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习
中图分类号:S831.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1085(2019)10-0030-02
饲养管理、药物防治是养好肉鸡的两大主题,二者相辅相成。现将肉鸡饲养管理和药物防治要点分别介绍如下:
1 肉鸡饲养管理要点
肉鸡饲养管理是养好肉鸡和提高肉鸡养殖效益的重要环节,搞好肉鸡饲养管理不仅可以提高相应鸡群的料肉比和出栏率、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还可以缩短相应鸡群的饲养周期,应注意以下事项。
1.1 饲养密度 一般小型肉鸡1周龄43羽/m2,2周38羽/m2,3周龄32羽/m2,4周龄26羽/m2,5周龄20羽/m2,6周龄至出栏13羽/m2;大型肉鸡因其相同日龄时体型较大,其饲养密度应适当小1/4~1/2。
1.2 环境控制 0~2日龄光照24h,以后每天减少约0.5h,减少到自然光照为止,光照强度为10~15Lx;溫度从33~35℃开始每周下降2~3℃,降到21~23℃为止;10日龄前和10日龄后湿度分别为60%~65%、55%~60%。
1.3 饲喂管理 雏鸡进入育雏舍即可开饮,初饮水应为25~30℃的清洁温开水,饮水且持续不断,并在3h后开食,1周龄饲喂7~8次/d,2周龄饲喂5~6次/d,3周龄以后饲喂3~4次/d。
1.4 免疫接种 5~7、25~27和33~35日龄分别用1.5、2、2.5羽份新城疫弱毒疫苗一、二、三免新城疫,10~14日龄和17~21日龄分别用1.5、2羽份传染性法氏囊中毒疫苗一、二免鸡传染性法氏囊病。
1.5 卫生管理 在严格管控、消毒进场车辆和人员的基础上,每月清扫或清洗消毒鸡场和用具1~2次,鸡舍内每周清扫、消毒2~3次,每天通风换气2h以上,病死鸡尸体及其它废弃物及时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2 肉鸡药物防治要点
兽药在肉鸡饲养和疫病防治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其中疫病防治时常用的兽药有抗病毒药和抗菌药。为提高兽药的使用效果在使用兽药防治肉鸡疾病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2.1 确定种类 防治肉鸡疫病的兽药主要有化学药(包括西医抗菌药、抗病毒药)、中药(包括中草药和其它中药成分的制剂)和生物药(包括疫苗、抗体和血清),不同兽药防治同一疫病的效果不一定相同,如西药对鸡呼吸道类疫病(包括细菌性和病毒性呼吸道病)快一些,中药对肠道类疫病(包括细菌性和病毒性腹泻病)要好一些,生物药对病毒性传染病要好一些(有时还是其它兽药不可替代的)。
2.2 兽药购买 选择兽药时应根据鸡病种类选用效果明显、性价比高、毒副作用小的兽药,必须是GMP兽药生产企业生产且在有效期内的兽药,其包装、药物性状、标签及其标注信息均应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兽药包括生产工艺不合要求、配方不合理的假兽药及含量不足、过期、变质的劣质兽药,购买到这些假劣兽药并使用后轻则效果不好或没有效果,重则因药物毒副作用带来更大危害。
2.3 准确使用 兽药的使用方法主要有混饲用药、混饮用药和注射、滴鼻、滴口等,不同兽药的最佳用量、时机、途径和方法不一定相同,为达到最佳防治效果应选在最佳时机并根据相应兽药说明书规定使用。
混饲、混饮用药时,应根据相应鸡群每天采食或饮水量及相应单位兽药拌料、混水量确定每天用药量,并平均分为早、晚两次内服,为搅拌均匀应先将兽药混入少量载体(饲料或饮水)再逐次均匀添加。
注射用药时不仅要求兽药种类和用量准确而且还要求注射部位准确无误,注射部位不准确时不仅可以造成相应肉鸡残废(如注射到神经时)还有可能对相应肉鸡有致死作用(如注射到肝脏或心脏时)。
2.4 防止禁忌 两种及其以上兽药同时使用的结果有相加、协同作用和配伍禁忌,相加和协同作用均可取,唯独应防止的是配伍禁忌,有禁忌作用的兽药同时使用时不仅无效还可能因药物间反应带来更大危害。
为此,两种或两种以上兽药同时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并先让部分肉鸡使用经观察无异常后再大群用药,观察到用药鸡群有异常的立即调整药物并再次试用。
2.3 避开免疫 抗病毒药和抗菌药分别对疫苗和菌苗有一定杀灭或抑制作用,免疫时常因同时或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兽药而免疫失败,为此免疫当天及以后3d内相应鸡群应不使用兽药或带鸡消毒。