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淦 刘海轩
内容提要:国有企业武装工作,是人民武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长期和平环境的影响,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武装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弱化、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国有企业武装工作的特点规律,提高思想站位,激发内在动力,严格标准要求,发挥特点优势,从建设一流基层武装部、建强优质民兵骨干队伍、输送优秀企业员工入伍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武装工作创新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力量,在国防建设和武装工作中肩负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要求,要加大各类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开展武装工作的力度。国防动员单位,应把组织领导国有企业武装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行政区域武装工作一体筹划、整体推进,使之成为新质民兵编组的大依托、大学毕业生兵员征集的主渠道、基层武装工作的“领头雁”。
受长期和平环境的影响,一些同志对国有企业武装工作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国有企业的主责主业是发展经济,抓武装工作是额外负担”。对此,应正本清源,澄清错误认识,提升思想站位。首先,这是党中央赋予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国防是全民国防,我们的军队是人民军队。国有企业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重要力量,人员规模大、专业门类多,产业工人组织纪律性强,是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依托。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建设一支听党指挥的国有企业后备力量,是所在国有企业者应承担的政治责任,也是衡量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尺。其次,这是各级法规文件的刚性要求。《民兵工作条例》明确指出,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机关的要求,把民兵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企业单位党管武装工作责任制。新时代国有企业武装工作,不是想不想抓、愿不愿抓的问题,而是其领导和相关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抓好的应尽义务。第三,这是历经血火考验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有5000多个民兵师,约2.5亿人规模的民兵队伍,多数组建于大型国有企业。仅首都钢铁厂组建的“钢铁工人民兵师”,就下辖13个团4万余人,曾单独组成方队代表全国民兵先后3次参加国庆阅兵。民兵这支寓兵于民的武装力量,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建设中立下了不朽功勋。
新时代国有企业武装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的要求,在悟懂大道理的前提下,也要深谙小道理;在算经济账的同时,也要算政治账,只有实现经济建设与武装工作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才能使企业始终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应教育引导各企业领导和人员充分认识到,通过扎实开展武装工作,能给企业建设发展带来可观的综合效益。一是党政建设更加有力。党管武装是国有企业党委应履行的重要职责,是加强企业党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企业基干民兵队伍中退伍军人、党员的比例高,按照“营有党委、连有支部、排有小组、班有党员”的要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对抓好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民兵是一支党绝对领导下的、抓在手中、建在身边和战时应战、急时应急的武装队伍,在完成企业抢险救灾、处置突发情况等急难险重任务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员工素质得到锤炼提高。企业员工参加民兵组织或者参军入伍服兵役,都将到军事机关或基层部队受到严格正规的军事化训练,可以培养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勇敢顽强的战斗意志、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助力企业打造过硬人才,培养骨干力量,对员工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都是有利的。三是经费负担没有大的增加。民兵参加训练或者执行任务,军事机关统一发放服装和误工补助,并且享受一定的政治和优抚待遇;员工参军入伍后,享受政府、军队的优抚政策和津贴待遇等,企业仅需按照法律规定保留人事或劳动关系,不需要增加过多的经费支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主席的带领下,改革强军进入新征程,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武装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政治标准要高。必须确保党对国防后备力量的绝对领导,确保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国有企业党委应认真履行党管武装的职责,强化党委对武装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提高管好武装、建好武装、用好武装的执行力,确保企业武装工作的正确政策方向。二是建设标准要实。各项工作要向备战打仗聚焦,按照实战要求、打仗标准对表看齐。民兵整组要做到人员编实、专业对口、任务对接,按照大纲要求完成训练任务;国防潜力调查要注重数据准确、动员实效、转换能力,各企业要完善平战转换预案,积极参加国防动员演练;征兵工作要注重兵员的思想、素质、学历,选送优秀企业员工参军入伍,发挥国企应有的政治责任担当。三是责任落实要严。省军区系统转隶军委国防动员部建制领导后,按照“专司主营、主业主抓”的要求,对武装工作更加重视,建立了系统的量化考评体系。企业武装工作也要纳入党建考评范围,企业党委要定期听取武装工作情况报告,对武装工作的重大事项由党委作出决定;军分区(警备区)要安排企业党委书记进行党管武装述职,推动武装工作全面落实、全面提高、全面过硬。
国有企业资源雄厚,做好武装工作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以某市为例,市属17家国有企业每年的生产总值占全市的26%,上缴税费占市财政收入的18%。国防动员单位要充分发掘其独有优势,找准发力点,谋求新发展。一要配强建好企业武装部。结合政府机构调整改革,加强市直属单位人民武装部建设,列入国资委建制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实施“归口管理”,加强对国企武装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新成立的企业武装部建设为先行,明确武装工作职责定位,在体制和管理模式上给予必要的组织保障,努力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完整、制度运行规范的“优秀企业武装部”。二要编实训强民兵分队。以担负新兴领域编兵和国有企业系统民兵建设试点任务为牵引,以国有企业为依托,积极研究探索企业民兵队伍建设管理使用、配套保障等方面的方法路子。认真组建配备无人船、无人机等新装备的民兵队伍;积极展开基地化轮训,定期组织专武干部和企业民兵骨干集训,提高军事训练水平,培训雷厉风行的作风,强化“姓军名兵”的思想,努力建立一支思想过硬、训练有素、装备齐全的“新质民兵队伍”。三要助力破解大学毕业生征集难题。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有企业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征兵宣传,解释优抚政策,鼓励适龄大学毕业生员工参军入伍;要按照法律规定保留人事或劳动关系,为应征员工解除后顾之忧,实现部队兵员有保障、企业形象有提升、员工素质有进步的“三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