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易爱军 余开超 陈海燕 赵菲
江苏是海陆“一带一路”倡议下重要的联接点。加快海洋科技的国际合作,大力发展现代海洋经济,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不仅是江苏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促进一带一路深入推进”讲话精神的关键举措,也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江苏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省对外开放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好娄勤俭书记和吴政隆省长关于“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和江苏海洋经济建设精神的关键战略举措。
近年来,江苏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海洋科技国际合作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省内海洋科技研究机构、海洋产业相关企业、设有海洋类专业的高等学院均开展了一定规模的海洋科技合作项目,海洋科技国际合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合作领域正不断扩大,合作成效正不断显现,为进一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洋科技国际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自1996年起江苏省委、省政府开始实施“海上苏东”战略,不断鼓励推动江苏省海洋科技发展以来,国家和江苏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以鼓励和支持海洋科技国际合作发展。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江苏沿海地区面向东北亚,建设成为国际合作重点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江苏省“十三五”海洋事业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借助连云港市“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涉海产业上的合作;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及海洋科研机构在省内打造海洋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以深化海洋科技研究;同时提出,要积极引进海外海洋科技领军人才和海洋科技创新团队,支持涉海企业与高等院校通过“请进来教”的方法,加快各类海洋人才的培养力度;2019年6月,又出台了《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希望通过加强国际海洋科技合作,加快江苏省海洋科技及相关产业升级转型,促进江苏省海洋经济的发展。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江苏海洋科技国际合作的进程,为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通过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江苏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等为代表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18年,江苏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增加值达到了32.0%,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302.5万千瓦,发电量达61.9亿千瓦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6.2%和89.9%;海洋生物制品业成功实现了从低附加值的传统海洋食品加工向产业链长、技术含量高的高附加值海洋生物制品产业的转型,产业链条齐全的、以海洋生物制品为主的海洋生物产业体系已基本形成,2018年,江苏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7%。海工装备制造产业这一传统的优势产业也不断以创新为动力,优化产业发展模式,陆续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海工装备制造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在国家海洋科技政策的强力支持和推动下,近年来,江苏沿海地区涉海平台载体的层次和水平正不断提升,为海洋科技国际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2016年10月,南通市被原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在国家政策和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下,南通海洋生物产业和海洋高端装备产业正稳步向中高端、绿色化发展方向迈进。2018年12月,连云港、盐城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联合批复为国家级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区。省内还设有江苏海涂研究中心、江苏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数所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河海大学、南京大学、江苏海洋大学等高校均拥有省级或国家级海洋科技实验室,开设有海洋科技相关专业或有正在进行的海洋国际合作项目。
当前,国家和省级层面涉及海洋科技国际合作方面的规划和政策文件虽不少,但均零散分布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海洋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规划或文件中,内容宽泛,方向模糊,实际可操作性不强。省委、省政府和各沿海市的涉海相关部门仍没有从事关全省创新发展的高度,对海洋科技国际合作与海洋经济发展、与智慧海洋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与沿海开发、与江苏高质发展等方面的关系进行梳理,对为什么要深入加强合作,与哪些国家和地区合作,在哪些领域合作,具体如何合作,需出台什么样的配套政策支持等问题,都缺乏系统深刻的考量。
当前,江苏省内虽建成了一大批涉海科研平台,但仍存在高端平台数量稀缺、现有平台布局不合理、建设质量不高、海内外海洋联合研究中心亟待建设等方面问题。其一,海洋高端研发平台稀缺。当前,国家高端海洋平台仍没有在江苏布局。高端研发平台稀缺,就很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与先进地区展开合作,引领性原创成果就很难实现重大突破。其二,现有平台布局不合理、建设质量不高。江苏省内大型海洋研究机构和海洋企业多集中于省会或苏南、苏中等地,沿海地区海洋科研机构数量相对有限,研发载体与研发对象之间这种地域的不一致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平台载体作用的发挥。其三,海内外海洋联合研究中心还亟待建设。当前,我国与世界主要海洋国家共建的8个海内外合作平台均不在江苏境内,也是制约江苏海洋科技国际合作深入推进的不利因素。
随着引进和培养人才力度的加大,江苏海洋科技人员数量和国际化人才数量近年虽有了较明显的增长,但与山东、浙江、上海等其他海洋强省相比,差距却有越来越大的趋势。以山东青岛和江苏连云港对比可知,青岛拥有全国三分之一的海洋高端人才,有一大批蜚声海内外的海洋科学家,已签约了108位国内外院士,而江苏连云港,海洋方面院士至今仍未实现零的突破,海洋研发方面的教授和高级研究人员数量也屈指可数,高水平的海洋研发团队还特别稀缺,且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在深入推进海洋科技国际合作方面存在明显的人才瓶颈,南通、盐城等其他沿海城市的情况也大同小异。
海洋科技国际合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站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江苏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统筹全省各大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拿出具体翔实的行动计划和行动指南,才能督促各方共同行动,才能切实推动海洋科技国际合作的深入。应在认真梳理海洋科技国际合作与海洋经济发展、与智慧海洋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与沿海开发、与江苏高质发展等方面关系的基础上,整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海洋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现有规划,并根据本省在“一带一路”中的战略定位和科技发展水平、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编制实施江苏海洋科技国际合作战略规划,明确海洋科技国际合作的合作目标、合作国家、合作领域、合作方式等问题,才能最大限度激发本省海洋科技创新实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大科学技术支撑,并促进海上丝绸之路发展。
建议通过全力争取国家级科研机构布局江苏、加强与国家海洋大院大所合作、促进科研平台和产业同步发展等方式,来着力提升海洋科研平台的实力。应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大数据库建设,并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推动重大科研平台逐步向沿海地区转移,以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平台布局,更好地服务于海洋科技国际合作;并着力帮助现有涉海平台载体紧密围绕海洋产业集中布局问题做文章,以园区内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积极与央企等大企业进行对接,以切实发挥龙头企业的联动作用,引导海洋企业向海洋产业园区集中,促进各涉海园区尽快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网络体系,为海洋科技国际合作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同时,要加快建设海外合作平台,通过融入现有海洋合作平台、加快与海洋强国建设海洋联合研究中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立海洋科技创新共同体等方式,促进本省海洋科技国际合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在海洋高端人才引进困难的情况下,江苏全省上下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将柔性引才作为海洋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以更加开放的心态,解决高端人才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强与山东的协同合作、扩大柔性化引才引智范围、加大国外人才柔性引进力度等方式,加快对海洋高端人才的柔性引进;涉海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江苏省海洋高端人才引进行动计划(2020-2025年)》,对近五年江苏海洋高端人才引进的方向和举措予以明确,并围绕需求,进行精准引进,以确保人岗匹配,最大程度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需围绕人才服务软环境优化问题做文章,以弥补整体硬环境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以优良的服务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建议拿出超常规的举措,从政策、资金、师资、招生等方面,给予江苏海洋大学全方位的支持,帮助学校尽快调整和优化学科布局,促进涉海学科和专业发展,培养出更多的海洋科技人才,以更好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