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剑东
概念问题是一个学科或实践领域发展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是学科发展的细胞或基因。然而,即便是已经蔚为大观或者成熟的学科,也存在着概念难以统一或术语指代不同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奢求一次讨论甚至一篇文章一劳永逸地解决多年来悬而未决的体育概念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
然而,从上世纪80年代关于体育概念的争论演化出的恩怨到今天人言人殊的体育概念的纷扰,都不该是常态。在普遍共识难以谋求的态势下,追求相对共识或许是更为现实且可取的。
传媒机构的普遍使用、政府部门的日常运用、学术研究的共同公用、实践领域的惯常应用,这些都是“体育”这一概念的存在形态。一方面塑造了宏大或细腻的体育场景和奇观,同时也在不同的对“体育”的理解和运用中构筑了中国体育的现实状态和理想形态。总之,要想对体育概念进行梳理乃至厘清,势必需要纵向的历史钩沉和横向的国际比照乃至综合的逻辑与学理审视。
术语用来表达和指代概念,概念是术语所表达的内容和意义。现实中会有表达不精当或不准确的情形,术语和概念完全贴合的情况并不容易。比如,“文化”一词就有二三百种解读,始终难以统一。中文“体育”这一术语以及体育的概念在我国的100多年也没有得到统一的概念阐释。对于缺乏实践经历和理论训练的很多入门者而言,往往通过术语来了解一个领域,而随着学习和实践经历的丰富,概念的实质就会逐渐成为人们探讨的问题。
20世纪中期国际“体育名词学会”出版的《体育名词术语》中对“体育”(physical culture)解释为:冠以文化的组成部分,它综合各种身体活动来提高人的生物学潜力和精神潜力的范畴、规律、制度和物质条件。1962年“欧洲体育用语统一国际研究会”把“physical culture”界定为体育的上位概念,认为它不只是体育教育(P.E),还包括身体休闲、消遣、娱乐、竞技等活动,以及有关身体方面人类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1]。
进入新世纪以来,联合国也采取了集纳的方法进行体育的界定,将所有对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以及社会互动有贡献的体育活动形式都囊括于“体育”的概念之内,其中就包括竞技体育、娱乐消遣、休闲旅游、体育竞赛和民族传统体育[2]。把各种现象按照一定的近似规则囊括在一起,这已经形成一种西方或者说欧美世界中的普遍思维方式,体育概念就是这种思维的产物。
著名的美国健康、体育、娱乐和舞蹈联盟也是类似思维的产物,该机构明确声称自身是一个服务和支持超过2万名体育教育、娱乐、健身、竞技和教练、健康教育和舞蹈的从业人员的机构[3]。而对于体育院系的名称,中美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中国基本使用体育学院、体育与运动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等名称,而美国则由kinesiology这种主要是自己独立使用的概念和运动、练习、娱乐、健康、活动、休闲等多种院系名称的组合方式。从一份2009年美国的体育相关院系表看,院系名称中含physical education的325个,含 Health的322个,含kinesiology的 248个,含sport(S)的 229个,含exercise的179个。有意思的是,虽然 sport和physical education在美国体育相关院系名称中各自的使用率均较高,但以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命名的院系居然只有一个,没有一个院系采用sport and physical education来命名[4]。
从这个现实情况看,体育相关术语代表的多元化理解和运用、概念的不统一,显然是欧美世界的一个基本特征,而我国的国情和体育学自身尚未进入精细化研究阶段的现实,注定我们的体育概念和术语在很长一段时间还会基本统一或相近。多元并存和大体相似,这或许是今后较长时间里欧美和中国体育术语、概念研究与应用的基本态势。
体育界有不少学者认为,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研究体育概念[5],强调不同时代人们对体育的认识以及体育自身的功能不同,人们的术语、概念也不会一成不变。
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体育概念研究思维,然而也不宜过分强调。因为人们的思维与实践在客观上和主观上均存在着相对稳定的特质。即便是从大的历史流程中,体育经历了类似玩耍-游戏-运动-竞技-赛事等演进历程,甚至有从巫师祭坛到奥运圣火的脱胎换骨的发展,但是,一定阶段的人们还是有着对于“体育”的相对稳定的认识和价值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体育起源研究、体育分期特定研究乃至纵观历史长河的体育概念与人类体育认识史或思想史研究,都是有其特殊价值的。
有一位学者从文化再生产理论否定了体育概念乃至体育起源研究的价值。作者认为:体育相关概念是人类思想的结晶,是文化产品,这也注定他是不断自我超越的,体育及其相关概念作为文化产品是其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的呈现,力图追寻体育的绝对真义不符合文化再生产规律;任何概念只是不同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的一个面向而已。追求独一无二的绝对真理,探求“体育究竟是什么”,尽管对学界有一定意义,但并不符合文化再生产的内在逻辑和过程。对体育起源问题的研究是本体论思维模式的反映,对这一宏观问题的微观追究,本身就是一种逻辑矛盾[6]。
中国体育学术界还有一种类似的观点,基本否定探究体育的本质的意义。如,有作者认为:学界存在“到底什么是体育”的难题,然而这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学术自由”与“统一概念”相矛盾,若前者是真命题,则后者必然为假。体育概念没有统一,必然表现出多元化[7]。
笔者认为,我们不能仅从一个自设的逻辑去否定整个人类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更不能把相对论绝对化,否则就会陷入循环论和不可知论,从而贻误我们探究体育概念这一体育理论和实践领域基本问题的契机。把握体育或类体育实践与认识的历时性发展态势、认识体育的术语和概念在不同区域的发展状况,对于我们当下认识体育的概念都是有意义的。
概念,是揭示事物本质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包含内涵和外延,其中,内涵是概念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外延是概念对事物范围的反映。揭示概念内涵的方法主要是定义,而明确概念外延的方法则包括划分、限制和概括等。逻辑学认为,属加种差是确定概念的基本形式。先找出被定义概念的邻近属概念,即与它最近的属概念,也就是找到属,这是给体育下概念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寻找所谓“种差”,找出被定义概念与其他种概念之间的差别,也就是只有该事物有而它事物没有的本质属性。
目前国内体育学术界运用该方法给体育下定义的观点中,比较典型的有吴光远、张洪潭和李力研。
吴光远认为,要对“体育”这个概念下定义,就必须先找到它的邻近属概念——“实践”。他特别强调:要注意的是,种概念上面可以有很多属概念,如“体育”的属概念可以有“文化(广义的)”、“活动”、“客观存在”等等,但它们都不是人的“邻近”属概念。其次,他认为“体育”与其他实践的差别就在于“主客体一致”。最后,将两者综合起来,成为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定义项。他最终把“体育”定义为“人作为主体改造自身身体的实践”[8]。
张洪潭将体育定义为:旨在强化体能的非生产性肢体活动。并专门做出进一步解释:体育是人类独有的意念化产物,区别于跑狗、斗鸡等以动物本能发挥作为赌注的博弈活动;体育是人的肢体操练活动,区别于棋牌哲思绘画写作等静态所为;体育是非生产性的文化事项,区别于体力劳动、产业经营等物质财富创制活动;最重要的是体育仅仅意在强化体能而别无所求,区别于修身养生、医疗保健等带有实用目的的活动。由于强化体能是一个渐进过程且无止境,体育活动亦可视作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人类精神之表征[9]。
李力研没有专门给体育下定义,然而他引入了“自然的人化”来解读体育的本质,认为:在 “自然的人化”过程中,只有“人的自然化”才能阻止人类的物种倒退。体育的本质就是“人的自然化”。他的进一步解释为:所谓“人的自然化”,其核心就是回归自然、恢复本性、弘扬本能、激励自由,张扬欲望,就是人格灵魂不受污染,或从污染的文明大网中找回那个净洁的本我。而在维护人类正常身心功能、防止和补救物种倒退这个意义上,体育运动则是最大的“人 的自然化”[10]。
实践、肢体活动、人的自然化作为不同的体育的属的界定,各有其深刻之处,也代表着三位学者各自的认识和思想深度。相对而言,教育过程、社会活动、文化活动乃至人的活动都显得过于空泛或玄虚,对实践的解释能力明显受限。
除此之外,身体运动、身体练习、身体活动之类的属界定比较普遍,这也可以找到与英文世界的相通之处。比如讨论健康问题时美国人通常用physical activity这一术语。国内有学者专门就这三个术语的特质做过分析:从身体动作到身体运动,从身体运动到身体练习再到身体活动,是人类主体意识对动作实体的能动的创造过程。作者还进一步阐释为:身体运动的对象是运动本身,反映概念的文化属性,身体运动之于体育,其所具有原发性、初始性的文化学特征,更适合在体育人文社会学领域去界定体育的文化属性;身体练习的对象是具体的动作和技术,作为体育的质料,它具有抽象、认知、实践的特征,更适合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的领域去描述体育的实践属性;无论是文化属性还是实践属性,它们反映的都仅是体育的一个侧面,而只有身体活动是面向人的类本质的,它有普适性、健身性、文化性、教育性、社会性和娱乐性等特征,具有对人类身心的综合教化功能,因而更适合作为基本手段表述体育概念的本质属性[11]。
笔者基本认同这一观点,认为Physical Activity作为一个具有人类身体实践表征价值的词汇,比较适合用于作为体育的属。
美国的体育、健身和营养理事会就格外突出physical activity的价值,专门推出美国的全民健身指南(Physical Activity Guidelines for Americans),并且详细阐释规律身体活动能产生长期的健康收益[12](Regular physical activity can produce a longterm health benefits.)。
然而,在确定属之后,寻找种差也是一个艰难的任务,因为身体活动的类型太庞杂,甚至到了无比繁复的地步。也许正因为如此,有学者干脆用一个简单的“培养自己的动机”种差来区分体育与其他身体活动,但最终给出的概念很难具有现实的解释力。比如有文章认为:如今多元化的体育概念主要存在区分效力低、“人的身体运动(或活动)”所扮演的角色模糊、解释范围狭窄等不足。作者肯定“人的身体运动(或活动)”对于体育必不可少,另外强调体育是有动机的活动。体育的动机是身体运动(或活动)的人独立规定的动机,体育的动机是培养自己[7]。
关于培养、养育、保养、生长、发育等相关术语,都被我国体育学者引入到对体育种差的界定中,类似的典型成果主要有梁诚和王友峰的论文。
前者从生存论和发生学两个层面对体育的本质做了剖析。认为从生存论角度看,英语Physical Education的本义是指自然发育、自然养育、自然教育,“自然”成为其发育、养育、教育的本质规定和行为规范,以此审视体育,其本质是生长;从发生学角度看,体育就是生育,即生育身体和生命,这既可以从汉语“体育”概念的本义得到准确解释,也可以从人的本性是生、生殖、生育中找到原初起点,综合二者,发生学意义的“体育”,其本质依然是生长。生长构成以身体生育和身体发育为双重取向的“体育”的内在规定,这恰恰是身体或生命自我发育与父母或家庭(社会、环境)养育相协调。以此观之,只有整合“体育”概念的生存论意义和发生学意义,才形成对“体育本质”内涵的完整[13]。
后者运用文字学的方法对汉字“体”“育”进行研究。认为体育是人身体的教化培育,是指人依靠身体进行受培育、受教育和被“养成(成为完人)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身体的成长及健康培育、动作技能及理论的认知学习和精神内化思想升华三部分内容的交集。同时体育是人作为自然人和社会人不断朝向和谐完美的状态过程[14]。
关于体育的属和种差的探讨永无止尽,不仅因为巨量的相关实践层出不穷,也因为人们的认识方法也在不断演进。笔者比较倾向于将体育定义为:追求身体、精神、意志均衡发展的身体活动。
当前现实生活中体育的生存样态,存在着多种情状。比如在机构设置层面,多数国家将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青年、民政、科技乃至宗教等置入一个部门进行管理,比如我们看到韩国的文化体育观光部门、英国的文化媒体和体育部、日本的文部省体育局、德国的内务部体育局等。在我国的管理实践中,棋牌并入体育是历史的机缘、航空体育和军事体育的强化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把电子竞技纳入自身管理体系中,更是管理权限和经济利益等多种目的作用的结果。
这样就导出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归属于某个部门就是某个概念规定的实然吗?高级饭店的游泳池可能按照娱乐业收税,很多地方的桌球和滑雪项目不享受体育业的税收优惠,类似的反差举不胜举。
国际上类似的情况也不少,比如国际象棋属于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sport,甚至国际上专门有mind sports这个类别,但是国际奥委会始终没有接纳国际象棋进入奥运会或者冬奥会,而法国巴黎2024年奥运会意外地接纳街舞这个本来属于艺术领域的活动(有趣的是,国际体育界还有人认为冰舞属于艺术而非体育,因而建议将其移除出冬季奥运会)。可以说,学理概念上的讨论和管理层面上的规制往往并不等同。
电子竞技的体育属性就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2017年国际奥委会的第六届峰会曾经认为应该将electronic sport视为sport,因为其需要长期训练和准备、竞技属性鲜明。但一年后的2018年12月8-9日,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副主席萨马兰奇、于再清和中国奥委会主席苟仲文参加的第七届峰会上,国际奥委会的态度发生变化:肯定电子竞技追寻科技和满足青年人需求的做法,否定其中的暴力和色情等内容,认可模仿足球等体育运动的电子竞技可以视为体育,最终的结论是:讨论电子竞技进入奥运会为时尚早。
目前世界上各种机构对于体育的认识和功能、价值的判断各有其特色,因此赋予体育的功能也是多样化的,联合国曾经成立过专门的体育促进和平与发展办公室,强调体育是推进教育、健康、发展与和平的手段。“Sport as a means to promote education, health, development and peace”[15]。 近年来,国际奥委会也在不断通过体育拓展其实现的目标,巴赫将奥林匹克主义简化为Olympism is a philosophy of life,which places sport at the service of Humankind(奥林匹克主义是一种用体育服务人类的生活哲学),事实上国际奥委会也在大力推行Olympism in Action,具体包括 women in sport,education through sport, peace through sport, so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sport,sport for hope以及难民运动队组建等,构筑了一个体育价值的全面网络。欧洲的很多国家也在环境保护、青少年戒毒、社区和谐建设、移民融入等领域彰显甚至强化体育的价值。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体育现实是如此的丰富多元,我们的体育研究未必能跟上体育实践发展的步伐。
在界定哪些活动属于或不属于体育的过程中,国内学者往往用健康或体质增强等作为衡量或检验的标准,因此出现了不少具有争议性的观点。比如早年气功进入体育界及今天健身气功作为一个部门在国家体育管理机构中,都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目前作为一种中国人独特的养生活动,其行气的特征是否能将其与其他肌肉运动相提并论?如果认为气功可以强身健体,就认为气功属于体育,那肌肉活动或者说大肌肉运动与气功的区别何在?
关于气功,李力研曾经做出深入研究。李力研首先认为:在人类和中国人的命运问题上,气功有其合理的方面。而在科学的合理和有效性方面,气功则没有任何道理。气功的道理,就在其“不讲道理”,其合理性恰在其 “不科学”、“反科学”和“无逻辑”甚至是“原始的迷狂”,并以此来冲击理性对人性的压迫[16]、李力研于气功的功能或效果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认识。他认为:提高人的身体素质,除了基本的营养条件外,唯一的途径就是肌肉的锻炼。肌肉锻炼有两种方式 ,一是生存所必需的劳动,一是劳动之余的体育。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方式可以提高人的身体素质。
可见,李力研否定了气功对人的肌肉的任何效果,他认为气功谈不上“强身”和“健体”。他还专门指出:真正对人体有积极作用的锻炼主要是标准化的体育活动,如慢跑、游泳、球类、远足和一些脑体都参与的游戏。这些活动很容易得到科学解释和有效控制。现代运动生理学对一个锻炼者不同运动量所产生的运动效果都能做到有效而精确的监测。一毫克分子的糖、蛋白和脂肪以及有关的营养物在锻炼者体内的运行、分解、利用和排泄都可精确测量。
如果我们仅从强身健体的价值取向界定体育,按照李力研的观点,气功显然不该属于体育。他认为:现代体育锻炼主要是各种跑跳投及有关游戏,它在三个层面上增进着人们的健康。一是“用进废退”,经常锻炼可以增加肌肉、骨骼和神经系统的适应性变化,从而使机体功能发达强健;二是“强化关系”,人体由不同层次的功能结构所构成,从分子到细胞到器官到系统一直到整体,长期锻炼可使得这些机能关系得到稳固性强化;三是“反抗异化”,这是一个社会学和哲学问题,人们长期生活在背叛自我自然属性的环境中,久而久之,疾病丛生,通过体育锻炼则可恢复人的本来面目,在“自然”的状态下,排除外界强加给人体身心两方面的各种压力甚至压迫,从而维护人在进化中所获得的较为稳定的身心功能[16]。
从事体育活动,尤其是普通的个体而非精英运动员或职业选手从事体育活动,多有强身健体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主观的强身健体动机是界定群众体育属性的一个要素。而事实上最终能否达成目的,也就是效果和最终价值如何,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吴光远强调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具有追求身体极限的统一目的,张洪潭则认为强化体能也可以整合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目的。这样看来,职业选手或精英运动员的参赛和训练带来的伤病属于必要的代价,他们也是身体极限或体能强化的主体,他们从事的竞技体育引发的伤病和其他社会问题(毕竟大众体育也会引发类似问题,只是程度或范围有所差别)不会影响体育的属性。
据此,我们就可以区分骑车去上班和骑车锻炼身体,或者至少在动机或目的意义上将其区分为交通行为或体育行为,只是内涵在人类的心理层面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子竞技虽然具有极其显著的不可替代的心理价值:沉浸immersion、卷入engagement、心流flow,但由于其对玩家生理上的极大损害,最终可能导致无数的疾病乃至早死premature death,则难以在整体上得到与其他身体活动一样的体育属性的认可。
当然,某类实践或活动是否归属在体育之类,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有时更多的是管理问题,乃至社会文化问题。电子竞技的体育属性问题及其对青少年的影响问题,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学理讨论可以终结的。换言之,体育概念问题的讨论必须始终紧密围绕鲜活的体育实践及其带来的问题而展开,至于其延展开来的作用、功能、价值等问题,恐怕将是一个永续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