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为光
新媒体是相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以网络信息化技术为纽带的新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一种新的媒体形态。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四大媒体,新媒体又可以称之为“第五媒体”。由于新媒体自身具有的交互性、个性化、即时性、网络化等基本特点,所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媒体越来越得到大众的认可并广泛使用。新媒体以电脑、手机、PDA、电视等设备为终端,包括各类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
新媒体具有多媒体特性,可以让信息通过文本、音频以及视频等不同的方式加以呈现,能够让用户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移动终端相对来说非常的便捷,用户能够通过移动终端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来获取信息,同时也更加的符合碎片化阅读的需求,并且也使信息的传播更加快速。另外,移动终端各种应用的不断创新与发展,让用户拥有了更丰富的阅读方式,可以实现不同用户的各类个性化要求。
2019年2月2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其中手机网民占比达98.6%,互联网普及率达59.6%。新媒体借助强大的技术力量,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即时性和现场感强。
当前社保经办机构基本都有一些新媒体服务手段,比如微信公众号平台、社保APP、微博、小程序应用等。根据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新媒体服务平台的建设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的社保经办机构建设的比较早,也有的目前才刚刚开始或者还未开始;有的新媒体平台建设较为完善,充分利用新媒体的特性为社保和民生提供服务,也有的只是简单的展示,提供相关政策查询。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建设水平的不一致,也决定了社保新媒体的建设不能简单的使用统一模式。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部分社保机构部门已经建设了或者正在建设一些新媒体平台,但社保部门的在建设新媒体信息化服务时,没有很好的根据各平台特性来区分各平台需要实现的功能,而是所有平台建设的内容都基本一致。一方面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另一方面一些服务功能因平台特性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甚至造成一直无人访问或使用的局面。
对于已经建成的社保新媒体平台,整体活跃程度较低。一方面是不少社保经办机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在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消息内容没有严格把关,有些内容粗制滥造,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同时信息的更新不够持续,不够及时,最新的消息还是几个月前的,管理人员想起来就更新一下,连续的政策文件或解读也没及时更新到位,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都影响新媒体平台的使用,影响活跃度。另一方面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足。平台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及职业素养的不足,造成平台不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对平台的整体运行效率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也影响了社保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
各类新媒体平台在建设过程中,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只注重信息化服务功能的建设,没有很好的考虑到信息安全,信息保护,整体安全防护较弱,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没有将加强对运维人员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媒介素养高低的培养和审核,造成新媒体平台成为一个社保信息保护的薄弱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一方面一些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的数据没有进行实时联动,每个部门都只负责自身的业务和应用,对数据及新媒体技术应用没有联动起来。另一方面与外部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联动较弱,很多新媒体技术应用可以借助国家或社会大的平台,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数据强化联动。
对于已经有了新媒体平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进一步根据平台特性来定义平台功能的实现,比如说信息查询、政策新闻、政策解读、咨询建议等功能使用微信平台更方便、更简单;因为绝大多数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都在使用微信,而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智能手机中的微信应用程序会一直处于运行中,这样会更便于阅读和信息查询;涉及到较为复杂的业务办理类的功能显然社保APP应用或微信小程序更为合适,更能满足业务办理类的设计需要及安全使用。对于还未进行新媒体平台建设的社保机构在信息化规划时就应充分考虑不同业务类型在不同新媒体平台上的分类实现,充分发挥各新媒体平台的特性。
不同的用户自身需求具有多样性、差异性,所以社保经办机构在提供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化服务工作时,要想获得用户的及时关注及长期使用,需要给用户提供符合其切身需求的服务内容及简便的服务方式;同时通过和新媒体技术的融合,来实现个性化信息的推送,这样能有效避免统一的、大而全的服务,能够达到更为个性化的显著的效果。
新媒体需要强化社保使用用户、受众群体的法律意识,对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约束使用用户、受众群体的行为,以此来降低网络暴力情况出现的概率。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使用用户、受众全体互动传播模式的快速发展,促使网络环境达到净化的效果。采取实名的方法来对网民的言行举止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才能最大的发挥社保新媒体平台的价值。
目前新媒体平台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新媒体的介质的大小决定了展示形式的方式及操作的方式,社保经办机构在使用新媒体技术平台时,要考虑以最方便、简便的方式实现交互,提升社保使用人员的互动体验及业务办理的便捷性。
加强社保新媒体平台在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保护和安全管理,提高建设单位及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方面在新媒体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等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控机制,从数据安全、应用安全、链路安全、服务器安全等各方面做好设计;另一方面在事后加强信息安全审计,对关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日志记录。以保障社保信息数据的安全以及个人隐私数据安全。
围绕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民生需求,主动设置议题、挖掘宣传亮点,不断探索社保信息化服务媒体的新思路、新渠道、新举措,继续做好内容、体裁、形式、手段的创新,利用最前沿的新媒体技术来丰富和引导社保新媒体的发展。比如利用VR、人脸识别等技术来探索新媒体在社保经办信息化服务中的新方式。
为了新媒体技术的有效利用,各地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该制定更为明晰、明确的考评制度以及应用范围,而不是只是为了登上排行榜的前几名或者应付交差。科学的奖惩体系、完善的技术应用机制有利于新媒体技术在社保信息化中的长期发展,有利于老百姓获得更大的便利。只有建立完善科学的新媒体技术应用机制,才能有效促进该项技术在社保经办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应用新媒体技术,就需要加快组建专业的新媒体技术人才队伍,选择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到新媒体技术工作岗位上来,同时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新媒体技术的人才培养,从而进一步提升新媒体技术的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行维护水平。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与互联网巨头合作,如腾讯先后宣布与重庆市和上海市政府合作打造“智慧城市”,阿里巴巴和其蚂蚁金服已开始同地方政府合作吗,华为也在与地政府进行信息化方面的合作等等。社保经办机构也可以借助当地政府的整体合作框架与腾讯、阿里巴巴、华为等大型公司进行合作,在保证信息数据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数据联动合作。
新媒体技术的出现及其不断的发展,使用户的阅读方式在近几年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新媒体使得社保经办机构发布信息和公众接收信息的速度、频率和效率,都大幅度提升。新媒体技术使社保的经办效率得到的大幅提升。社保经办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并进行全面融合,改变信息的传播和获取方式,创新自身的服务模式,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提供更贴切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