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屈原赋注》的训诂特点

2019-11-27 08:47于雅妮
文学教育 2019年24期
关键词:章句训诂尔雅

于雅妮

《楚辞》与《诗经》并为中国古代诗歌源头,有四百余种注本。《楚辞》以其浓郁的楚地文化和象征主义特色,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有重要地位。历代《楚辞》注释训诂专书达四百多种,其中不乏名家善本。

清代作为训诂发展集大成的时代,考据、音韵等学科都有了很大成果。其不迷信古人,亦崇尚实证的态度,更是促进了《楚辞》注释。戴震作为有清一代训诂巨擘,其注释被视为清代《楚辞》注释的重要成果。《屈原赋注》亦具有汇集前代《楚辞》注释成果的优势。因此,关于戴震《屈原赋注》的研究对于《楚辞》学实为重要。

本文以清代学者戴震的《屈原赋注》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分析,来归纳总结《屈原赋注》的特点,以及其在《楚辞》注释史上的地位。

乾嘉学派的汪中作《国朝六儒颂》,称“古学之兴也,顾氏始开其端,河洛矫诬,至胡氏而绌;中西推步,至梅氏而精;力攻古文者,阎氏也;专言汉儒《易》者,惠氏也;凡此皆千余年不传之绝学,及戴氏出而集其成焉”,可见戴震在乾嘉学派的地位。戴震以《楚辞》为“经之亚”,以实证主义著《屈原赋注》,援引《说文》《尔雅》《左传》等注释《楚辞》,扩展其“以字解经”的范围;且戴氏提出了“在楚言楚”的《楚辞》注释观,无论是对于强调《楚辞》中楚声楚语、楚地文化的独特性,还是更正专书训诂观念,都有积极意义。后代《楚辞》注家在其注本中对戴震观点亦有引用、评述之处,可见其在《楚辞》注释史的地位。

屈原在艰难困厄中亦不改高洁之志,流传千古。戴震著《屈原赋注》时亦如是,“其年家中乏食,与面铺相约,日取面为饔飧,闭户成《屈原赋注》”。段玉裁对此评曰:“盖先生之处困而亨如此。”《易·坤》中有“品物咸亨”,孔颖达疏:“品类之物,皆得亨通。”即“亨”之意。戴震此时,无论生活境遇还是心境,都与屈原相通。戴震的《屈原赋注》在清代来说,地位十分重要,姜亮夫先生评之:“清人《楚辞》之作,以戴东原之平允,王闿运之奇邃,独步当时,突过前人,为不可多得云。”

就学界现有关于戴震著《屈原赋注》的研究来看,李思华介绍了戴震著《屈赋》的背景缘由。蒋立甫、王大年、陈忠发等从版本校勘与考据等方面对其进行了研究;就其训诂特点来看,郭全芝从戴震注释的特点与得失等方面对《屈原赋注》进行了评价。刘润宣从其注释重考据与重作品情境两方面探讨了其注释特点。黄建荣主要从方言字词的注释,结合典籍,根据上下文探求新义和运用古音学四个方面来进行了研究。徐道彬主要探讨了其在训诂方面的成就与特点。就其文学特色与哲学思想方面,郭全芝从其注释的儒学色彩和经学定位对《屈原赋注》进行了研究。徐道彬着重指出了《屈原赋注》的文学特色。徐道彬着重强调了戴震的唯物实证主义。汪大白将初稿与定稿作对比,以此来研究戴震前后思想认识的转变。刘芮康在论述《屈原赋注》的学术成就时分为了训诂方面和文学方面。

目前来说,以《屈原赋注》来研究戴震哲学思想和校勘的较多,对于戴震著《屈赋》的训诂特点,训诂方式的研究还不够充分。

戴震身为乾嘉儒学大师,实证考据探究一字一词之音义,以通晓儒家至道。纵观《屈原赋注》,本文认为其“实证主义”“简明”“在楚言楚”以及“儒家色彩”的训诂特点,十分鲜明。

一.实证主义

戴震弟子凌延堪在《戴东原先生事略状》中指出,“昔河间献王实事求是。夫实事在前,吾所谓是者,人不能强辞而非之,吾所谓非者,人不能强辞而是之也”,可见乾嘉学派注重实事求是,以考据明文意,反对空谈大道的治学理念。戴震之后的通儒焦循称治经应“证之以实而运之于虚,庶几学经之道也”,以实证考据求其是,反对尊信汉儒或宋儒,以独立思考贯通其中。

戴震提出:“然寻求而获,有十分之见,有未至十分之见。所谓十分之见,必征之古靡而不条贯,会诸道而不留余地,巨细必究,本末兼察。”为求得十分的真知,本末必究,做到既在语言文字学理上讲得通,又可以有旁例可证。乾嘉学派反对宋儒空谈道学心性,强调实事求是,“证之以实而运之于虚,庶几学经之道也”,较为严谨求实。戴震身为清代著名语言学家,又深受西学影响,熟谙天文历算,始终坚持由字通词,由词通道,讲求理据,具体表现为“以字证经”和“反对玄理妄说”。

1.“以字证经”

戴震弟子段玉裁在《戴东原先生年谱》中写道:“先生十六、七岁以前,凡读书,每一字必求奇义。塾师略举传注训诂语之,意每不释。塾师因取近代字书及汉许氏《说文解字》授之,先生大好之,三年尽得其节目。又取《尔雅》《方言》及汉儒传、注、笺之存于今者,参伍考究。一字之义,必本六书,贯群经,以为定诂。由是尽通前人所合集《十三经注疏》,能全举其辞。”以诸经参互相见,是小学治学之根基。戴震读书时就以《说文》《尔雅》《方言》与群经参照阅读,为后来群经互注、打通诸经字词语义奠定了基础。戴震在《尔雅文字考序》中指出,“夫援《尔雅》以释《诗》《书》,据《诗》《书》以证《尔雅》。”就像汉代郑玄“三礼”和《诗经》等的训诂思路一样,参群经互注互见,可使儒家经典的字词训释相互贯通。

戴震在《屈原赋注序》中尊《楚辞》为“经之亚”,高度肯定《楚辞》的地位,他感于“说《楚辞》者,既碎义难逃,未能考识精核,且弥失其所以著书之指”,故《屈原赋注》着重于辨析词义,多引《说文》《尔雅》《左传》等,讲求字词理据和援引典籍。戴氏弟子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中大量征引,以经证字,亦可视为戴门治学的进一步发展。

例1: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

《楚辞章句》:搴,取也。阰,山名。揽,采也。水中可居者曰州。草冬生不死者,楚人名曰宿莽。

初稿:《说文》云:“搴,拔取也,南楚语。”震按:“小阜曰【囟比】,大阜曰阰。”旧说阰,山名。非是。木兰,《广雅》谓之桂兰,皮似桂而香。或作“杜兰”,疑“桂”之误。或谓之林兰。揽,敛取也。《释名》:“揽,敛也。敛置手中也。”宿莽,犹《檀弓》言宿草,莽草也。南楚曰莽,《方言》云。王注:“草冬生不死者,楚人名之宿莽。”《尔雅》:“卷施草,拔心不死。”郭注云:“宿莽也。”皆非是、宿莽谓陈根之芽,犹《诗》言“自牧归荑,洵美且异。”

定稿:搴,《说文》云:“拔取也。”南楚语小阜曰【囟比】,大阜曰阰。揽,《说文》云:”撮持也。“宿莽,犹《礼记》之称宿草,谓陈根始复萌芽者。《方言》云:“莽,草也,南楚曰莽。”

案:在对“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的注释中,王逸无引,戴震引了《说文》《尔雅》《广雅》《诗经》和《礼记》来释义。

纵观全书,多见戴震引《说文》和《方言》,戴震在四库全书修纂中校勘订正了《方言注疏》一书,观其治学轨迹,亦可见段玉裁所说的“一字之义,必本六书,贯群经,以为定诂。由是尽通前人所合集《十三经注疏》,能全举其辞”。戴震读书时,以《说文》《方言》等与《十三经》等参互相见,且始终贯彻“由字通词,由词通道”,在注释《楚辞》中亦如此。

例2:杂申椒与箘桂兮,岂维纫夫蕙茝。

《楚辞章句》:“菌,熏也。叶曰蕙,根曰熏。

初稿:箘桂,或谓之筒桂,或谓之小桂。箘,读如《禹贡》“箘【竹辂】”之“箘”,以其似箘竹,故名。或作“菌”,误。

案:《补注》云:“菌,音窘。《博雅》云:‘菌,熏也,其叶谓之熏。则菌与蕙一种也。下文别言蕙茝,又云矫菌桂以纫蕙兮,则菌桂自是一物。《本草》有菌桂,花白蕊黄,正圆如竹。菌,一作箘,其字从竹。”王逸以“菌桂”为两种植物,洪兴祖虽也见到了别本作“箘桂”,但也只是作为异体来看待。洪据文意,推出“箘桂”为一物。戴震则从“箘”的字形着手,以其命名之本义说解,论据详实。

这亦是戴震作为经学家解《楚辞》,胜于文学家解《楚辞》之处。戴氏虽于《楚辞》文学修辞训释略为逊色,有以经学解文学之嫌。但就字词训诂来说,戴震以精通《说文》《诗经》等,往往有精辟见解,后人亦有从者。此处“菌桂”,是其因形求义的运用,亦是其“求十分之见”的体现。戴震认为,“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辞也,所以成辞者字也。必由字以通其辞,由辞以通其道,乃可得之”。其一生所求,在于由字通词,由词闻道。

戴震认为,“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辞也,所以成辞者字也。必由字以通其辞,由辞以通其道,乃可得之”。其一生所求,在于由字通词,由词闻道。1775年戴震55岁去世的那一年,给弟子段玉裁的书信中仍提到,“仆自十七岁时,有志闻道,谓非求之《六经》、孔孟不得,非从事于字义、制度、名物,无由以通其语言。宋儒讥训诂之学,轻语言文字,是犹渡江河而弃舟楫,欲登高而无阶梯也。为之三十余年,灼然知古今治乱之源在是”。

2.反对玄理妄说

与乾嘉学派整体学风一致,戴震注《屈原赋注》,以注字词为主,崇尚科学实证,而少见阐发玄理妄说抑或空谈道性。

例3: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楚辞章句》:正,平也。则,法也。灵,神也。均,调也。言平正可法则者,莫过于天;养物均调者,莫神于地。高平曰原,故伯庸名我为平以法天,字我曰原以法地。言己上能安君,下能养民也。《礼》曰:“子生三月,父亲名之,既冠而字之。名所以正形体,定心意也;字者所以崇仁义,序长幼也。夫人非名不荣,非字不彰。故子生,父思善应而名字之,以表其德,观其志也。

初稿:灵,善也。旧说,灵,神也。均,调也,非是。均谓均平。正则,平之义。灵均,原之义。后人名字说,盖昉于此。

定稿:郑康成笺《毛诗》云:“灵,善也。”正则者,平之谓。灵均者,原之谓。

案:汉代章句虽没有宋学大量的义理阐发,但因当时时代风潮,董仲舒的天人感应、阴阳灾异说盛行,王逸也不免受此影响,在《楚辞章句》中,可见到不切实际,空谈道法之处。再看《屈原赋注》,就没有“养物均调”等生硬阐发,只是就其字词注释。且定稿与初稿相比,行文更为简洁,注释更着重于重点字词。但考虑到《楚辞》本身为象征主义诗歌,富于文学寓意,一味以实证考据与字词训诂解之,无论对于作品本身的解读抑或理解诗歌寓意来说,亦是损失。当然,二者的区别亦有本身训诂体例不同的影响。

正如戴震在《答郑丈用牧书》中所著,“立身守二字曰’不苟’,待人守二字曰‘无憾’。事事不苟,犹未能寡耻辱,念念求无憾,犹未能免怨尤,此数十年得于行事者。其得于学,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不为一时之名,亦不期后世之名。”其中,“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是可见其一生求道之足迹。

二.简明

相较于王逸、洪兴祖等其他《楚辞》注者的大量注释,《屈原赋注》要相对简明,且定稿又比初稿简明许多。

例4:薋菉葹以盈室兮,判独离而不服。

《楚辞章句》:薋,蒺藜也。菉,王刍也。葹,枲耳也。《诗》曰:“楚楚者薋。”又曰:“终朝采菉。”三者皆恶草也,以喻谗佞盈满也。判,别貌也。女嬃言众人皆佩薋菉枲耳,为谗佞之行,满于朝廷,而独获富贵;汝独服兰蕙,守忠直,判然离别,不与众异,故斥弃也。

初稿:薋,《尔雅》谓之蒺藜。菉,《尔雅》谓之王刍,或谓之尽草,见《本草》。或谓之【艹戾】莎,染黄草也。又名菉蓐,俗乎鸱脚莎。葹,《周南》谓之卷耳。《尔雅》谓之苓耳。或谓之枲耳。见《本草》,又名苍耳,雒下谓之胡枲,江东谓之常枲,俗乎常思菜,即常枲声之误。

定稿:薋菉葹,喻众之所尚,原独判然舍弃之。

案:王注分释“薋”“菉”“葹”,又对其寓意反复阐发,戴震初稿引《尔雅》《诗经》《本草》分释三字,不涉及其比喻义,定稿则略去“薋”“菉”“葹”字义,直指其寓意。

例5: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

《楚辞章句》:耿,光也。介,大也。遵,循也。路,正也。言尧,舜所以能有光明大德之称者,以修用天地之道,举贤任能,使得万事之正也。

《屈原赋注》(定稿):道之盛,举尧、舜。

案:此处戴震不但略去了字词训释,且王逸的冗长句意训释,戴震仅用六字。相比大加阐发尧舜大道,更为直截了当地指出了文旨。

三.在楚言楚

“在楚言楚”是戴震在注“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中的“三后”时提出的,可视为戴震就“楚辞学”提出的治学方法。因为《楚辞》是“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若些、之、羌、谇、蹇、纷、侘傺者,楚语也。顿挫悲壮、或韵会否者,楚声也。沅、湘、江、澧、修门、夏首者,楚地也。兰、茝、荃、蕙、若、苹、蘅者,楚物也”,故《楚辞》训诂亦应体现楚地方言训诂与楚地文化训诂等的特殊性。

从王逸注《楚辞章句》,就已提出了诸如“楚人名被为扈”,开启了对《楚辞》方言词的重视。戴震初稿:“诼,愬也。楚以南谓之诼。《方言》云。”但这只是“在楚言楚”的一方面,本文在“楚地方言词汇”一节已作分析,在此不再赘言。

“在楚言楚”的另一方面,在于对于一些泛称、概称的解释,不同于对《诗经》的注释,而是以楚地人名故事作解。

例6: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

定稿:三后谓楚之先君贤而昭著者,故径省其辞,以国人共知之也。今未闻,在楚言楚,其熊绎,若敖,蚡冒三君乎?犹《下武》言“三后在天”,共知为太王,王季,文王。

案:戴震在这里提出了“在楚言楚”。这条原则不仅适用于在《楚辞》中出现的大量方言词,还有如“三王”这样的组合,也不能简单用雅言系统中众所周知的儒家经典来对应,而应根据具体文意,“巨细必究”,结合语境,来判断。反观王逸《楚辞章句》:“后,君也。谓禹,汤,文王也。至美曰纯,齐同曰粹。众芳,谕群贤。言往古夏禹,殷汤,周之文王,所以能纯美其德而有圣明之称者,皆举用众贤,使居显职,故道化兴而万国宁也。”王逸虽为楚地人,熟悉楚方言,在注释时对《楚辞》中出现的楚方言词具有先天敏感。但却未能贯彻据文正义,在楚言楚,以通行华夏的观念,来解释具有楚地色彩的《楚辞》,因而错解。

训诂的重点在于突破语言因时空变化所造成的障碍。解古人之言破除时间隔阂,自先秦以来历来是训诂的重点。尽管从《方言》系辞书到现代方言学,对于因空间造成的语言差异的重视亦在不断提高,但对于方言区所在文化在训诂工作中的重视程度,仍然略为不足。戴震在此提出的“在楚言楚”,即在训诂工作中考虑到楚地作为不同于中原区的历史文化的特殊性,无论是对于《楚辞》专书训诂还是整个训诂学,都大有裨益。

四.儒家色彩

戴震终生致力于以文字训诂求得儒家大道,在《屈原赋注序》中亦指出《楚辞》为“经之亚”,其注释多以《诗》《礼记》等儒家经典注字词,在字词意义上将《楚辞》纳入整个儒家经典语义解读中。其对《楚辞》思想内容的阐释,更是反对空谈玄理或奇幻诡谲,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是也。戴震是以鲜明的儒家色彩来加强《楚辞》的至纯至正之音。如:

例7:不量凿而正枘兮,固前修以菹醢。

《楚辞章句》:言工不度其凿,而方正其枘,则物不固而木破矣。臣不量君贤愚,竭其忠信,则被罪过而身殆也。自前代修名之人以获菹醢,龙逢、梅伯是也。

初稿:二章言人情计变所极,已周详审视,知其未有踰乎义与善而可行者,故虽危死不悔,犹之不量其凿而徒正枘以纳之,固前修所以至菹醢者也。

定稿:言人情计变所极,已周详审视,知其未有踰乎义与善而可行者,故虽危死不悔,犹之不量凿而徒正枘以纳之,固前修所以致菹醢者也。明守正以死,君子之常,又何怪乎!《史记》曰:“持方枘欲内圆凿,其能入乎?”“不量凿而正枘”之谓也。此伯夷、孔子、孟轲之道矣。

案:在“方枘圆凿”处,戴震特地点明这是伯夷、孔子和孟轲之道,为儒家所持思想。所谓“义与善”“明守正以死,君子之常”,是戴震的儒学观念,亦是戴震儒学观映照下的《楚辞》。王注所举例二人,特点在于“修名之人以获菹醢”,即自身忠贞而获酷刑,而戴注所举,则为伯夷、孔子、孟子,特点在于君子之道。

例8: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定稿:草木零落,美人迟暮,皆过时之慨,即《论语》所云“四十,五十而无闻,斯亦不足畏”是也。

案:“草木零落”“美人迟暮”,已远远超过了其理性词义,因为古代社会的“一叶落而知秋”“秋士易悲”的文化传统。宋玉《九辩》:“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淮南子》:“春女易思,秋士易悲。”后诸如杜甫、刘禹锡等历代文人都有所阐发。故“草木零落”“一叶知秋”等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即具有了感慨年岁已过、一事无成的深意。戴震在此处训释时,引《论语》为证,正是对《离骚》中的心存天下的“君子”的注解。

但因《楚辞》富于比喻象征和浪漫主义,且又受楚地方言与巫文化影响颇深,戴震的儒家治学观点,亦有弊端,如:

例9: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

《楚辞章句》:宓妃,神女也,以喻隐士。言我令云师丰隆乘云周行,求隐士清洁若宓妃者,欲与幵力也。

初稿:宓妃之所在,谓产宓妃之地,今或更产淑女也。旧说皆以为即求宓妃,而王注谓喻隐士,《集注》谓喻贤君,皆非是。《补注》引《洛神赋》解宓妃,不足据。

定稿:所在,谓其地也。念古昔,故求其地而往,以冀遇今之淑女。

案:戴震以“宓妃之所在”为“产宓妃之地”,汤炳正对此评曰:“但是他在对屈赋的注释中,却又表现出浓厚的封建名教意识。”

戴震认为“篇内寓言及之,不必深求”,对《楚辞》的考释亦有过于求实之处。以解经之法释《楚辞》,虽翔实确凿,但其文学性和象征性亦有损失。观其著书缘由,“予读屈子书,久乃得其梗概,私以谓其心至纯,其学至纯,其立言指要归于至纯。二十五篇之书,盖经之亚”,即戴震是以儒家经典书目的角度来注,故虽旨在尊崇《楚辞》,但《楚辞》的丰富的比喻象征意义与神话传说所带来的浪漫色彩,亦被削弱。

五.余论

对比《屈原赋注》和王逸的《楚辞章句》,亦可见其实事求是的治学观。有些更正是据《说文》《尔雅》来训释,有的则是据字词语义作释,不涉及文学意义。前者如“澨”“偭”“畹”“盍”等,是其“以字证经”的应用;后者如“见有娀之佚女”的“佚女”为“逸豫之女”、解“佳期”为“吉期”,相比于他家注释,更为求实,而缺乏文学色彩。实证求实固然是戴震训诂学的特色,戴震亦以《楚辞》为“经之亚”,欲以《屈原赋注》证屈原至纯至正之心,虽有利于提高《楚辞》的地位,但鉴于《楚辞》浓厚的浪漫主义与大量比喻象征的应用,一味以经学解之,过于求实而不重视其中比喻修辞,亦是其弊端。

戴震在训释《楚辞》中,从其具体语境与文例出发,主观臆断较少,对后世影响颇深。鉴于“彭咸”的资料缺失,戴震认为其人不可确指。相较于有些注者以神话传说论之,更为客观谨慎。又如在“夏康娱以自纵”的“康娱”处,戴震提出了“‘康娱’二字连文,篇内凡三见”,可作为“康娱”解为“康娱自纵”的根据,又可从中提炼出训诂方法,不以主观联想作依凭,从语境文例出发,求其真。于省吾、姜亮夫等明引戴震对“恐皇舆之败绩”之“败绩”的注释,虽非首见、首创于戴震,但戴注亦对后人产生了巨大影响。但因其过于强调实证主义与儒家道义,亦有抹杀《楚辞》文学色彩与浪漫主义情怀的不足,在《楚辞》比喻修辞训诂方面,常有以经学考据解文学修辞或以儒家观念穿凿附会之嫌,因此亦受到后人诟病,是其自身身份与时代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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