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琴 郑阳
摘要: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背景下,乡村振兴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培养本土乡村人才以及为乡村引入优秀的人才资源推动农村产业形成,能极大地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必经之措。但根据调研发现,大学生群体返乡创业情况不容乐观。大学生自身在返乡创业方面积极性缺乏,实际意愿不高,与我国当前政策方向脱节,人才对发展乡村推动性低。基于此,本文将深入探究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不高问题,从而找出影响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问题的关键原因,对症下药提高大学生返乡创业积极性,有效推动大学生返乡创业,保证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
关 键 词: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不高;乡村振兴;法律对策
乡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近年,村民进城务工谋生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农村空巢化问题十分严重。使外出人员回流农村,将更多乡土人才如农村籍大学生引回农村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第十大意见中明确提出需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为思想开放、精力充沛的社会新兴人才,大学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或缺的重要人才资源。在该战略背景下,返乡后他们拥有更广阔的创业发展空间,通过创业既能够实现自身价值,又对农村产业体系的开拓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毕业大学生农村流向情况并不容乐观,在创业方面更是情况恶劣。其次,笔者在查阅资料时发现相关学者论文皆有提及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低下的现实问题,但是针对导致大学生本身返乡创业意愿不高的根本原因仅浅尝辄止。本文拟从国家政策、大学生自身素质、农村现实情况、农村熟人社会现象、传统思想文化转变与新兴思想的矛盾等方面,通过结合我国历史发展与借鉴发达国家关于农村创业的政策,进而研究大学生对返乡创业意愿问题的根源所在,结合我国国情,从教育、政策、法律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引导大学生返乡创业,提高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为乡村引入人才,留住人才,推动我国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
一、大学生返乡创业现状
2016年08月31日,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布,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大幅提升,农村户籍大学生招生占比超过60%。同时近年来,中央及地方陆续提出有关美丽乡村建设、“一带一路”、“双创”、“三农”问题、乡村振兴方面的政策战略,在乡村人才匮乏问题方面也愈发重视,逐步落实相应扶持措施。但是在《2018中国大学生就业质量研究》中发现2017届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并不高,其中最高的是本科毕业生仅为3.37%,其次是专科毕业生(2.96%),自主创业比例最低的是硕士毕业生(0.99%)。2017届专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均与2016届(2.88%、075%)和2015届(2.56%、0.60%)相同学历毕业生基本持平,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高于2016届(152%)和2015届(1.20%)。[1]同时,在其他详细报告中不难发现各大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方向大多为一线城市或者本校所在城市比例也相对较大,例如2018年北京大学校本部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为41人。其中本科生8人,硕士生32人,博士生1人;选择留京工作的毕业生比例为3947%,除北京外,广东省、上海市及其他华东地区吸引了约40.76%的毕业生。[2]中国农业大学 2018 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率为 0.49%,赴全国各地区就业的分布情况中,其中北部沿海地区分布最多,占61.45%;其余各地区共占比38.55%,其中东北地区分布最少,占2.62%。[3]由此可见,应届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比例极低,在创业就业发展方向也大多选择经济发达的地区。因此,应届大学生在返乡创业方面的比例显然只低不高。
应届毕业生如此,已毕业的大学生在返乡创业方面的意愿亦不高。基于全国24省75县区995名返乡创业者的实地调查中发现返乡创业青年教育程度在中专以上的有20.27%,中老年的更是仅有8.19%的比例。[4]针对丽水地区9个县市样本人数1000余人次,大学生村官本地户籍占比为90%,党员占比为82%的情况下,也仅有61%的大学生村官考虑过自主创业,而且实际付诸行动不多。[5]
其次,笔者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近半数的学生希望进入外资企业或事业单位就业,愿意回到乡村创业就业者仅占4%。乡镇一级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仅为24.64%。但相对的没有考虑过返乡创业和没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大学生约占60%以上。在实地调研中,以温州市苍南县为例,2012-2016年,苍南县户籍大学生返乡比例也分别仅有23.78%、27.29%、28.58%、26.64%、25.35%。
在不排除采样过程中存在的误差的前提下,以上数据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目前大学生在返乡创业中意愿不强,所占比例不高等问题。在毕业后,大学生大部分选择前往生活节奏快的大城市或者发展态势良好的小城市就业或创业,对发展较为落后、生活条件艰苦的贫困乡村基本不会考虑,普通乡村亦是难入法眼。创业难度较大,拥有庞大农村籍大学生比例的大学生在毕业方向的考虑中大多选择稳步进入社会而选择就业、考研深造,极少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遑论返乡创业。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多年来在各方针政策当中都制定有关于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方面的工作,但收效甚微,很难直接有效地提高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意愿,大学生们对返乡创业的所思所想一直处于一团迷雾之中。虽然当接下来的乡村振兴战略更详细优惠的返乡扶持方面政策逐渐铺开落地,大学生对返乡创业的了解势必逐渐增多,考虑更加细致全面,能够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投入进来,但单方面的扶持只能被动地等待大学生的加入,而事实上不能切实有效地缓解或解决该问题。
二、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偏低的原因分析
在当前自由度极大的社会中,返乡创业能否进行,主观意愿是首要條件。而大学生返乡创业的主观意愿,显然并非由某一原因所形成的,而是由大学生对返乡创业多方面综合考量后的结果,笔者主要从现实效益驱动考虑与思想观念转变两大方面进行分析,如乡村建设程度考量,大学生对自身发展要求,创业与就业的比较,返乡创业的可行性以及发展空间前景,家族父辈思想影响或自身对乡村所形成传统定式思维,乡村思想文化氛围等等作为切入点进行分析研究。
(一)现实利益驱动力不足
1.返乡创业政策吸引力低,引导性不强
一方面,大学生返乡创业保障不足,政策吸引力低。外部环境因素中国家返乡创业政策是吸引大学生返乡创业重要原因之一,直接影响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6]调研过程中,笔者了解到返乡创业相关政策是由国家中央下达规范性文件总纲,地方再根据地方乡镇现实情况的差异进行局部调整与修改,总体与中央文件政策保持一致。但事实情况有所不同,扶持政策由于部分地区发展情势紧张或侧重不同等原因,在一级级的下达中不见改变而形成“花瓶”式文件,陷于华而不实、公而不宣的境地。政策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吸引力与导向作用,大学生很难了解到该方面的政策,这就将很大一部分犹豫的大学生排斥在外,使大学生形成创业保障不足的错误认知,进而导致创业意愿阻断。
另一方面,剩下有很大决心要进行返乡创业的大学生接触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后,能够感知返乡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逐渐增大,如创业资金贷款要求放低,国家税收政策减免,创业准入门槛放宽等等,但对一般大学生的吸引力远远不足够。单纯减轻创业难度的一般性政策给予一般的成年劳动者们是拥有极大的吸引力,但相对年轻的大学生们第一是缺乏足够的社会创业经验,对此没有深刻认知已经获取多大的优惠与支持,第二作为一个年轻的群体,意味着大多抱有“幼稚”的幻想与憧憬。不考虑现实与幻想的差距,但显而易见,这类大学生不是因为政策的优惠而选择返乡创业,而是在返乡创业上有所愿景,希望政策有所引导,创业上有所指引。因此如何强化大学生的获得感与使命感,让大学生暂时遗忘农村建设的艰苦加入到乡村振兴中,有信心将农村一起建设成憧憬的未来,就需要政策的宣传与完善,发挥其重要导向作用,引大学生望而生津,从而农村止渴。同时,在政策上如何缓解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实际困境仍然是重点研究问题。
2. 农村经济发展迟缓,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压力大
除去政策对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导向作用的影响,农村的发展情况对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也有很大的影响。农村是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农民聚居地,人口聚集程度相对城镇、城市较低,缺乏城市的职能作用,在景观、产业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程度等方面与城市都有较为明显的区别。即使具备了部分城市的特点,但其以“农”为主的基本特质没有改变。随着经济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分工的细化,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吸引大量人口流入尤其是专业技能人才流入,带动技术、物质资源等生产要素向村庄聚集,农村产业良性循环推动农村规模的扩大升级,逐渐城镇化,最终形成城市。[7-8]可见,在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是极为重要的部分,但引流仍拥有一个前提就是农村当前初步发展情况。这也是大学生返乡创业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倘若农村发展程度极低,仍未脱离贫困的范畴,那么返乡创业既是对本地有限资源的压榨,又是增大了大学生的返乡创业难度,返乡创业终将面临无疾而终的结果,大学生的返乡创业意愿注定极低。因此大学生创业返乡的首选之地是发展情况良好、需要外来人才刺激的农村。
此外,一般农村中,大多处于自然资源丰富,而社会资源相对单薄简单的现状。更多是能够吸引掌握以农林、渔业、旅游等生态工科类专业技能的大学生返乡创业,而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大学生显然更适合在社会资源更丰富的城市发展,返乡创业意愿由此受农村资源配置与自身素质限制而难以提高。同时,即使大学生依靠政策扶持便利,取得相当优越的创业条件,但在返乡创业过程中,更容易面临社会资源缺乏的问题,大学生或合作创业集体将独身面对陌生的“熟人”社会关系,更早地负担整个产业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压力以及承担更大的创业风险。苛刻的创业环境和较大的创业风险和压力,压缩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意愿,其现实问题难以克服,通过创业得到的获得感及利益的驱动力始终是空中楼阁。
3. 农村法治意识淡薄,熟人社会“排异性”强烈
大学生返乡创业,不仅是引导农村籍大学生返回户籍所在乡村进行创业发展,同时也鼓励非农村户口的大学生也能够参与到返乡创业、乡村振兴的队伍之中。而特殊创业环境农村具有的法治意识淡薄以及熟人社会“排异性”两大特点是大学生返乡创业将面临的难题。
费孝通先生关于“熟人社会”的定义做了如此解释:“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认为,农耕文明下的农业社会通常是“熟人社会”,而与之相对的即是“现代社会”或“陌生人社会”。而古往今来,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受到小农经济的影响,中国农民生活在人情化的自然本能生存之网中,农村作为从封建时期一直延续至今的产物,人们在一个相对狭窄的空间内,形成以地域、血缘亲疏关系为尺度的日常生活范围,约定俗成地建立了类似组织或“圈子”的“熟人社会”,“熟人社会”将农村内的社会存在和人际交往状态统一起来,在农村中形成牢固的“圈子效应”,而“圈子”的封闭性和“圈子”之间的排異性是与生俱来的,以内的是“自己人”,之外的是“陌生人”。[9-10]
一个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为要素捏合起来的群体,在社会生活中整合社会、维系人际情感、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也在无时无刻、无孔不入地侵袭、弱化甚或取代规则和组织制度,常常混同、隐藏于专业化领域和组织化领域中,因此它的规则往往会超越日常生活而冲击和破坏专业化领域和组织化领域的制度和原则。这样以致私与公、情与理,都被一股脑地搅在了一起,社会公正和社会效率在界线不清、是非不辨的融合中被诋毁和抑制。[10-11]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权利义务观念模糊,权利义务关系混乱,长期习惯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农村。[12]
熟人社会的现象在农村尤为明显,它所框定的农村区域范围这一特定“圈子”的排异反应,注定使外来人口包括非农村籍大学生分散精力在人情社交之上,而且人们处于陌生的环境中,理性思维占据主导、思考的成本增加,交流难度随之增加,倘若要完全融入该熟人社会之中,那么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更是只增不减。因此非农村户口大学生创业的人情适应成本相对农村籍大学生而言增加不少,开展创业活动也相对困难得多,对返乡创业响应必然不高。同时,法治实践的匮乏对大学生返乡创业的利益保障提出了新的问题。大学生投身新农村建设,本身就存在极大的风险。无论是发生创业过程中的风险,还是创业成功后的既得利益的维护,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12]
4.大学生自主性较弱,创业综合素质偏低
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制约,能否考上重点高中、重点大学是学生成败与否的唯一标准,其终极目标是找到一份好工作,而非自己创造一个好企业。[12]当代大学生创业意愿较低的不争现实,是众多大学生在深造、创业与就业,自主与稳定之间做出抉择的结果。大学生在其学生时代养成的应试化学习惯性,被动接受教师知识灌输的教育模式难以改变,对大学生思维的潜移默化影响也无法逆转。同时,因地域文化环境和个体抗压能力的不同形塑了大学生群体内工作态度的差异,“主动求发展”和“被动求安逸”是当代青年群体最为典型的两种工作态度。[13]而在传统教育模式影响下,后者自然就成为绝大多数大学生毕业抉择的观念。此外,大学生和工作的关系,过去是“包分配”,后来是“自主择业”,其后才在“自主择业”后面加上了“创业”两个字,现在希望大学生成为农村振兴的推动力之一,从而在“创业”前面加上限定词“返乡”二字。[14]与其说大学生自主选择,不如说是大坏境的引导。大学生决策方面自主性削弱,更倾向于安逸稳定可见一斑。
并且,当前学校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生活学习工作的基本技能与知识,培养正确的思维方式。针对大学生实践素质的发展仍然处于不温不火的境地,虽然大部分大学已经陆续开设有关创业的课程,但目前大学创业课程、大学生学习情况与社会创业现实之间的距离较大。绝大部分大学生缺乏敢拼敢闯的创业精神和足够的实际创业经验,在自主创业方面的认识水平不高,素质能力较低。在目前人才资源下,除去上述乡村现实条件的限制,简单地从老生常谈的创业与就业的比较考虑:选择创业,风险高,未来回报可观,发展前景较广;选择就业,风险低,未来收入增长较慢,成长空间较小。以分析所得大部分大学生自主性较弱,社会经验少的现实情况去做出抉择,其宁愿挤入原本就拥挤不堪的社会人才就业市场,也不会选择模式陌生、风险大的自主创业道路,更不必说目前还存在另一个更安逸的选择—考研深造。因此,大学生的返乡创业意愿与大学生自身创业素质的认知有很大关系。在其没有充分了解创业模式、相关要件以及具备相应创业素质的情况下,要求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道路是不切实际且难以实现的。
(二)大学生思想文化转变带来的矛盾
1. 抑商思想的默示化
从夏商王朝国家基本结构的构建完成到封建清帝国的灭亡,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缺乏鼓励自主创业的基因。尤其是在儒家仁义忠孝思想、法家兴功重法、道家清静无为三大主要思想学派的影响下,随着“农本商末”的重农抑商政策观念根深蒂固,压制工商业发展更是几千年封建社会共同的政策选择,因此与工商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创业领域内容基本没有足够有利的推动力。近代,《大清民律草案》始终停留在草案层面,农工商部于1910年提出的《改定商旅草案》作为过渡商律也因清廷灭亡而被废弃,帝国主义猖狂的殖民掠夺与本土官僚资本主义压榨下,民族资本主义只能在夹缝中艰难生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注定中国不是自主创业的乐土,“实业救国”的梦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破碎。更可惜的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 30多年里计划经济的主导下,自主创业不仅被压制,而且相当于被划进“政治犯错”的范畴。从改革开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的一段时期,自主创业在政府的决策中也始终处于“不鼓励也不反对”的尴尬地位。也就是说,我国鼓励自主创业才仅仅十几年的时间,而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更是近两年的事情。[14]而在长期的自主创业空白下,不仅是大学生,包括父辈在大学生创业方面一直处于一个十分微妙的认识,既不支持又不反对,尤其是有过创业经历的父辈对学有所成的后辈还是抱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儒家思想,而且在人心浮动、追名逐利的社会中,更有极端的反对思想认为高学历的人才选择创业赚钱是社会教育、人才资源的浪费。在这样普遍的社会思想之下,大学生的择业创业观念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抑商”思想的潜移默化,在思维深处形成定式,无形间削弱了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意愿。而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实行以及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传统思维中的重农思想反而逐渐从大部分国人的思想观念中淡出,因此重农思想的削弱与抑商思想的默示化固化,此消彼长之下导致大学生在返乡创业方面的兴致缺缺,意愿较低。
2. 逐利思想与乡土文化的冲突矛盾
“为公而绝私,重义而轻利”是以官方儒家哲学为思想基础传统社会中主流义利观念的体现。随着经济文化的全球化、多元化发展,各种外来思想冲击着人们的传统乡土情怀,逐利思想的盛行,功利主义、价值相对主义逐渐瓦解传统的精神信仰。此外,由于社会进步的需求,我国加快城市经济發展,推动现代化建设,使得城市文化和乡土文化发展的不均衡,大学生纷纷涌入城市中谋生,形成城市虹吸现象与城市文化的绝对吸引力。[15-16]另一方面现行政策的倾斜拉动乡村全面振兴,乡村发展的优先级提前,使得本来趋于弱势地位的乡土文化,与愈发发展壮大的城市文化之间发生碰撞,城市文化中的逐利思想与乡土文化所蕴含的义利观念之间产生矛盾冲突。而且,当前大学多半建立于经济较为发展的城镇市区,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在逐渐脱离父辈,走上独立的校园生活中受到城市文化的熏陶,体验到大城市的繁华与便利,直面现实物质经济生活需要,对“利”的追求欲望明显强烈。崇尚物质,如何获得足够的物质利益并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逐利的观念由此滋生,而这恰恰与农村籍大学生返乡创业的精神内核——乡土文化中对乡土深深的眷恋而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相矛盾,两者相互抵消之余,抑商思想共同作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为谋取利益和自身发展排斥返回乡村创业,其乡土精神信仰逐渐解体,乡土意识逐渐淡化,充满乡土气息的农村社会也渐渐被功利主义解构。调研中笔者已经发现乡土情怀是影响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的重要因素。而乡土意识的淡化,形成了新的文化危机,返乡的意愿注定降低。而一旦农村籍大学生失去了归属感和自豪感,产生了消极、排斥和逃离的心理,返乡创业将无从谈起。
三、提升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之法律保障措施
(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政府应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形成良好的创业环境。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农村科学布局合理规划,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19]其一,加快包括交通邮电、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其二,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鼓励构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更好地保证返乡创业的实际开展,解决大学生对农村落后的基础认知,提升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
此外,还应逐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结合乡村振兴新形势推广“枫桥经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結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三共统一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弱化传统农村社会“熟人社会”的“圈子”效应,解决以权干政、个人崇拜主义、民主异化,依靠道德、习俗等进行乡村治理等错误现象,形成良好的群众自治、社会治理的农村民主环境,保障大学生返乡创业能够得到基层农村的支持,不受农村不良的行政权力影响。
(三)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发展优秀思想文化
坚持送法下乡和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及推动各地方完善民主机制,将农村治理形成以法治为制度基础、以德治为辅的多元化治理模式,把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和现代社会的治理理念落实到基层农村,并重视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思想的融合。对于一些不违背当下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乡规民约,正视其在乡村社会依旧存在的秩序维持的作用。[18-19]在法治推进过程中,“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自然转化,虽然熟人社会的亲疏血缘的内核不会消灭,但约定俗成的习惯从主导思想到辅助工具的转变,正是法治思维影响的发展趋势,使得“新农人”包括大学生群体得以加入原有的农村大集体当中。发展优秀思想文化包括创业文化在内,需要培育,需要“润物细无声”的教化,需要承载着历史文化的农村为物质基础,由此营造良好淳朴的社会风气。宣传积极乐观、敢拼敢闯的创业精神,抛弃落后的“轻农贱商”思想,传递正确的职业平等择业观,抛弃落后的利益至上主义,将个人诉求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倡导提高自我修养,造福奉献社会,传播有诚信、有担当的正确价值观。尤其是当前,在我国“诚信”依然是一种稀缺的道德品质,各种“潜规则”依然优先于法律,这无疑会让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在创业中屡屡碰壁。[14]其次,在农村建立文化活动设施,如浙江农村文化礼堂,充分融合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主流价值。丰富发展社会大众及大学生的创业思维,从精神层面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大学生返乡,支持大学生创业。文化的建设和积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效果也是一个由隐到显逐步明晰的过程,因此仍在兴起发展阶段的创业文化需要社会慢慢接纳并予以支持鼓励。农村法治建设完善,创业精神氛围浓郁,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思想观念自然就随之向积极方向转变。
四、结语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开展,大学生返乡创业是人才战略中重要举措。大学生的主观意愿是返乡创业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然而影响大学生主观意愿的原因众多,包括外部与自身。这就需要政府、乡村、学校和大学生个人共同努力,不断拓展深化新的解决措施,才能有效提高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最终实现人才的返乡,进而推动资金、技术、人才向乡村地区聚集,真正实现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新锦成研究院.2018中国大学生就业质量研究[R/OL][2019-03-09].http://www.ceiea.com/html/201806/201806261642573266.shtml.
[2]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大学2018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R/OL][2019-03-09].http://gaokao.eol.cn/bei_jing/dongtai/201901/t20190102_1639849.shtml.
[3]中国农业大学就业创业办公室.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R/OL][2019-03-09].http://www.cau.edu.cn/art/2018/12/31/art_10353_602794.html.
[4]林龙飞,陈传波.返乡创业青年的特征分析及政策支持构建——基于全国24省75县区995名返乡创业者的实地调查[J].中国青年研究,2018(09):53-61+10.
[5]周成军.“双创”背景下大学生返乡创业对策研究——基于丽水大学生村官的调查[J].继续教育研究,2016(08):19-22.
[6]张立驰,姜彦彦,吴君民.精准扶贫背景下大学生赴农村创业意愿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教育现代化,2018,5(44):34-39.
[7]廖永伦. 基于农村就地城镇化视角的小城镇发展研究[D].清华大学,2016.
[8]肖万春. 中国农村城镇化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5.
[9]谷岩. 论转型期中国农民社会心理的双重变迁[D].吉林大学,2013.
[10]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
[11]刘少杰.熟人社会存在的合理性[J].人民论坛,2006(5).
[12]梅园.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大学生创业引导法律保障研究 [J].农业经济,2013(7):60-61.
[13]刘天元.回得去的故乡:“新县城青年”择业行为与偏好的再认识[J].中国青年研究,2019(02):106-112+119.
[14]叶雷.创业文化的沙漠里开不出大学生创业之花[J].河南教育(中旬),2010(05):28.
[15]安宝珍,张洁.乡土文化退隐对乡村学校德育的影响及其应对[J].教学与管理,2017(07):22-25.
[16]张静泊. 传统与现代:乡村法治中的观念变迁[D].河北经贸大学,2018.
[17]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N]. 人民日报,2018-09-27(001).
[18]李晓. 法治中国进程中的乡村治理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7.
[19]张文显,徐勇,何显明,姜晓萍,景跃进,郁建兴.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J].治理研究,2018,34(0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