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侨峰 彭凯平
摘要:文章认为,系统公正信念可能会通过提升个体的道德水平从而发挥积极社会功能。研究假设系统公正信念有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信任水平与道德行为倾向,通过两组实验数据,结果均显示启动被试的系统公正信念之后,其规范性道德行为和禁止性道德行为均有所增强,而社会信任在其中起到中介作用。此结果反映了系统公正信念在社会层面的积极价值,同时也对于增强公众社会信任及道德行为倾向有所启示。
关键词:系统公正理论;系统公正信念;道德行为;社会信任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9)05-0153-006
一、问题的提出:系统公正信念的社会意义是
积极的吗?
近年来心理学对社会公正问题的关注度日益升温,特别是社会心理学领域,通过将公正看作一种社会情境,来考察这一因素对个体心理与行为的影响。与其他学科相比,心理学研究者更倾向于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社会公正:一是收益与成本的分配符合一定的规则,二是个人或群体的基本权利受到保护,三是所有生命体都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1]
系统公正理论(system justification theory)提出的核心概念称作系统公正信念(system-justifying belief),它是反映人们感知系统是否公正、是否合理的最一般、最常用的变量。[2]系统公正理论的很多论述都围绕着这一概念而展开。然而,系统公正理论的主流观点并不认为系统公正信念越高越好,该领域很多代表性学者认为,如果民众的系统公正信念高,就会掩盖很多现实问题,对于社会是不利的,所以一直以来,系统公正信念都被认为对社会而言是弊大于利的。[3]但笔者认为,系统公正信念可能会通过促进个人的道德行为,发挥积极的社会价值,完全可以从正面的角度对于系统公正信念的积极社会作用有所发掘。因此,本文将着重分析探讨系统公正信念影响个人道德行为的效应及其机制,以此来体现社会公正在人们心理层面的反映,以及这种公正信念的影响作用,对于系统公正理论的观点进行积极层面的反思。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1.系统公正理论认为系统公正信念弊大于利
系统公正理论最早由Jost和Banaji[4]提出,该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人们普遍存在一种心理倾向,即对其所在社会系统的现实状况做出合理化的加工与辩护,认为现行的社会安排和社会制度是公平、公正、合理的。这种动机的外化表现即系统公正信念,即个体相信其所在的社会系统合理、正当并对其表现出拥护的一种倾向。[3]
系统公正理论认为,系统公正信念对于社会而言是有消极作用的,特别是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为相信系统公正,会使得人们觉得现存即合理,现状是好的,即使现状中有那么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也是正常的、难以避免的,长此以往人们就会形成保守的态度,抵制社会改革和发展。一些研究结果也支持了上述的论断。Wakslak等人[5]的实验发现,如果对一组被试启动他们形成较高水平的系统公正信念,与控制组相比,这些人就会更加觉得弱势群体不应获得更多的权益。在德国进行的一项实验表明,年轻女性如果接触到相对轻微的、不那么激进的性别歧视理由,她们随后会表现出更多的非对抗意向,对于性别不平等制度的正当性评价更高,并且不太愿意代表女性参与维权行动。[6]一项针对新西兰人的全国性代表性研究表明,系统公正信念会降低人们遭遇不公待遇时争取权益的意愿。[7]总之,很多研究都发现了类似的倾向,那些具体较高系统公正信念的人在更认可现状合理性的同时,也会忽视社会一些不好的方面,拒绝革新,接受不公的对待,所以系统公正理论才提出了这一信念的消极社会后果。
2.对系统公正理论的反思:系统公正信念也许使人更加道德
系统公正理论作为近年来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热点理论,具有比较广泛的影响力。但是对于系统公正信念的社会价值的论述,笔者认为可以讨论。一方面,过于强调系统的公正合理,看不到社会的负面状况,这也确实有其不利的一面。但如果仅仅认为系统公正信念对于社会而言只有消极作用,那恐怕也并不全面、客观。如果一个社会系统本身公正性较高,而反倒民众的系统公正信念还很低的话,也很难下结论说这种状况是良性的。当然,本研究作为心理学的研究,并不涉及社会系统本身在客观上公正不公正的问题,但倾向于认为,一味仅强调系统公正信念不利于社會,这种观点可能也会失之偏颇。有研究就发现,有些东欧国家民众普遍持有较低的系统公正信念,但其社会问题依然严重。[8]可见系统公正信念并不一定越低越好。
本文关注系统公正信念的积极社会作用,拟选取道德心理学的角度。因为在当下,道德问题备受关注。一方面,当今世界基于传统信仰的道德行为准则有滑坡的趋势;另一方面,新的符合社会文化发展趋势的新道德准则尚在建立之中。在这样一个快速变革的环境下,大量道德相关事件的讨论显现了社会渴望一个完整道德秩序的产生。而道德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人们的公正信念之下的,如果没有信念层面的公正作为保证,人与人互相之间难于形成信任关系,道德也就无从谈起。而恰恰由于人们相信社会系统的公正性,也就相信系统中的他人可以以共同准则行事,人们才愿意对他们施以道德。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系统公正信念可能有促进社会道德之积极价值。
通常意义上,一个人的道德行为指的是他所做出的有利于他所在的社会或者他所在的群体的大多人的一类的行为体系的集合。[9]Janoff-Bulman等[10]基于通常意义上所讲的“行善”与“不行恶”这两个角度,将道德行为进一步区分为规范性道德(prescriptive morality)和禁止性道德(proscriptive morality)。规范性道德行为指的是那些为社会规则所赞许和鼓励的道德行为,主要包括亲社会行为、助人、帮助他人减轻痛苦等等。而禁止性道德行为则指的是人们不做出那些为社会价值规范所不允许的行为,即不会为达到个人利益损害他人利益,如不攻击、不欺骗等等。[10]本研究认为,系统公正信念对于道德行为的提升作用既会表现在规范性道德行为上,也会表现在禁止性道德行为上。过往有研究发现,感知到公正政策的公民会更乐于和政府及他人合作,表现出更高水平的亲社会倾向,愿意为了社区付出自己更多的公民责任。[11,12]这是从规范性道德出发,显示出来的公正对于道德的积极影响。还有研究从禁止性道德的角度出发,通过实验设计,让一组人获得公平的分配,另一组遭遇了不公平的分配时,发现被公平分配的一方会更少表现出自私自利的获益倾向。[13]总之,无论是规范性道德还是禁止性道德行为,都有一些间接的证据表明系统公正信念可能对其有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正与道德的关系。但是这些过往研究还欠缺社会宏观层面的探讨,特别是没有从系统公正理论的视角出发来考察此问题。
3.研究假设:系统公正信念能够通过社会信任的中介作用,提升個体的道德行为水平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将重点探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系统公正信念能否影响个人的道德行为?第二,系统公正信念影响个体道德行为的心理过程如何?
对于问题一,过往研究对系统公正信念的负面社会效应有非常多的探讨。不过从概念入手,系统公正信念水平高的个体,代表着其更加相信社会系统的公正性、合理性,支持现状的延续,对于批评社会系统现实状况的言论和观点则报以反对态度,喜欢为社会的好处做出辩护。因此从常识上推断,这样的人比较符合我们印象中所谓的“好人”的形象。而且过往研究还是有一些间接证据[12,14],支持公正对于道德的提升效应,所以,本研究提出:
假设1:系统公正信念会对个体的道德行为倾向产生影响作用,系统公正信念越高,则个体的道德行为水平也相对越高。
对于问题二,本研究认为,社会信任可能是连接于系统公正信念和个体道德行为之间的一座逻辑桥梁。信任是个体基于认知或情感,在对自身脆弱性和风险承受力判断的前提下,对他人未来行为结果抱有的积极期待心理状态。[15]过往研究发现,系统公正信念和个体对于社会组织机构的信任程度有关[16],而且社会信任有证据表明可以正向预测个体的亲社会倾向[17]。因此本研究提出:
假设2:系统公正信念、社会信任和道德行为三者之间存在中介效应,系统公正信念影响道德行为是通过社会信任的中介效应起作用的。
下文我们将通过两个研究,来对上述假设做出检验。两个研究将分别以规范性道德和禁止性道德作为因变量,并运用经典的系统公正信念启动操纵和社会信任量表,对三者关系进行考察。
三、实证研究支持系统公正信念对于道德行为的提升作用及社会信任的中介作用
1.实验1:系统公正信念能够通过社会信任的中介作用,提升个体的规范性道德行为水平
在某高校招募学生被试202人,其中完整完成实验的有效被试190人,包括男生117人,平均年龄为19.68岁(SD=2.02)。通过实验法,采取单因素两水平组间设计,自变量为系统公正信念,通过实验启动分为高系统公正信念组和控制组;中介变量为社会信任,因变量为道德行为。首先通过不同的阅读材料,让一组被试感到自己所在的社会系统总体公正,另一组则阅读无关材料。其后进行实验操作有效性的检验,使用一般系统公正量表(system justification scale)[18,19]来测量被试即时的系统公正信念水平(α=.80)。运用独立样本t检验(双侧),以启动方式为自变量,以被试在接受实验处理之后报告的系统公正信念为因变量,结果表明,系统公正信念启动组被试报告的公正信念水平(M=6.10,SD=1.11)显著高于控制组(M=5.76,SD=1.13),t=2.10,p<.05,Cohens d=.30。这表明本研究中对于系统公正的实验操纵确实改变了被试的系统公正信念水平。之后假装告知被试研究已结束,另请被试完成其他实验任务,借此完成中介变量和因变量测量。社会信任的测量采用人性的哲学(Philosophies of Human Nature)量表的中文修订版[20],得分越高代表社会信任水平越高(α=.75)。接下来给被试呈现一封虚拟的“书香文化月”志愿者的招募信,告知被试现在学校正在筹备一个图书文化活动,请被试填写自己愿意参与志愿服务的天数,并留下姓名和电话方便工作人员后续通知志愿活动安排信息。以被试愿意参加的天数作为其道德行为倾向的分数(取值范围为0到10天)。根据上述的Janoff-Bulman等[10]的界定,此处研究关注的是规范性道德行为。
检验研究假设的中介作用模型,结果如表1、图1所示,以系统公正为自变量,以社会信任为中介变量,以道德行为为因变量。使用偏差矫正的非参数百分位Bootstrap检验,共抽1000个样本,分析结果显示,系统公正信念越高则道德行为倾向也越高,社会信任在系统公正预测道德行为中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本研究假设1、假设2得到初步验证。
2.实验2:系统公正信念能够通过社会信任的中介作用,提升个体的禁止性道德行为水平
实验2更换了道德行为的测量方式。在某高校招募学生被试206人,其中完整完成实验的有效被试199人,其中男生82人,平均年龄为20.16岁(SD=2.04)。采用单因素两水平实验设计,自变量为系统公正信念,通过实验启动分为高系统公正信念组和控制组;中介变量为社会信任,因变量为道德行为。整个实验流程基本同实验1一致。只是因变量测量改用随机分配游戏(The Random Allocation Game)范式来考察被试的不道德行为。被试在结束了自变量操纵和中介变量测量的处理后,被告知他可以通过投掷硬币,以正面朝上的次数来换取对应的奖金,并且主试看不到其投掷结果,完全凭被试自己报告。因此从概率上讲,被试报告的次数越多,则代表这一组被试存在越大可能的欺骗。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欺骗是针对于这一实验组的总体分数,而非每个被试个体。基于这一逻辑,以被试报告的硬币正面朝上的次数作为其不道德行为倾向的分数。研究还测了性别、年龄、家庭年收入等指标,予以统计控制。根据上述的Janoff-Bulman等[10]的界定,此处研究关注的是禁止性道德行为。
检验研究假设的中介作用模型,结果如表2、图2所示,以系统公正为自变量,以社会信任为中介变量,以不道德行为为因变量。分析结果显示,系统公正信念越高则不道德行为倾向越低,社会信任在系统公正预测不道德行为中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本研究假设1、假设2得到验证。
3.结果讨论与分析
本研究通过两个实验,支持了系统公正信念越强,个体就越倾向于表现出道德行为的假设。也就是说,个体越感到他所处的社会系统的现状的公平正义合理的,他就越倾向于在生活中表现出比较好的道德水平,减少不道德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本研究基于Janoff-Bulman等[10]提出的道德行为分类标准,通过规范性道德(实验1)和禁止性道德(实验2)都发现了相同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研究结论是具有较高可靠性的。
系统公正理论自提出以来,很大程度上都是在关注系统公正信念的負面价值。[3]但是本研究进行了2个实验研究,结果一致性地发现:系统公正信念确实可以对于人们的道德行为倾向产生影响,当人们持有更高水平的系统公正信念时,他们就会更加信任社会、信任他人,更认同他人的人性有善,而在这种心理机制的促发下,人们也更乐于表现出道德行为。很明显,这一结果体现了系统公正信念对于社会的积极价值。而在过往的系统公正理论研究中,无论是理论观点还是实证研究,都很少从这一方面出发去加以论证。尽管公正与道德的关系过往研究已有过一些探讨[12,13],但结论较为零散、证据并不充分,而且也并非基于系统公正理论的视角、立足于实验启动诱发系统公正信念这样的角度进行。本研究完全基于系统公正理论的典型测量工具、典型实验范式,通过多方法交叉验证,为系统公正信念的积极社会意义的阐述和揭示,提供了相对比较坚实的证据。
本研究进一步发现,系统公正信念之所以影响个人道德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社会信任的中介作用。过往研究曾发现过系统公正信念和机构信任的关系[16],及社会信任和亲社会行为的关系。[17]而本研究在此基础上,发现系统公正信念还可以影响更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信任,进而影响到人们更基础的道德行为。而且从这一点上,我们也可以认为,系统公正信念越高的人,就会越表现出对于社会中他人的信任,这同样是系统公正信念在社会层面的积极价值,与道德行为同样重要。因为社会信任对于社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一点已经有诸多研究予以支持。[21]所以中介效应的发现,同样对于本研究的理论意义有所贡献。
四、研究结论及启示
1.系统公正信念可以提升个人道德,提示我们公民道德建设可以结合考虑系统公正信念的作用
本研究发现系统公正信念——即公众在社会系统中感受到充分的公正、相信公正的普遍存在——能够促进人们道德行为水平的提升,既表现在他们更多做出社会鼓励的行为,也表现为他们更少做出社会禁止的行为。这是本研究最核心的研究结论。
本研究通过揭示系统公正信念对于个体道德的影响作用,能够对于公民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建设全民全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是我们共同的追求。而探讨道德行为的影响因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此提供启示。本研究发现,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的客观基础,以及被感知为公正合理的主观反映,是全社会人们道德水准提升的催化剂。通过更好地增强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水平,让民众普遍相信社会系统的运作是公正的,就能够大概率提升人们发生道德行为的概率。
2.系统公正信念也能提升社会信任水平,对于建设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系统具有重要心理支持作用
本研究的两个子研究还一致性地发现,在系统公正信念的作用下,人们的社会信任水平同样有所提升,人们会更相信社会中他人是普遍可信赖的、善良的。这也是本研究重要的一点理论与实证研究结论。
公正的社会环境不仅能促生道德行为,还有利于增强社会中人与人的互相信任。当人们感知到公平正义的社会信息时,他们会将这种公平正义感知为一种社会规范与准则,体验到良好运转的社会秩序。而在秩序与规则的保障下,人们就会更加相信社会中的普通人与陌生人是善良的、对自己是无害而有利的,相信人与人之间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予以信赖。建设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系统是我们共同的追求,这其中既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心理层面的“软”支持,而系统公正信念在民众心中的建立,无疑对此具有重要的心理助推作用。
3.信任他人是人们做出道德行为的心理基础,公民道德建设应强调信任的自身与社会构建
本研究还发现,公正之所以影响道德,对他人的信任是重要的心理过程和基础。信任是道德行为的一方面基础,不信任是不道德心理的一方面来源。系统公正信念之所以影响个人道德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社会信任所起的作用。公正环境下个体感受到的人与人之间的可信任关系会直接转化为他们对他人对社会施以善行的动力,而不公正条件下个体则会不信任他人,自然也会表现得更为自私,更不亲善社会。
在个体道德领域,所谓的道德与不道德行为,无非是硬币的两面。过往人们更喜欢从个人自身因素出发来分析每个人的道德行为,习惯于得出一个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定论。本研究在不排除道德的个体差异的基础上,也给人们显示了道德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发生的情境基础。仅仅通过简单的条件改变,人们就有显著的概率从不道德变得道德,也可以显著地由道德变为不道德,说明了道德与否与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未来的道德建设一方面可以宣传公民自身增强对他人的信任程度,但也需要更加加强建设一个人人互信的社会环境。建设一个大概率催生道德的社会环境,对于公民的道德发展和道德养成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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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焦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