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维, 卢海阳
(福建农林大学 公管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伴随着改革的成果,全国经济水平稳步上升,新型镇化吸引着数以万计的农村人进城务工。据国家统计局的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农民工数量达到了2.87亿人,同比2012年增长2 391万人,平均每年以480万人次增长。因此未来几十年,城镇化必将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而农民工将是加速城镇化的首要动力。但是由于受限于自身条件及政策影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往往处于城市边缘、产业边缘以及体制边缘,极少部分农民工成功定居城市,大部分还是以“候鸟式”来回城乡迁移[1]。根据蔡禾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的农民工面临的是能否进入城市打工的权力;而90年代面临的是在城市的社会保障;而今农民工又面临公民权利问题[2]。因此解决农民工在城务工的问题将是推动城镇化的首要任务。而这一问题也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及李克强总理均多次强调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核心才是城镇经济发展的本质。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将是直接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主要因素[3-4],因此分析影响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因素对直接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将直接影响其城市定居意愿。农民工进城务工往往依附于以老乡为主的社会网络关系圈,这个关系圈是他们的主要信息来源,但与此同时,这个关系圈却也限制了他们与城市的融入和思维逻辑[2]。研究表明,农民工的社会资本与其在城市定居的意愿有着非常高的关联性,只有改善其匮乏的社会资本,构建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形成机制,这样才能增加其城市定居意愿,进而推动新型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4]。但是,已有的研究大多数单方面从农民工城市社会资本或农村社会资本进行分析其城市定居意愿,缺乏系统性地对比城市与农村社会资本两者的累积量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因此本研究主要贡献是分析农民工进城前后积累的城市与农村社会资本对其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
因为当前关于社会资本的定义尚未统一,所以本文与大部分研究一致,采用普特南对社会资本的定义:“社会资本由一系列的信任、网络和规范构成”[5]。如刘传江等对社会资本的研究延续了普特南的定义,即社会资本表现为个体从社会网络和社会制度中所能获得的资源[6]。对于社会资本的三个维度,社会网络决定了关系的对象范围,而信任和(互惠)规范决定了关系的强弱程度[7]。
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在城市的定居意愿影响颇深。胡荣等学者认为,扩大农民工的社会网络和信任度可以缩短与城市市民的距离,进而提高城市定居意愿[8]。相反郑永兰等认为社会资本的难以延续、政策的不完善、社会支持网络的不足以及自身综合竞争力的欠缺阻碍了农民工在中小城市的定居[9]。农民工在进城务工后,由于较长的工作时间以及城市生活的魅力,往往会面临是否要留城定居的选择,而其社会资本的累积量将直接影响决策的选择。尽管上述研究为探求社会资本与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关系提供了思想来源,但由于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因而不能直接指导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理论构建。
在中国城镇化不断加速的进程中,李宝值等认为农民工社会资本城乡分化的演变趋势日益明显,以社会资本投资对象的所在地为划分依据,将基于身处城镇的称之为城镇社会资本,将基于身处乡村的称之为乡村社会资本[7]。本文采用上述学者的观点,将社会资本划分为城市社会资本和农村社会资本。据以往研究发现,农村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意愿有重要影响。黄乾认为在农村拥有土地面积较大的农民工,其进城定居意愿比较薄弱[10]。郑永兰、翟鸿健认为,在农村老家定居,有利于社会网络关系的延续,与乡里乡亲持续保持联系,进而会削弱其在城市定居的意愿[9]。此外,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不具备务农能力,且由于常年跟随父辈在城市生活,对于在农村的社会资本累积较少,往往会更加倾向于在城市发展,并选择留城定居[11]。据吴丽丽研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私人社会关系主要依赖于在农村所建立的关系圈,这使得他们在城市融入上得到了阻碍,进而影响到其定居意愿[12]。综上所述,农村社会资本累积大的农民工将倾向于回农村发展。据此,提出下列假设:
假设1:农民工的农村社会资本对其在城市定居意愿有显著的反向影响。
随着日益增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在城市的社会资本一直是各界学者及政府所关注的问题。农民工城市社会资本是一种开放和松散的社会资本,建立在业缘血缘亲缘关系上的法律制度,契约观念和市场信用关系,将农民工与他人联系起来[13]。侯志阳发现农民工在城市拥有越高的社会互动,社会信任和社会参与,其满意度越高,选择在城市定居的意愿将更加强烈[14]。雷阳阳认为跨越型社会资本指的是具有城市社会资本的农民工,其城市社会资本越多则与城市的互动更频繁,城市归属感更强,城市定居意愿越大[15]。李圆圆指出从城市社会关系中农民工网络密度的角度看,农民工城市社会网络稀缺,社会交往有限,休闲生活相对较差,并且以往在农村所形成的农村社会资本在城市中作用较少,导致了农民工的城市社会资本欠缺[16]。黄乾认为,由于身份和制度等多种原因,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接触较少,参与城市社会活动较少,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政府机构帮助较少,使农民工和城镇居民联系更加困难,他们的定居意愿将更加薄弱[10]。综上所述,农民工城市社会资本的欠缺导致其城市定居意愿薄弱;而社会资本累积量大的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强烈。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农民工的城市社会资本对其在城市定居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本文进行实证研究的数据来自于“基于社会融入视角的农民工健康及其促进机制研究”的问卷调查获得。根据农民工的数量情况,选取泉州市和厦门市两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选取3个区或县级市。课题组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在泉州市和厦门市两地进行实地调研,为确保问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此次问卷调查全部采取当面一对一的访谈形式,然后当场由调研员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农民工,因此对农民工的界定为16周岁至65周岁在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非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由调查员随机分成两组分别前往泉州市和厦门市对各行各业的农民工进行随机访问。共获得问卷770份,其中合格问卷766份,99.48%。根据研究需要,剔除了有缺失值的10份问卷,使得样本容量为761份。
如上文所述,本研究重点关注的问题是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因此采用OLS法估计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影响。回归模型以Mincer方程为基础[17],模型如下:lnei=α+βyi+γxi+εi。其中lnei为农民工i的城市定居意愿加1的对数;α为常数项;yi为核心解释变量——社会资本,β为其系数;xi为可能影响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的控制向量,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水平、配偶是否同住状况;γ为各控制向量的相应系数向量;εi为随机误差项。
在因变量方面主要包括两个指标:(1)“未来定居定地点”变量。分为以下两种赋值:第一,0代表农村老家,1代表老家县城、中小城市、大城市;第二,剔除了323个回答在农村老家定居的样本,剩下的438个样本中0代表老家县城、中小城市,1代表大城市。(2)“定居意愿”变量。1代表很不愿意,2代表不太愿意,3代表说不清 从,4代表比较愿意 ,5代表非常愿意。
本文的核心自变量是社会资本。根据社会资本维度的划分设置为社会网络、信任和互惠规范。在社交网络中,使用“是否参与社区居民活动”(1=从不参加,2=偶尔参加,3=经常参加)测量城市社会网络。在社会信任方面,使用“是否同意大多数人是可以信任的”(1=非常不同意,2=比较不同意,3=一般,4=比较统一,5=非常同意)测量社会信任。在互惠规范方面,使用“和本地市民相处如何”(1=很不好,2=不太好,3=一般,4=比较好,5=非常好)测量城市型互惠规范。在农村社会资本方面,使用“是否属于村里第一大姓”(1=是,0=否)、“是否有族谱”(1=是,0=否)和有无承包地状况(是=1,否=0)测量农村社会资本。
控制变量包括:年龄、性别(男=1,女=0)、教育年限(没受过任何教育=1,小学=2,初中=3,高中、中专=4,大专及以上=5)、婚姻状况(已婚=1,未婚=0)、配偶同住情况(是=1,否=0)。
表1 变量定义与统计
注:观测值761。
表2统计显示,有36.03%的农民工不愿意在当前务工城市定居,37.34%的农民工愿意在当前务工城市定居。同时,还有26.63%的农民工呈现出不确定的态度。这表明农民工在当前务工城市的定居意愿是中等偏上。表3将农民工在务工城市和其他城市的定居意愿合并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工表示未来愿意留在城市定居,比率达到57.56%,42.44%打算回农村老家定居。整体而言,当前农民工在城市的定居的意愿虽然没有很高,但也有一半以上的人表示愿意留在城市定居。
表2 当前务工城市定居意愿情况描述统计
注:观测值为761。
表3 农民工定居地点情况描述统计
注:观测值为761。
从表4中可以看到,农民工的各种社会资本对在当前务工城市的定居意愿的影响是显著的。首先,就控制变量来看,性别、教育、婚姻和配偶同住对当前务工城市的定居意愿均有显著的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0.173 3、0.202 0、-0.348 9和0.531 7,表明农民工的男性群体比女性群体的定居意愿更高;受教育程度越高、已婚且与配偶居住在一起的,对当前务工城市的定居意愿就越高。王玉君也认为受教育时间越长、配偶或恋人在同城的农民工更愿意在城市定居[18]。
表4 当前务工城市定居意愿的OLS回归
注:①表格内为标准化回归系数;②*P<0.1,**P<0.05,***P<0.01。③观测值为761。
其次,就农村社会资本来看,有无承包地和“是否村里第一大姓”对农民工在当前务工城市的定居意愿有显著的直接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负0.258 8和0.194 6。这意味着在农村老家拥有越多承包地的农民工对在留在当前务工城市定居的意愿就比较低,姓氏是村里的第一大姓反而更愿意留在当前务工城市定居。利用“是否村里第一大姓”来衡量农民工的社会网络,该网络主要包括血缘关系和地理关系。这种以亲属和地理为基础的社会网络是刚刚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的主要支持,是亲属和同伴提供情感支持的强大关系。
最后,就城市社会资本来看,本地人际关系和社会信任度越好越高,对农民工在当前务工城市的定居意愿的直接影响就越高,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288 3和0.165 9。这说明与当地市民友好相处,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并有意识地建立属于自己的关系网络,以获取信息、机会、资源和扩展社交网络,以便农民工可以在城市中进一步发展[19]。正如金枭枭认为的,信任可以用来提升人际关系。而农民工会把特殊信任当成原点,在他们融入城市环境的时候,会以这种信任逐渐向周边蔓延开来,形成自己的人际关系圈,然后农民工用信任产生的社会关系在城市里居住下来[20]。
第一种赋值的回归从结果(表5)上看,控制变量、农村社会资本和城市社会资本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农民工对未来定居地点的选择。首先,在控制变量中,年龄、教育、婚姻和配偶同住对农民工在定居地点的选择上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0.010 5、0.114 9、-0.119 6和0.148 4。这表明,越年长、受教育程度越低且未婚的农民工,未来定居地点的选择会更倾向于农村老家和老家县城;受教育程度越高且已婚的年轻一代的农民工、对于已婚且和配偶居住在一起的农民工,对未来定居点的选择会更倾向于大城市和中小城市。
其次,在农村社会资本中,承包地、族谱对农民工在定居地点的选择上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0.120 9和-0.059 7。这说明农民工在农村老家有族谱的且承包地越多的,在定居地点的选择上会优先考虑农村家和老家县城,然后才是中小城市和大城市。而姓氏对农民工在定居地点的选择上是显著的正向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066 7。这表明农民工的姓氏如果是村里的第一大姓,农民工在城市里基于亲缘、地缘的关系网就更加宽广,因此农民工会更倾向于在城市定居。
最后,在城市社会资本中,活动的参与、人际关系和社会信任对农民工在定居地点的选择上有着非常显著的正向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0.096 0、0.045 6和0.074 3。由此可知,农民工经常参与城市中的各种社区活动,扩大自己的社会网络,增强自己的社会参与度,在城市中拥有较好的人际关系,随之也会增加自己的社会资本,未来在城市定居的可能性就越大。社会信任度越高,农民工未来的定居地点是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可能性就越大。与王刚等学者的研究结论相一致,社会信任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有显著的影响,当社会信任度越高,农民工留城意愿就越强[21]。
表5 未来定居地点的OLS回归
注:①表格内为标准化回归系数;②*P<0.1,**P<0.05,***P<0.01。③观测值为761。
第二种赋值的回归从结果上看(表6),控制变量、农村社会资本和城市社会资本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农民工对未来定居地点的选择。首先,在控制变量中,只有性别、婚姻和配偶同住这三个个变量对农民工在定居地点的选择上有着显著的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0.054 7、负0.142 5和负0.121 5。这表明,已婚的农民工和未与配偶一同居住在一起的农民工,未来定居地点的选择会更倾向于老家县城和中小城市;男性群体的农民工对未来定居地点的选择倾向从大到小依次是大城市、中小城市、老家县城;而女性群体的农民工,对未来定居点的选择会更倾向于中小城市和老家县城。其次,在农村社会资本中,只有姓氏这个变量对农民工在定居地点的选择上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056 7。这表明农民工的姓氏如果是村里的第一大姓,农民工在城市里基于亲缘、地缘的关系网就更加宽广,因此农民工会更倾向于在大城市定居。最后,在城市社会资本中,人际关系对农民工定居地点的选择产生了显着的积极影响。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061 0。由此可以知道,农民工在城市中拥有较好的人际关系,会增加自己的社会资本,未来在大城市定居的可能性就越大。
总结上述的分析发现,第一,得出的男性群体更愿意在大城市定居的结论与其他研究者得出的结论不同。第二,与配偶一同居住的农民工更愿意留在大城市定居与其他学者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第三,未婚和人际关系好的农民工的大城市居留意愿更强烈,与其他学者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
表6 未来定居地点的OLS回归
注:①表格内为标准化回归系数;②*P<0.1,**P<0.05,***P<0.01;③观测值为438。
第一,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意愿存在群体差异和代际差异。 男性和新生代的农民工都相对愿意在城市定居;已婚、与配偶一同居住在城市且受教育水平越高的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相对较高,且未婚和与配偶一同居住的农民工会更希望留在大城市定居。
第二,对数据的计量分析发现,农民工在农村老家有族谱且承包地越多的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意愿就越低。相反“姓氏”这种农村社会资本与农民工在城市的定居意愿呈现正相关关系。综上,本文提出的假设1被证伪,即并非每项农村资本都与农民工城市定居意愿呈现负相关。
第三,通过研究发现,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意愿与城市社会资本是正相关关系。整个社会的信任度越高、人际关系越好、社会参与度越强,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意愿就越高,且定居的城市类型大部分是大城市。
基于上述结论,可得出以下启示:要提高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为城镇化提供动力,在政策上可以提高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资本或者减少农民工在农村的部分社会资本,从而提高其城市定居意愿。
首先,需确保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提升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农村教育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并且积极解决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读书所面临的问题,进而提升整体农民工的城市定居意愿。同时,在农村政策上应完善和鼓励土地转让机制,促进农民工农村承包地买卖,减少其农村社会资本,增加城市定居意愿。
其次,社会应提高对女性农民工的宽容度,比如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不应以传统的观念认为女性比男性更专注于家庭,而优先录用男性农民工。政府应加强“社会提高对女性的宽容度”这方面的文化宣传,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来确保女性农民在城市工作的获取与保障,使其扩大社交网络和社会参与感的提升,才能相应的增加其在城市的社会资本,提高城市定居意愿。
最后,有效地提高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第一,在社会信任度上,地方政府应积极关注各类社会负向信息,尽量消除不利于社会良性运行的负向情绪,满足农民工的基本诉求,建立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提高社会信任度,促进农民工定居意愿;第二,在人际关系上,建设城乡共融的文化关系,加强公民文化意识,尊重农民工的身份地位,鼓励市民与农民工交朋友,改善扩大农民工狭小的交际圈;第三,在社会参与度上,应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活动,利用社区文化促进农民工与市民的交流和交往,努力推动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区、企业和学校,提升社会参与度,增加城市定居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