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世界和平

2019-12-06 17:02
国防 2019年6期
关键词:共同体和平命运

汪 璐

内容提要:世界和平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国际安全形势动荡复杂,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必须站在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立场,培育和践行以全面持久的和平目标定位、共建共享的和平行为主体、坚守底线的和平维护手段、体系创新的和平理论基础为基本架构的世界和平价值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大楼前的和平宣言中写道:“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如今,虽然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但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等明显抬头,军备竞赛、地区动荡、恐怖主义、贫富分化、难民危机、自然灾害等世界性难题长期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战争依然是悬挂在人类头顶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解除战争威胁的手段措施很多,首要的是思想认识要有新的突破。习近平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就“战争与和平”及如何实现人类和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中国方案:“为了和平,我们要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偏见和歧视、仇恨和战争,只会带来灾难和痛苦。相互尊重、平等相处、和平发展、共同繁荣,才是人间正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中,将“和平”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之一提了出来,这是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的共识表达。

一、全面持久的和平目标定位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其中“持久和平”位列首位,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决条件。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持久和平”的目标有着多个层次的内涵,不仅仅指消除战乱,还指平等相处的和平状态,以及消除文化等暴力后达到的和谐共生。

(一)远离战争的和平环境

战争是和平的最大威胁。人类命运共同体关于世界和平的最基本内涵是,消除战乱及其威胁,没有战争和暴力冲突。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战争的消除,不是就一个地区、某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局部和平而言,而是指整个世界远离战争。当今时代,地球是一个村,人类命运与共,“安全应该是普遍的,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①习近平:《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 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4-05-22。。一个地区、某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局部和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充其量是低层次的和平。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战争的消除,也不是战争的间歇期或是均势下的暂时无战事,而是持久远离战争。两次(场)战争之间歇期的和平基础极其脆弱,均势同样是大国为增强自身军事实力而做出的权宜之计,暂时的缓和并不是对抗的结束,战争的威胁依然存在。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到维也纳体系,再到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没有哪一种能真正实现持久和平的。罗尔斯就指出,力量均衡下的和平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平,临时的协定只不过是“暂时的力量平衡之上的稳定”②[美]罗尔斯著:《万民法》,陈肖生译,86页,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12。。小约瑟夫·奈也指出,均势政策的捍卫者认为均势会保证稳定,但和平并不等于稳定,“国家追求均势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独立,而不是维持和平。均势……不能保证所有的国家都生存下来”③[美]小约瑟夫·奈、[加]戴维·韦尔奇著:《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张小明译,96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均势往往通过会议和条约的形式来实现和平,例如康德就指出《巴塞尔和平条约》只是“交战行动的推延,而并不意味着结束一切敌对行为的和平”④[德]康德著:《永久和平论》,何兆武译,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总之,没有整个世界的和平,人类就不可能有持久的和平。人类持久的和平,必然建立在整个世界和平的基础之上。

(二)平等相待的和平精神

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世界和平,倡导共同体成员之间秉持平等的伦理精神和平相处,以完成平等道德意义的和平,保障真正和平与持久和平的实现。一个不平等、充满对抗的世界,是难以实现全面而持久和平目标的。仅仅没有军事冲突现象而没有平等相处伦理道德基础的和平,不是真正意义的和平,更不能成为持久的和平。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指出,和平不应该仅仅指无战争状态,还应该包括没有压迫、歧视、恐惧或猜疑,是包含平等和信任的和平。也就是说,和平是内含着平等精神的,各国都应该做到彼此尊重、平等相待。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指出,要使这些道德“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

军事同盟威吓下或是军事控制下而非平等相待的和平是虚假的和平。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这种强权控制之下的表面平静是虚假和平,甚至不能称之为和平。1848年革命失败后,欧洲反动势力残酷镇压民族民主革命,以建立所谓的和平秩序。马克思与恩格斯就揭露了这种和平的虚假性,马克思称之为“可恶的和平时期”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3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恩格斯称之为“倒霉的和平时期”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3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一味屈服屈从而非平等相待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和平。中国的近代史就说明了这点。面对列强的侵略,清政府选择了“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做法,这是一种对列强的仰视心理,但换来的只是屈辱与动荡。

总之,以优越的感觉傲视一切或以卑微的姿态顺从屈服,都不是追求和平之道。而采取敌视或攻击的态度,亦非理智之举。基此,习主席提倡国家间应该是一种伙伴关系而非结盟的关系,主体间应该是相互尊重、遇事平等协商而非采取敌对态度。

(三)“求同存异”的和平状态

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世界和平,包含了文明互鉴、世界和谐,其实现需要建立在承认文明的多样性并进行文明间的对话基础之上。

习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指出,文明本没有冲突,文明需要欣赏的眼睛。亨廷顿认为,当今世界,文明冲突才是最有可能造成大规模战争的因素。习主席否定了这种看法:“只要秉持包容精神……就可以实现文明和谐。”①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载《人民日报》,2017-01-20。文明有特色之别而无优劣之分,“不能唯我独尊、贬低其他文明和民族”②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载《人民日报》,2014-06-29。。康德曾指出,大自然用语言和宗教的不同使得各个民族相区别,这样“确实导致了互相敌视的倾向和战争的借口”,但随着“文化的增长”和人们在“更大的原则”上的认同,各民族会在正当的竞争中而非通过削弱异己的力量达到“和平的谅解”。③参见[德]康德著:《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12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德国巴姆博格大学教授海因里希·贝克也一直倡导一种在世界文化碰撞中产生的创造性和平。他在《文明:从冲突走向和平》一书中写道:“欧洲与亚洲之间的文化对立,蕴含着创造性的潜力,可以使人类精神进一步发展,实现文化碰撞中的和平。”④[德]海因里希·贝克著:《文明:从冲突走向和平》,吴向宏译,2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不同的文明是可以和平共存的,也正是不同文明在相互碰撞的平衡中产生了和谐。冲突的产生不在于文明的不同,而在于主观认知的狭隘。萨义德就指出,西方认为东西方有着绝对的差异,西方是理性、发达、人道的,而东方则是离经叛道、不发达、低级的。这样狭隘的认知与价值判断,必然会生出误解、偏见甚至是冲突,成为实现世界和平的巨大障碍。而文明和谐远比文明冲突更为重要,包容可以化解分歧,正如习主席指出的,我们“应该把不同地区文明的多样性和各国的差异性转化为促进地区安全合作的活力和动力”⑤习近平:《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 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4-05-22。。

历史已经证明,相互对抗只会是绝路,彼此冲突是老路,我们需要的和平必须走和谐共生的新路,在交流中达到和谐状态。习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提倡要推动文明的交流互鉴,使其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学者入江昭认为,思想与文化的交流能联结起各国人民,是稳定的国家关系的基石,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和平的世界。但交流互鉴绝不是强制性的灌输,更不在于使文明同一。习主席认为,文明本无优劣之分,任何执意改造其他文明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人类历史告诉我们,企图建立单一文明的一统天下,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⑥习近平:《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4-06-29。和平作为共同价值,首先就是要反对和抵制西方霸权主义对当今世界文明多样性的破坏。文明应该是和而不同的,习主席引用《孟子·滕文公上》语说:“物质不齐,物之情也。”对此,冯友兰总结道:“‘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⑦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253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消除事物的多样性只会阻碍事物的发展,正如习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指出的,如果人类文明只有一个色调,那这个世界也将十分的无趣。

二、共建共享的和平行为主体

习主席指出,各国人民要“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⑧习近平:《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4-05-16。。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说明了和平是世界的公共物品,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私有物,应由各国来共建和共享。

(一)构建世界和平的责任共担

人类命运共同体秉持的是整体意识和全球性思维,包含了最广泛的主体。既是各国生存与发展的保障,也需各国共同承担维护和平稳定的责任。2013年,习主席在访问坦桑尼亚时,就表达了要同国际社会一同推动实现持久和平的世界梦。2014年,在澳大利亚联邦议会的演讲中,习主席再次强调,只想享受和平而不共同维护和平,和平是不会实现的。

康德认为,和平是“一种直接的义务”①[德]康德著:《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11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在和平问题上携手共进,共同应对挑战,才是实现世界和平的长久之计。恩格斯认为,历史合力是社会发展的终极原因,“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6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历史就是在各种意志、力量的相互作用下发展的,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着贡献。实现世界的和平,自然也需要各国人民的合力。面对法西斯主义惨无人道的暴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与人民自觉组成统一战线同仇敌忾,这就是对共同争取和平的最好注解。如今,全球化不仅带来了国际事务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还使各国处在一个休戚与共的国际环境中,世界和平的实现成为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和互动的过程。地区冲突、恐怖主义、难民潮等成为人类需要解决的世界性难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没有一个国家能凭一己之力谋求自身绝对安全,也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从别国的动荡中收获稳定。在面对全球的和平赤字时,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是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主体”而存在的,都应树立和平的伦理意识与伦理原则,也只有当每个国家都把自己当作共同体中的一员时,才会把共同体意识看作他们共享的善的观念以及约束自身行为的道德原则,才会自觉参与到世界和平的构建中。

当然,大国更应该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的责任。法国政治家黎塞留认为,国际社会中,大国的重要性超过小国,因此大国“有责任关注小国的行为,并维护小国之间的和平”③M.S.Anderson.“The Rise of Modern Diplomacy:1450-1919,”[M].London:Longman,1993:121.。面对中国的和平崛起,西方质疑中国的声音此起彼伏。一是质疑中国是否能承担起国际责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以及中国的实际行动,都是对“金德尔伯格陷阱”④指没有国家有能力或者有能力却没有意愿和手段来领导世界,承担国际公共产品成本的一种状态。其核心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奈以此来质疑中国的崛起。的最好回应。中国是世界和平参与者、建设者,更是贡献者。中国人民将促进世界和平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中国不会回避自己的大国责任,并积极承担起与现阶段自身发展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安全合作以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积极参与防止核扩散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以应对全球性的和平赤字,并秉持和平的原则努力化解冲突与对抗,不仅力求为自身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和平环境,而且为推进世界持久和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另外的质疑,是否定中国的和平崛起之路,鼓吹强国必霸的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讲求的是共商共建共享,这种共同性正说明了中国不是世界和平的破坏者,中国承担大国责任也并不是为了谋求世界领导地位。习主席多次表明,中国不认同“国强必霸”的逻辑,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更不会以霸道的姿态左右他国人民的选择。中国历来爱好和平、反对穷兵黩武,中国人民的血脉中没有称王称霸的基因。中国即使是在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30%的时候,也未对外进行侵略扩张。如今,中国的发展靠的不是对外军事扩张和殖民掠夺,而是人民勤劳、维护和平。中国的崛起是一种和平崛起,是对“安全困境”①“安全困境”概念是由巴特菲尔德和赫兹两位学者共同提出,是指国家权力的大与小都有可能招致安全风险,力量太小,则可能造成他国入侵,力量太大则同样招致他国之间联盟或增强军备来与之对抗,这就造成一个悖论即“安全困境”。的破解,必将壮大世界的和平力量,也会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更有保障。

(二)共建世界和平的成果共享

习主席指出:“实现世界持久和平,让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有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能安居乐业,是我们的共同愿望。”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323页,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同于康德的“和平联盟”,后者仅仅将西方标准下的共和制国家纳入到联盟中,而把不符合标准的民族、国家排除在外,从而使和平的范围局限在所谓的自由国家;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拥有最广泛的主体,包含一切热爱和平的民族和国家。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主体不是抽象的类的概念,而是具体的现实的每个人。人类命运共同体涉及共同的追求、共同的需求,每个人都承认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价值,每个人都是和平的享有者。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每个民族、国家都是平等的,“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但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会“优越于其他民族”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卷),194~1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因此,无论国家的大小、军队的强弱,每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上都是平等的,具有独立的主权,享有平等的权利。各国共同掌握世界命运,共同治理全球事务,成果也自然该由各国共同分享,各国都是世界和平的受益者。这点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198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人民享有和平权利宣言》就指出:“全球人民均享受和平的神圣权利。”任何国家都不能凭借自身的军事优势,搞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欺负弱小国家,剥夺其和平的权利,更不能通过武力威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其他国家,打破世界和平的状态。

三、坚守底线的和平维护手段

习主席指出,“我们捍卫和平、维护安全、慑止战争的手段和选择有多种多样,但军事手段始终是保底手段。人民军队永远是战斗队,人民军队的生命力在于战斗力,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项工作向打仗用劲,确保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④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17-08-01。和平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目标,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手段,因而必须也必然是有底线的。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的世界持久和平价值,需要各国人民一道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坚定和平理念,凝聚形成反对战争的强大力量。当出现分歧、冲突与纷争时,必须在坚守底线的原则下,尽最大的努力以和平手段解决。唯此,才能有效维护和平与稳定。唯有坚守底线的和平稳定,才能全面而持久。

(一)维护和平必须要敢于亮剑止战

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倡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走和平发展之路,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反对一切战争,也并不是说要完全放弃斗争或彻底放弃军备。盲目地追求和平、放弃原则,得到的只会是更大的危险;不通过与威胁和平的力量作斗争而获得和平只是乌托邦式的幻想,“我们不需要一种无条件的和平主义,而是需要在某些环境中有鉴别地、有良心地拒绝参与战争。……在任何条件下都拒绝参与所有的战争是一种天真的必然有偏狭色彩的观点”①[美]约翰·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368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在必要情况下,我们绝不能退让避战,必须要以战止战,用武力的方式来消除危害世界和平的因素。尤其是在突破我们的和平底线时,我们要坚决亮剑止战。

我们的和平底线就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促进世界和平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辩证统一的,我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习主席指出:“我们爱好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正当权益,更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②习近平:《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7/31/c_116762285.htm,2013-07-31。中国早已表明态度、亮出了底线:不愿打,但也不怕打。我们绝不会拿国家的核心利益做交换,更不会自食损害国家核心利益的苦果。当今世界交往的主体还是国家,国际交往首先考虑的还是国家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仍是从主权国家层面出发的,维护国家正当权益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因而,“和平”不是牺牲国家利益的投降式的和平,正如有学者指出:反对一切战争的绝对和平主义更多的是一种信仰而不是政治策略。③Martin Ceadel,Tinking about Peace and War[M].Oxford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8.“如果人们不顾一切代价地奉行和平的原则,那么当有人设法使他们陷入不斗争就被消灭、被奴役的状态时,他们就会茫无所措,跌入深渊。”④[德]卡尔·雅斯贝斯著:《时代的精神状况》,王德峰译,86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面对侵害国家根本利益的行为,我们绝不会忍气吞声,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们不惹事,但我们也不怕事。必要的时候,“只能经过战争去消灭战争,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⑤《毛泽东选集》(第2卷),5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对此,习主席进一步阐明了战争与和平之间的辩证关系。“能战方能止战,准备打才可能不必打,越不能打越可能挨打”⑥《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选编》,91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4。,只有做好战争的准备才能有效遏制战争,一味追求和平主义,只会增加战争的危险。2017年中印“洞朗对峙”事件中,中方就鲜明表达了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坚定决心,有效维护了国家和地区的和平稳定。如今,军队的存在仍然是维护和平的手段。习主席早就指出,我们要“坚持军事斗争准备的龙头地位不动摇”。一国的军队建设及其目标始终离不开其所面对的军事威胁,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和对待所面临的和平威胁,如美国积极推进亚太再平衡战略、印太战略,强调战略重心的东移,日本企图突破和平宪法的束缚扩充军备,少数国家刻意将与我国领土领海主权争端扩大化等等,明确和平发展的底线与红线,绝不屈服于邪恶势力。

(二)维护和平离不开加强交流合作

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的是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只有各国都走和平之路,才能共护世界和平,这就需要加强交流合作,寻求共同利益,传递和平信息,增进了解,从而增强互信,减少产生分歧与冲突的因素。

交流合作应涵盖各个领域。当前,军事领域的合作明显滞后于政治、经济领域,作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军事上的交流、合作不能忽视,习主席曾多次强调要加强军事合作。例如,在会见缅甸国防军总司令时,习主席指出:“中缅军事合作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两军要深化务实交流合作,共同打造基于互信互利、并致力于维护两国共同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两军关系。”①《习近平会见缅甸国防军总司令敏昂莱》,载《人民日报》,2019-04-11。和平并不意味着禁止一切海上军事行动,加强军事互信与交流合作也是维护和平的重要方式。有效的军事外交不仅可以提高军事透明度,增进军事互信,避免军事上的误判,还可以缓和紧张的局势,有效预防军事危机的升级。实践也已证明,互信对于减少冲突的意义,信任措施(CBMs)②即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指通过一系列的条约,规定通讯措施、加强军事控制及军事透明度措施等增强国家间的信任,以缓解地区争端,减少战争的危险。的建立就有效地巩固了地区及国际的稳定。

(三)维护和平出路在平等对话谈判

纵使秉持和平的理念进行交流合作,交往中依然可能会出现分歧,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成为维护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利益的关键。习主席指出:“各国交往频繁,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关键是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与和平谈判,妥善解决矛盾分歧”③习近平:《共同创造亚洲和世界的美好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上的主旨演讲》,载《人民日报》,2013-04-08。,“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④《习近平谈治国理政》,356页,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提倡用非暴力方式创造性地实现冲突的转换。

和平的手段解决争端是东西方文明的共识,只有谈判、仲裁等所有手段都用尽之后,才能诉诸武力。2017年,习主席在联合国总部的演讲中引用了《孙子兵法》的开篇之句,认为其要义就是慎战、不战。中华文明向来是“慎战”的,主张“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兵法·谋攻篇》)。认为“好战必败”,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理想的结果。著名思想家格老修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反对“轻率地进行战争的警告”,并强调用谈判、仲裁甚至抽签的方法以避免战争。⑤参见沈宗灵:《格老修道斯的自然法和国际法学说》,载《中国国际法年刊》,1983。康德也提出了要通过法律秩序和道德的力量来遏制战争。马克思主义更是反对以武力解决国际争端。1861年的“特伦特”号事件后,马克思强烈谴责了那些煽动战争的言论,而对英国工人阶级抗议报界的战争叫嚣和政府的邪恶阴谋,主张和平解决争端的立场,则给予了肯定与支持。

合则两美,斗则两伤。尤其是在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中,武力相向不仅无助于问题的和解,反倒有可能激化矛盾,形成两败俱伤的后果,还很可能将矛盾的范围扩大化。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更是有助于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四、体系创新的和平理论基础

在国家仍然是当今世界行为主体的情况下,世界和平不仅需要共同体成员具有共同的价值理念和共商共建,共同的利益同样是维护和平的必要条件。人类命运共同体站在科学兼顾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立场,围绕对持久和平至善目标共同价值的追求,否定了零和博弈、国强必霸、冷战对抗的过时思维,克服了功能主义、建构主义等共同体思想特质的重大缺陷,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精华要义,形成了契合时代、辩证统一、体系创新、内容独特的和平理论。

(一)个体与共同体辩证统一的和平理论

世界共同体概念是功能主义提出的,致力于促进人类和平的思想。功能主义将国家视为构建世界共同体的主要障碍,为了谋求和平就要制约国家权力。世界共同体的构想,错将战争归结于国家间的竞争,实质上掩盖了战争产生的根源,进而使个体与共同体之间产生了对立。例如,米特兰尼就设想通过主权由国家向国际组织的转移,逐渐淡化国家主权,从而构建一种可运转的和平体系。可是,作为共同体中的个体——国家,仍是当今世界国际社会的主要行为主体,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交往必然涉及主权,所以这种将国家淡化甚至抽离共同体、视国家为共同体对立面的理论是有严重缺陷的,在实践上也是根本行不通的。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人类意义上的类存在方式,但并没有淡化、否认国家的存在,或将其与共同体对立。国家的存在并不是实现共同体和平的障碍,各国的和平反而是实现世界和平的必要条件;共同体又是各国和平稳定的重要保障,为个体的和平发展创设条件、消除对立关系。同时,国家之间也并非一定是对立关系,共同体中的各国并不遵循“虚假共同体”①马克思区分了三种共同体,第一种是体现“人的依赖关系”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第二种是一种“物的依赖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共同体,这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第三种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共同体,这是“真正的共同体”。中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是在相互依赖的关系中寻找共同的利益及需求。这一点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个体与共同体之间辩证统一的思想。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个体与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中的个体范畴又是不一样的。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同体”,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基础上的。那时,阶级、国家、民族已消亡,个体指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中的人,而不再以国家的形式出现;而当今,阶级、国家、民族依旧存在,国际社会还是主要由主权独立的国家构成,国家依旧可以看作是共同体中的个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当前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回应世界性和平挑战的时代产物,强调的是各国互利互惠、协商交流、共谋共享和平,其任务并不是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因而也没有承载社会制度演变的目的。

(二)内在与外在辩证统一的和平理论

建构主义认为,国家间可以通过相互信任而建立起比较稳固的和平关系——安全共同体。他们十分看重“观念”的作用,重视文化和认同等因素对实现和平的作用,勾画了从互动到一定程度的互惠利他意愿的显现,再最终达成共同认同的理想过程。②Emanue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ed.,Security and Communities[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38-50.温特认为,国家间不同的关系与各自的身份和认同相关,由“共有观念”决定。敌对状态中,国家间高度猜疑,并引发军备竞赛;而朋友式的关系中,国家在共有文化的作用下会形成相互信任的态势,也会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因此,要实现真正的有序与和平,世界各国应该从培养共同的文化观念出发,建构起国际认同,从而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但是,温特将共识作为形成安全共同体的决定性因素,从而忽视了其他政治性的变量,这种简化的做法并不能解决现实中的和平赤字问题,当然在理论上同样存在重大的缺陷,实践上同样是行不通的。

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强调价值的认同,但同时还强调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可以说,它既是一种利益共同体,也是一种伦理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马克思指出:“共同体是生活本身,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享受、人的本质。”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世界和平是包含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只有解决好物质利益问题,才能减少国家间的冲突,而精神上的共识,更有助于共同体成员之间相互理解,从而达到内在的和谐,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使世界走向持久和平。

(三)自利性与他利性辩证统一的和平理论

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世界和平是功利性与道义性的统一,在争取自身和平权益的同时,强调互利共赢、共享和平。那种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利己主义、为了一国私利不惜搞乱一个地区或世界的国家利己主义,只会导致国家间利益矛盾的加深和世界范围内的道德缺失。

无论是建构主义的安全共同体构想,还是新自由主义的集体安全理念,都没有超越地缘政治冲突的观念。即便是建构主义的共同观念,也具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他们所说的观念指的是普世价值,借此来抵制异己思想。而现实主义更以国家权力为根本出发点,认为国家之间交往的本质就是权力之争,在无政府状态下(此处的无政府特指没有国家主权之上的中央权威机构)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只能是利己的,而非利他的。这种自利性的论调完全忽视了和平进程的世界性。可以说,这些理念都割裂了自身与他人的关系,还未跳出旧有的思维模式。正如习主席指出的,我们“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殖民扩张的旧时代里,停留在冷战思维、零和博弈老框框内。”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273~274页,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坚信弱肉强食的逻辑,认为国家间的交往其实就是一场零和游戏。这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带给世界的只会是战乱不断、冲突不止。在零和博弈中,可以为了自己的绝对安全而不顾他国的和平稳定,甚至会为一己之私而干涉他国事务,甚至把一个地区乃至世界搞乱,以从中渔利。马克思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善的价值。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和平稳定并不是对其他国家的威胁。赖特在《非零年代——人类命运的逻辑》中也写到,人类的历史包含了量多且复杂的“非零和游戏”,并且,随着非零和的全球性成长,善也在成长,那种只允许自身和平的二元对立式的零和博弈的逻辑必将被时代所淘汰。而冷战思维更是将意识形态上的冲突扩展到全球性的对抗,并以“对手思维”认知和处理国际关系。在这种思维模式下,各国追求的只有自身的和平,更不会发展出共求世界和平的观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和平,不仅需要争取自身的和平,更要维护世界的和平。各国之间是伙伴关系而非对手,处在休戚与共的连带效应中,要“共同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②习近平:《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在印度尼西亚国会的演讲》,载《人民日报》,2013-10-04。和共建世界和平。如果一味索取而不付出,损害的将是整体的利益。正如有学者指出的:这不仅是“不明智的”,在道德上也是“有缺憾的”。③参见何怀宏:《生存原则如何在国际政治中起作用》,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1)。从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动荡中收获和平稳定的行为,同样不是国与国之间的相处之道。习主席指出:“那种以邻为壑、转嫁危机、损人利己的做法既不道德,也难以持久。”④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 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载《光明日报》,2013-03-24。损人利己式的绝对安全只是恶的累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说明了走和平发展道路对中国、对亚洲、对世界都是有利的,中国在发展的同时还会惠及周边国家,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永远的可靠朋友和真诚伙伴,会真诚地帮助仍然遭受战争和贫困煎熬的人们,中国将在共存共荣的共同体中与各国人民一道实现世界的持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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