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教育的历史、问题和建议

2019-12-09 13:17顾凤佳
云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学习者课程企业

顾凤佳

(1.上海开放大学,上海200433;2.华东师范大学,上海200062)

教育被普遍认为是未来互联网行业最受关注的领域。互联网教育是指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教育内容传播和快速学习的方法。思科公司总裁钱伯思有一段名言:互联网将对各行各业带来巨大影响与好处,但最后影响最深、受益最大的将是教育。[1]也许将正如互联网教育的从业者所预言的那样:互联网教育是中国下一个弯道超车的机会。本文将梳理我国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历程,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为推进和规范我国互联网教育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我国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历程

(一)1996-2004年:各类远程教育平台开始萌芽

20世纪90年代,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我国产生了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第三代现代远程教育。1994年底,在当时国家教委的主持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示范工程”由清华大学等10 所高校共同承建。这是国内第一个采用TCP/IP 协议的公共计算机网。[2]随之,互联网教育企业开始在我国萌芽。1996年,我国第一个中小学远程教育网——101 远程教育网的成立标志着先进的基于网络的教育模式在国内正式形成。101 远程教育网每周发布101 中学主要学科的教学进程,学生只要有一台386 以上的电脑和普通电话,就可以坐在家中,通过计算机接收课程辅导信息和精品试题,也能在网上与教师和同学交流。[3]

自1999年以来,教育部批准了68所高等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对这68所高校培养的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网络教育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之后,更多具有互联网属性的教育企业不断成立,1999年,北京华夏大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成立,2000 年4 月正式开通运营华夏大地教育网,为国内外个人与集体会员提供语言培训、计算机等多个领域的网络辅导课程。同年,“中华会计网校”起步;安博教育集团创立,在国内率先提出“构建中国自己的开放式网络教育平台”理念,并成为首家研创出国际标准的网络教育平台。[4]2002 年12 月,教育部批准“中央电大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正式启动,并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电大在线远程教育技术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同一时期也出现了致力于技术设备提供的企业,也就是互联网教育技术提供商,主要涉足现代远程教育领域的信息化技术服务,如2000 年3 月成立的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至2004年之间,北京四中网校、沪江网、财考网、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等相继上线。2004年,清大世纪教育集团旗下中华教育服务网上线,率先提出互联网“教育超市”的概念。[5]

与此同时,互联网在实体教育培训行业内开始掀起第一波热潮,一些实体培训机构首先开始转战线上。2000年12月,国内最著名的私立综合教育机构新东方推出了“新东方在线”,正式进入互联网教育领域,在线下强大的品牌号召力推动下,第一年就实现了盈利。[6]创建于1998 年的VIPABC 集团也于2004 年3 月首推在线英语学习平台,从实体的专业培训机构转向开启互联网教育征程。

在这一时期内出现的互联网教育公司的类型已经覆盖了如今的大部分类型,有内容生产方、技术设备提供方、平台搭建方等。但是,互联网教育企业的出现形式主要以远程教育平台建设的方式萌芽。由于早期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大部分企业做的主要工作仅是将线下课程移植到互联网平台上,属于线下课程的网络化复制阶段,这虽然满足了全国各地大量学习者的需要,但是缺乏互动性。然而,当时市场上的实体培训学校业绩急速攀升,互联网教育的模式与之相比,却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一直处于发展的瓶颈期。除了平台搭建,互联网这一元素在早前就已经渗入了教育培训行业的商业模式中。

在此期间,还出现了一些课程营销平台,如2004年上线的培训通和2005年上线的神州培训网,从形式上看,这些平台只是营销平台,互联网在教育电商中起到的作用只是展示课程的基本信息,学习者在网上找到适合自己的课程后,需要留下联系方式,然后依旧要由培训机构的销售人员接手,进行电话沟通的传统渠道中。因此,这样的平台它并没有改变教育本身,只改变了商业模式。

总体而言,在这一时期,由于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率还不高,教育行业和信息技术行业交集内存在人才空白,决定了他们在各自的道路上飞速发展,虽然大家都看到了两者结合的光明前景,但是相互间却很难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二)2005-2010年: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引起了热切关注

2005 年前后,随着技术的发展成熟,新生的Web2.0颠覆了传统的冲浪模式,使新一代的互联网向人们走来。互联网教育领域也随着技术的前进脚步而不断发展,教育平台不断地将新技术进行整合应用于教学。2005 年3 月,新东方在线全面重组,开始集中提高产品、技术的交互性。之后新东方在线加强了人机交互的灵活性,开发了语音识别、问题检索、考试引擎等一系列功能。但是,由于技术发展的限制,互联网时代的人人互动特性未得到显著体现。同年,英孚教育也推出了具有强大交互功能的英语学习系统。2006年,Web2.0互动平台开始爆发,众多以语言学习为特色的互联网教育平台在这个时期相继涌现,卷入到新一波的互联网教育浪潮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学习者对时空的需求,对名师、优质课程的需求,对便捷的教育服务需求,都在刺激着互联网教育的发展。2008 年,我国在线教育总用户规模(至少一次使用互联网接受某种教育的个人用户)达到3591.8万人。[7]

这一时期,互联网教育企业在远程教育领域内又有了新发展,中国市场庞大的教育需求也引起了国际投资者的热切关注。2006年,新东方宣布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2007年1月,101远程教育网随弘成教育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同年10月,安博教育获投5400万美元,创中国教育服务行业私募融资之最。2008年10月,安博融资1.03亿美元,再次刷新中国教育私募融资纪录,投资机构认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服务模式代表了教育服务的未来趋势。2008至2010年之间,正保远程教育、安博教育、环球天下教育等相继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成功上市。

实质上,这一阶段是互联网教育企业取得迅速发展的阶段,也是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教育服务融合的互动发展阶段。从教育涵盖面来看,这些互联网教育企业提供的教育内容覆盖了会计、医药卫生、建设工程、法律、创业实训、中小学、自考、成人高考、考研、外语等多个不同领域,可以说几乎无所不包。从学习模式来看,以学习者需求为核心,以服务导向为基础的模式更是受到了学习者前所未有的欢迎。

(三)2010 年至今:互联网教育成为创业和投资热土

互联网的巨大能量将颠覆性的变革带给了一个又一个传统行业,2010年之后,历来被认为是最难以改造的教育领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投资者和互联网巨头的瞩目。

从2011 年起,互联网教育的概念开始盛行。2012 年,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简称MOOC)作为一种新型在线教学模式闯入人们的视野,给互联网教育产业带来巨大影响。2014 年1 月,国务院取消“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的行政审批,新政策迅速传播和发酵,无论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还是非试点高校、互联网教育企业,培训机构,甚至职业教育院校,都将目光聚焦于此,这一政策的出台在互联网教育领域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普遍认为这将促进我国互联网教育的大发展。

随着技术、需求等各种条件的日益成熟,互联网教育开始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创新景象。多家互联网巨头开始搭建自己的在线教育平台,如百度有“百度传课”,阿里巴巴有“淘宝同学”,腾讯的“腾讯课堂”也上线了,很多互联网公司也已推出了网上公开课等在线教育产品,以自身的平台优势,为用户提供语言、网络、早教幼教、艺术等方面的课程。

在越来越多的网站涉及教育内容、增加教育元素的同时,线下教育盈利空间逐步缩小,一些实体培训机构也无法忽视互联网教育的冲击,不再走传统线下教育的道路,只做实体门店的经营模式,纷纷往线上转型,借助互联网手段拓展教学业务,如韦博教育等都开设了在线课程,已开设在线课程的机构如英孚教育、新东方也对线上业务加大了关注。

此外,专门从事互联网教育的企业也迅速发展。在2012 年,如果上网搜索“在线教育”或者“互联网教育”,出现的相关公司并不多。但进入2013年后,大批做互联网教育的公司突然涌现。据统计,平均每天新增的互联网教育公司就达2.6 家。[8]根据互联网教育研究院统计分析,2014年中国在线教育从业企业数量约2500 家,比2012 年增加了数倍。[9]他们以互联网的方式来运作教育,纯粹的互联网出身和教育培训的特殊属性使这类企业成为了一种新形态,如多贝网,沪江网等。毋庸置疑,互联网教育企业将开启更广阔的教育市场。

从学习模式的角度看,如今的互联网教育已经不是花钱购买课程的在线资料如此简单,而是和学校体系化的课程一样,有着一套完整的教学模式,包括参与、反馈、作业、评价、考试、证书。总体而言,从发展历程上看,我国的互联网教育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各类远程教育平台的建设阶段,其次是培训机构转战线上,互联网技术与教育服务融合互动发展,再次是目前的各类互联网公司涉足教育,互联网教育成为创业和投资热土,呈现井喷式增长三个阶段,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互联网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越来越多样化,便利程度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乐意尝试这种新型学习形式。

二、互联网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教育发展迅速,并呈现出结构化、多样化发展态势。从全国范围来看,互联网教育所面临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共性,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尚未成熟的盈利模式成为发展阻碍

虽然互联网教育是一直都被社会各界看好,但是它的盈利模式尚未成熟,这也是一个令大部分创业者头疼的问题,致使很多企业面临困境。目前,互联网教育的盈利模式有:内容收费、服务收费、软件收费、平台佣金、广告模式。但前三种付费模式需要聚优质内容和口碑,平台模式需要聚交易,广告模式需要聚流量。可见,盈利模式虽然清晰,但是发展却不成熟。事实上,一些具有雄厚资源的巨头教育机构首先在互联网教育行业分得了一杯羹,而众多小机构则在刚冲入互联网的海洋时就迷失了方向。

一方面,免费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服务的一种习惯。互联网教育对于学习者是一种新生事物,很多学习者尚未养成网上付费学习的习惯。学习者对网上付费缺乏信任感也是造成不付费的原因。其一,网络支付安全问题使学习者对付费产生顾虑;其二,对于付费后能够获得的权益以及有没有后续付费,没有清晰说明,也使学习者不愿意网上付费。

另一方面,一些互联网教育平台靠销售原创课程和收费资料盈利。由于大部分课程和资料都是学习者普遍适用的,很容易复制传播后重复使用,这种盈利模式首当其冲地受到了互联网上泛滥的盗版和复制传播行为的冲击。当学习者发现有免费的学习资料后,即便是盗版的,当然不会再去付费购买。

此外,还有一些互联网教育是由互联网公司和教育机构两者共同构建开展的,由互联网公司提供平台建设和技术支撑,教育机构负责提供课程内容。很多大型的互联网公司和MOOC 平台都采取了这种方式,不仅使课程质量得到了保障,同时也能提供较好的用户体验。但是这看似强强联合、最佳拍档的组合,却至今仍未找出较理想的利益分配机制。

(二)学习成果难为社会认可使学习者缺乏激励

互联网已经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当教育也互联网化以后,学习者通过在线学习所获得的知识是否也能得到真实社会的“认证”,这既是互联网教育领域也是学习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成人在线教育在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成功成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些领域有着完整的学习、教学、成果认证和应用体系。当你在学校完成学习后,可以获得学分、学历;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技能证书,为就业和升职加分等。而如果在互联网教育平台上仅仅提供了学习和教学环境,学习过程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完成在线学业以后的就业、应用也缺乏相应的服务,那么即便具有很高的入学率,也会有着很高的辍学率。[10]

就长远来看,互联网教育的社会环境和行业体系仍未成熟。随着信息化技术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依靠互联网建立并完善各个学科、专业、行业从报名收费、教学管理、学分学籍管理,到考试组织、学历认证、证书发放的完整体系,并不是不可能的。社会认可度对于教育的成果验收非常重要,可谓是人们心中的标准之一,因此“在线学历、证书”等只要被社会认可,真正的互联网教育也就实现了。

(三)课程和平台的质量问题使学习者需求无法满足

互联网教育模式目前主要有三种:自建平台和课程、平台+教育机构模式、C2C开放平台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企业需要自建平台和提供大量的课程资源。这容易出现“懂互联网的不懂教育,懂教育的不懂互联网”的怪圈,一方面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成本投入课程开发、技术开发,而另一方面,这些在线课程实际上难以达到理想的学习效果,在线体验也不尽如人意。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自建的平台则多流于表面和形式,课程设置缺乏系统性和延续性,课程质量也良莠不齐。

第二种模式,平台+机构主要是一些无法自建平台的教育机构,搭载平台提供教育服务。首先,教育机构入驻平台可能会受制于传统的盈利模式,依靠线下教学和打包出售课程课时进行盈利,部分教育机构的平台将沦为其线下教学课程的预览和广告展示,并不能给学习者提供优质的课程和带来良好的学习体验。其次,传统的教育机构会将线下课程拍摄成视频直接上传平台,但是单纯的线下课堂录制视频并不能完全满足在线学习的需要。最后,这种类型的互联网教育又可能因为两者的盈利模式不成熟而造成利益分配不均,两者职能不明确,为学习者提供的学习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第三种模式下,这类平台既不生产教育内容,也不引进线下课程,而是允许任何用户在网站上发布课程相关信息。在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教育或许已经不再需要一部分“固定的人”充当教师的角色。在互联网的开放平台中,上传或开设课程的,可以是任何一个人。假如你想要讲课,只需直接在平台上创建课程,进入虚拟课堂。本着分享精神,平台上出现了许多“民间高手”的课程。但是,这种开放性也使得平台上的课程质量变得难以把控,教学内容五花八门,课程水平也参差不齐。即便让市场来筛选,让优质的课程在市场竞争中自动显现,也需要很长时间。

(四)激烈竞争使企业面临的风险加剧

互联网的到来,让原本火热的国内教育培训业变得更加火爆。一方面是资本的大举投入,对教育培训行业前景持续看好,催生了无数新的互联网教育企业诞生;另一方面,面对来势汹汹的移动互联网浪潮,互联网企业也在教育领域寻求新的突破和创新,各种新的培训模式应运而生。[11]互联网教育从“核心竞争力”变成了各家的标配。以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教育跨界者让传统教育从业者们感觉到一丝恐慌。传统教育培训机构在互联网浪潮的席卷下,也有了危机意识,不再坐以待毙,如新东方、学大教育等巨头正在积极拥抱互联网。

不管是传统教育机构还是互联网公司都想在这样一个充满希望的互联网教育领域分得一杯羹。用户争夺战是新崛起的互联网教育企业必然要参与的战争,对于互联网巨头们,他们多是通过收购和合作进入该领域,拥有天然的用户群,大部分互联网教育创业公司还需要时间慢慢打磨产品和争取自己的用户。

三、推进和规范互联网教育发展的建议

作为一个新兴融合产业,互联网教育并没有太多的前路经验可以借鉴。对于促进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国家和地区政府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但由于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调整的滞后,政府主管部门对这个教育新形态的实际管理面临困境。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甚至发展成万亿级规模产业,除了需要业界的共同探索,更需要市场的明确方向指引以及政策支持的有效引导。这对各地政府的管理职能无疑是一场考验。

(一)坚持分类指导,规范和促进产业发展

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是规范和促进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不同类型的互联网教育企业有着各自的具体情况,他们的业务范围、经营模式、发展方向、市场定位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在推动工作的过程中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对于以开发教育产品和软件、提供技术设备为主的互联网教育企业来说,一方面,要善于引导企业从社会进步和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与学校进行合作开发产品的长期效益,找准双方的利益趋同点,促进教育产品的应用性。另一方面,要改变学校孤立、封闭的局面,进一步促进学校体系的开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企业的资源,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办学效率和质量。对于有需与学校开展合作的互联网教育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牵线搭桥,促成企业和学校的多样化合作。

对于以提供网络平台服务为主的互联网教育企业来说,政府应支持这类企业做大做强,突出他们的主体地位,推动具有创新意义的政策、资源、人才向此类企业集聚等,使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创新的投入者、创造者和互联网教育产业的引领者。一方面,应帮助这类平台企业形成一定的集聚效应,促进各类互联网教育企业的合作、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使这类企业进一步规范发展,基于市场机制为他们提供支持服务,同时用行业自律的方式帮助他们规范发展。

对于以课程内容生产、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互联网教育企业来说,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目前的法律法规,既要规范这些企业的发展,同时又要保护广大学习者的权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办学业务和人才队伍方面加强对这类企业的指导,提高他们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热情。这也有益于这类企业为学习者提供稳定、持续、高质的教育服务。

(二)创新支持服务机制,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当前,从全国来看,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尚未形成规模,各地缺少投融资和发展空间的支撑,各家企业各自为营,互联网教育产业的集群效应尚未形成。因此,各地政府有必要在地区层面建立统领计划和引导力量,进一步建立专门的互联网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基地。尝试建立非政府组织即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管理,从而形成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中介组织与互联网教育企业三位一体的结构形式,在三者之间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保证并促进互联网教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提供技术平台供教育机构入驻的模式作为互联网教育行业的一种新兴力量,具备了行业协会的特征,可以作为第三方力量管理入驻机构,既可以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又可以使企业在中观层面得到管理和服务。平台既集聚产业高效合理使用资源,又能作为规范和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的平台,让互联网教育产业可持续的发展。

平台提供企业可以为互联网教育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构建企业和企业,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企业座谈会、沙龙和新入孵企业签约仪式等活动,促进彼此的相互了解。此外,还可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如融资投资等、财税政策讲座、举办并组织资本与项目对接会。

平台提供企业还可以建立各项适合互联网教育业态和模式运行的规章制度,履行监督、协调、评估等职能。如通过签署《诚信办学公约》,与入驻机构之间结成由“自律+承诺”而相互依赖和促进的联合体。《公约》可以进一步规范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保护受教育者的权益,营造诚信守纪、严谨治学的教育环境。通过这样的方式维系双方的良性互动,保证教育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支持学习成果认定,支撑互联网教育发展

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正在建设面向全体市民的学分银行,以继续教育(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文化休闲教育等)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为主要功能的学习成果管理与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为学习者搭建四通八达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互联网教育作为学习者终身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未来必须要在学分认可方面具有相关的支持。如果没有“学分银行”制度的支撑,未来的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将会只是空中楼阁。因此,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应打开与学分银行的学习成果认证通道,使学习者在互联网上开展学习获得的学习成果也能够得到认证、积累,甚至与学历教育中的学分进行转换。

通过学习成果认定的方式,将学习者参加互联网教育获得的学习成果和学习经历合理地转变为学历教育的学分等,使个人的先前学习成果和经历能够被承认,并成为维持和激励学习者不断学习的动力,这也符合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当然,通过互联网学习的成果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会非常繁杂,课程标准设计和教学组织实施单元的多元性、教学目标和培训考核机构的多样性、实际教学培训过程的差异性,都需要在进行学习成果认定的时候,从多个角度去观察、思考和判断。[12]

(四)改革管理模式,创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互联网教育产业的准入标准需要及时更新,政府部门也要进行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从根本上消除阻碍企业运营的问题。未来教育的形式一定是线上线下融合,这一观点被更多互联网教育机构所认同。对传统线下教育机构来说,它们开始从互搏走向融合,线上部分要么成为线下教育的工具或流量导入口,要么与线下教育成为不同用户的选择项。至于纯在线教育机构,它们也在尝试通过开线下体验店,更近距离的贴近消费者。未来大部分互联网教育将可能是线上线下的结合。因此,现行相关规定仍然将适用,但是也需要一些更加适合其发展的管理模式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互联网教育产业的发展进程。政府在提供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应努力结合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新出现的市场情况建成一个以科学决策、权责对等、立足服务、依法行政、注重绩效、有力监督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模式。

采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为互联网教育企业创造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环境。通过清单方式明确列明禁止或限制企业从事的项目,对于列举以外的事项则不予以干预,市场主体有行为的自由。与之相比,在正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下,只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互联网教育企业才有相应的行为自由。但社会经济生活纷繁复杂,法律列举的事项将是有限的,特别是对于互联网教育这样的新业态,新模式,这将极大限制这些企业的经济活动自由。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助于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稳定企业预期,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促进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

(五)强化部门协同管理的机制,形成良好的管理局面

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应形成合力,增强对互联网教育企业的协同管理意识。由于互联网教育参与主体属于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参与主体的所有制属性、设立审批的门槛、行政监管的依据均不相同。政府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会产生与教育、工商、财政等部门相关的管理问题,任何一个管理部门都无法单独处理。协同管理的机制将有利于形成管理全覆盖、服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良好局面。

联合监管制度有利有弊,比较容易造成责任不够明晰,出现问题后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管理责任追究很难,尤其是面对培训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在行政上是平级的,在业务上没有主从、隶属等关系,联合行动时针对不同情况都要协调分工,程序复杂,影响效率。为此,需要进一步细化各行政部门间的依法查处和处罚权,明确部门之间要相互尊重管理意见,才能提高联合监管、共同执法的效力。

四、结语

教育只有顺应这一时代的需求持续不断地进行革命性的创造变化,才能走向新的境界。互联网时代,教育和互联网的紧密结合将创造崭新的局面。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因此互联网教育的开展同时也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我们不但需要整体性的思考与设计,而且还要分步、扎实地予以推进。这一探索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应着重在管理模式、服务机制、创新发展、加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结合、学分认定和积累等方面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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