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焱
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幸福指数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在利民惠民方面又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包括社会公平正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人民获得感、人的全面发展等等。在我国民生发展获得长足进步的当下,亦在面对我国老龄化社会到来的当下,基于民生视角探讨城市居民养老问题十分必要。由于计划生育后独生子女家庭的逐步增多,而且这样的家庭结构已经成为了社会构成的主要形式,加之在生活水平提高、医疗能力增强的前提下社会又走向了老龄化的现象,于是就导致了养老问题的凸显,以往的以家庭为主的养儿防老式的养老依托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即使有养老院的辅助作用,仍不能缓解“老有担忧”和“子有心悸”的养老恐慌。
于是乎在居家自养、儿女养老、敬老院养老的常规形态下,又依托民间的智慧在城市里产生了保姆助老、抱团养老等新型养老方法,这些新型养老方法的出现不仅丰富了养老方式的内容,而且确实有效解决了城市养老这种社会问题,因此,要在社会层面上加以支持与扶持,以使我们的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年轻人能够安心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那么如何来给予支持和扶持,就成为了我们政府部门需要认知思考的关键性问题,为此,提供以下几点粗浅的具体化建议。
家庭是社会的主要组成,选择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也符合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为此对于有条件并且自我选择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的民众,我们不仅要大力支持,并且还要在道义上和实际上给予大力的帮助。在道义上的扶持上,就是要大力营创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区县行政区域为单位评选和谐家庭、敬老标兵、自强模范等形式,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评选的办法,对表现好示范作用强的给予大力表彰,给予这种家庭以道义上的肯定和支持,以此在精神上对于选择家庭养老的人们予以鼓舞并在社会上形成正确的道义引领。实际上的帮助,就是要以发挥政府的组织能作用为主(具体做法在第三部分做主要论述),同时要对选择家庭养老的老人的子女要从资金帮扶和时间保障等两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在资金帮扶上要坚决做实对子女养老减税的优待政策,而且还应当给予赡养父母的子女们一些补贴,从经济上让这些子女得到压力的缓解。在时间上的帮助,就是要让异地子女探望父母的假期得到真正的落实(要带薪休假并需要适当延长一些时间),要让同地居住的子女每月多得到一到两天的陪伴父母的假期,但是对于枉用假期的子女不仅要予以道义上的谴责,同时要在政策享有方面予以适当的惩罚,确实实现褒扬好的、谴责差的,让老年人的幸福养老得到真正实现。
我们一定要尊重养老院是人们养老主要方式的这一事实,因为鳏寡孤独的老龄人群,以及生活自理较难而且子女又居于异地的老龄人员,都需要选择居住于养老院,因此强化养老院建设的问题就不容忽视,对此,我们需要做好以下的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介入养老院建设的积极性,不仅使具有善心的人士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而且还有利于缓解国家资金短缺的现实问题,所以,要在帮助这些具有善心人士解决好养老院建设中所遇到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同时要加大对社办养老院审核和巡查力度,确保社办养老院的办院质量,不发生滥竽充数、只图盈利等影响老年人健康的问题。一方面是要强化公有化的养老院建设,要把这项养老措施当做一项国家福利来落实,让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政府的作为和国家的主张来获得最大化的实现,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国家福利的支撑下得到实现,让社会主义国家的老年人确实享受到优越性。在坚持做好以上两方面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是要加快实现老年民众养老的国家负责办法,使养老问题成为真正的国家性福利。
做好支持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强化养老院建设等两方面的工作,确实体现了政府的积极作用,但是仅是停留在这个浅层面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发挥出更为广泛的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实现政府在民众养老问题上帮扶效能的最大化。
(1)要实现组织上的有力保障。就是要通过在此方面的加强,来解决由谁来负责和由谁来实施的实际问题。为此,我们要依托我国的科学行政区划的优势,在做好民众养老的问题上实现有省级政府负总责、市级(地级市)政府担主责、区(县)级政府具体抓、落实社区来承担的组织管理模式,实现层层抓落实、责任能传导的运行机制,让政府职能部门有效运行起来,以使国家的政策能得到有效落实,工作不流于形式,确保推动民众养老问题的解决获得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要采取制度上的大力支撑。为实现在民众养老问题上的“底数清、情况明、有落实、求收获”的工作思路,在以实现组织上的有力保障为基础的前提下,还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比如说,要建立社区服务制度体系,要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督导体系等。我们以社区服务体系为例,需要建立情况登记管理制度、职员保管住户制度、服务项目联动制度、娱乐生活开展制度、征求工作意见制度等,再以服务联动制度为例,要建立社区与医院之间的绿色通道、要建立社区与商场之间购物通道、要建立社区与老年住户及其子女之家的有效联络、等,使社区成为穿针引线的能手,成为老龄居民不可或缺的生活助手。
(3)要给予财力上的强劲投入。政府要在资金投入上对社区工作予以支持,让社区在完成老年居民养老问题的担当上获得资金上的有力保障。一方面是通过资金的有效投入,为社区建立完备的具有良好服务效能的设施设备,一方面是使社区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不至于因为资金的不足而是工作无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