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致良知”是王阳明一生的学术思想宗旨,理解“四句教”是体悟“致良知”的关键,王阳明在“四句教”的基础之上,是王阳明对天地万物反思的思想精华,结合本体论、认识论和修养论三位一体性的哲学思想探讨,经过对天地万物的客观过程研究和反思提出“致良知”思想。“致良知”思想的提出不仅表现出王阳明思想学术水平之高,并且对中国的哲学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王阳明;致良知;四句教;理论阐述
一、 “致良知”思想的提出
王阳明“致良知”的思想深受《大学》《中庸》的思想和理论的影响,他曾指出《大学》《中庸》的首章是“圣学”的精神实质,这也是启发王阳明思想的精神养料,宋明理学以来的程朱学派对于王阳明的思想研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学术研究王阳明也常常借鉴《大学》《中庸》中所提到的思想逻辑和理论依据进行哲学探讨。在这种思想的感染下,王阳明的“致良知”的思想逻辑逐步形成。
“良知”是王阳明心学研究的一个核心概念,并且这一核心概念在王阳明提出之前有一个发展过程。事实上,王阳明并不是在“龙场悟道”经过之后提出“良知”的,王阳明现实领悟了“良知”,在领悟的基础之上点明“良知”二字,“良知”虽然是王阳明心学思想体系中的一个核心性的概念范畴,但这一概念范畴并不是在阳明于之后马上提出的,实际上,王阳明经历了一个先悟得“良知”到直接点明“良知”二字的思想发展过程。这方面也在钱绪山的资料《刻文录记载》曾提到和被证实,但是在经过“龙场悟道”很长时间以后,王阳明一直在基于心、理合一对“心即理”思想进行研究和体悟,其中也贯穿着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在这段时间,王阳明还没有点明对“心即理”中所包含的“良知”。
根据可证历史资料记载,王阳明并没有在“龙场悟道”之后提出“良知”的概念,“良知”概念的提出是在武宗正德九年后,王阳明逐渐意识到了这一概念,并将这个概念应用到讲学之中。事实上,“致良知”思想是王阳明站在宇宙实体的角度,经过对天理本体的明证性本心的反思,形成认识论、本体论和修养轮一体化的研究成果。王阳明对“致良知”思想的哲学探讨也可以从王阳明在解读《大学问》的文字中有所了解。因此,在接下来的一节里,本文将通过对王阳明“四句教”的基本内涵以及“四句教”与“致良知”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分析“四句教”所表达的“致良知”思想内涵,并进一步对“致良知”思想的理论逻辑和精神含义理解和说明。
二、 基于“四句教”对“致良知”思想的解读
(一) “四句教”的基本内涵以及其与“致良知”的关系
“四句教”是王阳明在前往广西平定农民起义之前,与王畿、钱德洪两个弟子讲学过程中提出的,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天泉证道”,在这次讲学之中他提出“四句教”思想: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的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但是“四句教”提出之后引发了诸多学者对这一思想的不同理解,从而“四句教”成为了许多学者包括儒家学派对阳明心学的争论点。“四句教”并不是王阳明思想的最终宗旨,王阳明之后提出的“致良知”是在“四句教”的基础之上结合认识论、本体论、修养伦的研究提出来的,因此理解“四句教”是理解“致良知”思想的关键。
(二) “致良知”的理论阐述以及精神内涵
实际上,王阳明曾提出将宇宙内在统一性看作是一个能动统一体,认为世间万物的形成和变化都是这个能动统一体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那么整个能动统一体作为一个“大人”,关于怎样理解“大人”,“大人”是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王阳明认为“大人”并不是源于人们的私人愿望和主观性看法,而是根深于宇宙自身存在的客观性,对于这方面的表述,王阳明也曾经写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
王阳明曾说过:“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那么,这一客观存在的”心之仁本”是天地萬物原本就存在的,是一种天然存在的客观事实,这种天命之性显现出来的便是“理”。天命之性以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本心所呈现出的天命之性就是“天理”。由“天理”自发形成良知本体,良知本体经过自我澄清和进行客观的活动过程便是“致良知”,王阳明认为“致良知”并不是一个名词,它是天地万物进行结构性的动态改变而发生的客观活动过程。另外,结合本体论、认识论、修养论的角度,“致良知”不仅是本体自我认识、自我发展而产生的客观性活动,是本体在进行自我展现过程中对自我真理性产生的认识,并且指在实践中完成的道德修养。那么,这三个环节就在“致良知”实现宇宙万物本体进行客观互动过程中实现统一。
三、 结语
深入研究王阳明的“致良知”思想体系的精神实质和思维逻辑是有多方面意义的,王阳明在本体论、认识论、修养论的基础之上完成了具有深刻思想内涵的理论,提出了一套理想化的人格说。“致良知”掀起了明代理学的思潮,也使得儒家思想进一步发展。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凝聚了中国古代的思想价值,是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结晶,在中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统一的环境下,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刻不容缓,如果每个公民都能做到“致良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身道德修养,那么将有助于我国整体社会素质和文明程度提高,王阳明“致良知”思想蕴含着跨越时代的积极意义,在当代仍具有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学术价值,值得我们进一步挖掘和吸收。
参考文献:
[1]王守仁.《传习录(下)》,《王阳明全集》卷三[M].钱明编校,吴光覆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
[2]刘述先.《论王阳明的最后定见》,《阳明学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序记说[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赵莹莹,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