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劳工的劳动狂欢与社会资本增值

2019-11-26 12:22卯会
新闻爱好者 2019年10期
关键词:社会资本

卯会

【摘要】在网络空间中,网民不分白天夜晚地为作为资方的网络媒介公司劳动,呈现出劳动致死的劳动狂欢图景,为媒体资本增值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劳动中,作为网络劳动的网民没有获得任何经济报酬,但却获得了较为丰厚的社会资本。

【关键词】社会资本;网络劳工;劳动狂欢

一、作为劳动的信息传播与作为劳工的网民

(一)作为劳动的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

马克思指出,凡是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都是生产性的劳动,劳动是脑力和体力的支出。[1]虚拟空间的生产性和消费性行为显然也是劳动。网络劳工的信息传播表现得更加明显,这种信息传播就是一种劳动。既然网民的信息生产和消费是一种劳动,那么网民就是网络劳工。用卡尔·马克思的话来说,人们不能停止消费,也不能停止生产。[2]克里斯·安德森在《长尾理论》中写道,“参与生产的人就是最关心生产的人,他们最理解自己的需求”,网络劳工既扮演生产者的角色,同时也扮演着传播者和消费者的角色,在笔者看来,网络劳工就是对信息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一种周而复始、不断更新的生产过程,也就是再生产的过程。同时,信息的传播包含了信息生产和信息消费,目前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以及消费者已经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消费群体。因此在笔者看来二者皆为网络劳工。

邱林川教授对网络社会中的劳工问题研究得比较系统,他把网络劳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我控程劳工(Self—programmable laber),另外一种是“原始劳工”。他们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下,劳动福利相对来说也比较少,甚至完全没有劳动福利,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角度来看,生产性劳动无疑是一种雇佣劳动,资本家用工资这一可变资本来交换工人的生产性劳动。[3]所以工人常常处于被忽视、被欺压的悲惨境地,只能在社会边缘生活。

在网络社会中,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海量信息不断呈现在网民们面前,可以说是资本积累的场域,但同时也是剥夺网络劳工的场域。大多新生代的网民花费大量时间在网络空间中进行信息的生产传播活动,通过网络对用户经济不断地生产,其中包括UGC(用户生成内容)和PGC(专业生产内容),这可以说是网络劳工的再表达。

但是从现有的网络环境来看,这种用户生产是被剥削的,网民的劳动呈现出“异化”状态,信息生产是传播者生产的成果,比如网民微博号和微信公众号的运用,都在为这个网络环境生产与服务,网络劳工应该获得相对应的劳动产出,那么现在信息社会或者说网络社会,这种劳动产出在于传统服务的报酬,就不是简单的网络报酬,更应该是一种网络身份和网络影响因子的认同,但是不管怎么样,至少要计酬,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计酬,而且一直是一种被剥削的状况,所以我们对这种用户有了一个经济学的名称即网络劳工。网络劳工这个词在网络社会学中是给予积极界定的。

(二)作为信息劳工的网民

从传播学的视角来说,网络是一种新型的传播技术,信息传播包含信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二者皆为劳动,那么网民需要运用脑力和体力的支出,生产出具有劳动性价值的产品,所以网民也是网络劳工。马克思认为“劳动是指人用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摆脱了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甚至在它们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也不以社会为转移,超乎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4]

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网络劳工在某种程度上不是生存于无法之地,也不是一个完全的经济乱象,它需要被治理,需要被规范,所以这是对目前狂欢的一种内在描绘,没有按照规范去协调,在某种程度上是网络劳工的一种本能反应,所以很多网络劳工是一种后知后觉者,而掌握着媒介平台(所谓拥有社会资本的人)反而是一种先知先觉者,把网民的劳工信息生产作为自身的资本来使用,而这种乱象需要被规范,网民的时间浪费在生产成本,就会出现无本先例,而这些先知先觉者(资本家)利用他们的时间、资源获得报酬,虽然网民享受了这个活动空间,但是承担了本来不应该承担的风险,也承担了网络语言暴力风险,但在经济的蒙蔽之下,网民会出现权力即身份的狂欢,即网民认为他们是网上的“乌托邦”。

这些作为信息劳工的网民随意地生产信息,而先知先觉者(资本家)是一种经济的狂欢,而这所有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妥协,他们作为社会管理者、技术管理者和生产者之间的一种妥协,这种妥协会产生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目前随着网络逐渐走向正轨,在乱象严重的情况下,把所谓的这种“狂”转化为一种生产力,而把“欢”该进行休闲的进行休闲,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欢”就呈现出社会正能量。虽然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本在增值,但这只是少部分人,并不是付出劳动就会获得资本。在消费方面,所有网络用户都参与了信息消费,而在网络空间中,消费又是一种投入时间、经济、文化等资本进行信息产品的生产,这是一个异化的生产关系。

二、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的混搭——網络劳工的劳动狂欢图景

(一)网络成为信息社会化大生产空间

在本文中,网络劳工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网络社会加大、加快了网民的劳动空间和劳动秩序,在某种程度上网民获得了一定的劳动空间,但这种劳动空间没有让劳动者(生产者)获得尊严和地位,而是成为一个机械工人,而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享受到很多待遇,但还是一味地狂欢,只是信息焦虑过程中的一种劳动,在信息的消费者看来,他处于休闲放松的状态,消费是一种劳动,当他们点击、搜索、互动和共享信息为整个社会资本的增值去二次生产,就连消费也成为一种劳动。

信息的生产与消费中,网络中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会出现众声喧哗的局面,在这种众声喧哗的局面下就会出现网络暴力,在某种程度上是资本家的狂欢,因为他们充分吸取了资本。而网络生产者在不断地生产信息,不停地生产内容和发表言论,在他看来,发表言论是因为他在享受着自由与个人解放,从而获得一种生产力,仅仅只是在享受着这种身份,并没有考虑太多的劳动所得,不仅要有权利还要有义务,目前他们把劳动的义务当作一种权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完全没有得到,反而承担了风险,所以权利就变成了要承担的义务,自己生产信息的风险。

但目前整个社会处于升级状态之下,极度需要社会资本的增值,要进入新的社会状态必须积累能量,所以生产力处于一种狂欢状态。这是一种怪象、是一种奇景,创造出一种拟态环境,在这种拟态环境下,在拟态环境中劳动的人,因为自己不知道所以保持沉默,沉默的劳动、无声的劳动。其实这种无声的劳动是蕴含着资本家暴力的和网络劳工不被重视,从人变成物的暴力。网络社会中的新秩序并没有呈现,只呈现出一种图景,没有呈现出社会立体化的社会体制,它只是一个场域、一个图景,呈现出拟态环境的状态。中国的媒介生态环境和西方的媒介生态环境,没有落实到马克思主义信息资本的理想状态。中国处于一种多元的社会秩序中,没有变成一个美好的景象,而是一种狂欢,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新的社会秩序在形成,原有社会秩序的管理在现在的管理中会失效,原先被压抑被剥夺信息生产的人突然有了信息生产和信息消费的机会,这种狂欢呈现出网络暴力,这种乱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乌托邦的狂欢。在网络空间中不断生产信息和消费信息的网络劳工,在信息的生产与消费中,资本家把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内容予以剥夺,对资本家剥夺的暴力及网络劳工不被重视,从人变成物,资本家直接把生产者和消费者当作物来对待,呈现出一种范式。

(二)生产、传播与消费的混搭增加了社会资本的运营

生产与消费的混搭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劳动空间,但是这种劳动空间没有让消费者和生产者获得自己的尊严和地位,而是成为机械工人,在某种程度上消费者确实得到了很多东西,在他们看来,“享受了上帝一般的待遇”,但还是一味地狂欢,在这种信息的焦虑过程中,消费这些信息实际上是一种劳动,它们是休闲的、一种放松的状态,这种劳动不仅仅是为了点击,为社会资本的增值去二次生产和消费,但都只是一种狂欢,最大的受益者是资本家。新形态的劳动成果,同时也树立了网络劳工的新身份,不论是生产还是消费都是一种劳动,网民是用户也是网络劳工,消费者也是在劳动,现行状态下是一种狂欢现象。

三、网络劳工的狂欢劳动与劳工社会资本的增值

(一)劳动至死:社会资本增值下的网络劳工活动状态

在网络社会中,网络劳工的狂欢化在劳资冲突的研究中表现特别明显,网络生产者表现出劳动异化的状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网络劳工身份的异化,另一方面主要是网络劳工劳动行为的异化。表现出资本家和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不断博弈的过程。

在波兹曼看来,电视已经成为社会和文化领域的一面镜子,并且他认为这是过去一个世纪中电子媒介最醒目的剩余物。而现在的网络时代,网络劳工的劳动是娱乐至死的一种表现,但是我们在这种信息(资本)焦虑之下,事实上目前网民多存在信息焦虑症和知识焦虑症的状态,所以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愿意去为了获得知识而买单,网民就会去相关的知识平台报名,或者去报个疯狂英语,花费了很多钱,这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给了这个平台一定的发行量,那么这种发行量实际上是为它进行二次售卖(其实网民就是打工的),越来越多的生产者去制造大量的娱乐性信息,所以消费者拼命地去消费这些信息,从而累积成了一种信息海洋(即信息过剩),目前的社会转型期表现最明显的还是知识的焦虑,网民越来越热衷于生产一些焦虑信息和压力,就是说如果你不劳动(不学习),就会被淘汰,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劳动至死包括生产的知识,也包括消费的知识,对学习来说确实是一种劳动。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一种自觉的状态,目前的网民处于一种焦虑的状态去学习、去消费、去大量地劳动——是一种不自觉的劳动,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所以把这种状态称为焦虑症,这种“劳动至死”就是一種狂欢、一种乱象、一种异化现象,在资本运行之下(新媒体生态环境下)建构一种新的信息资本经济和新的劳动秩序,也就是说,我生产了,我就有劳动所得,也就是表象的一种形象符号资本,进行交往的时候我能产生实体经济效应和虚拟经济效应,这才是一种正常的秩序,但目前在“狂欢”状态下自觉劳动的人很少,就比如得到APP创始人罗振宇在某种程度上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经济循环的过程中他也处于一种恐慌状态,用不断地劳动来维持他的资本任性,但作为网络的资本运营者实际上压力也很大,要不然就不会出现最近发生的明星偷税漏税现象,它本身作为一个操控者(自知自觉者)在狂欢的过程中也会疲于奔命。

在好的秩序下本来是按劳计酬的,但目前出现一种状况,即我们的劳动分成、目前的秩序是混乱的,没有被控制,所以会出现资本分配,劳动在生产分配的过程中向某些资源的集中,而另外一方面逐渐被剥夺,这种恶性循环会使网民劳动至死,劳动在马克思的观念里是使人得以提升的,可以说它是一种新的平台,创造出一种新的价值,但现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一种劳动至死,说明这种劳动的状态和秩序是存在问题的,不仅仅只是生产者有,消费者也同样存在,因为现在是信息时代,消费者盲目地去消费信息,也会处于一种信息焦虑的状态,所以会出现劳动至死以及娱乐至死这一说法,媒体平台的掌控者和媒体平台下的积极用户,他们的生产才是最主要的、核心的观点和提法,主要的观点是生产者。信息资本增值,那么资本家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掌控平台的人实际上也是在劳动,还在延续原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利润的恶性循环链,所以当恶性循环链没有理清楚时,就会出现垄断性的侵吞,社会生产者在不断地把自己的企业进行兼并,并且把它们做大做强,实际上也是一种劳动至死,但这只是少部分人,并不是说付出了劳动就会获得资本。

抖音里面的劳动至死,呈现出IP互化里的无助论,呈现出新媒体运营下的资本运营者、资本生产者和资本消费者的增值主体都是一种劳动至死现象,对于整个资本经济中能够产生有建设性的文化产品,有品牌性的文化内容、文化符号,甚至产生一种社会正能量、价值观认同等都是一种狂欢现象,也就是情感消费、信息消费。

在网络媒体时代赋予网民劳动权利的同时,这种权利在某种程度上被资本家剥夺,是网络劳工劳动行为异化的表现,网络劳工只是获得了科尔曼所谓的符号资本,而不是真正获得了报酬。

(二)网络劳动中网络劳工社会资本的增值

1.网络劳工的文化资本增值

在对社会学的研究中,很多学者都对社会资本进行了相关研究,社会资本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来的。他将社会资本看作封闭网络中的信任、互惠和规范网络,另外一种是将社会资本看作开放网络中的信息和影响力,布迪厄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由制度化关系所构成的网络所具有的资源。除此之外,著名的社会资本理论大师林南也对社会资本理论做了界定,林南认为社会资本是行动者能够从自己所在的网络空间获取资源,他还指出:那些嵌入到个人中的资源不是社会资本,只有嵌入到社会关系中的资源才可以称之为社会资本。[5]

在网络空间中,部分网民为了获取相关知识,通过知乎和分答,信息的传播者通过语音的方式回答网民,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网络劳工获得了文化资本,但是另一方面也是网络劳工知识焦虑和信息焦虑的重要体现。

布迪厄还认为个体社会资本量的两个主要因素是个体社会网络规模的大小和在其他社会网络中其他个体所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源量。布迪厄继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观点,认为资本是通过劳动形成的,本质是积累的劳动。马克思指出:凡是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都是生产性的劳动。那么网络劳工把这些剩余价值作为资本重新投入生产,或者再把这些剩余价值转化为社会资源(权力资本)。网络社会是一个信息焦虑和知识焦虑的时期,为了满足自己对信息和知识的需求,很多网民会通过各种手段去购买相关的知识付费平台,通过一些专有人士教育、培训等方式产生的人力资本,带来了新知识和新思想。这些新知识和新思想满足了网民的获得感,在某种程度上,网民获得了精神上的享受,用社会学家科尔曼的相关社会资本理论来解释,这些网民获得了所谓的经济资本,但在笔者看来,这种获得感是盲目的,是因为其处在网络社会的崛起时代,是信息焦虑或知识焦虑的一种体现。

布迪厄还认为,资本是一个在特定场域里的有效资源,资本体现了一种积累形成的劳动,这种劳动以物化和身体化的形式积累下来。资本具有一种生成性,总是意味着一种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就拿最近几年流行的网络直播和抖音来说,就是通过这样一种平台也就是所谓的场域,给网民营造了一种氛围。互联网时代,大量的网民借助这些平台,不断地进行生产信息和消费信息。

通过具体的、个别的劳动,行动者或社会团体占据了某种位置及位置上的资源,并通过个别的具体劳动,资源被带入社会并引入实践中,资本转变成实践的根据、场域运动的能量,资源就变成了资本。用生产和消费的混搭来进行增值,在生产和消费互相流动的过程中,打通资本流通的过程,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同一身份,在这种同一身份中网民更加复杂化,既有传统的关系又有新生的关系,从而流动性的形态和速度都在发生剧烈变化,所以社会增值显现出集合倍数的增值,在社会资本视角下去研究网络劳工是具有社会价值的。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增值和生产,但在增值和生产中的媒介升级过程中也带来了一些問题,还不是一种理想状态。社会资本视角下的网络劳工存在一些问题,这种问题表现出劳动狂欢的状态,对于劳动生产的问题还没有呈现出成熟的网络资本生产,在现有的社会秩序状态下进行明确的定位,它是一种带有劳动狂欢意识,有着极其强大生命力的,但是如果这种生命力控制不好就会成为一种迫害力。

2.网络劳工的经济资本增值

网络生产者生产了许多新时代的信息内容,如新时代的微信公众号,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所谓的新形象、新社会、新媒体、新的社会关系以及文化符号的生产,但在积极生产的过程中理想是好的,都以为自己是在劳动、是在表现自我价值,以至于对微信公众号的产出,内容比钱更加值钱,因为涉及网络时代影响力,就会发现效果完全是背离出发点的,越来越远离了原先劳动的本质,所以会出现劳动异化现象。所谓的劳动异化就是原来劳动价值的消解,劳动本身就是死的、没有意义的,因为我在生产的时候别人也在生产,作为一个积极的劳动者,个体的网络运行号在运营,为了在这个平台下不被人所冲击,所以要不断地标新立异,不断呈现出自己的特征,不断地积极生产信息内容,不断地产生奇观,即越来越异化。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价值就会越来越偏离文化资本,在经济资本的压力下,焦虑感会不断呈现。

四、结语

本文从社会资本的视角对网络劳工进行全景式的介绍,网络劳工并没有真正成为网络空间中的主流群体,自身的真正价值并没有得到呈现,网络劳工应有的权利也未实现,同时网络劳工所产生的剩余价值也没有得到合理的分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被看作是边缘化的网络劳工,他们的劳动力被剥削,而却认为自己是在生产与消费信息了。

网络劳工的理想状态与现实状态之间存在一定的反差,在卡斯特提出的网络社会理论中,对“网络国家”和“网络企业”作了充分的讨论,但他并没有提及网络劳工的相关问题。目前网络劳工的异化现象越来越明显,他们只是一味地在网络空间中生产与消费信息,网络劳工作为信息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在网络空间中生产和消费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但生产与消费的混搭,构建出狂欢式的劳动图景——劳动至死的状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90.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0.

[3]杨逐原.废除“i奴”缘何不可能:劳动过程的遮盖及非经济报酬的崛起[J].现代传播2018(7):28-34.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90.

[5]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93.

(作者为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生)

编校:郑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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