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立英,武菊英,范希峰
(北京草业与环境研究发展中心,北京 100097)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农业科研院所是农业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承载着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进入世界先进科技行列的重任[1]。必须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需求、国家科技政策导向、农业科技领域新形势,加快内部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现代农业科研院所,而制度建设是推动现代院所建设的核心与关键[2]。在当前全国上下深化机制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是当前农业科研院所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制度建设是农业科研院所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3]。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农业科研院所也在不断加强自身制度的建设,除了具备开展日常行政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外,还制定了科技管理相关制度,如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技档案、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绩效奖励、科技开发等等。但多数制度的作用仅限于事务性工作的管理,甚至不同程度存在脱离实际、照搬照抄等现象,缺乏自身特色,对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挖掘科研潜力方面的效果不强,难以支撑科技创新工作的持续开展。比如在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时,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将科研项目数量、经费数量、论文数量等作为量化指标,与奖金、职称等利益挂钩,而忽略了项目和成果本身的创新性、学术价值、生产实践意义等,甚至给科研人员以错误的引导,分散了科研人员的精力,导致科研人员无法专注开展研究工作,科技创新潜力难以激发。一些制度之间缺乏衔接,甚至出现交叉对立,导致业务部门职能、全责不够明晰,各行其是,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4]。
一些农业科研院所存在“重制订、轻执行和监督”的现象,认为将制度发布实施后即完成了制度建设工作,而忽视了制度宣传培训、贯彻执行及评价修订等环节,导致出现制度执行程序不健全、培训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制度的制订是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形成的,虽然经过了多方面意见征集和修改,但是这些环节并不能让所有职工百分之百参与其中。制度发布实施后,如果不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宣传培训活动,而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断断续续地向职工传达制度内容,职工就无法对制度有全面的理解和掌握,更谈不上遵守。一些单位还缺少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制度有效实施的监督保障、客观的评估标准和相应的奖惩机制等不健全,导致责任追究对象不明确、监督渠道不畅通,以致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使得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大打折扣,最终丧失了制度的威慑力。
制度的存在是为了规范和推动农业科研院所各项事业的发展,其制订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要随着各项事业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而有的农业科研院所缺乏对制度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制度建设上更多注重制度类型的全面性,而忽视了制度总结评价、修正完善工作,导致一些制度早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发展的需要还在被执行,有的甚至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相背离,这样不但不能推动科研院所的事业发展,反而束缚了向前发展的动力。例如,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一直被广大科研人员所诟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人才评价打破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但是具体到一些农业科研院所,还是不能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将论文等成果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使得一些在成果转化、示范推广领域表现出色的科研人员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
制度建设要注重科学、合理、有效等要素。制定哪些制度,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体系,应当是由一个单位自身的情况所决定的,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如约束力度、操作的可行性、预期效果等,必须用新的视角审视梳理制度体系,衡量制度是否有明确标准、是否具有实用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利于科技创新。制度出台前必须在职工内部开展广泛的调研活动,最大限度地征集各方面意见,形成初步的共识,从而为后期制度的执行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实现精准管理的基础是制度规范,做到细致管理,对应实际工作的各个环节把细节做实,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科研人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传导,满足单位发展的需要,推动事业的发展[5]。农业科研院所除了创造性的研究工作之外,有着不同于其他科研院所的特点,如公益性、区域性和长期性等,要取得长足发展,必须形成一个的制度体系。农业科研院所是结合“三农”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工作,在制度制订过程中,要充分调动科研人员服务“三农”的积极性,促进有利于“三农”发展的科研成果的产出。如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充分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最大程度地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考核指标的设定上要符合农业科研活动的规律,考虑到农业科研的特征,不能一味地追求量化指标,以免过多关注短期结果而挫伤创新的积极性,应针对近远期目标、基础和应用研究等制订不同的考核指标。
此外,在当今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普及的时代背景下,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电子网络管理模式的运用。通过网络平台对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考核、验收等环节进行管理,有利于资源的高效整合,实现高效化、精准化的管理。
制度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而是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融入到广大职工的思想深处,进而有的放矢地规范日常的工作。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着眼于增强广大职工的制度意识,通过开展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让职工清楚制度要求什么、规定什么,明白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的目的,从而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
制度的贯彻落实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人群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多频次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要经常讲、反复讲,让广大职工了解制度、自觉运用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要率先垂范,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和执行各项制度,发挥表率作用,达到上行下效的风气。要在学习形式和手段不断突破创新,如利用会议、内部刊物等学习制度的内容、意义和作用,提高思想认识;运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直观性、有效性;通过树立典型,发挥表率和榜样作用,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其工作使命感与责任感。要注重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制度建设的统筹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各自职能领域规章制度的监督与管理职能,相互之间形成合力,保障制度的顺利执行。
执行是制度的根本属性,要通过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保障制度的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往往出现在实际执行中,有足够的执行力才能充分发挥制动的作用、解决问题,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发挥领导者的“第一推动力”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干部职工一视同仁,消除制度执行中的权力干预、部门干预和人情干预,消除制度执行不力的隐患。
建立制度监督检查机制,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公开办事的程序、制度、时限等,使每位职工参与和监督制度的执行。建立制度考核问责机制,要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以问责的方式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对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尤其对关键部门、重要环节、风险点加强监督,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制订相应的工作流程,提出风险防控预案,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明确。
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必将淘汰旧的理念、模式。因此,制度的反馈评价机制尤为重要,它在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延伸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是进一步补充、完善制度的主要依据,更是检验制度能否适应要求的重要途径。建立制度运行情况的反馈评价机制,从学科发展和创新需要出发,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考评,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从而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制度运行机制,构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管理体系,成为农业科研院所发展的新导向[3]。
制度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管稳定。加强制度建设对于农业科研院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挖掘潜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要随着农业科研院所的发展不断梳理、修订和完善,从而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让职工自觉接受制度约束,严格恪守工作纪律,使管理有方向,组织有原则,工作有效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农业科研院所制度建设要从自身出发,对现有制度进行理性分析,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探索出一套与国际接轨、高效运行且具有一定系统性和稳定性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