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莉
河北才汇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 050024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的城镇化、生态化建设,耕地不断被蚕食,耕地面积逐渐缩小。耕地保护研究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耕地保有量与粮食安全息息相关。2010-2017年,全省整体呈现人增耕地减趋势。7年间,全省人口净增加334.10万人,耕地面积净减少3.26万公顷。为优化全省农业生产布局,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研究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十分必要。
数据来源。土地利用、人口规划及各项经济数据来源于《河北省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年鉴》(2009-2017年)、《河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5年)》、《河北经济年鉴》(2009-2017年)、《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
2017年,全省耕地面积651.89万公顷。2009-2017年,全省耕地年均减少0.53万公顷。按此趋势推算,2035年全省耕地面积将达到642.35万公顷。考虑至2035年,25度以上坡耕地将全部退耕,则2035年全省耕地面积将达到641.73万公顷。
(1)人均粮食消费量预测。官方对于2020年全国人均粮食消费量,国家粮食局建议385千克/年,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认为395千克/年,国家食品和咨询委员会意见437千克/年。
众学者对人均粮食消费标准研究从总体上分析,分为三类:一类是粮食安全领域的主流观点,认为2020年中国人均粮食消费量必须保障在400千克/年;一类认为日本1966年以315.5千克/年,韩国1968年以304千克/年的人均粮食消费水平,均达到了国家食物安全标准;一类认为我国正处于膳食结构转型升级期,未来人均粮食消费水平仍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增长状态,2069年将达到峰值528.94千克/年[1]。
本次河北省2035年人均粮食消费量预测,以粮食安全领域的主流观点,即2020年人均粮食消费量400千克/年,及国务院相关研究所数据,即2069年人均粮食消费量528.94千克/年为测算依据。通过分析,2020-2069年,人均粮食消费量增长了128.94千克,则年均增长2.63千克,按此速度推算,河北省2035年人均粮食消费量440千克/年。
(2)粮食总消费量预测。《河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5年)》指出,2035年全省人口将达到7910万人,按人均粮食消费量440千克/年,测算2035年全省粮食总消费量为3480万吨。
(3)粮食耕地单产预测。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中提供的各类作物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在农用地自然等更新计算基础上,采用产量比系数折算标准粮,测算出河北省在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充分保证,光、热、水、土等环境因素均处于最优状态,技术因素所决定的农作物所能达到的耕地平均理论最高产为12700千克/公顷[2]。
2016年,河北省粮食播面单产5469千克/公顷,较2010年增产732千克/公顷,年均增长率2.4%,按此速度推算,到2035年全省粮食播面单产将达到8582千克/公顷,即粮食耕地单产11054千克/公顷。
(4)粮作比预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相关学者认为随着膳食结构调整,我国居民口粮需求量降低,动物产品消费量增加,进而刺激农业结构调整,粮作比例下降。结合全省2009-2017年粮作比变化,推测2035年粮作比将达到70%。
(5)耕地保有量预测。在人均粮食消费量提高到440千克/年,粮食自给率、复种指数仍取2010-2017年全省均值112%、1.288,粮食播面单产达到8582千克/公顷,粮作比为70%条件下,2035年全省耕地总需求量将达到503.76万公顷。
(1)供给测算。2009-2017年,全省土地整治补充10.32万公顷,年均补充1.15万公顷。按此速度推算,2018-2035年,全省可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20.70万公顷。
(2)需求测算。生态退耕。2017-2035年,全省生态退耕总需求1611.7万亩。其中继续推进“再造三个塞罕坝”、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工程、太行山绿化三期建设工程、京津保平原生态过渡带建设等工程项目,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及退耕还湿工程,共需占用耕地1124.2万亩;进行雄安新区生态建设占用耕地71万亩;张家口“两区”建设坡耕地和坝上地区退耕260万亩;衡水湖等湿地建设退耕还湿82.5万亩;廊坊北三县地区退耕56万亩,新机场临空经济区退耕18万亩[3]。
建设占用。按有关规定,需国家统筹占补平衡的建设占用耕地55万亩。其中列入国家规划的铁路、高速公路占用耕地25万亩,雄安新区建设占用耕地30万亩。
其他减少。依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全省不稳定耕地面积247.4万亩;按照历年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均值0.39万公顷/年测算,则2017-2035年全省共需减少耕地面积109.7万亩。
(3)耕地保有量测算。2016年,全省耕地面积652.05万公顷。2017-2035年,全省土地整治可补充耕地20.70万公顷,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其他共减少耕地134.92万公顷,则2035年,全省耕地面积将达到537.83万公顷。
基于历史趋势外推、粮食安全、供需状况三种方法测算耕地保有量,采用加权求和法,最终确定全省2035年耕地保护面积为641.73×0.6+503.76×0.1+537.83×0.3=596.76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