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熙
37岁的徐女士是位全职太太,爱人是一家企业创始人,39岁。两人婚后育有一位3岁的小公主。夫妻有住房3套,商铺1套,商铺租金每月4000元,无其他负债。爱人负责赚钱养家,年收入100万元,太太负责理财规划,家庭年生活开支約15万元。一家三口均有居民医保,并配置了人均50万元的重疾保险和百万医疗保险,年缴保费支出5万元。
爱人作为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柱,徐女士担心他万一丧失工作能力,家庭源源不断的支出如何补缺?另外,目前能保证本金、收益的理财产品越来越少,作为已有3套房的家庭,几乎再无购房机会,如何让家庭的财富保值增值,是徐女士一直在考虑的。
因全家都有基本的居民医疗保险,且一家三口都配置了50万元的重疾保险和百万医疗保险,因此在健康险方面暂时可以不用额外补充。因老公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万一老公不幸丧失工作能力,家庭就会陷入经济危机,故可以考虑给老公投保高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非常灵活,保费低,保障高,基本是每个客户必备的。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30年或到50岁、60岁、70岁等约定年龄的多项选择。
因女儿目前仅3周岁,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选择为30年期较为适中,因为30年后女儿已经成年。意外险,以阳光人寿的“爱随行D款”为例,每年只需缴纳4000元,且只需连续缴纳10年,被保人便可拥有高达200万元的保障,保险期间为30年。保险期满后,被保人还可以拿到115%的累计已缴保费,作为养老金的额外补充。定期寿险,以投保阳光人寿“i保定寿优选版”为例,保额500万元,缴费20年,保障30年,每年仅需缴费2万元。这样,客户仅用了很少的保费支出,便换来了高额的保障,杠杆比极高。
考虑到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以及传承方面,夫妻双方可以配置一定额度的终身寿险。徐女士为全职太太,没有经济来源,可为其配置一定额度的养老年金保险。
终身寿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被保险人不论因遭受意外事故还是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均可得到等同甚至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金给付。实际上,终身寿险意味着“可以保一辈子”,这也是与定期寿险的最大区别。终身寿险只要维持合同有效,保险金最终必将给付(因为人总有一死)。终身寿险还适宜希望把资产留给下一代的人,以达到转移资产,合理避税目的的人,对于一些私营企业主,保险也是规避债务的方式。
以投保阳光人寿“惠优选终身寿”保险计划为例,老公每年只需缴纳4.7万元保费,连续缴纳20年,便可以把200万元的金融资产定向传承给女儿。在保险期间,投保人还可以用保单贷款的形式,拿到现金价值的80%作为短期周转资金来用,非常灵活。徐女士如投保同样方案的话,每年仅需缴纳3.9万元。
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是人寿保险的一种,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获得经济收益。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以投保阳光人寿“财富智赢年金保险(分红型)”为例,徐女士每年缴纳15万元保费,仅需连续缴纳3年,额外每年在万能账户追加5万元,徐女士从65岁到80岁便每年可以领取12万元的养老金。假如被保人80岁身故,还可以给孩子留下46万元的金融资产(以上案例均按照4.5%中档利益演示)。
任何一个保险产品都不能规避人生所有风险,任何保险规划也不是一次就能达成,需要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做相应调整,才能达到保障的全面化。
徐女士属于有一定经济基础,并懂得通过风险转嫁、资产配置的方式,分散人身风险和财产风险的新时代女性。她完全明白,通往财富自由的道路一定是将主动创造财富的方式,逐步转变为被动收益财富的方式,即通俗的说法“钱生钱”。但国家经济正处于结构转型期,叠加人口老龄化与劳动人口红利消减,社会负债增加,而投资收益下降,各种爆雷层出不穷……在经济新常态的今天,钱的安全性越来越凸显其重要地位。在此基础上,还要防范家庭突发意外事件和疾病带来的收入中断,预备治疗和护理的支出费用,以及未来孩子的教育金及夫妻的养老金等刚性支出的必要储备……钱只有这么多,如何分配、调整,定制自己家庭的人身及财产的防火墙呢?
首先,建议徐女士和她爱人各加保定期寿险+意外保额,特别是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先生,按照收入的10倍计算,匹配的身故赔偿金高达1000万元,万一出现极端事故,家人除了情感上需要抚慰外,在经济上除了日常开支外,还能够满足女儿的教育金及妻子的养老年金保费的支出。
其次,建议徐女士一家三口增加重疾的风险保额,即使因身体原因可能存在部分责任除外的情况。毕竟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的“小毛病”会越来越多,加保重疾的机率也会越来越小,但这也意味着发生重疾的风险更高了;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提高,人们治愈重疾的手段也越来越多,不要到时候用金钱去考量亲情,我们完全可以早做安排。同时,额外加保针对癌症、器官移植等6种重病治疗的海外医疗,对接全球顶级医疗资源,包括安德森癌症研究中心、梅奥诊所等。
重疾风险,考虑先生如果患病需要至少3年的康复期,收入面临中断的风险,建议加保150万元,多家公司组合投保;建议妻子暂时只考虑治疗及护理费用,加保50万元,孩子已有50万元保額,暂不加保。
意外风险,主要考虑增加因意外原因导致的伤残风险。我国行业规范了10级伤残标准,建议大人配置每人20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孩子配备20万元(因法律对未成年人之规定),3人都应匹配相应的意外医疗保额及意外住院津贴保额。
最后,对于许女士家庭“钱”的安全,可以尝试如下资产转换:将固定的财产向可提供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转换。许女士家庭有3套住宅,其中一套老房子为父母的遗产,房屋的折旧属性越来越凸显,且变现能力也较差。建议将这套房产变现,更换成保险年金这种资产形式。因为年金保险资产具备保障“钱”的安全,让原本不确定的钱,变成指定控制人,明确使用用途,且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更能保证专款专用。
每年风险保障保费7万元+已有保费5万元(约占固定收入的10%),撬动足额的重疾、身故与伤残保障,做到保障充足,也不会造成缴费压力。
在经济结构化调整,经济新常态的今天,如何保住已有财富,管理财富,是每个人都必须思考的。年金保险作为家庭财富“聚宝盆”的碗底,正在发挥它应有的安全锁率、定人定向、定额定式的功能。通过适当资产置换,用年金保险保障钱的安全,分期缴费,将暂时剩余的部分用于增加创业的备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