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粹 王晓惠 顾容光
[摘要]中国城镇化的快速进程使得乡村社会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中无法进城的农村留守妇女饱受生活及身心的双重痛苦,这与我国对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仍不完善高度相关。以辽宁省520名留守妇女为例,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考察了当前留守妇女的生活困境,并认为这一群体的社会支持系统尚不完善,诸如妇联及妇女代表大会等组织职能缺位、基层政府的扶持力度有限等,这一现象也是导致留守妇女生活艰辛的重要原因。完善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应大力发挥妇联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的扶持力度,并努力实现邻里、互助组和社会工作者的联动支持。
[关键词]留守妇女;社会支持系统;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
1 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现状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使得国家和社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等层面。在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经济效益得以大幅度提高,但相应地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城市还难以给农民工提供可以实现“举家迁移”的条件,因此,在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农村家庭的部分成员被留在了乡村,产生了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农村留守老人三类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妇女作为农村社会及家庭的中流砥柱,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但这一群体的生存境况十分令人堪忧,其中甚至有杀子后自杀等极端现象产生。我们的调研也发现,农村留守妇女在心理、身体以及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经济生活等方面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亟需整个社会支持系统进行关注和扶持。而当前包括妇联、基层政府、邻里、互助组、社会工作者等在内的社会支持系统对她们的帮扶作用还较为有限。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亟待完善。
文章以辽宁经济较为贫困的辽西地区为例,对留守妇女生活现状及社会支持情况进行调研:共发放问卷520份,有效回收450份,有效回收率达到86.5%;共发放访谈提纲120份,有效回收89份,有效回收率达74.2%。数据分析显示,大约80%的留守妇女年龄集中在30岁到55岁之间,且以44岁以上居多;在文化程度方面,超过90%的留守妇女群体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甚至有近1/3为文盲。
对在传统社会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留守妇女来说,她们在现代社会中不仅要承担传统的幼儿养育、赡养老人和维持家庭生活等责任,更要肩负农业生产、子女教育等重任。从表1的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留守妇女所面临的压力与困难主要集中在农业劳动、经济收入、子女教育、家务劳动、赡养老人、精神生活孤寂、身体健康等方面。丈夫外出劳动后,留守妇女作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肩负着巨大的生产任务;同时作为家庭主妇,又承担着沉重的家务劳动。长期的生产和家务劳动使得她们的健康状况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由于体质相对较弱又缺乏先进的农业技术,这些留守妇女的农业劳动收入所得较少,经济上高度依赖外出劳动的丈夫,同时还要支付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重费用,经济负担沉重。
2 留守妇女社会支持系统仍不完善
当前,留守妇女所拥有的社会支持仍是以家庭、亲戚、邻居、同乡的支持为主;相关政府部门、妇联、社会团体等正式机构虽然在不同程度上提供了支持,但总的来说力度不够,有较多薄弱之处。综合分析留守妇女概况后,我们认为当前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正式机构的支持方面。
2.1 妇联及妇女代表大会等组织的职能缺位
由于留守妇女集中度低、组织化程度弱,妇联和妇代会等组织在乡村地区的覆盖面并不是很广,导致留守妇女的受益程度有限。我们的调研显示,现实中存在的留守妇女社会组织中,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和留守妇女互助组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女性娱乐组织所占比重比较小。与组织联系的频率和紧密程度与她们所得到的帮助是呈正相关的关系的。而我们的数据显示,留守妇女与妇联及上述组织经常联系的仅占21%,认为妇联等社会支持系统对她们有很大帮助的仅占28%左右,这说明农村妇女组织的公信力较小,妇女并不重视妇联的作用。而且妇联或妇女代表大会提供的社会支持多局限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等方面,对留守妇女造成生活困境问题的实际关注较少。
2.2 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等支持力度有限
留守妇女与村委会的联系密切程度以及关注村内事务的热情取决于村委会切实为留守妇女提供援助关怀的程度。我们的数据显示(图1),无论是村委会选举、村内会议还是公共事务管理,经常参与的留守妇女都未达到50%,留守妇女更加关注的是和自己高度相关的事情。这是由于基层政府及村委会提供的社会支持内容比较单一,主要局限于政策执行、村庄道路规划等,导致留守妇女主动公共参加活动人数很少。除此之外,留守妇女由于长期受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熏陶,受教育程度低且思想相对保守,对自己的权益诉求缺乏表达意识等也导致她们在获取社会支持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当前基层政府在做好信息、科技、销售、政策、法律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3 完善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支持系统的路径
3.1 大力发挥妇联等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
一般来说,经济相对贫困的地区才有留守妇女,不同于留守妇女较为集中的西部,我们所调研的辽宁贫困地区的留守妇女相对分散,与妇联的交集较少,受到的支持也更少。鉴于这种情况,政府应积极支持妇联组织的发展,加强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为“留守妇女”构建“第二娘家”。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至少了解到妇联是她们诉求权益的一个渠道。需要强调的是,当农村基层妇联增加了支持帮助留守妇女这一新的任务时,亦应提前争取各方面的经费支持,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当今社会上发展较好的志愿服务组织有高校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这些组织完全是非营利的,对营造文明乡风、培育乡村公民的民主、互助精神具有促进作用。这些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将服务对象转向留守妇女,或独立进行,或与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合作,定期对留守妇女进行培训和帮助,在身心健康甚至农业技术等方面对留守妇女提供切实的支持。这种方式无需过多的经费投入,能給留守妇女的生活注入新鲜的活力,为留守妇女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扶助;同时对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学生来说也是一个较为难得的自我锻炼和体验生活的机会,而对社会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来说,这种组织的服务因为成员来源的社会广泛性,可以引发社会对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深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