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云华/文
军工科研管理是对军工科研活动全过程要素和阶段进行管理的行为。军工科研管理的目的是完善科研环境和优化资源配置,使科研成本边际效益最大化,从而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和科研实力,培养高层次军工人才,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水平。
当前,军工科研共涉及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品配套、技术基础、基础科研、军贸、军用技术推广等科目。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殊性,军工科研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来源较为复杂,既有原国家计委划转而来的科目,如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军品配套等计划,也有原军委建制国防科工委划转而来,如民用航天、技术基础等,还有1998年新建国防科工委成立以后陆续新设置的科目。二是科目划分标准不一。在我国,为了便于管理,科研活动一般按照行业、领域和阶段分类进行管理。由于军工科研计划背景的复杂性,各个科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如民用航天、核能开发以面向某个行业为主;基础科研按照科研活动阶段划分,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基础产品创新等围绕单一专题开展;军贸科研、军用技术推广等则与科研活动的性质有关,面向军工全行业。
与其他行业科研管理相比,军工科研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与民用科研相比,军工科研的主体是各大军工集团、高校,以及为军工配套的民用单位;科研体系较为完整、自主、可靠,管理模式为全过程管理,保密要求较高;同时,军工科研成果关系国家安全,成果考核严格。二是与武器装备科研相比,军工科研主要开展应用性基础研究与国防科技先进工业技术研究,旨在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能力水平,支撑武器装备发展,而武器装备科研主要面向武器装备的预先研究和型号产品的研制。三是军工科研专用性更强、行业特点突出,军民融合更加显著,比如军工科研包含了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贸科研等。
一是国家对军工科研投入增长,对军工科研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近年来,国家对军工科研需求不断增加,军工科研呈迅猛发展态势,涵盖的领域和范围逐渐扩大,现已发展到4大类10个科研计划,军工投入较以前有大幅增长,管理难度、跨度增大,战略性、长远性、全局性、综合性、统筹性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二是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对军工科研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通过规范管理军工科研活动,提高军民两用技术水平,加强军用技术推广力度,对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军民融合发展及武器装备竞争性采购的新形势下,军工科研要提高质量和水平,增加投入产出效益,必然要加大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优势科技资源,广泛吸引社会力量进入军工科研领域,但现行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知悉渠道及范围有限,社会力量难以进入军工科研领域,已不能充分满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要求。
三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对军工科研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近年来,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科技管理体制深化改革,这些文件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作为国家科技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工科研管理工作有必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强化需求论证、整合科技资源、加强专业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采取管理创新措施,改革现有军工科研管理相关模式,体现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精神。
当前,军工科研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体系,为支撑和引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军工科研管理还存在着一定不足和差距,特别是在对军工科技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展上还任重而道远。因此,对军工科研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坚持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鉴于军工科研的特殊地位、性质和作用,必须强化军工科研的统一领导,坚持在规划与计划、项目论证、实施、验收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管理;并在集中统一领导下,实施分工负责,明确各级机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各司其职、逐级把关和高效流畅。
坚持综合协调与按类实施相结合。为避免重复立项和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对各类科研计划进行综合协调管理;鉴于军工科研项目涉及类别多、专业特点强,有必要细化管理要求,实施分类管理,以实现不同类别的军工科研项目高效有序运行。
坚持竞争择优与规划有序相结合。按照国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要求,军工科研管理要加大开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争,择优选择最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军工科研;并按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于不再设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确保军工科研规范有序管理。
坚持降低风险与提高效益相结合。以降低科研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出发点,完善军工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对于研发周期长且需要大量前期投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亟待解决的技术攻关、技术成熟度低、失败风险高等科研项目,以及技术存在外部性、公共性和成果的滞后性的国防基础研究类项目采用事前拨付经费管理模式;对于具备经费投入少、研制周期短、技术成熟度高等共同特征的军工科研项目采用事后补偿的经费管理模式。
坚持依法行政与权威有效相结合。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解决目前军工科研行政管理仅有部门规章,缺乏国家层面行政法规,以致上位法缺失,项目行政审批缺乏法律依据的严重问题,加快军工科研管理立法工作,提高军工科研依法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坚持人才培养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军工科研人才队伍是国防科技工业的“生命线”,加强军工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有助于开展高水平的军工科研活动,促进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要优化型号“两总”配置模式,加强型号“两总”队伍培训,推动武器装备建设由任务能力型向体系效能型转变;要开展产学研用协调创新,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能力强、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创新团队领军人才;要以国防重点实验室为平台,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人才专业化培养与交流;要加强国防特色学科建设,培养国防科技工业高端人才;要依托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中心,加大工艺和技能人才队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