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11-22 09:48杨建明
汽车与安全 2019年9期
关键词:监管

杨建明

摘 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重型货车、挂车等车辆涉及多人伤亡交通事故的情况较多,是公安交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管理车辆。本文从大理州公安车管工作实际出发,分析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查验工具、查验方式、查验监管、查验员队伍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对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重点机动车;查验;监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重型货车、挂车等车辆涉及多人伤亡交通事故的情况较多,是公安交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管理车辆。如何做好重点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多年机动车查验工作实践,谈一谈查验重点机动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通过依法规范和创新加强重点机动车查验,从源头管理环节进一步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1加强重点机动车查验的重要意义

机动车查验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确认机动车唯一性及合法性的过程。机动车查验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不仅是一个服务过程,更是一个执法的过程。同时,机动车查验对于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管理的前提。通过对机动车通用类项目及专用类项目的检查验证,把好机动车源头管理第一关,依法对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二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通过查验汽车行驶记录仪装置、车辆轮胎完好情况、安全带、车内外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超速报警装置、灭火装置、货车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和监管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规范生产的动力。通过查验车辆品牌/型号、车辆类型、外廓尺寸/轴数/轴距、整备质量、车身颜色、核定载人数等项目,有效预防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规范生产制造、规范车辆检验。四是维护法治的利器。通过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号码等情况,有效预防打击盗抢、拼装、走私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加强重点机动车查验,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显得尤为重要。大理州地处滇西中心,是重要的交通枢纽,截至2019年5月20日,大理州机动车保有量为109.7万辆,环比增加6263辆,上升5.8‰,其中重点机动车保有量为11万辆,环比增加4215辆,上升9‰。经统计分析,2016—2018年,大理州通过查验共检查出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16000余辆、盗抢296辆、拼装169辆、非法改装960余辆;全州“两客一危一校”及重型货车、挂车等重点车辆未发生因机械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物流业快速发展,群众购买更新机动车步伐加快,辖区机动车注册、转移、变更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成倍增加,每年办理高达39万余笔机动车查验业务,其中查验公路客运4984辆、旅游客运1524辆 、危化品运输1672辆、校车360辆、重中型货车135795辆、挂车5280辆。加之,辖区旅游业相对繁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促进了货运、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市场快速膨胀,造成重点车辆非法改装、盗抢、拼装等违法行为有所上升。因此,如何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快速提升查验机动车的专业技术能力,有效预防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也成为了大理公安交管部门面临的急迫性问题。

2当前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2.1查验设备需优化升级

在机动车查验过程中,查验员对机动车进行查验的关键是确认车辆的唯一性,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是否存在焊接、凿改、打磨、垫片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或篡改套用其他机动车信息的嫌疑。重点车辆涉及的违规情形较多且形式隐蔽,排查时往往需要借助先进的查验设备。如重点车辆车架号打磨和重新打刻的问题,查验员有时无法用肉眼或螺丝刀、强光手电等常规查验工具确定车身、车架上是否存在復刻、焊接、拼接VIN码等情形,这便需要VIN码探伤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作进一步检查。在查验工作中,配套查验工具的优化升级后,查验员可使用油漆涂层测厚仪、超声波金属探伤仪、内窥镜等仪器设备,检查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以及车身是否存在焊接、凿改、打磨、垫片等异常情况,尽可能准确地确认查验车辆的真实身份。

2.2查验工作方式亟待创新

目前,查验工作主要是查验员在专用查验区通过人工目测方式进行检查,以确认车辆是否满足标准及法规要求。如查验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主要通过“看、摸、敲”等传统方式,无法对打磨、挖补、垫片、凿改、重新涂漆等方式处理的车辆识别代号进行有效甄别。对重型货车、挂车等重点车型外廓尺寸,一般采用长卷尺或金属卷尺进行人工测量,需2人以上配合,在停车状态下需要5~10钟时间,造成工作耗时较长、人为干扰较大等情况。查验车身反光标识时,主要通过“摸、刮、看”等传统方式进行判定。

2.3查验监管存在不足

2019年5月2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中国重汽、陕西汽车等品牌的轻型货车存在“大吨小标”严重违规生产,但均违规通过检测、予以上牌等问题,反映出对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源头检验监管新措施。一方面是车辆登记不严格。新车注册登记中,未严格比对公告,造成擅自改装车辆外观、违规车辆产品注册,尤其是货运车辆,在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车主三方的配合下,吊装货箱、改变自卸举升装置、副车架等“瘦身”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另一方面是查验监管科技应用不足。对重点机动车查验更多依靠查验员本身的技能和责任心来落实,存在用信任代替管理,因人的不确定因素导致查验监管无据可管,查验过程不能及时保存音视频,面对后期同一车辆查验出现问题找不到相关责任人。

2.4查验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查验员队伍得到了发展壮大,但也暴露出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的问题,如对各时间段颁布的专业技术法规学习研究不全面,在查验重点车辆时使用新的技术法规评判历史的在用车辆,造成群众复议;查验重点车辆时主要通过“看、摸、敲、刮、量”等传统查验模式,未按规定使用专用技术查验工具,造成查验质量下降;发现违规车辆后采取简单的口头告知方式进行整改,未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嫌疑车辆调查及违规企业上报,对检测机构、销售企业未建立起有效规范的监督机制,未营造良好的查验外部环境。

3加强和改进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的对策

目前,我国已进入汽车时代,汽车工业得到爆炸式发展,在汽车领域产生了许多新思想、新技术、新设备、新车型、新问题,重点机动车查验工作应当适应上述新的需求,本文从查验工具、查验方式、查验监管、查验员队伍四个角度提出如下建议对策。

3.1加强查验工具的使用配备

(1)规范使用查验工具。查验员习惯运用传统“看”的方式来确认机动车查验项目,判定结果不够准确。要改变此现状,有效的办法是建立采集监管考核新机制。明确查验各类型、各业务车辆时需使用专用或选用的查验工具,在使用查验智能终端采集查验项目照片时要反映查验员使用专用或选用工具的情况,查验复核岗要对使用工具情况严格审核,并纳入退办及考核情形,以此来扭转传统的工作方法,提高查验的质量和规范性。如2012年9月1日后设计生产制造具有电子控制单元(ECU)的汽车,在查验注册、转移、变更等重点业务时,使用VIN码信息读取仪读取机动车ECU所记载的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信息,辅助确认车辆唯一性,提高打击盗抢、拼装、走私、抢注及骗保等违法车辆能力。

(2)配备智能化查验工具。要解决 “看、摸、敲、刮、量”等传统的人工查验模式造成的工作效率低、技术难度大、执法弹性大、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尽快优化升级查验设备。

如配备机动车外廓尺寸测量仪,货车通过查验通道,测量仪将依据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通过立体扫描自动判定车辆长、宽、高等技术参数;配备金属探伤仪、油漆层微量厚度检验仪、VIN码图像采集仪,自动探测机动车VIN码打刻区域是否存在焊接、变动及辅助检查VIN码区域油漆层是否存在重新涂漆等情形,同时通过电子扫描,图片中的VIN码与实车VIN码尺寸将会1:1还原,自动通过影像化鉴定VIN码真伪。确保重点机动车的唯一性、合法性得到高效准确判定 。

3.2 加强查验职责流程的科学规范建设

在办理重点机动车查验登记工作中,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法规标准,依托专网服务平台进一步科学明确查验岗各环节工作职责、工具使用及内部流程,实现“三审核、三比对、三确认、三复核”的查验流程。

(1)形式查验。预录入岗做到“三审核”。首先,使用紫外荧光灯审核合格证、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合法性;其次,审核合格证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技术参数的一致性;最后,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的合法性。

(2)系统查验。系统做到“三比对”。通过专网平台自动比对《公告》《合格证》《盗抢库》等相关数据,做到实时预警查处。

(3)实车查验。查验员做到“三确认”。首先,确认唯一性:使用解码仪OBD、数码拓印仪、金属探伤仪等工具确认VIN码是否符合GB 7258要求;其次,确认实车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技术参数的一致性。使用查验智能终端、机动车外廓尺寸测量仪、卷尺等工具确认车辆是否符合GB 7258、 GB 1589及《查验规程》等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确认安全装置有效性。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检查装置、透光率计、车身反光标识查验仪器等工具确认车辆各项安全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查验归档。复核岗做到“三复核”。首先,复核录入车辆信息准确性。确保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业务种类等信息录入准确;其次,复核查验项目齐全性。对查验项目判定是否齐全,使用专用或选用工具情况进行复核;最后,复核查验过程与结论的一致性。通过查看上传的查验照片与电子《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项目比对,判定结论是否一致。

3.3创新建立静动态查验监管模式

(1)静态查验。要以严格执行《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全州重点车型查验的热、难点及预防事故重点车型及时进行广度、深度研究,寻找到有效的思路及查验措施。如在有效地开展整备质量查验工作方面,车管所监管中心逐一查验比对安检机构上传的载货汽车轴荷总和检测数据与整备质量检测数据,对轴荷明显超过整备质量等异常情形的,列入重点嫌疑车辆进行调查;查验员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4第5.1.2.C规定,审核载货汽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轴荷总和与整备质量结论,存在两项数据不符或有疑义的,要重新对该车整备质量进行复检,对查验合格的车辆采集整车及货箱前端两侧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外部照片上传查验监管系统,对查验不合格车辆列入重点嫌疑车辆调查的工作流程措施,依法依规对生产、销售、检验环节进行规范监督,形成良好的查验外部环境,防范轻、中型货车 “大噸小标”的违法行为。

(2)动态查验。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工智能、大数据运用时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天在多个平台系统中采集大量的重点车辆静动态数据,我们应成立科技工作专班进行专题研究,通过检验监管平台、查验监管平台、非现证据平台数据对接碰撞,将静动态管理中发现的违法重点车辆数据实时上传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预警缉查,构建检验监管网、查验监管网、缉查布控网、路面缉查网,实现“三个平台,四张网”的静动态查验新格局。具体构想如下:建立重点车辆静动态查验违法代码模型,如货车加高栏板、侧后防护装置、图形文字喷涂、客车前、两测玻璃可见度等违法代码。通过非现场证据平台采集的重点车辆图片实时与检验、查验监管平台采集的图片自动校验比对,发现有上述违法代码的自动上传布控系统,布控系统实时对违法重点车辆进行预警,沿途交管部门进行路面缉查的新思路。

3.4加强查验员队伍专业化建设

(1)实行定期培训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查验专班的指导组织作用,通过在全州精选专业知识全面、实战经验丰富的高、中、初级查验员组建讲师团队,实现分科目专题研究,提炼总结好的经验战法,每月通过视频或现场等方式分批对全州查验员进行授课答疑,及时解决热难点问题,尽快提高查验工作能力,统一全州机动车查验标准。

(2)实行查验员分级管理考核制度。参照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等级,将全州在岗的机动车查验员进行分级管理,按照车辆类型对应查验员等级,重点车辆、业务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的要求由高中级查验员负责进行查验,实现严格的工作业绩及晋升考核制度。

(3)实行重点车型双查验制度。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货车、挂车等重点车辆实行现场双查验制度。双查验就是由两名具有中级以上查验资格的民警查验员对重点车辆开展查验工作,确保重点车辆通用类、专用类查验项目齐全、安全装置有效,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参考文献

[1]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2017)

[2]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4)

[3] 机动车查验工具配置要求(GA/T 1435—2017)

[4]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

[5] 关于开展轻型货车检验登记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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