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慧连,罗元华,郑四清*,周根龙,罗鹏,蒋才智
(1.耒阳市畜牧水产局湖南衡阳421800;2.耒阳市新市镇畜牧水产站湖南衡阳421800)
猪塞内卡病毒病(FAD)是由小核糖核酸(RNA)病毒科(Picornaviridae)塞内卡病毒属(Senecavirus)的塞内卡病毒A(Seneca virus A,SVA)引起的一种以吻突、口鼻、蹄部(主要/首先在冠状带)等部位的皮肤或黏膜水疱和糜烂为特征的猪病毒性传染性疾病[1]。该病在我国与非洲猪瘟(ASF)一样是新的外来动物疾病,可以危害任何品种和性别以及所有年龄阶段的生猪,且可致新生仔猪成批急性死亡(流行性暂时性新生仔猪死亡,ETNL)[2],又在临床上很难通过肉眼观察而把本病与水疱性跨境动物疾病如口蹄疫(FMD)、猪传染性水疱病(SVD)、水疱性口炎(VS)和猪水疱性皮疹(VES)等相区别,严重困扰养猪业,因此不可小觑。
塞内卡病毒A,又称A 型塞内卡病毒(Seneca virus A,SVA;2015 年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原名“塞内卡山谷病毒”(Seneca Valley virus,SVV;是因L.M.Hales 等于2002 年在美国马里兰州盖瑟斯堡塞内卡河州立公园附近的Neotropix 公司实验室中的人胚胎视网膜细胞系首次分离鉴定而得名)[3],是一个无囊膜的、呈二十面体结构的单股正链RNA 病毒,直径约25~30nm,由4 种结构蛋白(决定SVA 的细胞嗜性的VP1 和VP2 蛋白、反映SVA 的抗原性的VP1 和VP3 蛋白、参与SVA 的核酸包装的VP2 和VP4蛋白)和8 个非结构蛋白(关系SVA 的基因组复制)构成。
SVA 毒株不同,致病力不同。原型毒株(SVV-001)对人和猪等动物都没有明显的致病性(但是天然的溶瘤病毒,具有抗神经内分泌源性肿瘤的作用,可用于治疗肿瘤);进化毒株于2007 年由加拿大(Manitoba 省的7 个养猪场)和2012 年由美国才分别报道SVA 引发了猪水疱样疾病;2014 年底至2015 年初发现SVA 毒株的毒力骤增,几乎是同时引起了巴西、美国、泰国和我国(分批次传入多个基因序列不同的毒株)猪塞内卡病毒病疫情暴发。
隐性感染猪和患病猪是主要的传染源。感染猪病毒血症持续7~10d(第3d 病毒浓度最高,7d 后迅速下降),可通过水疮皮、水疮液和口鼻等分泌物、粪尿等排泄物排毒。
本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被污染的饲料、饮水和工用具)接触和气溶胶传播,猪肉及其产品也可携带病毒而传播,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黏膜创口感染。老鼠和苍蝇是本病的传播媒介。目前没有垂直传播的报道。
本病的易感动物主要是猪。不同品种、性别和年龄的猪都易感,并可出现原发性水疱病(PIVD)和ETNL[4],但发病率和病情因被感染时猪的年龄不同和感染SVA 的毒株不同而明显不同,且未见重复发病现象。人和其他动物如牛、羊、鼠等也具有易感性,可以被SVA 感染并在体内产生中和抗体,但未见临床发病报告。
1)季节性,本病的发生有季节性倾向,以春秋季多发。
2)年龄差异性,本病常因被感染猪的年龄不同而病情不同。一方面,有资料证明1~4 日龄的新生仔猪发病率和致死率可分别达70%和15%~30%;断奶仔猪、育肥猪、母猪的发病率分别为0.5%~5%、5%~30%、70%~90%,致死率都不高,平均大致在0.2%~10%。另一方面,在同一次疫情中不同猪场中发病的猪群年龄不尽相同,有全场各龄猪群都发病的,有大猪和经产母猪发病但哺乳仔猪、保育仔猪等其他各龄猪未见异常表现的,也有仅哺乳仔猪发病甚至死亡而其他各龄猪都没有异常反应的。
3)地理分布特性,当前主要在美国、加拿大、巴西(已有七成猪场受到影响)、泰国、中国、哥伦比亚、新西兰、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等国家流行;国内主要在广东(2015 年3 月,我国首发)、湖北、河南、福建、黑龙江、新疆等省市局部地区的各种规模类型的猪场零星散发。
4)历史上隐性感染范围广、持续带毒排毒时间长。从各种回顾性病料(如血清样本)检测研究报告中发现,美国自1980 年以来猪群中一直广泛存在着SVA;我国和巴西虽在2014 年前未检测到SVA,但之后在多地从集团化的猪场到中小型甚至家庭农场猪场都检测到了SVA,而且许多是从无症状的猪群中检测到的。
本病的临床症状常因被感染时猪的年龄不同和感染SVA 的毒株不同而各异,而且只有部分感染猪会发病,表现出某一种或某一些病状。一般本病的潜伏期、病程分别为4~5 和10~15d。多数患猪首先表现出精神沉郁甚至嗜睡、食欲下降甚至废绝、跛行,同时或随后在吻突、口鼻、蹄部(80%~90%的育肥猪会有这个病变,但母猪只有10%左右)冠状带和趾间、足底垫等处的皮肤或黏膜上发现充满淡黄白色透亮液体的水疱,水疱经1~3d 后融合破溃形成浅在性的鲜红色溃疡面,没有继发成并发感染的溃疡3~5d 后结痂;严重时患猪蹄匣松动甚至脱落。新生仔猪不一定有口鼻或蹄部症状,但可能有腹泻和一过性(4~10d)的急性死亡,即ETNL(3 日龄内、4~7 日龄的死亡率分别在40%~80%和0~30%之间)现象。
本病没有示病性或特征性的病理变化。一般剖检可见吻突、口鼻、蹄部冠状带和趾间、足底垫等处的皮肤或黏膜上的水疱、溃疡和结痂外,常还可以看到全身或局部(如下颌和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出血,局灶性间质性肺炎、肺气肿,心肌与心瓣膜、肾脏和小脑等充/出血,肝和肾表面有白斑等非特异性病理变化。组织病理学检查可发现,皮肤损伤部位发生表皮角化和角化不全的角化过度症、表皮增生,脑神经细胞周围出现“卫星现象”和“噬神经现象”。
初步诊断不难,但要鉴别诊断(排除FMD、SVD、VS、VES 等)和确诊却非常不易,需要采集病料(如水疮皮、水疮液、口鼻或肛拭子、血液等病料)样品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直至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应用该所提供的诊断试剂进行塞内卡病毒的实验室检测。
先利用人胚胎视网膜细胞(PER.C6)、人肺癌细胞(NCI-H1299)等癌细胞系,以及猪睾丸细胞(ST)、猪肾细胞(PK-15、SK)和幼龄仓鼠肾细胞(BHK-21)等细胞系从患猪血清、水疱液及拭子等样品中分离SVA。再借助电子显微镜或实时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式反应(RT-qPCR,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检出时间短)等技术对病毒进行鉴定。
目前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因具有灵敏、快速、价廉等优点而常用)、间接免疫荧光试验(IIF)和病毒中和试验(VN)等血清学方法可用于检测SVA 感染,具体操作按相关的技术规程(范)执行。
当前尚无特效药物(含疫苗)和特效方法可用于本病的防制,至于临床防控措施建议参照FMD 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治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塞内卡病毒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28 号)的规定,认真落实“早(早发现、早确诊、早报告)、快(快速处置)、严(严格执行防疫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小(疫情范围小、疫情损失小)”的技术原则。
发现猪出现水疱性病状后,应立即隔离、监控患病猪,禁止同群(场)生猪及有关物品移动,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科学选用敏感消毒剂如次氯酸钠、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碳酸钠、柠檬酸等药物对患猪所在的整个猪场的所有猪群、工用具、场地及其周边500m 以内的环境、主要道路等进行严格消毒;并按规定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防控机关说明病情等相关情况,立即采样送检;相关部门应按疫情快报程序做好疫情报告和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开展疫源追溯和疫情追踪,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对于确诊的患猪应选择适当浓度的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碘制剂等溶液清洗创口并涂抹口腔溃疡散、结晶磺胺、鱼石脂等膏剂以对症治疗,必要时肌注以控制继发感染。直至最后1 头患猪康复14d 后解除封锁。
完善并落实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是切断传播途径的关键技术措施:①尽最大可能减少一切人员和车辆入场(包括场内串舍、串区),非入场不可的人员和车辆入场前必须彻底消毒;②尽最大可能推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即区域性的、年龄阶段性的全进全出;③引种、进料、买兽药都一定要严格考核进货地点,坚决杜绝从疫区引种和从高风险性区域向低风险性区域输入一切可能带毒物质,引种必须严格检疫和隔离饲养,料药采购尽量通过安全地点经过安全时间中转;④场内禁养其他动物并定期驱虫(含蚊、蝇)灭鼠;并严禁携带包括猪在内的所有动物及其产品入场。
战胜一切疫病的法宝的关键在于改善易感动物的健康水平,提高易感动物的非特异性抗病力。首先应改善易感动物的生存环境质量,如增加实体地板面积(限制漏粪板的过度使用),并采用地暖供热、尽量(利用条件或创造条件考虑猪舍朝向、避免全封闭式猪舍)利用自然能通风换气与采光、湿帘负压通风降温一定要有过渡间,少用限制性饲养设施(如单体限位栏、产笼等)而多用智能化群养设施、降低饲养密度与单个群体中的数量而防止拥挤咬斗等。其次要尊重生猪的生活习性和生长规律,科学饲养管理,如确保饲料安全而且能够提供丰富平衡的营养特别是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少用促生长制剂,转群换群特别是更换饲料都要逐渐过渡,不得对生猪实施任何粗暴行为等,全面减少甚至消除猪群亚健康,使病原体没有机会入侵猪体或虽能入侵但不能在机体内生存、扩繁而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