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嘉
在科技强国的战略推动下,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自主创新企业,并且已经在制度层面上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也出台了可行的激励措施和办法,然而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仍然存在着各种方面的缺陷,急需进一步解决和完善。因此在这种条件下,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进行多方面优化,既能通过优质的技术带来更多的科研成果,又能合理地降低成本和税负,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税种之一,已在我国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国家高度重视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享有政府的此项优惠,一定会努力的增加科技投入,达到企业自主创新的目的。在科技强国战略和国际软实力竞争日益激烈的影响下,我国已经非常重视激励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活动。不仅如此,企业还颁布了许多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来进一步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
增值税。2016 年起我国开始实行“营改增”政策,目前“营改增”政策已经全面实施,覆盖到各行各业中, 尤其是在技术服务、转让和开发等方面的服务收入已经从营业税转为增值税,技术专利方面也有着同样的举措。即便如此,目前各种技术收入仍沿袭营业税的免征政策,《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文规定销售免税产品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专票就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抵扣,原本应进入增值税链条的项目仍被排除在链条之外,而这部分未能进入增值税链条的技术收入正是自主创新产品中高附加值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是优惠政策不完善且尚未形成系统体系。我国绝大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和补充说明等形式出台的,出台数量大且重叠部分多。虽然灵活性较好,但是其法律效应并不大,即不够权威。由于政策的频繁出台,因而需要纳税人及时掌握相应的税收政策变化,也在另一方面很难享受到完整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水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每次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都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解释和对纳税人进行合理的指导,无形的增加了纳税成本,阻碍自主创新的进行。
二是“营改增”实施时间短,增值税优惠偏少。2016 年起,“营改增”政策进入公众的视野,直到今天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国家大部分的税收收入都来自于增值税,然而由于改制时间短等原因,增值税的优惠力度却比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小得多,这与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税收主体税收地位不相称。在企业所得税中:小微型企业可享有高额的所得税减免待遇,然而在增值税方面,优惠政策却很小,这不但与我国的税制结构不相称,也制约了企业发挥自主创新能力的水平。
产品研发前期优惠政策较少。自主创新型企业在产品研发的初创期是产品年研发的关键阶段,也是企业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若企业能顺利度过产品研发期,将产品按照合理的战略计划投入市场,其会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然我国创新型企业前期的扶持力度政策明显不足,由于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没有利润甚至亏损,因此却无法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即便是几年后这些企业将产品投入到市场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却又错过了税收优惠期,造成了这些企业实际上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体系虽大致成型,也初步形成了相当的体系和规模,但做细致入微的研究就会发现其中针对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不能独立的发挥其作用,虽然出台的频率较大,却过于概括,影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应该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经验。例如,政府需要有秩序、有条理地针对自主创新企业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并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税收优惠系统。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不断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时,要对群众、社会做到明确的信息公开、透明,在不降低政府公信力、保证人民满意的前提下,逐步调动整个社会的自主创新的活力与积极性。
在企业成立初期,企业未进行自主研发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业前期的发展水平是否稳定直接对后续产生剧烈影响,因此在整个漫长的自主创新过程中,需要每个环节紧密相连。一方面,目前国家虽然对企业自主创新已经高度重视,但相应的工作重心却还没转移过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的也较少,因而加快政府工作重心转移速度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适当的减少企业的税费负担,尤其是在初创期的自主创新企业有足够的活力和资金支持,为后续的研发工作增加相应的动力,减少因缺少资金支持而废弃的创新项目所造成的社会资源的浪费,为企业自主创新的物质和资金奠定良好基础,为后续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创新型企业在整个运营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优秀人才作为技术支持,优秀人才直接关乎企业的发展与存亡。然而,目前我国的创新型人才仍然很少,难以满足此行业的刚性需求,很大一部分原因即税收的优惠力度不足,因而加快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速度更加迫在眉睫。第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水平与态势,及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第二,要适当提高创新型人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创新型人才的工作热情;第三,积极发掘更多创新型人才,给予他们发挥才能的空间与平台,是他们的才能推动企业的发展。
目前世界各国正努力采取各种方法激励自主创新,绝大多数国家采取间接激励政策,少部分国家为直接激励政策,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直接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合情理的,因为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极其需要国家的扶持,才能度过企业的初期,但是我们要注意两者相结合,最终走向以间接优惠为主的自主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