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云
(广西金桂林业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07)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我国开展了人工造林工作。但是由于植树造林的费用越来越高,收支严重不平衡,所以,管理模式逐渐转变为企业化管理,这就要求我国林业要推行可持续发展模式,即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自己管理运营、创造收益,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森林经营规范制度,导致林业管理的随意性,即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森林保护与合理利用失去平衡,给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由于缺乏合理的采伐规划,容易导致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甚至有少数林业管理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的采伐许可,私下砍伐或者超额采伐,这些都是需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因此,只有要求编制相应的森林经营方案,并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给予编制相应的采伐限额,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经营单位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指导,科学经营管理,充分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森林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对森林资源的消耗越来越大,经常出现采伐大于培育、入不敷出的情况。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林业相关部门既要严禁乱砍滥伐,又要做好年度规划和预算,对林木培育时间以及生长年龄做出合理的规定。在保证森林可持续发展、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同时,维持森林经营管理秩序,在森林培育和森林采伐之间找到平衡点,以促进森林保护与利用的相互协调发展。
首先,传统的林业经营大都比较粗犷,只规定了大体的经营方向,没有对细节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没有系统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造成经营困扰;其次,即便有森林经营方案,但在编制以后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这很容易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漏洞,导致实施结果偏差太大。所以,需要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使森林经营方案更好地得到实施,有利于森林经营的发展得到良性循环;最后,森林经营方案没有根据具体实际来制定,只是根据传统的经验来建立,我国幅员辽阔、地域特征明显,不同地区的林木生长环境、气候特征都具有差异性,所以,森林经营方案的制定不可一概而论,应结合各区域的具体实际合理编制,使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在森林资源的监测方面,很多森林企业还比较落后,现有的森林资源信息调查较为粗犷,调查数据分析处理也比较简单,且数据更新慢,缺乏时效性,难以符合森林的精细化经营。因此,森林资源的信息与管理有待于健全和完善,这在森林发展中十分重要,可以帮助经营者对森林资源进行了解和把控,以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现代林业经营水平是在以往不断的经验积累与总结中发展起来的,而由于我国林业经营发展起步较晚,没有足够的科学管理经验可以借鉴,导致林业缺乏合理的经营规划。例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森林用地划分为若干模块,以保证森林经营的合理化发展,同时也确保森林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森立用地可分为幼林抚育模块、林木成长模块、树木成熟模块,对于树木成熟模块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采伐,以确保森林经营的供需平衡,做到良性循环、高效运用。
我国从事林业的工作者众多,但多数文化层次比较低,对森林经营缺乏科学性管理,因此,在当前森林经营水平要求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培养林业人才和管理队伍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建设优秀、专业的林业人才和管理队伍,才能保障林业规划方案更好地实施,才能使林业获得更好的发展状态,以保证我国林业经济水平的稳步发展与提升。首先,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并且尊重林学规律,努力提高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要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为宗旨,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和县级森林经营规划为依据,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林产品为目标;最后,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稳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统一来自不同国家的投资者、管理者和林业工作者的经营理念,保障森林高效经营,从上而下制定中长期的经营规划目标。首先,要规范森林企业各级管理层对森林的经营管理,加强对经营方案编制前的考察和调研工作,根据时代的发展对传统林业经营管理作出更新调整,制定出中长期的目标规划,减少短期行为。其次,建立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并全面推行,为以后的森林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将森林企业的经营管理推向制度化、现代化。
分析当今社会生态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森林的功能,对林业进行分类,大致可分为商品森林和公益森林两种,从投资管理上可以将二者区别开来。公益森林是依靠公共财政进行运营,而商品森林则是在市场经济下进行运营。但对两种森林的划分,也并非是一刀切。在对森林分类经营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要结合实际,落到实处,而不是简单的划分、极端的归类。根据林场的所处位置和经营状况,进行全面划分,并综合各类因素选择合理的经营方式,以便获得最好的经营成果。
在外资森林企业中,投资者和管理决策者为外国人,对我国的自然条件或者森林分布以及水土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在管理手段、经营制度的建立上难以做到因地制宜,如何对森林企业的经营制定有效的管理体系以便实现森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确实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国外有些经营模式较为先进,但不能生搬硬套,需要找到国外经营模式的精髓,在此基础上,结合每个森林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和创新,并通过反复实践,最终打磨出适合外资森林企业发展的经营模式。目前,我国林科院已经将热带作为根据地,并挑选出合适的树种进行培育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外资森林企业的经营地在我国,因此应该多多关注我国自然条件下的森林科学研究,需要各地区对研究经验进行总结和学习,并开展深入研究和分析,最终编制出能够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技术体系。
大多数森林企业的主要经营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益,而在当今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只有人才才能带动发展,带动创造,通过带来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而提高民营森林企业的市场竞争活力。外资森林企业中融汇了中外工作人员,这是一个良好的渠道,因此要加大力度和政策,鼓励引导国内外高学历、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带着世界先进的知识水平投身到森林建设当中,指导和带动基层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在基层森林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对已经投入到森林发展岗位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同时,外资森林企业还应多多关注国内对森林企业在各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森林发展建设的科学研究,鼓励青年人才对森林监测、管理系统开发等方面的科研创新,逐渐建立符合外资森林企业发展现状的森林经营发展体系。
促进森林的长远发展是每一个森林企业经营的重要方针之一,而编制科学合理的森林经营方案是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事项。从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出发,必须加快健全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一手抓社会政策落实,一手抓林业经济发展。为扎实做好“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化、精准化,加快编制和严格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既是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又是科学经营森林、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的紧迫任务,对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乃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