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
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合规性研究
王佳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天津 300300)
燃料电池汽车是未来汽车产业竞争的制高点。文章分析了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的实施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并借鉴国外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经验,在分析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合规性的基础上,提出了积极应对国际质疑,加强对地方补贴政策的合规性监管和逐步改变现行补贴方式的措施建议。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合规性
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加快构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经济,高度重视贸易政策合规性。但与此同时,世界格局正发生深刻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开始抬头。美国在中美国贸易摩擦中指出,“中国补贴扭曲全球市场竞争”,“中国没有遵守世贸组织对补贴的披露要求”,对我国补贴政策提出了质疑。2016年以来,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持续升温,呈现加快发展态势。但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发展初期,大规模推广的条件尚未成熟,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完全退出,继续对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支持十分必要。因此,如何构建符合世贸组织规定和国际规则,更加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包容普惠的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成为亟待研究课题。
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重要途径。燃料电池汽车是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应用的最佳场景,具有续驶里程长、加氢时间短等特点,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是未来汽车产业技术竞争的制高点。
相比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更长、技术水平更高、发展障碍也更多。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不仅涉及到原材料、关键零部件、整车等的生产制造,还需要打通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氢能供应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在技术成熟度、成本、加氢基础设施等方面同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加氢难、用氢贵等问题已成为阻碍产业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燃料电池汽车便利性、性价比等同纯电动汽车和传统燃油车相比不具备竞争优势。目前单纯依靠市场驱动难以推动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规模化发展,必须充分利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环境,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新活力,推动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产业发展。2012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的战略目标,为我国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几年我国加大了燃料电池汽车支持力度,在科技专项、创新工程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布局,并对推广应用的燃料电池汽车维持较大力度补贴、免税等支持。
在补贴支持方面。我国自2009年起就开始给予燃料电池汽车财政补贴,并长期保持高额补贴。2018年补贴政策按照乘用车,轻型客车、货车,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三类,分别补贴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1]。2019年补贴政策明确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将另行发布,过渡期内按照2018年补贴标准的0.8倍给予补贴。此外,自2015~2019年对燃料电池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2013~2015年对加氢站建设给予补贴支持。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从零起步,产业化能力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了从电堆、系统到整车的研发创新体系和生产制造能力,并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进行了小规模的示范考核,推动了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水平加快提升。截至目前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约4000辆,建成加氢站近30座,成立初创企业300多家,初步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华中四大产业集群,燃料电池汽车已经从基础研究进入工程化、商品化发展阶段。
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进步慢、产业化和商业化进度滞后[2]。一方面是因为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推广的条件尚不成熟。产业链相对薄弱,关键材料和部件仍依赖进口,车用氢能供应体系建设缓慢,购置和使用成本仍然偏高,标准法规仍待健全,试验能力也待提升。另一方面是我国燃料电池汽车政策体系不完善,原有政策难以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单纯依靠购置补贴等以促进市场消费为目的的补贴政策已难以撬动产业发展,亟需加强政策间协同效应,系统解决产业化推广难题。此外,购置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对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也面临“干预市场”、“干预技术路线”、“透支消费”等质疑,出现了“骗补谋补”、“补贴依赖症”等问题,这也是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难题。
目前国际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动力不足,待国内氢能基础设施完善,消费习惯培养后,外资企业产品才可能会大批量进入。综合来看,国际对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实施反补贴诉讼的可能性不大,但中远期可能会提出反补贴诉讼。因此应当全面分析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可能存在的合规性风险,以免造成其他国家误解。
目前国际上燃料电池汽车尚处于产业化初期,产业发展离不开各国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欧美日韩等地区及国家纷纷将氢能作为能源技术革命的重要方向,高度重视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其中日本计划2050年建成氢能社会,并全面普及燃料电池汽车,韩国则将燃料电池汽车确定为下一代经济增长引擎进行重点支持。
欧美日韩等地区及国家出台了购车补贴、税费减免、加氢站建设补贴、研发支持等系列支持政策,目前燃料电池汽车已进入产业化、市场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其中美国对购置燃料电池汽车提供税收抵免,日本提供和购买同级别燃油车增加成本三分之二的购置补贴。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过程中,国际上更加注重研发和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而对消费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有限。丰田、现代等企业能够成为全球燃料电池汽车变革的领导力量,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日本和韩国财税政策的大力支持。
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三类,目前我国早已取消所有禁止性补贴。通过分析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目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合规性风险。
一是国家购置补贴最易被其他国家所误解。从全球支持政策来看,对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符合国际惯例。我国虽然对推荐车型目录设置了统一的标准,但实际执行中并未排除进口燃料电池汽车。由于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化推广环境尚不成熟,暂无外资企业申请推荐车型目录。此外,加上外资企业不熟悉我国汽车管理政策,极易导致国外误以为我国推荐车型目录排除了进口燃料电池汽车。
二是地方购置补贴可能被认定为禁止性补贴。我国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区利益,采取“地方目录”、“强制配套当地零部件”、“强制本地设厂”、“重复检测”等大量显性或隐性的地方保护主义壁垒,由此产生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统一市场的割裂及产能过剩问题[3]。部分地方政府仅向在本地建厂、使用当地零部件配套的燃料电池汽车提供购置补贴、税收优惠等支持,极可能被其他国家认定为禁止性补贴。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但更需要市场的激励、倒逼和筛选。建议我国积极应对国际质疑,加强对地方补贴政策的合规性监管,并逐步改变现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方式。
一是理性看待国际对我国政策的合规性质疑。认真听取国际各方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行解释沟通,避免国际误读。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继续完善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支持政策,保证政策制定的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其中政策条文要用词慎重、表述准确,避免使用鼓励自主创新等违反WTO规定的词汇或者敏感的用语,以防授人以柄。
二是加快破除地方保护,转变现行补贴方式。地方政府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政府要求,加快破除地方保护。对在本地区推广应用的国内外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一视同仁,给予同等的补贴支持。同时,借鉴欧美日韩等地区及国家经验,转变现行补贴方式和创新支持手段,适当降低对燃料电池汽车的直接购置补贴,加大对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和氢能供应链。
[1] 王佳,方海峰.我国燃料电池汽车战略定位、补贴政策和试点示范政策的思考[J].汽车与配件, 2019(1): 47-49.
[2] 王佳,方海峰.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建议[J]. 汽车工业研究, 2018(9): 12-15.
[3] 王佳,方海峰.对外开放背景下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策略研究[J].汽车实用技术, 2019(6): 8-10, 50.
Study on Compliance of Subsidy Policy for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in China
Wang Jia
(China Automotive Technology and Research Center Co., Ltd., Tianjin 300300)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will be the dominant competitive point in the future automotive industry.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background, main content and effect of the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subsidy policy in China.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subsidy policy in other countries and the compliance of subsidy policy in China. It was suggested that interna -tional doubts should be actively dealt with, compliance supervision of local subsidy policie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current subsidy modes should be gradually changed.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Subsidy Policy; Compliance
U469.7
A
1671-7988(2019)13-15-03
U469.7
A
1671-7988(2019)13-15-03
王佳,硕士,工程师,就职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研究方向为燃料电池汽车等。
10.16638/j.cnki.1671-7988.2019.1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