投资建设的茶马古市以优惠的租赁政策以及精致仿古的建筑风格吸引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他们在这条崭新的“茶马古道”上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展览馆与商店,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和当地居民关注这些流传已久、内涵深厚的民俗、传统工艺等文化遗产。
2.政策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扶持。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少数民族的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时代任务,制定了许多符合中国国情的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对于团结各族人民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弘扬中国传统文化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11月11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表述,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称调整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6年9月17日,国务院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从教育、公共服务、文物开发保护等多个方面加紧制定文化政策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方面,2014年3月26日,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要了解传统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感受不同时代、地域、民族特色的艺术风格,接触和体验祖国各地的风土人情、民俗风尚,了解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遗产;公共服务方面,201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指出,开展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意见》中着重强调要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播;文物开发保护方面,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發若干意见》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文化资源,对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临夏州作为中国重要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国家政策,近年来大力发展和扶持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产业和保护文化资源。
3.企业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投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其一是静态传承,也就是采用文字、视频或音像的形式记录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再搜集相关的文化物品,放在博物馆或者展览馆进行展示,静态传承虽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完整地保护与传承,但是缺乏了活力和生命力;其二是活态传承,也就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的环境当中进行保护和传承,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当中进行传承与发展的传承方式。主要的实现形式就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经济转化,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在商品市场中生存和发展。活态传承可以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当下,发挥其现实作用,从而推动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到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行动中。从活态传承角度出发,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等计划项目,增加扶持经费,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经济转化,从而吸引了更多的企业也随之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力度。企业的投资会促进相关文化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以及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基地的建设,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才会更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计划措施的不断推进,临夏州的企业也紧跟市场的需要和政策的导向,不断发展相关文化产业。临夏青韵砖雕有限公司是一家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兴企业,致力于传统文化研究保护与传承发展,专注于临夏文化品牌培育打造,投资1.4亿元建设临夏砖雕文化艺术产业园,建有砖雕传习所、砖雕博览园、砖雕艺术馆,是临夏地区一家集多种文化元素为一体的大型产业园区。公司秉承“弘扬砖雕千载精髓,传承河州百年绝艺”宗旨,沿河遵循砖雕生产流程和核心技艺,研发生产的砖雕产品汲取木雕、石雕、玉雕等雕刻手法,巧妙融合国画、书法等艺术形式,既保留着青砖材质特有的质朴简约,又呈现出富丽多彩的艺术特征。意境深远,技法细腻,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临夏砖雕就在企业的建设与投资中重新焕发了生机,不断适应着时代的发展,开发的产品广泛应用于仿古建筑以及工艺品中,形成了新的商业价值,不仅受到更多人们的喜爱,而且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造血式的传承方式。
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存在的问题
1.缺乏正式传承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灵魂和核心是“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掌握和承续相关文化知识和技能的重要传播者,他们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上极具代表性和影响力,并且是积极开展传承工作,培养后续人才的中流砥柱。然而缺乏正式传承人仍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问题。其一,培养传承人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无论是传统舞蹈、传统技艺,还是传统美术或者是曲艺都需要花费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去学习和掌握,而且在学习期间由于传统工艺或者曲艺的复杂性必须要集中精力,会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徒经济来源有限甚至没有收入,因此大部分年轻人都不愿意学习或者从事相关工作。其二,一部分人只是由于一时的好奇心愿意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粗浅知识和简单制作,在闲暇时间进行浅显的学习,无法保证学习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从而也会影响传承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其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青壮年都远离故土,来到大城市谋求新的发展空间。因此许多优秀却逐渐年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无法找到年轻的学徒传承自己的知识或者技艺,直接影响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临夏州具有丰富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经国家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也涵盖民间文学、传统技艺、传统舞蹈等各方面项目,然而经过笔者的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临夏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存在缺乏正式传承人的问题。如民间技艺刻葫芦因为材料简单易得,吸引了数百人参加到刻葫芦艺术协会中,但是协会会员大都是欣赏刻葫芦的精巧技艺,近几年都没有人愿意成为正式学徒传承技艺,而且就连正式传承人都要依靠其他的收入来源维持自己的刻葫芦商铺;还有临夏州民间文学口头史诗米拉尕黑自古以来都是口口相传,由于吟唱诗人随自然规律逐渐离去,以及年轻人离开家乡寻找新的生活的种种原因,这项历史悠久的民间文学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的现状,许多项目因缺乏继承人举步维艰的困局,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瓶颈。
2.过度市场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的主要思路就是进行经济转化,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传承的主要手段就是进行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以及相关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企业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扮演重要角色,它是使传承千年的非物质文化真正活起来的重要一环。虽然企业投入资金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中可以促进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基地的建设,推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但是也会出现过度市场化的种种弊端。其一,因为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企业会根据政策的颁布盲目加大对相关文化产品的投资,由于没有经过严密的市场调查生產出不符合人民消费需求的产品导致产品滞销;其二,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进行批量化生产,忽视产品品质,导致市场上出现许多劣质、技艺粗糙的文化产品;其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者相关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盲目建设零散的、不成体系的文化基地或者文化品牌,导致资源分散,无法形成完整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
笔者在临夏州进行调研和访谈时发现许多企业的不规范经营和盲目生产影响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以临夏州的八坊十三巷为例,这是政府重新修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国家AAAA级景区,却因为经营理念和利益分配问题,街道中可以直接向游客和当地民众展示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八坊民俗馆和八坊手工艺馆中相关店铺有些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闭,或者是传承人在其他地方开设新的展览馆;在八坊十三巷中充斥的各种机械生产的粗糙简单的刻葫芦、彩陶等相关文化产品,因为缺少手工传承的精美,大部分民众对这些产品缺乏兴趣,这些都导致产品销量不佳。八坊十三巷作为临夏州宣传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窗口因为过度市场化的种种弊端而呈现萎缩的状态,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带来问题和挑战。
3.民众对相关政策法律了解甚少。通过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制定,我国政府正在逐步构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系统化、全方面的管理和监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类灿烂的精神文明遗产得以保存和可持续发展。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社会对于相关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大,没有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尤其是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更加不被广大的人民群众认识和了解,影响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其一,民众不能及时了解到文化遗传专项经费的申请和项目的引资开发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可能导致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湮灭于时间的长河中;其二,民众不能正确认识和了解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无法在受到侵权时及时维护自己和文化遗产的权利,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其三,民众不能明确文化遗产相关政策方针的具体实施,就无法全面监督项目的落地和资金的使用,可能会导致贪腐情况的出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此后才开始逐步制定各项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然而起步晚、发展慢的特点,导致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建设至今不完全,地方性的政策和法规实效性不强。在笔者调研和访谈的过程中,发现临夏州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正式传承人对国家和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政策法律非常不熟悉,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文化水平等原因,权利意识薄弱,更少有人参与到相关政策法律的制定中。笔者在查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站时发现,甘肃省甚至没有专门介绍本地区文化遗产政策法律相关的网站,民众没有便捷的渠道了解到相关知识,使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4.政府缺少实际扶持措施。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政府都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的建设。理论方面,专家学者正在探索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发展道路,并取得许多新的理论成果;实践方面,地方政府制定许多新的政策,然而由于缺乏实地考察且没有真正联系群众,政策大多浮于表面,在具体实践中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其一,政府没有及时与人民群众,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座谈会,缺乏对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的了解,导致政策制定偏差和法律保障的缺失;其二,政府制定政策实施后没有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没有按时去了解群众的反馈情况,因而不能及时修正工作中的失误,导致政策不能真正做到落地落实落细;其三,政府工作出现形式主义的问题,许多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上图热闹、讲场面,不管有用无用、只求出镜露脸,经常草率走过场,长此以往会直接影响文化遗产的经济转化过程,从而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产生消极作用。
临夏州丰富的文化遗产促进了自身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从而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积极影响,但是笔者在调研和访谈中发现当地政府缺乏实际扶持措施。如展示临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茶马古市,它的修建就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建成后由于缺乏政府的监管和引资,这处文化产业荒废了三五年的时间,直到2019年才在传承人的努力和企业的投资下正式投入使用,但是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宣传,现在都没有多少人气;而政府大力支持的八坊十三巷,也在初期资金投入后,由于没有及时制定新的发展战略而陷入发展停滞期,许多领导和工作人员热衷于带领到临夏视察和参观学习的团队游览这处文化景点,然而参观的过程大多是走马观花,并没有真正考虑到文化遗产相关的产业发展,从而没有制定真正可以为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发展前景的招商引资计划,使得这处优秀的文化资源逐渐沦为“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有效途径
1.创立培训学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008年5月14日发布,自2008年6月14日起施行,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截至2018年,已经认定3068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他们得到国家授予的荣誉和经济补贴,为传承活动和培养后继人作出了自己的努力。专门培训学校的建立为传承人教徒授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学校里不仅有完备的硬件设施,还与企业或者政府合作,为传承人研究知识或者提升技艺提供空间。传承人通过学校的工资或者授课所得报酬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从而更好地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
保障学徒正常学习和生活。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学徒是要无条件的为自己的师傅服务以学习技能、积累经验,然而现在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学徒要在学习和生活中自给自足,不能依靠自己的师傅生活。所以在专业的培训学校中,政府应该发挥其积极作用。首先,学徒可以通过政府和企业的援助减少自己家庭的负担进行培训和学习;其次,学徒向师傅学习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时,可以通过帮助生产产品或者进行表演获得相应报酬;再次,在掌握一定技能后,政府帮助学校对接相应的企业,为学徒提供就业岗位。培训学校要帮助学徒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真正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
2.建立专业基地系统规范地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产品生产和传承形式。一则是由于过度市场化造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滥用,导致许多粗糙、劣质的文化产品的出现。建立专业基地,规范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格和质量,在基地中聘请正统传承人进行授艺教学,组织专家团队,对产品进行专业设计和改造提升,促使市场上出现的文化遗产相关产品在本来面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技艺,增加观赏度和收藏价值。二则是由于市场的消极作用造成传统舞蹈、传统曲艺等出现庸俗化和娱乐化的倾向。而在专业基地中,不仅会尽量完整保存原汁原味的文化遗产,而且会组织专业人士根据新时代特点对传统曲艺与舞蹈等进行改编,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才能实现其有序和可持续的发展。
建设展、销、学习体验于一体的专业基地。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规划中强调,要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业,开发民族特色浓郁的重点旅游景区和线路,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旅游品牌,促进民族特色旅游与城镇、文化、产业、生态、乡村建设等融合发展。大力支持民族医药及关联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扶持少数民族手工业龙头企业,支持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生产、技艺传习基地。建设文化基地或者文化产业园,形成系统完整地文化产业链,其中既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品展览、也有文化精品定制和普通产品的批量销售,人们还可以在基地中学习传统工艺的制作,体验传统曲艺或是传统舞蹈的魅力。专业基地将文化遗产的静态传承和活态传承结合在一起,不仅把文化遗产放在博物馆的陈列柜中,更是让它们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促进完整的保护与传承体系逐渐形成,培育知名品牌,扩大发展市场。
3.制定宣传政策法律,科学有序地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时效性强的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地方政府应该通过认真详实的调研和走访准确弄清人民群众真实需求,才能制定确实可行的政策;在政策实施后,应该定期监督和检查实施情况,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反馈,对政策进行修正,保证政策的可行性;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努力探索招商引资的多种形式,把文化遗产相关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招标会或者是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与企业搭建平台,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
完善法律保护。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少恶意扭曲、丑化和篡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影响了其传承和发展,而由于经济利益驱使过度开发文化遗产更是对其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组织和许多发达国家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益经验,通过法律明确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维护少数民族的文化权益。加强刑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法律法规,完善保护制度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4.拓宽销售渠道逐步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效益。加强新媒体宣传。新媒体依靠日益强大的科学技术,其领域延伸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国家政策、宣传工作,还是社会活动、公民权益等各方面领域的社会热点和新闻事件都在新媒体上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时至今日,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获取各种信息的重要载体。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组织、有计划地在新媒体如微博、微信和抖音上进行宣传,扩大知名度,吸引更多人主动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微博上“文化遗产唤醒计划”就是故宫联合直播平台共同砥砺传承中华文化,通过小视频和直播平台向大众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民族的传统手工艺品同样可以与二次元、动漫元素結合,以底蕴丰富又独具特色的工艺品作为动漫周边产品,传承文化遗产经典,让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互联网时代能够为更多年轻人了解,搭建平台,支持电商企业等通过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增加经济收益。
探索和实践“非遗+扶贫”工作。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就印发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划中指出,要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坚持创意开发,推出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发展家庭手工旅游产品。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就发布了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指出要充分依托传统工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的独特优势,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学习传统工艺,激发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助力精准扶贫。经过探索和实践,许多地区的传统工艺企业、作坊、合作社主动招收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家庭脱贫增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随后,文化和旅游部又发布了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进一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工作与扶贫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两者共同发展,从而形成扶贫就业、产业发展和文化振兴的多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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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