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发展问题及对策

2019-11-29 15:58赵彤宁
绿色科技 2019年13期
关键词:崇左市林农政策性

赵彤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林业局,广西 崇左 532200)

1 引言

崇左市自2011年开始实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在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的指导下,经过各级保险公司和林业工作者努力,政策性森林保险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面铺开,政策性森林保险参保量逐年增加,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对林业生产和发展起到很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2 取得的成效

2.1 森林保险的覆盖面实现了全覆盖

全市参保的森林面积从2011年的3.77万亩,增加到2018年的737万亩,增长率19449%,占全市集体林地面积的61.3%;参保的县,从2012年试点的2个县,覆盖到2018年的全部7个县(市、区);生态公益林的参保面积达到了575万亩,占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6.9% ;商品林的参加面积162万亩,占全市商品林面积的32.5%。

2.2 发挥了森林保险的保障作用

自2012~2018年来,全市森林保险灾害理赔面积125370亩,理赔金额1868.12万元。森林保险对全市林业生产起到了应有的保障作用,对灾后快速恢复林业生产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对受灾群众对灾后恢复林业生产充满的信心,起到很好的社会效益。

2.3 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市、县、乡、村四级森林保险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全市目前共有3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分别是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和北部湾保险[1]。3家保险都在县级、乡级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村级安排了协保人员,市、县、乡、村四级森林保险网络基本形成。

3 2018年保险工作情况

3.1 投保情况

2018年,全市完成投保面积687.77万亩,其中,公益林投保面积630.54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57.23万亩[2]。

3.2 理赔情况

保险理赔面积2.99万亩,其中商品林2.99万亩,公益林0亩,理赔金额304.52万元。

4 崇左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不高

该市林地主要分布在山区,地理复杂,且各户林地较分散,产权界定不清晰,一旦出险,保险公司无法抽出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查勘定损。目前商品林承保面小,风险难以分散,林农往往选择风险较高的林地进行投保,逆向选择风险较大。由于费率低、成本高,经营成本与收益不匹配,造成保险机构供给意愿不强,承保积极性不高。

4.2 群众自主投保积极性不高

群众对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意义以及作用缺乏认识,对森林保险的参保各项工作程序还比较陌生,还没有体验到林木保险带来的好处,对保险公司也缺乏信任,一些群众资金困难,不愿参保。

4.3 林业基层森林保险工作激励不足

自2011年以来,崇左市全面开展了森林保险综合治理工作。林业部门,特别是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在家庭促销,保险材料,保费收集,勘探受灾情况,信息统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援助工作。辅助保险公司进行各方面工作的展开,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保险公司的工作量,节省了业务成本[3]。另外在增加林业站业务管理任务的同时,也增加了基层人员的工作任务,但薪资报酬方面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积极完善保险工作激励机制,是基层工作人员的迫切要求。

4.4 部分财政补贴不及时到位

存在个别县财政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年度财政预算工作中,没有把政策性森林保险县级保费补贴列入支出项目内容,造成补贴资金不到位,直接影响保险承办机构业务的正常运作。未能及时将保费资金拨付到各保险公司,造成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存在困难。

4.5 商品林承保验标和出险理赔存在一定的困难

林地进行验标时仅靠林班图查看种植林地,可能存在有面积不精准问题。原因为缺少专业的测量工具。标的出险时由于损失程度不同,难以区分受损程度,避免被保险人与查勘理赔员不必要的矛盾,自治区应更加完善理赔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森林保险理赔管理办法,使在理赔过程中条款可遵循、有法可依。

4.6 森林保险勘查定损困难

介于林业生长的特点,林业生产周期存在较长,且生长过程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灾害多发,其风险损失的测定要求技术专业性强,进而对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风险管控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地域上来看,该市林地主要分布在山区,地理复杂,且各户林地较分散,产权界定不清晰,给森林保险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风险控制带来相当的难度。森林风险事故发生以后,缺乏林农和保险公司双方都信的过的第三方资产评估评估机构,第三方机构在业务上熟悉林业且有公信力。近年来工作开展过程中,常面临保险公司熟悉林业的定损人员不足以使林农信服,第三方定损评估机构不了解林业生产实际而无法科学定损的窘境[4]。

5 下一步工作思路

5.1 加强政策性森林保险宣传

林农大多身处山区,普遍缺乏对森林保险的具体认识,应深入各县(市、区)林业局充分发动广大林业站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一起深入林区积极组织开展政策森林保险宣传工作,让群众全面了解和掌握政策性森林保险,提高群众参加政策森林保险和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利用政务公开日现场宣传活动等活动发放《广西政策性森林保险宣传手册》[5]。

5.2 优化政府保费补贴结构,完善森林保险工作经费使用机制

争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林业部门逐步对森林保险项目资金倾斜,进一步“提标、扩面、增品”提高商品林补贴标准。同时,自治区应建立健全森林保险理赔管理办法,完善森林保险工作经费机制,使在理赔过程中有法可依,保险经费开支有制度可循,不断增加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

5.3 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完善理赔制度,简化理赔手续

要求各县林业主管部门主动配合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公司需要的各种数据,提高保险承保办理效率。

鉴于目前存在索赔困难和索赔缓慢的问题,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尽快完善针对不同灾害和森林火灾,虫害等不同类型业务的森林综合保险索赔制度与理赔标准。根据条目制定详细的损害赔偿标准,付款时限和索赔所需材料,以确保林农的合法权益,增强其对森林保险的信任度。利用现场索赔简化索赔程序,有利于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险的时效性。

5.4 完善森林综合保险险种和拓宽理赔范围

目前,崇左市实施森林综合保险是一种保险类政策,具有保费低,保障成本低,产品类型单一等特点,保险金额不考虑森林类型和森林质量,其不能完全匹配森林的实际经济价值;而且,林果类经济作物不在损失索赔的范围之内,这与实施综合森林保险的初衷相反。因此,建议结合该市林业资源特点,增加森林保险品种,提高精细度。将经济林果类损失也一并纳入到索赔的范围,提高保险的价值。

5.5 加强与保险公司、林农、合作社、造林大户、企业沟通

配合自治区林业局开展广西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额和保费差异化调研与林业险种保险相关调研。向承保机构、农户、造林公司、造林大户、合作社发放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额和费率满意度调查等调查表格,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更进一步地了解想法。

对勘测定损困难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保险公司应主动分享各赔保案例中的经验,对参与进来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对比,提出一部分熟悉林业且有公信力、并技术扎实的评估机构,为今后的业务开展,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

6 结语

政策性森林保险是国家强农惠农、稳定农牧业生产的一项惠农政策。在未来,森林保险不断发展的既定方针不会有变化。产品将不断丰富,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指数保险、产量保险、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将会成为趋势。森林保险的防灾减灾作用将更显突出,为广大林农的生产生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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