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并举”净化政治生态

2019-11-27 09:21罗春花
大经贸 2019年9期
关键词:党员干部法治道德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根本的属性是“社会性”,每个人都处于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之中,从而形成了我们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保证我们政治生活的良好运转德治和法治必不可少、缺一不可。

一、“法德并举”的必要性

政治生态是一个整体,而这个整体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个个的“人”,那么研究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必不可少的要从个人这个单元着手。

(一)从“人性论”路径理解“德法并举”的必要性

中西方政治学研究都会讨论到“人性”,如果“人性本恶”那么法治必不可少,如果“人性本善”那道德的教化也尤其的重要。

1.用法律约束“人性的恶”。秉持“人性恶”论的政治学家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人性卑鄙,有权必滥”或者说“人必然是会犯错误的,但是一个有权力的人犯错误是最危险的,权力越大越容易走向腐败和犯罪的深渊。”,正如法国悲剧作家高乃依所说:“能够为所欲为的人,所欲为的常多于所当为的”。因此,必须采取强制的措施对人性的“恶”进行约束,他律必不可少,法律必不可少。

2.用道德培养“人性的善”。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人都生而具有“仁义礼智”这四种善端,是否能成为善人关键在于能否去“培养和扩充”这些善端。优秀的道德的教化是培养和扩充这些善端的重要手段。新时代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需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需要深入再学习革命精神,需要讲好地方为优秀文化故事、典型模范故事从而加强个人的“自律”。

(二)从“社会角色”路径理解“德法并举”的必要性

人最根本的属性是社会属性,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被赋予不同的身份并且承担着该身份应该发挥的功能。

1.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会角色定位。首先,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是党领导下的一员的社会角色,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坚决杜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妄议中央的行为。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和自我的道德规范的约束,严格做到“明大德”,坚定政治立场、淬炼党性筑牢理想信念,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其次,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这一角色定位。人民公仆这一角色定位要求领导干部一切的工作重心和落脚点都在“为人民服务”上,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服务人民。不能正视这一角色定位就会模糊“权力”的归属性,走向腐败的深渊。所以必须加强法律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要求党员干部坚持自我批评,强化宗旨意识,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为实现广大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而奋斗。

最后,党员干部作为人民选出的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必须是“优秀者”、“进步者”“创新者”和“学习者”,必须是品德高尚的人,必须切实做到“严私德”。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杜绝享乐主义。

2.党员干部的社会角色功能。党员干部肩负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当代任务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革命先烈们高喊着“为勤劳大众的利益而死,这是虽死犹生”,为新中国的独立慷慨赴死。中华民族的独立在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时实现了,但是中华民族之自强,中华民主之复兴还没有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全党同志必须永不停滞的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伟大斗争,用加强法治和道德建设抵制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思想和行为;必须建设伟大工程,刮骨疗毒,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推进伟大事业,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

二、“法德缺失”的危害性

人是复杂的动物,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人性总是表现出其善恶交杂特殊的复杂性和鲜明的个体差异性。孟子曾经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党员领导干部更应以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讲法治、讲政德,德法缺一不可。

(一)无法者不知畏

“畏”即为敬畏之心,指党员干部对自身身份和职责的敬畏之心,对党纪和国法的敬畏之心。党员干部如果仅仅是“道德人”,只做人人称颂的“老好人”,不“勤政务实、敢于当担”就不是一个好干部。不讲党性原则的“好人主义”作风是是党性的丧失;党员干部的“和稀泥”作风,对党内的不法、不当行为不批评、不指正严重不利于党员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做无所作为的“太平官”,没有充分认识党章、党纪要求的党员义务和法律要求的公民义务的党员干部不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不能更好地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目无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心无敬畏,将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中的权利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肆意践踏法治,大搞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会对地方政治生态,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灾难性后果。

(二)无德者不知耻

耻即为羞耻之心,是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的精神力量,是党员干部检视自身职责和义务的源动力。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党员干部如果仅仅是“法律人”,缺乏高尚的道德就容易行走在腐败和堕落的边缘,极易被不良行为和思想诱惑,因为法律是社会的底线,是要求人的行为的“最低标准”。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不明大德的党员领干部党性不坚定,面对诱惑和困难易动摇立场;不守公德的党员领导干部极易淡化宗旨意识,丢失公仆之心,不能真正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办好事;不严私德的党员干部不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修养、自我约束极易“堤溃蚁孔、气泄针芒”,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

(三)无法无德者是为害

德法皆失的党员干部既没有羞耻之心,严重自我松懈,也无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放弃了自律、阻扰了他律。这样的无法无德的党员干部是党内的毒瘤、是社会的毒瘤,严重损害党内的政治生态,严重不利于党的形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推进。例如薄熙来自立旗帜、标新立异、搞独立王国、触犯国家法律,孙政才懒政怠政、欺上瞒下,消极应付中央决策部署,搞贪污腐败和权色交易,这些严重丧失对法律的敬畏对自我道德要求的人员,嚴重违反党纪国法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严重危害,对重庆的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三、“法德并举”推进良好政治生态建设

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是践行“四个伟大”的重要途径。只有做到“法德并举”约束好每一个党员干部,让其自觉做到“自律”和“他律”的充分结合才能促进政治生态的良好发展。

(一)党员干部个人层面

1.认识上:要学法、懂法,学德、懂德。学法律,学优秀的道德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学习法律和道德的必要性,不仅要学还要学深、学懂。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需要党员干部学法、懂法,提升法治素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党内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调了“德”的重要作用。

2.思想上:要坚决维法、严德。人总是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之中,与不同的人接触,受到不同的影响和诱惑,思想上的坚定性就尤其的重要。因此,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坚定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要坚决抵制身边违法、违纪、背德思想的侵蚀和行为的影响,要敢于同这些不良思想和行为做斗争,要廉洁修身也要廉洁齐家,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防止“枕边风”“假哥们”“假闺蜜”和身边工作人员把自己“拉下水”。

3.实践上:要率先垂范遵法、守德。党员干部是否真的讲法治、讲德治关键在于实践,尤其是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为领导干部在工作的实践中有示范责任,应该发挥标杆作用,产生“头雁效应”。领导干部是地方或部门的带头人,带头人如果违法违纪无德、动摇立场整个地方政治队伍就会偏离党中央前行的方向,背离为人民服务的路线。

(二)制度保障层面

1.信任不能取代监督。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居重要岗位手握重要权力的重要领导过于相信,缺乏必要的怀疑、警惕和监督,可能致使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党选拔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优先,并不等于凡是党员干部都是德才兼备品德高尚的人,也不能保证党员干部会一直保持初心。上级的绝对信任,同级和下级的不断颂扬,使少数党员干部在一方之地可以为所欲为,甚至于搞“独立王国”,一批批官员“前腐后继”。无论任何时候信任都不能代替监督,要从制度监上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的相互监督。

2.制度保障关键在落实。制度的出台没有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就没有约束力,就是一纸空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N]. 人民日报,2018-03-27(001).

[2] 李贞.习近平谈政治生态[J].政策,2017(06):48-50.

[3] 王元明.中西政治学说的人性论基础[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8-13.

[4] 周尤. 重整行装再出发[N]. 重庆日报,2018-04-09(003)

作者简介:罗春花(1991—),女,漢族,重庆万州人,硕士研究生,忠县县委党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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