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兵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310007
今人在茶文化传播过程中,非常喜欢引用神农与茶的关系,来表示茶古老的利用历史。陆羽《茶经》最早提及茶与神农之事,但在后世的传播过程中,逐渐演化成了《神农本草经》记茶、“神农得茶解毒”等说法。本文详细考证了神农与茶、《神农食经》《神农本草经》与茶以及“神农得茶解毒”等来源和传播过程,在前人分析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考辨,以期在当下茶文化传播日益兴盛的时期,做一定的补益。
神农、炎帝均是我国古籍传说中的上古人物,神农被尊为“农业之祖”,炎帝与黄帝更被共同尊为“华夏始祖”。《茶经·七之事》(以下简称《七之事》)中直接使用“三皇炎帝神农氏”这一提法,由于这一时期尚未形成文字,关于炎帝、神农氏是一人还是两人,说法不一。目前历史学术界基本分为两派,一派主张神农与炎帝是一人,一派主张神农与炎帝不是同一人,而目前茶文化界却基本沿用《茶经》之说。
根据有关神农和炎帝的相关历史记载可发现,先秦以及西汉以前文献中,神农氏和炎帝均分开记述,并不是同一人。如《易·系辞下》是较早记载神农氏的文献之一:“庖牺氏(即伏羲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系辞》中体现的是伏羲、神农相沿传《易》的过程。
《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史记》在此叙述得非常清楚,神农氏后世衰弱后,诸侯之间相互侵略,而神农氏无力进行征讨,此时黄帝开始征伐,而炎帝和蚩尤均不服黄帝,炎帝战败臣服,最后蚩尤被杀,通过这些记述看不出任何神农氏与炎帝是同一人的描述。周及徐[1]指出,查检先秦汉初的20多部文献,言神农或炎帝50多处,神农与炎帝皆不相混,二者的时代特征、重大的行为和事件皆判然有别,神农与炎帝为先后不同时代之人。
一般认为在《汉书·律历志》所引刘歆的《世经》中,才开始将神农与炎帝合二为一,而最为广泛的引文则来自西晋皇甫谧《帝王世纪》:“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蟜氏女登,为少典妃,游华阳,有神龙首,感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有圣德,以火德王,故号炎帝”。魏晋南北朝期间一些史书记载,在祭祀的时候也直接称“炎帝神农氏”。到了宋代,《太平御览·皇王部》中则直接书“炎帝神农氏”。但细考究,并不准确,“三皇五帝”中的“三皇”是汉代以后出现在《春秋运斗枢》《春秋元命苞》等纬书中的提法,直至唐代司马贞《补三皇本纪》时将伏羲、女娲、神农三皇之说立于一尊,虽然还有其他不同体系,但这个基本成为后世的一种定论。
纵观古代文献和今人研究,我们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农氏应该是指上古时期的一个氏族部落的首领,且应该不仅是一人,黄帝取代最后一代神农氏部落首领而得帝位。炎帝是与黄帝同时期人,与黄帝争天下而败。神农氏历来被作为中国农耕文化始祖以及《易经》的重要发展和传承者。炎帝虽战败,但后世却多为纪念,自先秦以来,历代将其作为主夏、主火德、代表南方而进行祭祀。将神农氏与炎帝混为一人是两汉以后才形成的一种说法,茶文化传播过程中也要考证和说清这些内容。
唐代以前没有记载神农与茶或荼有联系的相关书籍或文字,较早有关神农的文字是载于《汉书·艺文志》中的《神农》:“二十篇。六国时,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明确指出是战国时所著的农书,且是托神农之名,今已不存。此外,还有《神农大幽五行》《神农教田相土耕种》《神农黄帝食禁》《神农杂子技道》《神农兵法》等书籍,分别归属于五行、杂占、经方、神仙、阴阳等不同派别,基本可以确定都是伪托神农之名而作。《吕氏春秋》中屡引的“神农之教”,应该是战国时农家的一些主张,也应并未成书。上述不同的有关神农的书籍实际上跟医药联系的尚不多,也均不见《神农食经》或《神农本草经》著录。
《隋书·经籍志》所载的书目中则首次出现了《神农本草经》《本草经》等大量的医药类书籍,汉代以来其他各类“神农”之名的书籍均已不再著录,说明时已不存。另外,《隋书·经籍志》还记述的其他有关神农之类的书,如《神农采药经》《神农明堂图》《神农重卦经》等,今亦不传。如今,汉代最初的托名神农的书籍除《神农本草经》这一系列外,其他基本均已亡佚。不管是农书还是医书,神农其实只是一个符号,这与托名于黄帝的《黄帝内经》《黄帝兵法》之类的相似,只是取其名而已,并不是说是神农氏写的《神农食经》。
《七之事》引用的《神农食经》,不知著作年代和作者,历代书目也均未曾著录。从现有文献看,《神农食经》流传下来的文字极少,从目前所存文献中引用的有关“茶茗久服,令人有力、悦志”这一内容,全部单一来源于《茶经》的转引。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果部《茗》条“主治瘘疮,利小便,去痰热,止渴,令人少睡、有力、悦志”引作《神农食经》,这与《七之事》第45 条引的《本草·木部》内容几乎一致,是李时珍将《新修本草》中关于茶的作用和《七之事》中引用的《神农食经》的内容整合在了一起;另外一条“《神农食经》曰∶荼茗生益州及山陵道旁。凌冬不死,三月三日采,干”是将《新修本草》中关于苦菜的描述误引作是《神农食经》。除此之外,仅在日本人丹波康赖于永观二年所著《医心方》一书中引用过《神农食经》两条,一条是“《神农食经》云∶饱食讫,多饮水及酒。成痞癖,醉当风”;另一条为“《神农食经》云∶生鱼合蒜食之,夺人气”。加上《茶经》中引用的这一条,这本书目前留下来的内容不足40个字,已无法确认其书的本来面目。
陆羽在《茶经·六之饮》中“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闻乎鲁周公”这条内容,笔者认为当是仅出于书名,《茶经》也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说明炎帝神农氏(姑且当作一人)为发现或利用茶的出处。《七之事》第二条中所述周公《尔雅》“槚,苦荼”,陆羽认为《尔雅》是周公所著,与认为《神农食经》是神农氏所著是一样的,陆羽所说的“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闻乎鲁周公”,并不是说有证据表明神农氏或周公发现了茶,而是因为《神农食经》和《尔雅》这两部书记载了有关茶的内容,在陆羽看来这两本书是神农氏、周公所作(实际上《尔雅》也非周公所著,其中关于槚的解释也不一定是指茶,有茶的意义当属于郭璞的引申,另文专述)。这样实际上是转换了一个概念,即用有关联的书名来托出神农、周公茶事,这在当时为了推广茶也是无可厚非的,《七之事》中类似情况尚有很多,但我们当今在传播茶文化的过程中,有必要将相关内容考证清晰。
关于《神农本草经》未收茶,2013年《中国茶叶》杂志分别发表过林乾良的《<神农本草经>未收茶》[2]《中唐<新修本草>首载茶》[3]两篇文章详细论述,现存的各种《神农本草经》版本中也未收茶。所谓《神农本草经》记载茶,是因为并没有认真阅读《神农本草经》原文,认为《神农本草经》中的“荼”就是“茶”。
图1 日本宽政十一年(1799)翻刻版《神农本经》中的“苦菜”条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神农本草经》有《神农本草》八卷、《神农本草》四卷雷公集注、《神农本草经》三卷等不同版本。《神农本草经》曾由南朝梁陶弘景进行推崇并进行集注,现存有《神农本经》(明代卢复辑)、《神农本草经》(清代孙星衍、孙冯翼合辑)、日本宽政十一年翻刻版《神农本经》(图1)等本,虽不一定保留原始面貌,但应该大体具备,书中按1年有365天收录药味365 种,根据药物的性能和使用目的不同分为上、中、下三品。其中收录苦菜一条,列在上品,“味苦,寒,无毒。主治:五脏邪气,厌谷,胃痹。久服安心,益气,聪察,少卧,轻身,耐老。一名荼草,一名选”。《名医别录》曰:“一名游冬,生益州山陵道傍,凌冬不死。三月三日采,阴干”。这里列的条目是苦菜,而同时列其两个别名,一名“荼草”、一名“选”,从其文义来讲,荼草这里就是指苦菜。而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此条中却加了很长的注:“疑此则是今茗。茗一名荼,又令人不眠,亦凌冬不凋,而嫌其止生益州。益州乃有苦菜,正是苦蘵,上卷上品白英下已注之。《桐君药录》云∶苦菜叶三月生扶疏,六月华从叶出,茎直花黄,八月实黑;实落根复生,冬不枯。今茗极似此,西阳武昌及庐江晋熙茗皆好,东人止作青茗。茗皆有浡饮之宜。人凡所饮物,有茗及木叶、天门冬苗并菝葜,皆益人,余物并冷利。又巴东间别有真荼,火煏作卷结,煮为饮,亦令人不眠,恐或是此。俗中多煮檀叶及大皂李作荼饮,并冷。又南方有瓜芦木,亦似茗,至苦涩。取其叶作屑,煮饮汁,即通夜不眠;煮盐人唯资此饮尔,交、广最所重,客来先设,乃加以香芼辈耳”。案此,陶弘景也生怀疑,用了“似此”“恐或是”等非常不确定词语,并没有下定论。其实这里的“荼”与“茶”毫不相干,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荼”就是“茶”。
所以,唐代《新修本草》中对这种说法加以反驳:“苦菜,《诗》云:谁谓荼苦;又云:堇荼如饴,皆苦菜异名也。陶谓之茗,茗乃木类,殊非菜流。茗,春采为苦荼。音迟遐反,非途音也。案《尔雅·释草》云:荼,苦菜。释木云:槚,苦荼。二物全别,不得为例。又《颜氏家训》案《易统通卦验玄图》曰:苦菜生于寒秋,经冬历春,得夏乃成。一名游冬。叶似苦苣而细,断之而有白汁,花黄似菊。此则与桐君略同,今所在有之也。苦蘵乃龙葵耳,俗亦名苦菜,非荼也”。唐初颜师古《匡谬正俗》也认为陶弘景把苦菜当作茶是错的,并说“陶公虽知苦蘵为苦菜,而不识苦菜之形,以其一名荼(今各本均作“茶”,案应当作“荼”),乃将作茗,巧说滋蔓,只增烦惑”。
至此,已比较清楚,对于荼是苦菜还是茶,南朝梁时陶弘景已经有些不太清楚了,他依据的只是两者均“令人不眠”,又“凌冬不凋”(实际上草本苦菜凌冬不死与茶的凌冬不凋是不能完全等同的)。至唐代时,饮茶风气大胜,通过减掉“荼”字一笔,原来主要是代表草本苦菜的“荼”,后来被引申为《神农本草经》有茶。据此,可明确断定《神农本草经》中的苦菜(一名荼)绝对不是指茶。另外,《茶经》中引用的《本草》为唐代的《新修本草》而不是《神农本草经》,这一点由《七之事》中列的“皇朝徐英公勣”可证。徐世勣又称李勣,为唐初开国功臣,他与长孙无忌等领衔、苏敬等人共同修撰了由国家正式颁布的第一部药典《新修本草》。
而茶与神农的另一个联系就是“神农得茶解毒”的广泛传播,这一观点《茶经》本书不载,如果唐代就有这种说法的话,那么陆羽在写《茶经》的时候是断断不会遗漏的。目前影响较大的是由著名茶学家陈椽编著的《茶业通史》,该书在第一章《茶的起源》中这样写到:“我国战国时代第一部药物专著《神农本草》就把口传的茶的起源记载下来。原文是这样说的:‘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对这一说法,很多人指出其不妥,周树斌[4]经过大量文献考证认为“神农得茶”是子虚乌有的神话,因此引发了陈椽的激烈反驳,但是却没有拿出可靠的反驳依据。
目前在茶文化传播过程中,采用“神农得茶解毒”的说法仍占主流。考其出处,《淮南子·修务训》是较早记载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的文献:“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本之实,食蠃蛖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土尧高下,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图2)。但另一种汉代文献《孔从子》之《连从子》却载“季彦见刘公……伏羲始尝草木可食者,一日而遇七十二毒,然后五谷乃形,非天本为人之生也”。就是说汉代时对尝百草是神农还是伏羲,是七十还是七十二就已经有不同的认识了,但不管如何,始终均没有茶(荼)或得茶(荼)解毒的说法。
图2 明万历十年《淮南鸿烈解》中的“神农尝百草”描述
竺济法[5]指出,清代陈元龙所著《格致镜原》是“神农得茶解毒”的最早出处,并引原文:“《本草》: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得茶以解之。今人服药不饮茶,恐解药也”,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出处。另清代孙璧文的《新义录》对此也有记载,基本可以断定抄自《格致镜原》。
而究其源,正如安徽农业大学陈椽教授自己所述,是其在1948年编写《茶叶制造学》时提出的[6],其在后续著作《茶业通史》也使用这一观点。由于陈椽是著名的制茶专家,《茶业通史》也影响深远。在茶文化的不断传播过程中,“神农得茶解毒”这一观点得到不断扩大,尤其是近二三十年来,在相关茶叶书籍、教科书、学术论文中被反复提及,影响较广,但这一观点是经不住仔细推敲的。
《淮南子·修务训》指出:“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黄帝而后能入说。乱世暗主,高远其所从来,因而贵之。为学者蔽于论而尊其所闻,相与危坐而称之,正领而诵之。此见是非之分不明”。
虽然“神农得茶解毒”是想说明茶的饮用历史悠久,但实际上并不符合史实。据现有文献,并不能得出茶与神农之间的必然关系。当下,在众多的茶文化传播过程中,这种本身就是以讹传讹的说法正在有意无意地扩大。这其中有的是长期的误读,有的是近代的杜撰。其过程可大致分析如下:首先是《茶经》里有“发乎神农氏”的说法,《淮南子》记载有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然后陶弘景在对《神农本草经》做注时,疑把苦菜(荼)当作是茗,到清代《格致镜原》增加了《本草》得茶以解之的记载,再后来近代人又把这些内容进行重新排列组合,最终形成了《神农本草经》记载“神农尝百草,得茶而解之”的说法。
考证神农与茶的关系,并不是要否定中国茶文化或中国文化,也不妨碍中国是茶的发源地,发扬茶文化也无需用一些经不住推敲的误说来背书。只是,当今茶文化兴盛之日,有必要对其中的一些有疑问的或不实的论断予以澄清并加以纠正,并将确切有据的茶历史和文化内容更好地传播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